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信通糾紛
⑴ 我有一張迪信通至尊卡,店員說生日那天,雙倍立減可以給我減掉600是怎麼一會事,兩年內才有效。
1、未簽勞動合同,可以主張雙倍工資;
2、一般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社保都沒有繳專納,還可以主張經濟補屬償金與補繳社保;
3、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⑵ 三星W589,我去北京的N家迪信通和問了,價格要3600元左右 在網上一看,有的深圳的賣家價格賣3000元—3200
建議在實體店買,網上的東西出了質量糾紛很難解決
⑶ 不同的天語手機維修點怎麼檢測結果不一樣
樓主可真給天語傷透了心啊,也積累了不少經驗跟大家分享,真是久病成良醫了,版我好像看了權一場國內足球比賽,而不同的是他們的腳法相當的准,真令人難以自信,我相信他們都有良心不過就沒有帶到工作的場所,他們的維修技術值得懷疑,他們的所作所為簡直在為天語臉上抹黑,當下社會人心險惡,心裡除了錢還是錢。不過我相信世界上好人還是有很多的,畢竟人要多往好處想想。我建議大家手機如果要自費維修千萬別去售後點,因為那裡的人維修的技術很有限而坑人的技術卻一流,找熟人找朋友,現在會修手機的太多了。
⑷ 咨詢 摩托羅拉手機 三包與返廠的沖突問題~~~
我也是 才十二天都壞了 你放心從你壞的那天都不記在15天之內
你看看 這個會明白
廣大消費者盼望的手機「三包」規定終於出台了。為了切實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明確行動電話機商品銷售者、修理者和生產者的修理、更換、退貨(以下稱「三包」)責任和義務,國家質檢總局、國家工商總局、信息產業部日前聯合發布第四號令,頒布了《行動電話機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將於2001年11月15日施行的《規定》共31條,其要點如下:
一、行動電話機商品實行誰經銷誰負責三包的原則。銷售者與生產者或供貨者、銷售者與修理者、生產者或供貨者與修理者之間訂立的合同,不得免除本規定的三包責任和義務。
二、《規定》是實行行動電話機商品三包的最基本要求。國家鼓勵銷售者、生產者作出更有利於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嚴於《規定》的三包承諾。承諾作為明示擔保,應當依法履行,否則應當依法承擔責任。
三、銷售者在銷售行動電話機商品時,應提供三包憑證、有效發貨票,並准確填寫、加蓋印章。應開箱檢驗,正確調試,介紹產品的基本性能,使用維護和保養方法以及三包方式和修理者。
四、修理者應認真記錄修理故障情況、故障處理情況和修理後的質量狀況,向消費者當面交驗修理好的行動電話機商品,並如實完整地在三包憑證上填寫維修記錄,承擔因自身修理過錯造成的責任的損失。
五、生產者(進口者視同生產者)應具有信息產業部頒發的電信設備進網許可證書;行動電話機主機機身貼有進網許可標志,並隨機攜帶該機型的產品使用說明書、合格證和三包憑證;保證行動電話機商品符合法定標識要求,符合產品說明書等明示的性能及功能。
六、行動電話機主機三包有效期為1年。附件的三包有效期為:電池6個月,外接有線耳機3個月,充電器、移動終端卡、數據介面卡為1年。三包有效期自開具發票之日起計算,扣除因修理佔用、無零配件待修延誤的時間。
七、在三包有效期內,消費者依照本規定享受修理、更換、退貨的權利。應當憑發貨票和三包憑證辦理。
消費者丟失發貨票和三包憑證,且不能提供發貨票底聯或者發貨票(底聯)復印件等有效證據,但依照主機機身號(IMEI串號)顯示的出廠日期推算仍在三包有效期內的,應當以出廠日期後第90日為三包有效期的起始日期,銷售者、修理者、生產者應當按照規定負責免費修理。
八、在三包有效期內,行動電話機主機出現質量問題的,由修理者免費修理。修理者應當保證修理後的行動電話機商品能夠正常使用30日以上。
