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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侵權案由

發布時間: 2021-01-30 13:38:36

A. 法院立案的案由為什麼是財產損害糾紛,而不是產品責任侵權糾紛

如果錯誤的話,但是人可以申請復議的。

B. 侵權責任糾紛 與 損害賠償糾紛 的案由有何區別

侵權責任法規定,侵害民事權益,應當依照本法承擔侵權責任。本法所稱民事權益,包括生命權、健康權、姓名權、名譽權、榮譽權、肖像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監護權、所有權、用益物權、擔保物權、著作權專利權、商標專用權、發現權、股權、繼承權等人身、財產權益。
因此凡是侵犯以上權益的,都可能會發生侵權責任糾紛。

C. 財產損害賠償糾紛 規定在民事案由的哪一條

規定在民事案由的38條
在確定侵權責任糾紛具體案由時,應當先適用第九部分「侵權責任糾紛」項下根據侵權責任法相關規定列出的具體案由。沒有相應案由的,再適用「人格權糾紛」、「物權糾紛」、「知識產權與競爭糾紛」等其他部分項下的案由。如機動車交通事故可能造成人身損害和財產損害,確定案由時,應當適用第九部分「侵權責任糾紛」項下「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由,而不應適用第一部分「人格權糾紛」項下的「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糾紛」案由,也不應適用第三部分「物權糾紛」項下的「財產損害賠償糾紛」案由。

D. 以侵權為案由打官司,那是按一般侵權審理還是按特殊侵權審理是靠法官去劃分嗎

根據歸責原則的不同,可以將侵權行為劃分為一般侵權和特殊侵權,一般侵權是適用過錯責任原則的侵權行為;特殊侵權是適用無過錯責任原則及過錯推定責任的侵權行為,特殊侵權行為必須有法律作出特別規定。概括起來,兩者主要有如下區別:第一,構成要件不同。一般侵權必須同時具備過錯、加害行為、加害行為與損害後果之間的因果關系,而特殊侵權不需要以過錯要件為要件或者法律直接推定侵權人存在過錯由其證明自己不存在過錯。第二,是否以法律的特別規定為前提不同。一般侵權不需要法律進行單獨特別規定,而後者必須有法律單獨特別規定為前提。第三,適用的歸責原則不同。這也是劃分兩者的標准。一般侵權適用過錯歸責原則。特殊侵權適用無過錯責任原則和過錯推定責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六條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根據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行為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七條行為人損害他人民事權益,不論行為人有無過錯,法律規定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的,依照其規定。

E. 一個人以侵權和合同糾紛案由分別起訴同一家公司,都立案啦,侵權要精神損失,合同要財產損失,算競合嗎

這個要看兩起訴訟是否都是基於同一事實,同一事實的話就是競合,如果是基於不同的事實,那就不算競合,但是從節約效率的角度來說仍然可以合並處理。

F. 法院審理案件時是否可以變更案由

可以的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印發<民襲事案件案由規定(試行)>的通知》第二款規定:

「第一審法院立案時可根據當事人的起訴確定案由。當事人起訴的法律關系與實際訴爭的法律關系不符時,結案時以法庭查明的當事人之間實際存在的法律關系作為確定案由的依據,例如名為聯營實為借貸的,定為借款糾紛。」

根據該條規定,法院在審理案件過程中似乎是可以變更案由。

拓展資料: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若干規定》第35條之規定,訴訟過程中,當事人主張的法律關系的性質或民事行為的效力與人民法院根據案件事實作出的認定不一致時,人民法院應當告知當事人可以變更訴訟請求。

當事人變更訴訟請求的,人民法院應當重新指定舉證期限。本案中,雖已查明原、被告系保險待遇糾紛,法院承辦法官依職權告知了可以變更訴訟請求,當事人認為契約之訴根本不成立,堅持不變更訴訟請求,人民法院是否可以依職權變更案由。

G. 侵權責任糾紛是案由嗎

侵權責任糾紛是案由。
民事案由總共有四級,侵權責任糾紛屬於二級案由,與一級案由第九部分侵權責任糾紛相同。侵權責任糾紛一般很少適用。該項下共有三級案由30個,四級案由34個。
具體可看最高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規定》。

