西部商場糾紛
1. 關於商場與商戶之間的糾紛
從你描來述的情況來看,畢源竟你們租賃了商鋪,繳納相應的管理費和水電費應當是你們的義務。如果你們在合同中也確實沒有約定好商場應當承擔怎樣的經營義務,商場也不算違約。
至於私自收走各位商戶的貨物,是不合法的,你們可以通過向派出所報案,若情節不嚴重,派出所確實有可能不立案,但你們可以要求派出所主持雙方進行調解。
至於你提到的起訴,從你所說的情況來看,我尚不清楚你們准備以什麼理由來起訴,起訴請求是什麼?畢竟從合同角度來說,拖欠管理費的是租戶,商場在這個方面是沒有過錯的。
2. 商場糾紛
1、經營完全屬於自己的事情,不能怨恨他人。
2、因為空調的原因沒有維修,屬於對方的責任,可以要求對方適當的賠償。
3、停電造成的損失應當予以賠償。
4、品除您的損失部分,其餘的租金您有繳納的義務。
3. 跟商場發生合同糾紛,商場負責人不給以處理,可以報警嗎
你好,這屬於民事爭議,派出所不能介入經濟糾紛的,所以,報警也不會受理,派出所主要管治安案件。
4. 個體經營戶與所在商場發生糾紛應該找什麼部門
那要看是什麼樣的糾紛了,小的就可以找商場來商量一下解決,大的只有去法院了,讓法律來給一個公正的處理。
5. 商場和商戶發生矛盾如何解決
涉及到消防安全方面的找應急管理部,涉及到人身及財產安全的向公安機關申訴,因商鋪價格的向12315消費者協會反映。
6. 商戶和商場的合同糾紛問題
你們雙方之間的租賃合同只要雙方均要合同上簽字或蓋章後,合同就成立,對雙方均專約束力。如僅是以未經過屬董事長批准,是不成立的,因為對方已經在合同上蓋章了,說明雙方已經達成合意。至於公司內部的管理規定對你們沒有約束力。如對方違約可以根據合同約定的內容來要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或賠償損失。
7. 與商場發生糾紛,我應該怎麼維權
起訴,智能這樣,你不僅可以要求賠償損失還要求商場賠償你法律期間的經濟賠償,還有你的在商城位置給都不要動,動你就找事,就報警。這樣商城會拖不住最後給你協商和賠償的,不要把主動權給他們
8. 商場一般最害怕什麼部門我們商場全都是個體經營,由商場統一管理,因我和商場發生糾紛,商場強行封門
我也收到了利益侵權作為一個個體戶
9. 商場合同糾紛起訴合夥人需要承擔嗎
合夥人這個詞在法律上和在商業實踐里的使用有點差別。法律上合夥人對外是要相互承擔連帶責任的。但是商業上合夥人可能只是一起出錢的關系的代名詞,法律上彼此間可能構成相互借貸、委託、代理等等各種關系。
如果你們是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人成立的合夥組織,跟商場簽了合同,那麼即使商場起訴了簽合同的那個人,作為合夥組織的合夥人之一,其它合夥人也要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商場可以向任意一個人主張賠償,這個人賠給商場後再在合夥人之間根據事先的約定或者法律規定互相追償其它人應承擔的份額。也有些少數的例外情況,比如這個合夥人沒有代表大家的權利而商場明知這種情況,但基本原理是上面這樣的。
如果商場是跟一個個人簽了合同,其它人只是出錢給這個人,比如一起做生意的時候說你去辦營業執照我出力你簽商場的合同我簽進貨的合同,那就是一團瑣碎的、互相沒有必然聯系的法律關系,也就是說,誰簽的合同誰負責,你簽商場你跟商場結,我進貨我跟供應商結,兩個人或者更多人之間再互相捋誰欠誰的。
法院判決應該寫清楚了誰承擔,應該按判決執行。不過有一點可以明確,法院是不告不理的原則。也就是說,商場告某一個合夥人,兩方應訴了,合同清楚、債權債務關系捋順,法院就判了。但是如果該合夥人支付給了商場以後,其它人應該承擔的沒有承擔,或者欠該合夥人的錢卻沒有給,該合夥人又不起訴或者自己去主張權利的話,法院是不會主動告訴你你還可以找誰誰誰承擔一部分債務的。換言之,該合夥人得自己捋清楚,要是承擔了這部分責任,自己還有沒有權利,自己的權利又該向誰主張,然後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別人清償給自己。
10. 跟商場引起的一些糾紛.
首先你要有證據在手。去起訴商家,另外還可以向稅務機關舉報其不給開具發票。
醫葯費可以向打人者要求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