九、自售出之日起7日內,行動電話機主機出現說明書所列功能失效、屏幕無顯示、錯字、漏劃、無法開機、不能正常登錄或通信、無振鈴、撥號錯誤、非正常關機、SIM卡接觸不良、按鍵控制失效、無聲響、單向無聲或音量不正常、因結構或材料因素造成的外殼裂損等性能故障的,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換貨或者修理。消費者要求換貨時,銷售者應當免費為消費者更換同型號同規格的行動電話機。消費者要求退貨時,銷售者應當負責免費為消費者退貨,並按發貨票價格一次退清貨款。
十、自售出之日起第8日至第15日內,行動電話機出現上列性能故障的,消費者可以選擇換貨或者修理。消費者要求換貨時,銷售者應當免費為消費者更換同型號同規格的行動電話機主機。
十一、在三包有效期內,行動電話機主機出現上列性能故障,經兩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憑三包憑證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記錄,由銷售者負責為消費者免費更換同型號同規格的行動電話機主機。
十二、在三包有效期內,電池、充電器、移動終端卡、外接有線耳機、數據介面卡等行動電話機附件出現性能故障的,銷售者應當為消費者免費更換同品牌同型號同規格的附件。更換兩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銷售者應當負責免費為消費者退貨,單獨銷售的,按發貨票價格一次退清貨款;與主機一起銷售的,按退貨當時單獨銷售的價格一次退還貨款。
十三、送修的行動電話機主機在7日內不能修好的,修理者應當免費給消費者提供備用機,待原機修好後收回備用機。
十四、因生產者未按合同或者協議提供零配件,使維修者延誤了維修時間,並自送修之日起超過60日未修好的,憑發貨票和三包憑證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記錄,由銷售者負責免費為消費者更換同型號同規格的行動電話機主機。
十五、因修理者自身原因,使修理時間超過30日未修好的,憑發貨票和三包憑證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記錄由銷售者負責免費為消費者更換同型號同規格的行動電話機主機。
十六、符合換貨條件,但銷售者無同型號同規格商品,消費者不願意調換其它型號規格的商品而要求退貨的,銷售者應當負責免費為消費者退貨,並按發貨票的價格一次退清貨款。
十七、符合換貨條件,並且銷售者有同型號同規格行動電話機商品,消費者不願意調換而要求退貨的,銷售者應當予以退貨,但對於使用過的商品應當按價款每日0.5%的折舊率收取折舊費。
十八、換貨時,應當提供新的商品。換貨後,商品三包有效期自換貨之日起重新計算。由銷售者在發貨票背面加蓋印章,註明更換日期,並提供新的三包憑證。
十九、對於在經營活動中贈送消費者的行動電話機商品,應當按照該《規定》承擔三包責任。
⑸ 北京的朋友們,千萬不要去公主墳買手機了
北京海淀區公主墳東南角的諾基亞專賣店買手機,更是黑,簡直就是一個黑店。我一個好友去北京公主墳東南角的諾基亞專賣店買手機,聽他們店員介紹了一款手機,覺得挺好,他去買手機的時候,並沒有去詳細了解手機的各個功能,他們店員說那款手機是如何如何好,並且說水貨有WLAN,在北京三環以內可以免費上外網,所以好友就決定買一款那個水貨的手機。
然後就付了錢,在他們店員拿貨的期間,他們經理說好友買的那款手機,不支持2G卡,好友現在用的是2G卡,他們經理又說3G卡是如何如何的貴,說那款手機行貨是支持2G的,那就讓他們經理拿行貨,他們經理又說行貨沒有,讓他們店裡退錢,他們又不退,那可是剛把錢給他們,他們就不承認。
後來非要好友拿另外一款手機,另外一款手機仔細一看就能發現,那就是一個翻新機,機子的按鍵中還有泥。說第二天去拿行貨的本來談好的已經付過錢的那款手機,他們說不寫單據,錢都付了又沒有貨,還不給單據,好友只好拿了那款手機回去,第二天去跟店裡交涉,店裡的人說好友把那個手機拿回去了
,拿回去是他們讓拿的,不拿又不給單據,哪有白給錢什麼都沒有的理由呢?