H. 侵佔財產要求返還什麼案由

侵佔財產要求返還的,應定案由為返還原物糾紛。但是如果原物已經損壞而要求賠償的,則案由應該定為財產損害賠償糾紛。

非法侵佔他人財產的,根據物權法的規定,在民事上有返還原物的法律義務,所以,如果是要求侵佔人返還原物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規定》的規定,案由應該定為返還原物糾紛。

《刑法》

第二百七十條【侵佔罪】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本條罪,告訴的才處理。

(8)財產侵權案由擴展閱讀:

必須是將他人的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拒不交還的行為。

所謂占為己有,是指應當將他人交為自己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當成自己的財物,以所有人自居,擅自加以處分、使用和收益。有的是將財物出售、贈與他人,有的是出租、消費、充抵債務、設定抵押加以使用,但不能包括故意毀壞這種處分。

具有後者這種行為,應以故意毀壞財物罪治罪科刑。所謂拒不交還,是指依法、依約而當將他人的財物退回而拒不退回,如財物所有人明確提出交還並舉有證據證明屬及所有,行為人仍視而不見,明確表示不予舊還;

或者雖然表示歸還,但事後又擅自處分致使實際無法交還;或者採用諸如謊稱財物被盜、丟失等欺騙手段而拒不歸還;或者攜帶財物逃離他鄉而拒不歸還;或者已經非法處分而拒不追回或者賠償的等等,

當然,行為人如果最終還是交出或者退還了財物,或者是在他人明確提出主張交還前處理了財物事後已作了或答應賠償的,甚至是在他人提出主張後還擅自處分財物但又作了賠償的,等等,就不應以本罪論處。

I. 在道路交通事故中遭受財產損害以什麼案由起訴

本網訊(胡波)筆者在司法實務中發現:有的當事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遭受財產損害,向人民法院起訴時以「道路交通事故財產損害賠償糾紛」為案由提起訴訟,有的法院以該案由立案並審理;有的當事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既遭受財產損害,又遭受人身損害,以「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糾紛」 為案由提起訴訟,有的法院也以該案由立案並審理。 如此,出現兩個問題:其一、前一情形違反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由規定》(2008年)第二條的規定,隨意增加案由,未堅持統一的民事案件案由確定標准;其二、後一情形,在「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糾紛」中審理「財產損害賠償糾紛」 ,導致案由與的案件本質特徵和法律關系不符。造成前述問題產生的根本原因是:《民事案由規定》(2008年)沒有規定「道路交通事故財產損害賠償糾紛」。 現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修改<民事案件案由規定 的決定》增設了「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的案由,當事人如果在機動車交通事故中遭受財產損害,或者,既遭受財產損害又遭受人身損害,應當以該案由起訴。(作者:雲南省魯甸縣人民法院胡 波)

J. 民事案件案由規定全文

民事案件案由規定(試行)

為了正確適用法律,統一確定案由,最高人民法院根據民法通則、合同法和民事訴訟法等法律規定,最高人民法院對民事案件案由作了《民事案件案由規定(試行)》,該規定將民事案件案由分四部分。第一、二、三部分屬於適用普通程序的案件案由,一般應當包括兩部分:當事人訴爭的法律關系及其爭議,如買賣合同質量糾紛,但規定只列出當事人訴爭的法律關系部分,而當事人的爭議部分由受理法院根據當事人的具體爭議確定。第四部分是適用特別程序的案件案由,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訴訟請求直接表述。
第一審法院立案時可根據當事人的起訴確定案由。當事人起訴的法律關系與實際訴爭的法律關系不符時,結案時以法庭查明的當事人之間實際存在的法律關系作為確定案由的依據,例如名為聯營實為借貸的,定為借款糾紛。當事人在同一起訴中涉及不同法律關系,如某一案件涉及主從合同關系的,根據主合同所涉及的法律關系確定案由。當事人僅因為從合同發生爭議,按照從合同涉及的法律關系及當事人的爭議確定案由,如擔保合同效力糾紛。
規定將案由分為四部分五十四類300種,種案由用阿拉伯數字統一編號。為了便於司法統計,根據具體情況,少數案由列出一些特殊或者常見多發的若干項(用阿拉伯數字加圓括弧表示),但此種案由並不限於所標明的幾項。人民法院在案件中應當直接適用種案由或其中的某一項,如相鄰用水糾紛。(該規定自2001年1月1日起試行。)

