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合同協議 » 瀘縣經濟糾紛

瀘縣經濟糾紛

發布時間: 2021-01-29 03:13:57

A. 四川瀘牌和瀘州老窖是否存在商標糾紛

瀘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與四川省瀘州宏窖酒業有限公司商標侵權糾紛一案
四川省瀘洲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2005)瀘民初字第112號

原告瀘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瀘州市國窖廣場。
法定代表人謝明,該公司董事長。
委託代理人馮創,男,1969年6月15日出生,漢族,住瀘州市江陽區江陽北路6號。
委託代理人袁小兵,男,1969年8月13日出生,漢族,住瀘州市江陽區順城河邊9號附6號。
被告四川省瀘州宏窖酒業有限公司。住所地:瀘縣奇峰鎮。
法定代表人胡桂林,該公司經理。
委託代理人胡安釗,男,1944年2月20日出生,漢族,住瀘縣塗場鄉馮光村八組。
委託代理人胡清華,男,1972年7月17日出生,漢族,住瀘縣玄灘鎮馮光村八社36號。
原告瀘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與被告四川省瀘州宏窖酒業有限公司商標侵權糾紛一案,本院受理後,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瀘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的委託代理人馮創、袁小兵,四川省瀘州宏窖酒業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胡桂林及委託代理人胡安釗、胡清華到庭參加了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原告訴稱,被告在其「濃糧玉」牌「喜相逢」酒和「俞甬」牌「福壽」酒等商品的包裝盒上突出標注與原告注冊商標「瀘州老窖」相近似的「瀘州宏窖」字體作為其企業字型大小。原告注冊商標「瀘州老窖」系請書法名家撰寫,廣為人知,具有巨大的經濟價值。被告的行為嚴重侵害了原告的商標專用權,並給原告帶來較大的商譽損失和市場損失。請求判決被告在其企業名稱中立即停止使用與原告注冊商標「瀘州老窖」近似的「瀘州宏窖」字體,全部銷毀現有使用了該字體的包裝材料和產成品,並賠償原告經濟損失20萬元。
原告針對其訴訟主張,向本院提供了如下證據:原告的商標注冊證、經銷合同、瀘縣工商檢處(2005)字第017號行政處罰決定書、被告生產銷售的「濃糧玉」百年窖酒等證據。
被告答辯稱,被告公司名稱中的「瀘州宏窖」字樣與「瀘州老窖」的字形、字體並不相近似,所生產的「糧玉醇」等酒類商品並沒有侵犯原告的商標專用權。為此,請求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被告針對其答辯理由,向本院提供了如下證據:被告公司的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商標注冊證、糧玉醇酒盒、借款協議、工商機關的相關查封扣押材料等證據。
通過庭審舉證、質證,原、被告雙方針對對方所提供的證據本身並無異議,但均認為對方所舉的證據不能證明其主張。
經審理查明,「瀘州老窖」系原告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依法核准登記注冊的商標,注冊證號915681,注冊有效期限自1996年12月14日至2006年12月14日,核定使用商品為含酒精飲料(啤酒除外)。被告在其生產銷售的「濃糧玉」牌「喜相逢」酒、百年窖酒和「俞甬」牌「福壽」酒等酒類產品中,將其企業字型大小「瀘州宏窖」字體放大,並印製在其生產的酒類產品包裝盒上。至2005年3月,被告將該類包裝盒包裝的各類盒裝酒銷往瀘州、內江等地。同年7月21日,瀘縣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瀘縣工商檢處(2005)字第017號行政處罰決定書,認定被告將其企業名稱中的「瀘州宏窖」四字突出放大標注,且將「宏」字製作成「老」字字形,與原告的注冊商標「瀘州老窖」極其相似,侵犯了原告注冊商標專用權,遂對被告進行了處罰。但被告至今還在繼續生產銷售其侵權產品,為此,原告訴至本院,請求法院判決其如訴所請。
本院認為,「瀘州老窖」及其字形系原告經依法核准登記的注冊商標,根據我國《商標法》的規定,原告作為商標注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依法受法律保護。被告在其生產的酒類產品中,將其企業字型大小「瀘州宏窖」突出放大標注印製在其生產商品的外包裝盒上,並且,該「瀘州宏窖」與原告的注冊商標「瀘州老窖」在字形的整體結構等方面極為近似,容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的來源產生誤認或者混淆,被告的行為已經構成了對原告注冊商標專用權的侵犯,依法應當承擔停止侵權、銷毀其近似包裝、裝潢並賠償給原告造成的經濟損失的民事責任。鑒於被告沒有建立銷售明細帳目,不能據此證明被告的侵權獲利情況,本院綜合考慮被告侵權行為性質、期間、後果以及原告商標的聲譽等因素,依法確認原告的損失數額。據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二條第(五)項、第五十六條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第(一)項、第十六條之規定,判決如下:
一、被告在本判決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立即停止侵犯原告的注冊商標「瀘州老窖」專用權的行為。
二、對被告生產銷售的酒類商品中標注有與「瀘州老窖」相近似的「瀘州宏窖」侵權商品及包裝材料予以全部銷毀。
三、被告在本判決生效後十日內賠償原告經濟損失20萬元。
案件受理費5510元、訴訟保全費1520元、其他訴訟費1000元,共計8030元,由被告承擔。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並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交上訴狀副本,上訴於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