第二天好友要求還拿哪一款,不管支持不支持2G的卡都要了,他們又找種種的理由,並且找了一個像無賴的人,說著說著都想動手。
讓他們拿已經付過錢的那款手機,試了試就是支持2G卡的,他們就是一個陰謀,就是首推翻新機。這種店害死顧客。這個店裡一天警察都得去三四次,才能解決買手機過程中的糾紛。。。。。簡直對這家店無語了。。。
⑹ 迪信通收購金佳信後拖欠工資員工半年,大家別去哪裡買手機
用人單位存在剋扣、拖欠工資的行為,建議到當地有管轄權的勞動監察大隊反映和投訴,版催討被拖欠的工資。要權求解決。勞動監察大隊就是處理此類糾紛的專門機構。;《勞動法》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十條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履行下列職責:(一)宣傳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督促用人單位貫徹執行;(二)檢查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三)受理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的舉報、投訴;(四)依法糾正和查處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
⑺ 手機店的手機為什麼比手機官網的價格還要低
肯定是有原因的。
來看看了解事情的各路大神們是怎麼說的。
1都是套路和陷阱
這是個套路,看你就中不中招。以低價和熱情招呼你進店,店面展示的手機隨便試,沒問題。試好了開單拿機,這時候一般會要求先交錢,有些人比較警覺不交也行,反正必須是已經開單。然後他們拿出來的手機,就有問題了。遇到特別好欺負的客人,直接給故障舊機,醒目的客人呢,他們開新手機,然後快速在設置里調低動畫渲染,或者給你安裝某些特別軟體。結果就是你上手玩的手機,特別慢。然後客人不滿意,就要求你加錢換其它型號的(可能就是同一款手機,可以說成配置不同)。因為已經交了錢或開了單,客人不同意他們就會一堆人圍著你來橫的,逼迫客人接受加錢換機方案。不換機你就拿(這台慢的手機)走,因為是你選擇的。報警也沒有用,因為是商業糾紛,警察只會調解,而且警察到來他們說的又是另一套了。報工商部門,同樣效果不大,工商只會警告一下,不會有實質懲罰。無論報警還是報工商,走完流程得兩三個小時以上。客人如果夠耐心夠時間,堅決報警鬧大,到最後一般他們都會妥協,按單出你一台正常手機。他們欺負的,就是這部分老實膽小怕事的人。
2、要分品牌的,有的品牌確實是
因為華為和OV這種依靠線下銷售品牌,會給代理商和經銷商巨額的銷售返利來調動經銷商積極性,一般售價的30%?50%都是渠道費用。
華為3500的手機,從出廠到櫃台售價之間大約有1600元左右銷售加價,也就是出廠價1900左右。而華為和OV官網標注的都是最高指導售價,因為這些品牌必須依靠各級經銷商,必須保護經銷商利益,官網的價格在最後一層經銷商也就是櫃台這一層都還有六七百利潤。
而經銷商自己的毛利在櫃台上都還有六七百,所以他們可以自主定價,哪怕比官網再便宜300也還有三四百利潤。
純線上銷售的小米機型,你就絕對找不到實體店比小米商城便宜,因為小米不線下批發,線下實體店賣的小米都是網友搶購後加價50?100元收購,然後再加價300?500元出售的,賣不出去實體店就砸自己手裡虧了!
另外說一下,其實線下開實體店成本非常高,別看一部手機有30%以上銷售毛利,實際實體店支出的房租成本水電費人工費用等非常高,迪信通賣手機那麼貴利潤到手也並不多,實體店賣一部3500元的手機最後扣除經營成本後平均利潤,也許還沒小米網上賣2500元的手機利潤高!
3、實際上是實體店更便宜,除非網路平台搞優惠券促銷
除了部分在官網上買不到,線上線下都加價賣的型號以外,幾乎所有的手機在實體店都不會貴過官網價格。因為不管是實體店,天貓還是京東,只要價格比官網貴,官網上又能買到,用戶就必然上官網買。那麼手機廠商要不就只在官網上賣,只要做實體渠道,那麼必然要給實體店利潤,實體店進貨的價錢就會比官網價低,這也就給了實體店最低價格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