第一部分 合同糾紛案由
第二部分 權屬、侵權及不當得利、無因管理糾紛案由
第三部分 婚姻家庭糾紛案由
第四部分 適用特別程序案件案由

第一部分 合同糾紛案由

一、代位權糾紛
1.代位權糾紛
二、撤銷權糾紛
2.撤銷權糾紛
(1)撤銷債務人放棄到期債權行為糾紛
(2)撤銷債務人無償轉讓財產行為糾紛
(3)撤銷債務人低價轉讓財產行為糾紛
三、懸賞廣告糾紛
3.懸賞廣告糾紛
四、買賣合同糾紛
4.買賣合同糾紛
(1)分期付款買賣合同糾紛
(2)憑樣品買賣合同糾紛
(3)試用買賣合同糾紛
(4)招標投標買賣糾紛
(5)拍賣糾紛
(6)互易糾紛
五、房地產開發經營合同糾紛
5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糾紛
6.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糾紛
7.國有土地租賃合同糾紛
(1)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糾紛
8.臨時用地合同糾紛
9.商品房預售合同糾紛
10.商品房預售合同轉讓糾紛
11.合資、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糾車
12.項目轉讓合同糾紛
13.房屋拆遷合同糾紛
六、供用電、水、氣、熱力合同糾紛
14.供用電合同糾紛
15.供用水合同糾紛
16.供用氣合同糾紛
17.供用熱力合同糾紛
七、贈與合同糾紛
18.贈與合同糾紛
19.公益事業捐贈合同糾紛
八、借款合同糾紛
20.借款合同糾紛
(1)(金融機構)同業拆借糾紛
(2)企業之間借款糾紛
21.民間借貸糾紛
九、借用合同糾紛
22.借用合同糾紛
十、租賃合同糾紛
23.租賃合同糾紛
十一、融資租賃合同糾紛
24.融資租賃合同糾紛
(1)民用航空器融資租賃合同糾紛
十二、承攬合同糾紛
25.加工合同糾紛
(1)對外加工裝配合同糾紛
26.定作合同糾紛
27.修理合同糾紛
28.復制合同糾紛
(1)印製合同糾紛
29.測試合同糾紛
30.檢驗合同糾紛
十三、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31.建設工程勘察合同糾紛
32.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糾紛
33.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
34.建設工程分包合同糾紛
35建設工程監理合同糾紛
十四、運輸合同糾紛
(一)客運合同
36.公路旅客運輸合同糾紛
37.城市公交運輸合同糾紛
(1)出租汽車運輸合同糾紛
38.鐵路旅客運輸合同糾紛
(1)國際鐵路旅客聯運合同糾紛
39.水路旅客運輸合同糾紛
(1)內河旅客運輸合同糾紛
(2)沿海旅客運格合同糾紛
40.航空旅客運格合同糾紛
(1)國際航空旅客聯運合同糾紛
(二)貨運合同糾紛
41.公路貨物運格合同糾紛
42.鐵路貨物運輸合同糾紛
43.水路貨物運輸合同糾紛
44.航空貨物運輸合同糾紛
45.管道運輸合同糾紛
46.聯合運輸合同糾紛
(三)多式聯運會同糾紛
47.多式聯運合同糾紛
十五、技術合同糾紛
48.技術委託開發合同糾紛
49.技術合作開發合同糾紛
50.技術進口合同糾紛
51.技術出口合同糾紛
52.技術咨詢合同糾紛
53.技術服務合同糾紛
54.技術培訓合同糾紛
55.技術中介合同糾紛
56.技術秘密轉讓合同糾紛
57.科技成果轉化合同糾紛
十六、知識產權合同糾紛
58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糾紛
59.專利權轉讓合同糾紛
(1)發明專利轉讓合同糾紛
(2)實用新型專利轉讓合同糾紛
(3)外觀設計專利轉讓合同糾紛