審判長李 斌
審判員王郁遜
代理審判員蘇曉莉
二○○五年十二月九日
書記員楊 凱

B. 法醫的一般工資

正月初一 勘驗命案

法醫接觸命案屍體檢驗是經常的事情,可是,正逢大年初一進行屍體檢驗,對法醫工作本身來講是極少遇到的。我卻親身遇到過這種事情,給我留下了很深刻的記憶,這是常人所感受不到的,為此,那年局黨委還專門派人到我家裡拜年,年底還給了我一次嘉獎。
那是1987年,正遇農歷臘月三十,上午突然接到縣里最邊遠的派出所值班民警電話報告,述當地林區發生一起槍殺案,一盜伐林木者被護林人員用槍打死,死者家族正聚集近百人在區政府鬧事,請求公安局派人進行調查處理。正逢過年,家家團聚,同吃年飯。有誰願意在這個時候出門辦案? 況且現場還在最邊遠的高山上,距縣城有200多公里,海拔高度有2000多米。可是,電話報告情況比較緊急,而且,時間不久,死者家族已經將屍體抬到了區政府院內,當地政府值班人員只有1名婦女幹部,派出所也只有1名民警,情況非常緊急……。

面對此種情況,局領導百般無耐,只好找到我。因為此事少不了法醫要進行屍體檢驗,即讓我一人陪同林業公安科兩位民警去處理此事。當我們乘車途經崎嶇不平的山間公路時,卻不見有其它的一車一人在路上,明顯有別於往日的繁忙場景。很少有一些接送新媳婦,辦喜事的……。當天傍晚我們才趕到區政府,而讓我感到驚異的是,政府部門都關門閉戶,在政府院內都是一些鬧事的死者家屬和少數圍觀群眾。讓我們有些「四處為難」,當地政府部門有些無能為力(或不願意出面),死者家屬不分青紅皂白抬屍鬧事,而且准備砸門窗。派出所民警和我們似乎難於控制局面,我們仍然堅持進行著耐心細致地群眾工作,講明有關法律法規,以及不按法律規定程序辦事所帶來的嚴重後果,法制教育幾乎通霄達旦。我們卻沒有生活安排,沒有住宿條件,做好工作後就已經是大年初一了。沒有別的辦法,我進行屍體檢驗時,死者家屬仍帶著不滿情緒,都不願意到場觀看(見證)。介於程序上的合法性要求,我只好請來一名當地醫生到場作為見證人。這樣,就在這種非常安靜的條件下進行了屍體解剖檢驗。檢驗屍體時,雖然感覺有些冷靜,然而,自己從內心講卻仍然充滿著熱情,對工作認真負責,一絲不苟,找到致命部位,查明死亡原因。

此件任務完成後,初三,又在縣城內檢驗了一火場中屍體……。

基層法醫工作,確實會讓你有嘗不盡的人生酸甜苦辣,而且處處存在著危險和考驗。現實社會生活中,有人歡喜,有人悲傷,面對一件件「死人案件」,你還得認真地對待其周圍「特殊環境」。我看過電影《攔靈車的人》,她描寫了一個真正的法醫人風格,有些情景非常感染人。但是,我也體驗到了,在最基層當好法醫人更難……。

