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民事責任構成要件
1. 簡述侵權行為的民事責任及其構成要件
侵權行為是行為人由於過錯侵害人身、財產和其他合法權益,依法應承擔民事責任的不法行為,以及依照法律特殊規定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其他侵害行為。「一般認為,侵權行為首先是一種民事過錯行為,也就是說,侵權行為破壞了法律規定的某種責任——這種責任是在法律上嚴格規定不許被破壞;侵權行為同時又是對他人造成了傷害的行為,而加害人必須對被傷害人做出賠償。」
侵權行為的民事責任,根據侵權行為的歸責原則(一)過錯責任;(二)無過錯責任; (三)公平責任。
侵權行為構成要件,主要集中在以下幾個因素, 即:過錯、行為不法、損害事實是否是侵權行為 必要構成要件上。侵權行為「要件」應是所有侵權行為必不可少的條件。只有當缺少這一條件就不能構成侵權行為時, 才能夠稱為「要件」, 否則, 就不能稱為「要件」。當某一條件僅僅是構成某一類侵權行為的必要條件, 而不是所有侵權行為中的必要條件時, 這樣的條件也不應該作為侵權行為概念的「要件」。
2. 構成侵權行為的四個要件
構成侵權行為的四個要件:行為的違法性、損害事實的存在、因果關系、行為人主觀上有過錯。
1、行為的違法性
所謂行為的違法性,是指行為人實施的行為違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規定或強制性規定。
2、損害事實的存在
損害事實,既包括對公共財產的損害,也包括對私人財產的損害,同時還包括對非財產性權利的損害。
3、因果關系
侵權行為中的因果關系是指違法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的客觀聯系,即特定的損害事實是否是行為人的行為必然引起的結果。只有當二者間存在因果關系時,行為人才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因果關系是復雜多變的,往往一個損害後果的出現是由多個原因引起的,既可能有主要原因與次要原因,也包括直接原因與間接原因。
4、行為人主觀上有過錯
過錯是侵權行為構成要件中的主觀因素,反映行為人實施侵權行為的心理狀態。過錯根據其類型分為故意與過失。
(2)侵權民事責任構成要件擴展閱讀:
侵權行為的法律後果:
根據《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四條 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 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主要有:
1、停止侵害;
2、排除妨礙;
3、消除危險;
4、返還財產;
5、恢復原狀;
6、賠償損失;
7、賠禮道歉;
8、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案例:
有媒體報道,大部分知識產權案件賠償金額偏低,「贏了官司,丟了市場」的現象普遍存在。要破解這一尷尬局面,就應該從市場價值的角度估算知識產權案賠償數額,同時對惡意侵權和反復侵權者,適用懲罰性損害賠償。
知識產權是一種特殊形式的產權,賠償則是知識產權侵權中承擔責任的主要形式。但是賠償原則和賠償金額計算方式的不同,所能到達保護知識產權和懲戒侵權的效果就大不一樣。現行的「補償性賠償」之所以不利於知識產權保護。
一是實際損失額難以計算,二是損失與侵權行為之間的關系難以證明,三是知識產權被侵權人的損失往往是長期的,即使侵權人終止侵權行為後,仍然繼續存在損害。因此亟須確立「懲罰性賠償」原則,大幅度提高賠償額度,以達到有效保護知識產權、激勵創新的目的。
3. 環境侵權民事責任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損害事實的存在。
污染行為與損害事實毀碧之間具有因果關系。
適用無過錯責任原則。
不以違法性為構成要件。《侵權責任法》規定「因污染環境造成損害的,污染者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4. 職務侵權民事責任的構成要件
職務侵抄權民事責任的構成要件
1、行為主襲體必須是國家機關或國家機關工作人員
2、行為主體的行為必須是執行職務或行使職權中的行為。
3、致害行為必須是違法行使職權的行為。
4、致害行為必須上國家依法應對其負賠償責任的行為。
5. 民事侵權責任構成要件是什麼
民事侵權責任
的構成要件是:
1、行為人從事了
民事違法行為
;
2、造成了他人財產或
人身損害
的事實;
3、違法行為與損害後果之間具有因果關系;
4、行為人主觀上有故意或過失的過錯。
6. 解釋侵權行為民事責任及其構成要件(征權威答案)
呃……這本書又不專業的說
侵權民事責任分為一般侵權民事責任和特殊侵權專民事責任。一屬般侵權民事責任的構成要件有:客觀上存在損害事實,行為具有違法性,違法行為和損害事實之間存在因果關系,行為人主觀上有過錯。特殊侵權民事責任與一般侵權民事責任的構成要件區別在於,它不要求行為人在主觀上有過錯。
至於侵權民事責任,按《民法通則》規定,由於過錯侵害國家、集體財產,侵害他人財產、人身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再給你補充下《民法學》中的定義吧。侵權民事責任是指行為人因其侵權行為而依法承擔的民事法律責任。
7. 什麼是侵權行為,侵權行為的類型及侵權民事責任的一般構成要件是
A、侵權行為的概念。侵權行為是民事主體違反民事義務,侵害他人合法權益,回依法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行答為。行為人由於過錯侵害人身、財產和其他合法權益,依法應承擔民事責任的不法行為,以及依照法律特殊規定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其他侵害行為。
「一般認為,侵權行為首先是一種民事過錯行為,也就是說,侵權行為破壞了法律規定的某種責任——這種責任是在法律上嚴格規定不許被破壞;侵權行為同時又是對他人造成了傷害的行為,而加害人必須對被傷害人做出賠償。」
B、侵權行為的分類:
一、一般侵權與特殊侵權;
二、單獨侵權與共同侵權;
三、積極侵權與消極侵權。
C、一般侵權行為民事責任的構成要件:
1、侵權行為;
2、損害事實;
3、因果關系;
4、主觀過錯。
8. 什麼是侵權行為,侵權民事責任的一般構成要件有哪些
一般侵權行為的構成要件,是指在一般情況下,構成侵權行為所必須具備回的因素。只答有同時具備這些因素,侵權行為才能成立。一般侵權行為的構成要件包括:有加害行為、有損害事實的存在、加害行為與損害事實之間有因果關系、行為人主觀上有過錯四個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