60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糾紛
61.商標權轉讓合同糾紛
62.商標許可使用合同糾紛
63委託創作糾紛
64.合作創作糾紛
65.著作權許可使用合同糾紛
(1)出版合同糾紛
(2)表演權許可合同糾紛
(3)作品翻譯許可合同糾紛
(4)作品改編許可合同糾紛
(5)作品廣播權許可合同糾紛
66著作權轉讓合同糾紛
67.軟體開發合同糾紛
68.軟體著作權許可使用合同糾紛
69.軟體著作權轉讓合同糾紛
十七、保管合同糾紛
70.保管合同糾稱
十八、倉儲合同到群
71.倉儲合同胡必
十九、勞托合同糾紛
72.委託合同糾紛
(1)訴訟代理合同糾紛
(2)進出口代理合同糾紛
(3)專利代理糾份
(4)商標代理糾粉
(5)船舶代理合同糾紛
(6)民用航空運拍用售代理合同糾紛
(7)貨運代理合同糾紛
(8)保西代理糾紛
二十、行紀合同糾紛
73.行紀合同糾紛
(1)代油代用合同糾紛
(2)用貨交易代理合同糾紛
(3)證券交易代理合同糾紛
(4)保險經紀合同糾紛
二十一、居間合同糾紛
74.居間合同糾紛
二十二、擔保合同糾紛
75保證合同糾紛
76.抵押合同糾紛
(1)民用航空器抵押合同糾紛
77質押合同糾紛
78.留置糾紛
79.定金合同糾紛
二十三、典當糾紛
80.典當糾紛
二十四、保險合同糾紛
81.財產保險合同糾紛
82.人身保險合同糾紛
83.再保險合同糾紛
84.保險代位求償權糾紛
二十五、海商合同糾紛
85.海上貨物運格合同糾紛
86.航次租船合同糾紛
87.海上旅客運拍合同糾紛
88.走鋼租船合同糾紛
89.光船租賃合同糾紛
90.海上拖航合同糾紛
91.海難救助合同糾紛
92.海上打扮合同糾紛
93.海上保險合同糾紛
94.港口作業合同糾紛
95.理貨合同糾紛
96.航道疏浚合同糾紛
97.海上運拍(船舶)聯營合同糾紛
98.船用建造、買賣、拆解合同糾紛
99.海員勞務合同糾紛
二十六、儲蓄存款合同糾紛
100.儲蓄存款合同糾紛
二十七、信用卡糾紛
101.信用卡糾紛
二十八、信用征糾紛
102.信用證糾紛
二十九、期貨交易糾紛
103.期貨交易糾紛
三十、信託糾紛
104.信託糾紛
三十一、證券合同糾紛
105.股票交易糾紛
106.公司債券交易糾紛
107.出資轉讓糾紛
108.國債交易糾紛
109.證券代銷協議糾紛
110.證券包銷協議糾紛『
111.證券投資咨詢糾紛
112.證券資信評估糾紛
113.證券回購合同糾紛
三十二、經營合同糾紛
114.出資糾紛
115.聯營合同糾紛
116.合夥協議糾紛
117.企業承包合同糾紛
118.企業租賃合同糾紛
119.掛靠經營糾紛
12.從企業出售糾紛
121.上市公司收購糾紛
122.公司分立糾紛
123.公司合並糾紛
124.債權轉股權糾紛
125.彩票、獎券糾紛
126.補償貿易糾紛
127.中外合資經營合同糾紛
128.中外合作經營合飼糾紛
三十三、中外合作勘探開發自然資源合同糾紛
129.中外合作勘探開發自然資源合同糾紛
三十四、農業承包合同糾紛
130.農業承包合同糾紛
三十五、電信合同糾紛
131.電信合同糾紛
三十六、郵政合同糾紛
132.郵政合同糾紛
三十七、演出合同糾紛
133.演出合同糾紛
三十八、服務合同糾紛
134.服務合同糾紛
(1)醫療服務合同糾紛
(2)銀行結等合同糾紛
(3)銀行保管箱服務合同糾紛
(4)法律服務合同糾紛
(5)旅遊合同糾紛
(6)房地產咨詢糾紛
(7)房地產價格評估糾紛
(8)房地產經紀糾紛
(9)旅店服務合同糾紛
(10)對會服務合同糾紛
(11)物業管理糾紛
(12)飲食服務合同糾紛
(13)娛樂服務合同糾紛
(14)有線電視收視糾紛
三十九、勞動爭議
135.勞動合同糾紛
136.集體勞動合同糾紛
137.事實勞動關系爭議
138.勞動保險糾紛
四十、勞務(僱傭)合同糾紛
139.勞務(僱傭)合同糾紛