C. 法醫的工資有上萬塊嗎

這個跟各個城市人均收入水平有關,因為法醫是公務員,比如上海的法醫能達到一萬,有的城市的才兩三千。

D. 因本人在嘉明鎮上班3個月 不給發工資人家都發了就是不發我都還不要我做了我想知道瀘縣嘉明鎮勞動局電話

勞動監察部門電話可以撥打12333尋求幫助,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用人單位非法拖欠勞動者的工資,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監察投訴,可以到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有欠條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一、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第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向勞動者出具有工資欠條或達成有支付協議不按約定履行支付義務的,勞動者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申請支付令需要提交申請書、欠條、申請人身份證件。申請書應當具備以下內容:
1、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姓名或名稱等基本情況;
2、勞動者要求用人單位給付的工資數額;
3、勞動者請求所依據的事實和證據;
4、用人單位的財產狀況和可供執行的財產。
二、向勞動監察投訴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第九條規定,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可以向勞動監察投訴,勞動監察應當受理,並責令用人單位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責令按拖欠額度百分之五十至一百支付賠償金。
向勞動監察投訴可以口頭投訴,也可以書面投訴,需要提交本人身份證,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證據材料。
三、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勞動爭議仲裁是追索勞動報酬的有效途徑,一般都可以最後得到解決。勞動爭議仲裁由用人單位住所地或者勞動合同履行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申請勞動爭議仲裁應當提交仲裁申請書和按被申請人人數提供副本,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相關證據復印件和證據清單2份;部分地區還需要提供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信息。 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住所、通訊地址和聯系電話,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通訊地址、聯系電話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二)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
(三)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提交復印件的需要把原件提交仲裁委查驗。
根據《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第二十七條第四款規定,勞動者追索勞動報酬適用特殊時效,自勞動關系解除或者終止之日起為一年。
《工資支付暫行條例》
第七條 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准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
第九條 用人單位違反國家規定,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拖欠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勞動行政部門應當依法處理。
第十六條 因支付拖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事項達成調解協議,用人單位在協議約定期限內不履行的,勞動者可以持調解協議書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第五十一條 當事人對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裁決書,應當依照規定的期限履行。一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理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執行。

E. 求2道關於擔保法的案例分析題,附答案的!

案例一:
日前,四川省瀘縣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借款合同糾紛案件,該案中的擔保人瀘縣衛生局因不具備擔保資格而為借款人熊某作擔保被判承擔連帶責任,賠償債務人不能清償債務部分的二分之一。
瀘縣衛生局職工熊某因購房所需,於2001年與中國農業銀行瀘縣支行簽訂了一份抵押借款合同,由其所在的機關作擔保人,借款5萬元,並於同年在瀘縣房監所辦理了抵押登記,後熊某共償還借款15205元。同年6月,熊某又將該房轉賣與第三人楊某,未辦過戶手續。2002年,熊某病故。

熊某病故後,因借款未還清,中國農業銀行瀘縣支行將熊某的妻子陳某和兒子以及瀘縣衛生局告上法庭,要求三被告還款(房屋於夫妻關系存續期間購買,購房時熊某之子不具有完全行為能力)。

審理中,擔保人瀘縣衛生局主張其為國家機關,不具有擔保資格,其擔保行為無效,不應擔責。

法院認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8條:「國家機關不得為保證人,但經國務院批准為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除外」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3條「國家機關和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違反法律規定提供擔保的,擔保合同無效」的規定,被告瀘縣衛生局的確不具有擔保資格,因此熊某與原告中國農業銀行瀘縣支行簽訂的抵押借款合同中涉及其擔保的內容無效。

