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金額
A. 合同總金額是什麼
根據你的提問只能這樣回答你了。所謂合同總金額,是指某一合同所要履行的回總的標的。如買答賣500萬元的鋼材,該合同的總金額為500萬。但你又說當前與12個月內的合同總金額,那麼,這個合同的總金額沒有最後確定的,而是要到合同履行完成後,才能得出總的合同金額。如最高額貸款合同等。當前的合同總金額就是合同從訂立至當前合同實際履行的金額為當前合同總金額,按前幾個月的推算,可以得出12個月內合同總金額可以達到的數目就是12個內合同總金額。不知是否對你有幫助。
B. 補充合同金額不得超過原合同金額多少錢
補充合同的采購金額不得超過原合同采購金額的百分之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四十九條政府采購合同履行中,采購人需追加與合同標的相同的貨物、工程或者服務的,在不改變合同其他條款的前提下,可以與供應商協商簽訂補充合同,但所有補充合同的采購金額不得超過原合同采購金額的百分之十。
第五十條政府采購合同的雙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中止或者終止合同。政府采購合同繼續履行將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雙方當事人應當變更、中止或者終止合同。有過錯的一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2)協議金額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四十三條政府采購合同適用合同法。采購人和供應商之間的權利和義務,應當按照平等、自願的原則以合同方式約定。采購人可以委託采購代理機構代表其與供應商簽訂政府采購合同。由采購代理機構以采購人名義簽訂合同的,應當提交采購人的授權委託書,作為合同附件。
第四十六條采購人與中標、成交供應商應當在中標、成交通知書發出之日起三十日內,按照采購文件確定的事項簽訂政府采購合同。中標、成交通知書對采購人和中標、成交供應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標、成交通知書發出後,采購人改變中標、成交結果的,或者中標、成交供應商放棄中標、成交項目的,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C. 協議中如何表述金額
財務標准格式
D. 請問合同里金額的書寫是不是必須大小寫均有謝謝
不是。兩種寫法都可以。
一般是壹萬元整(¥10,000.00元)這種寫法,三位一節用「分位號」分開。
阿拉伯小寫金額數字前面均應填寫人民幣符號「¥」,阿拉伯小寫金額數字要認真填寫,不得連寫分辨不清。
阿拉伯數字小寫金額數字中有「0」時,中文大寫應按照漢語語言規律、金額數字構成。
阿拉伯數字小寫金額數字中有"0"時,中文大寫應按照漢語語言規律、金額數字構成和防止塗改的要求進行書寫。舉例如下:
1、阿拉伯數字中間有"0"時,中文大寫要寫"零"字,如¥1409.50,應寫成人民幣壹仟肆佰零玖元伍角。
2、阿拉伯數字中間連續有幾個"0"時,中文大寫金額中間可以只寫一個"零"字,如¥6007.14,應寫成人民幣陸仟零柒元壹角肆分。
3、阿拉伯金額數字萬位和元位是"0",或者數字中間連續有幾個"0",萬位、元位也是"0",但千位、角位不是"0"時,中文大寫金額中可以只寫一個零字,也可以不寫"零"字。
如¥1680.32,應寫成人民幣壹仟陸佰捌拾元零叄角貳分,或者寫成人民幣壹仟陸佰捌拾元叄角貳分,
又如¥107000.53,應寫成人民幣壹拾萬柒仟元零伍角叄分,或者寫成人民幣壹拾萬零柒仟元伍角叄分。
4、阿拉伯金額數字角位是"0",而分位不是"0"時,中文大寫金額"元"後面應寫"零"字。
如¥16409.02,應寫成人民幣壹萬陸仟肆佰零玖元零貳分;又如¥325.04,應寫成人民幣叄佰貳拾伍元零肆分。
(4)協議金額擴展閱讀
ㄍ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
第三章合同的效力
第四十四條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
第四十五條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條件。附生效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生效。附解除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失效。
當事人為自己的利益不正當地阻止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已成就;不正當地促成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不成就。
第四十六條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至時生效。附終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滿時失效。
第四十七條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經法定代理人追認後,該合同有效,但純獲利益的合同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而訂立的合同,不必經法定代理人追認。
相對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個月內予以追認。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合同被追認之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E. 協議中的金額全部是阿拉伯數字,該合同生效不!
1、協議金額只要明確具體(無歧義),就能夠被認定為有效的金額約定版,與是否大小寫無權關(即大小寫不影響數額的認定)。合同是否生效,與金額是否大小寫無關;一般來說,合同只要是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並且不違法法律的明確規定和善良誠信的原則就有效(當然,合同自約定的日期或條件到來時才生效)。
2、提問應當詳盡,讓回答者能知道你的關鍵意圖。希望能有所幫助。
— —凡我在處,便是法大
F. 合同必須有明確的金額嗎
合同一般需要具備一些條款。
具體可以參看《合同法》
第十二條合同的內容由回當事人答約定,一般包括以下條款:
(一)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
G. 協議金額是指哪個
毀約毀的是哪一部分?你自己出了多少錢?
要看這個協議到底主要是什回么內容,如果主要講的答是合作,那麼可以認為協議金額是500萬
當然也要根據權利義務對等的原則進行衡量
如果500萬里你出的錢不多,那麼要求250萬的違約金,就算訴訟也不會被法院支持
我覺得你先估計下你的損失,和對方好好協商下再說吧
H. 合同上和協議上金額不一樣,那金額應該以哪個為准
個人感覺哦,第一步是你跟他簽協議,這個,你要說有詐騙的話,就要看他跟你說回的12萬一年,是不是答在協議里反映了,如果12萬一年反映,3個月贈送沒反映,那就可以考慮說他詐騙(要看他說的12萬一年對你願意91500租房影響多大),因為3個月對於一年來說畢竟是「重大事項」,這樣的話你才有可能推翻協議,如果只是他口頭跟你說的這個,那你取證就比較難,推翻的可能相比較小了;
第二步是你跟市場部簽合同,注意,你是跟他們一起對市場部進行欺騙,你如果把實情說出,那市場部肯定會讓補繳其餘費用,當然這個對第一步中協議沒什麼影響
其實,協議跟合同本沒有什麼區別,都是雙方意向達成。
綜上,除非出現這種情況,否則覺得你勝算不大
強調一下,如果不考慮其他因素,你的協議肯定是有效的,無效的只能是合同,合同是不符合實際的,你要想能挽回點,那就抓住他沒有告知「3個月贈送」這塊。
可以咨詢下專業人士,偶就是中午多看了點《今日說法》瞎說而已^_^
I. 保密協議的金額通常是合同金額的多少比例
《勞動合來同法》第十源七條第二款規定:「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規定:「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從這些規定看,並未明確違約金是多少或者賠償多少錢。所以你們的約定不是很合理,應當看如果你違約了,實際給公司造成了多少損失。造成多少損失就賠償多少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