第二部分權屬、侵權及不當得利、無固管理糾紛案由

一、所有權及與所有權相關權利糾紛
140.財產所有權糾紛
(1)用產權間糾紛
(2)財產損害培償糾紛
141.提單糾紛
142.倉單糾紛
143.存單糾紛
144.宅基地糾紛
145.探礦權糾紛
146.采礦權糾紛
147.自然資源使用權糾紛
148.承包經營權糾紛
149.相鄰關系糾紛
(1)相鄰用水、排水糾紛
(2)相鄰採光、通風糾紛
(3)相鄰土地使用關系糾紛
(4)相鄰損害防免關系糾紛
150.埋藏物隱藏物權屬糾紛
151.拾得遺失物權屬糾紛
152.拾得漂流物權屬糾紛
153.拾得失散的飼養動物權屬糾紛
二、票據、證券權益糾紛
154.票據付款請求權糾紛
155.票據追索權糾紛
156.票據交付請求權糾紛
157.票據返還請求權糾紛
158.票據損害培償糾紛
159.票據利益返還請求權糾紛
160.匯買回單簽發請求權糾紛
161.證券發行糾紛
(1)配股糾紛
162.證券返還糾紛
163.證券欺詐糾紛
164.證券內幕交易糾紛
165.操縱證券交易市場糾紛
166.虛假證券信息糾紛
167證券投資基金糾紛
168.證券登記、託管、結算糾紛
三、股東權糾紛
169.股票交付請求權糾紛
170.股權轉讓侵權糾紛
(l)優先認購權糾紛
171.股東會議表決權糾紛
172公司知情權糾紛
173.公司盈餘分配權糾紛
174.公司剩餘財產分配糾紛
175.公司決議侵害股東權糾紛
176.股東會議召集權糾紛
四、損害公司權益糾紛
177.股東不履行對公司義務糾紛
178.董事、監事、經理損害公司利益糾紛
五、知識產權糾紛
(一)著作權糾紛
179.著作人身權糾紛
(l)作品發表權糾紛
(2)作品署名權糾紛
(3)作品修改權糾紛
(4)保護作品完整權糾紛
180.著作財產權糾紛
(l)復制權糾紛
(2)發行權糾紛
(3)展覽權糾紛
(4)公開表演權糾紛
(5)社放權糾紛
(6)攝制權糾紛
(7)改編權糾紛
(8)翻譯權糾紛
(9)匯編權糾紛
181.鄰接權糾紛
182.計等機軟體著作權糾紛
(1)計算機軟體著作權權屬糾紛
(2)計算機軟體著作權侵權糾紛
(二)商標權糾紛
183.商標權權屬糾紛
184.商標侵權糾紛
(1)假冒注冊商標糾紛
(2)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糾紛
(3)非法製造、銷售非法製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糾紛
(三)專利權糾紛
185.專利權權局糾紛
186.專利侵權糾紛
187.專利發明人、設計人署名權糾紛
188.專利申請權糾紛
189.專利申請優先權糾紛
190.專利實施強制許可使用費糾紛
191.發明專利臨時保護期使用費糾紛
(四)發現權與發明權糾紛
192.發現權糾紛
193.發明權糾紛
(1)植物新品種糾紛
六、不正當競爭糾紛
194.壟斷糾紛
195.虛假廣告糾紛
196.侵害商業秘密糾紛
(1)侵害商業技術秘密糾紛
(2)侵害商業經營秘密糾紛
197.偽造、冒用產品質量標志糾紛
198.仿冒、偽造知名商品特有名稱、包裝、裝潢糾紛
199.偽造產地糾紛
200.傾銷糾紛
201.損害(競爭對手)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糾紛
七、海事糾紛
202.海上重大責任事故糾紛
203.船舶碰撞糾紛
(1)船舶浪損糾紛
204.船艙觸碰(建築物、設施)損害賠償糾紛
205.船舶損壞(空中或水下設施)損害賠償糾紛
206.影響船舶航行損害賠償糾紛
207.海上人身損害賠償糾紛
208.港口作業糾紛
209.養殖損害賠償糾紛
210.船舶、港口作業污染損害賠償糾紛
21l.非法留置船載貨物糾紛
212.共同海損糾紛
213.船舶水道規費糾紛
八、人身權糾紛
214.人身損害賠償糾紛
(1)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糾紛
(2)鐵路旅客運輸損害賠償糾紛
(3)水上旅客運輸損害賠償糾紛
(4)航空旅客運輸損害賠償糾紛
(5)航空器對地、水面上第三人損害賠償糾紛
(6)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糾紛
(7)工傷事故損害賠償糾紛
215.人身自由權糾紛
216.名譽權糾紛
217.名稱權糾紛
218.姓名權糾紛
219.榮譽權糾紛
220.肖像權糾紛
九、特殊侵權糾紛
221.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職務侵權糾紛
222.雇員受害賠償糾紛
223.雇傭人損害賠償糾紛
224.產品責任糾紛
225.高度危險作業致人損害糾紛
226.環境污染損害賠償糾紛
227.地面(公共場所)施工損害賠償糾紛
228.建築物、擱置物、懸掛物塌落損害賠償糾紛
229.堆放物品倒塌損害賠償糾紛
230.動物致人損害賠償糾紛
231.駐特別行政區軍人執行職務侵權糾紛
232.防衛過當損害賠償糾紛
233.緊急避險損害賠償糾紛
234.侵害未成年人接受教育權糾紛
十、不當得利糾紛
235.不當得利糾紛
十一、無因管理糾紛
236.無因管理糾紛