但是,瀘縣衛生局明知自己不具有擔保人資格而為熊某作擔保,存在主觀過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5條第2款「擔保合同被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7條「主合同有效而擔保合同無效,債權人無過錯的,擔保人與債務人對主合同債權人的經濟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債權人、擔保人有過錯的,擔保人承擔民事責任的部分,不應超過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二分之一」的規定,法院判決由熊某之妻陳某承擔還款責任,逾期未清償則直接變賣抵押物,所得價款用於償還借款。如不能清償,則由被告瀘縣衛生局賠償不能清償部分的二分之一。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5條第2款「擔保合同被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第8條:「國家機關不得為保證人,但經國務院批准為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3條「國家機關和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違反法律規定提供擔保的,擔保合同無效」
第7條「主合同有效而擔保合同無效,債權人無過錯的,擔保人與債務人對主合同債權人的經濟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債權人、擔保人有過錯的,擔保人承擔民事責任的部分,不應超過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二分之一」 。
案例二:
某鄉鎮企業為購置設備,向銀行貸款30萬元,企業以自有工具車一輛作抵押(評估價10萬元),另由鄉財政所作保證。貸款到期後,企業僅歸還15萬元,其餘貸款及利息無法償付,為此,銀行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鄉財政所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問:1、鄉財政所是否應承擔連帶責任?為什麼?2、法院對此案應作如何處理?3、如果保證人不是鄉財政所,而是B公司,但保證方式沒有約定,該案應當如何處理?如果保證期間沒有約定,又該如何處理?
答:
1、鄉財政所不承擔保證責任,屬於無效擔保。根據《擔保法》規定,除經國務院批准為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擔保者外,國家機關不得作為保證人。
2、根據《擔保法解釋》規定,主合同有效而擔保合同無效,債權人、擔保人有過錯的,擔保人承擔民事責任的部分,不應超過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1/2。本案中主合同有效,債權人應當知道擔保人財政所不具備擔保資格,屬於有過錯,而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為30-15-10=5萬元,所以鄉財政所承擔民事責任最多隻有2.5萬元。
3、保證方式未約定,視為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間未約定,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6個月。

F. 瀘縣李沛金有幾個經濟糾紛法院判決沒執行的一共有幾個

答: 瀘縣李沛金有2個經濟糾紛
如有疑問
請繼續追問

G. 外地農村戶口買本地農村的房屋可以嗎,需要什麼手續

外地農村戶口一般來說不可以購買本地農村的房屋

根據《第八次全國法院民事商事審判工作會議(民事部分)紀要》

五、關於物權糾紛案件的審理

(一)關於農村房屋買賣問題

19.在國家確定的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地區,可以按照國家政策及相關指導意見處理宅基地使用權因抵押擔保、轉讓而產生的糾紛。

在非試點地區,農民將其宅基地上的房屋出售給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個人,該房屋買賣合同認定為無效。合同無效後,買受人請求返還購房款及其利息,以及請求賠償翻建或者改建成本的,應當綜合考慮當事人過錯等因素予以確定。

(7)瀘縣經濟糾紛擴展閱讀

農村宅基地改革十三個試點縣(市、區)名單如下:

1、北京市大興區、天津市薊縣、河北省定州市、山西省澤州縣、內蒙古自治區和林格爾縣、遼寧省海城市、吉林省長春市九台區、黑龍江省安達市、上海市松江區、江蘇省常州市武進區

2、浙江省義烏市、浙江省德清縣、安徽省金寨縣、福建省晉江市、江西省余江縣、山東省禹城市、河南省長垣縣、湖北省宜城市、湖南省瀏陽市、廣東省佛山市南海區、廣西壯族自治區北流市

3、海南省文昌市、重慶市大足區、四川省郫縣、四川省瀘縣、貴州省湄潭縣、雲南省大理市、西藏自治區曲水縣、陝西省西安市高陵區、甘肅省隴西縣、青海省湟源縣、寧夏回族自治區平羅縣、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伊寧市