第三部分 婚姻家庭、繼承糾紛案由

一、婚姻家庭糾紛
237.污釣用產糾紛
238.離婚糾紛
239.夫妻登記離婚後形態糾紛
240.解處非法同居關系糾紛
241.婚姻無效糾紛
242.撤銷婚姻糾紛
243.夫妻財產約定糾紛
244.婚姻自主權糾紛
245.撫養、扶養關系糾紛
246.撫育費糾紛
247.扶養費糾紛
248.監護權糾紛
249.探視子女權糾紛
250.生身父母確認糾紛
251.贍養糾紛
(1)變更贍養關系糾紛
252.確認收養關系糾紛
253.解除收養關系糾紛
254.繼父母子女關系糾紛
255.分家析產糾紛
二、繼承糾紛
256.法定繼承糾紛
(1)轉繼承糾紛
(2)代位繼承糾紛
257.遺囑繼承糾紛
258.繼承權確認糾紛
259.被繼承人債務清償糾紛
260.遺增糾紛
261.遺贈扶養協議糾紛
第四部分 適用特別程序案件案由
262.申請宣告公民無民事行為能方案
263.申請宣告公民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案
264.申請宣告公民恢復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案
265.申請宣告公民恢復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案
266.申請指定監護人案
267.申請撤銷監護人資格案
268.申請宣告失蹤案
269.申請撤銷直告失蹤案
270.申請為失蹤人財產指定、變更代管人案
271.失蹤人債務支付案
272.申請宣告公民死亡案
273.申請撤銷宣告公民死亡案
274.被撤銷死亡宣告人請求返還財產案
275.申請認定財產無主案
276.申請撤銷認定財產無主案
277.申請確定選民資格案
278.申請支付令案
279.申請公示催告案
280.國有企業破產案
281.(非國有)企業法人破產還債案
282.申請法院指定清算組成員秦
283.申請訴前財產保全案
284.申請確認仲裁協議效力案
285.仲裁程序中的財產保全案
286.申請撤銷仲裁裁決案
287.申請止付信用證項下款項糾紛案
288.申請海事請求保全案
(1)申請扣押船舶案
(2)申請拍賣扣押船舶案
(3)申請扣押船載貨物案
(4)申請拍賣扣押船載貨物案
289.申請海事強制令案
290.申請海事證據保全案
291.申請設立海事賠償責任限制基金案
292.申請海事船舶優先權催告案
293.申請海事債權確權案
294.申請承認外國法院民事判決策
295.申請承認外國法院民事裁定案
296.申請承認國外仲裁裁決案
297.申請認可台灣地區法院民事判決案
298.申請認可台灣地區法院民事裁定案
299.申請認可台灣地區法院民事調解書案
300.申請認可台灣地區仲裁裁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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