H. 怎麼向中央電視台的今日說法提供新聞線索

申請查辦官場黑團伙瀆職犯罪的系列案件(刑事訴狀)
原告:蔣明旺男漢 52歲 81年大學畢業 江西鄱陽縣雙港鎮政府公務員
第一被告:吳義勇男雙港派出所長;(是本案的主犯)
第二被告:官場犯罪黑集團及其聯合成員:
黃仁愛男雙港鎮黨委書記(現任鄱陽縣副縣長);(是本案的主謀)
陳韓星男雙港鎮政法委副書記;(是本案的最初操縱和帶動人)
程南坤男雙港派出所副所長
曹昉鋒男雙港派出所幹警;
徐道美鄱陽縣公安局長(現任上饒市公安局副局長);(現在省里、副廳級是本案的後台、保護傘;)
牽涉人:王興欽男雙港鎮長、黨委書記;
林志輝男雙港派出所幹警;
蔣朝暉男雙港鎮蔣家村支部書記(2008年因貪污被判3年);
以及法院立案庭長趙金寶、張庭長(女)、團林法庭占庭長(男)等人公開違法不立案、不裁定;行政庭的劉希鳳公開違法判案;黃仁愛還帶動縣土管局姓董的副書記和縣法制辦姓朱的主任違法參與阻礙我家西邊通道的開通;幫組東鄰熊明義、熊長青違法侵佔我合法的宅基地;黃仁愛違法製造了2005年2月24日熊明義、熊長青帶動其全家族人無故持凶器炸毀我家的圍牆、闖入我家將我打傷為輕傷乙級的刑事案件;等官場犯罪黑集團聯合(蔣家村民):蔣法祥、蔣臘梅、蔣銀盛、熊明義、熊長青、蔣先雪、劉漢文、蔣善斌、陳興發、蔣勝華、等人:
訴訟請求事項:
1、依法追究官場犯罪黑集團及其聯合成員瀆職和故意製造冤案的刑事及其它相應的民事法律責任。
2、全部費用有被告承擔。
訴訟請求是由:
從2002年以來至今,由陳韓星帶動形成的:以吳義勇為主的官場犯罪黑集團及其聯合成員,故意操縱製造了一系列對我實施打擊陷害:公開侵封我家與宅基地同時規劃的合法通道、侵犯我家合法通行權、人身、財產、土地權等;造成我及我的父母的:身心、身體、名譽、財產、經濟、時間等極大損失、並造成我母親死亡的刑事案件。
詳見:事實與理由陳述書及證據:
依據《刑法》第13、14、26、30、31條:被告屬:官場犯罪黑集團及其聯合成員犯罪。
依據《刑法》第234、238、243、399條及《關於瀆職罪主體適用問題的解釋》、被告已構成嚴重的瀆職犯罪、和故意傷害刑事犯罪。
請紀檢檢察機關依據《刑事訴訟法》18條、141條、《刑事訴訟法》第二篇第一章等、提起公訟。
詳見電子證據材料! 蔣明旺 13979340092
2011.10.6.

I. 問一下土地改革,這是什麼情況,可以詳細說一下嗎。

關於農村土地徵收、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

意見背景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明確了農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方向和任務。

2014年12月2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七次會議。會議審議了《關於農村土地徵收、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會議指出,堅持土地公有制性質不改變、耕地紅線不突破、農民利益不受損三條底線,在試點基礎上有序推進。

2015年1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和國務院辦公廳聯合印發了《關於農村土地徵收、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這標志著,我國農村土地制度改革即將進入試點階段。

《意見》在農村土地徵收改革方面提出了要探索縮小土地徵收范圍;規范制定徵收目錄,健全矛盾糾紛調處機制,全面公開土地徵收信息;完善對被征地農民合理、規范、多元保障機制等。

具體意見

改革試點主要任務

建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制度

一是完善土地徵收制度。針對征地范圍過大、程序不夠規范、被征地農民保障機制不完善等問題,要縮小土地徵收范圍,探索制定土地徵收目錄,嚴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圍;規范土地徵收程序,建立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制度,健全矛盾糾紛調處機制,全面公開土地徵收信息;完善對被征地農民合理、規范、多元保障機制。

二是建立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制度。針對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權能不完整,不能同等入市、同權同價和交易規則亟待健全等問題,要完善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產權制度,賦予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租賃、入股權能;明確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范圍和途徑;建立健全市場交易規則和服務監管制度。

三是改革完善農村宅基地制度。針對農戶宅基地取得困難、利用粗放、退出不暢等問題,要完善宅基地權益保障和取得方式,探索農民住房保障在不同區域戶有所居的多種實現形式;對因歷史原因形成超標准佔用宅基地和一戶多宅等情況,探索實行有償使用;探索進城落戶農民在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自願有償退出或轉讓宅基地;改革宅基地審批制度,發揮村民自治組織的民主管理作用。

四是建立兼顧國家、集體、個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機制,合理提高個人收益。針對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機制不健全,兼顧國家、集體、個人之間利益不夠等問題,要建立健全土地增值收益在國家與集體之間、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分配辦法和相關制度安排。

對試點的選擇

兼顧不同發展階段和模式

改革試點的要求,一是堅持小范圍試點。統籌東、中、西部和東北地區,兼顧不同發展階段和模式,主要在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和農村改革試驗區中安排,選擇若干有基礎、有條件的縣或縣級市開展。

二是堅持依法改革。試點涉及突破相關法律條款,需要由國務院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允許試點地區在試點期間暫停執行相關法律條款。

三是堅持封閉運行。試點嚴格限制在經法律授權的縣(市)開展,非試點地區不要盲目攀比,擅自行動,確保試點封閉運行,風險可控。試點工作在2017年底完成。綜合新華社央視

農村土地制度改革

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

在符合規劃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許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租賃、入股,實行與國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權同價。

縮小征地范圍,規范征地程序,完善對被征地農民合理、規范、多元保障機制。

擴大國有土地有償使用范圍,減少非公益性用地劃撥。

建立兼顧國家、集體、個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機制,合理提高個人收益。完善土地租賃、轉讓、抵押二級市場。

三十三個試點縣(市、區)名單

北京市大興區、天津市薊縣、河北省定州市、山西省澤州縣、內蒙古自治區和林格爾縣、遼寧省海城市、吉林省長春市九台區、黑龍江省安達市、上海市松江區、江蘇省常州市武進區、浙江省義烏市、浙江省德清縣、安徽省金寨縣、福建省晉江市、江西省余江縣、山東省禹城市、河南省長垣縣、湖北省宜城市、湖南省瀏陽市、廣東省佛山市南海區、廣西壯族自治區北流市、海南省文昌市、重慶市大足區、四川省郫縣、四川省瀘縣、貴州省湄潭縣、雲南省大理市、西藏自治區曲水縣、陝西省西安市高陵區、甘肅省隴西縣、青海省湟源縣、寧夏回族自治區平羅縣、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伊寧市。

J. 小產權的房子,是村子裡集體蓋的房,買這種房子一般有什麼樣的風險

一、基本概念

1.宅基地上房屋

宅基地是農村的農戶或個人用作住宅基地而佔有、利用本集體所有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的土地、建過房屋但已無上蓋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備建房用的規劃地三種類型。宅基地的所有權屬於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宅基地上房屋,即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在其擁有宅基地使用權的集體土地上建造的房屋。宅基地上房屋的所有權歸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個人。



例如,湖南瀏陽和四川瀘縣就在改革政策支持下試行出了宅基地公開拍賣、宅基地跨村流轉、城鄉共建共享宅基地上房屋等突破《土地管理法》規定的新形式。然而,在非試點地區,宅基地上房屋的買賣仍然限制在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因此,在明律師提醒您,宅基地上的房屋買賣存在風險,購買須謹慎!

2.小產權房買賣

城市房價居高不下,居民購房需求不減,二者之間的矛盾為小產權房的興起提供了發展空間。小產權房是建設在集體土地上的房屋,應基本生活居住的需要而生。因此,其在建築設計、戶型裝修、配套設施等方面都低於普通商品房水平。

相應的,小產權房的價格也遠低於普通商品房,這也是小產權房的出租、買賣等交易熱潮不退的原因。在明律師提示您,在嚴格意義上,小產權房的出租、買賣等交易都不具有合法性。在實踐中,小產權房的房屋買賣合同被人民法院認定為無效的亦不在少數。購買須三思!

熱點內容
美發店認證 發布:2021-03-16 21:43:38 瀏覽:443
物業糾紛原因 發布:2021-03-16 21:42:46 瀏覽:474
全國著名不孕不育醫院 發布:2021-03-16 21:42:24 瀏覽:679
知名明星確診 發布:2021-03-16 21:42:04 瀏覽:14
ipad大專有用嗎 發布:2021-03-16 21:40:58 瀏覽:670
公務員協議班值得嗎 發布:2021-03-16 21:40:00 瀏覽:21
知名書店品牌 發布:2021-03-16 21:39:09 瀏覽:949
q雷授權碼在哪裡買 發布:2021-03-16 21:38:44 瀏覽:852
圖書天貓轉讓 發布:2021-03-16 21:38:26 瀏覽:707
寶寶水杯品牌 發布:2021-03-16 21:35:56 瀏覽: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