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合同有編制嗎
㈠ 機關事業單位有編制,但簽了聘用合同,編制和合同同時存在是怎麼一回事
這是事業單位改革來過渡過程中的源做法,也就是所謂雙聘制。一方面是事業身份,一方面實施、行勞動合同管理。隨著事業單位改制完成,這種現象將消失。全部改革到位後,員工要麼是事業單位身份,要麼是公務員,要麼是企業員工。
比如說如果是通過人社局組織的事業編制考試進去的,那一定就有編制,簽合同只是單位自己的工作方式,不會改變原本的身份。要是對自己的編制不確定,可以咨詢一下當地機構編制部門,這樣就清楚了。
(1)聘用合同有編制嗎擴展閱讀:
所謂編制內、在編是指通過正式考試進入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且在組織部、人事局內有注冊的工作人員。編外、非在編人員是指非組織部、人事局組織考試招聘,而是由於用人單位招聘的工作人員。編外、非在編人員通常又可分為工勤人員、合同制工作人員、臨時工。
編制通常是指組織機構的設置及其人員數量的定額和職務的分配,由財政撥款的編制數額由各級機構編制部門制定,財政部門據此撥款。由於各個單位編制數量有限,所以為了推進工作,就以單位或者下屬企業的名義招聘很多編制外人員,也就是我們熟悉的合同工。
㈡ 聘用合同不是有編制嗎,勞動合同沒編制,你說錯了吧
聘用合同和勞動合同不一定有編制,編制和合同是兩個不同概念,在編還有不在資的,這就是編制合同工資。
㈢ 關於簽訂事業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是否就有了編制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屬於招聘性質,簽聘用合同,但是沒有事業編制,由雙方內簽訂的合同約定待遇容和薪酬。
事業單位有編制的職工,現行途徑只有一個,即參加由國家和各省舉辦的事業單位考試,考試合格並被事業單位錄用的,具有事業編制。
㈣ 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工,沒有編制現在事業單位都簽合同,都是沒有編制嗎那簽了合同之後是不是合同限制不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屬於招聘性質,簽聘用合同,但是沒有事業編制,由雙方簽訂的內合同約定待容遇和薪酬。
事業單位有編制的職工,現行途徑只有一個,即參加由國家和各省舉辦的事業單位考試,考試合格並被事業單位錄用的,具有事業編制。
㈤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簽訂聘用合同,有編制嗎現在事業編是不是也簽合同
1、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通過考試,簽聘用合同,是有事業編制的。
2、事業單位有編制的職工,現行途徑只有一個,那就是參加由國家和各省舉辦的事業單位考試,考試合格並被事業單位錄用的,具有事業編制。
3、你要是對自己的編制不確定,你咨詢一下當地機構編制部門。
4、事業編都是簽合同的,但是這是聘用合同,其決定的不是勞動關系,而是人事關系,所以它不受《勞動合同法》的約束,而合同工簽的是勞動合同,與單位確定的是勞動關系,受《勞動合同法》的約束。
(5)聘用合同有編制嗎擴展閱讀:
事業單位聘用制是指事業單位與工作人員通過簽訂聘用合同,確定雙方聘用關系,明確雙方責任、權利、義務的一種人事管理制度。通過實行聘用制,轉換事業單位的用人機制,實現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的轉變,由行政任用關系向平等協商的聘用關系轉變。事業單位實行聘用制必須堅持單位自主用人、個人自主擇業、政府依法
監管和公正、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事業單位聘用工作人員,必須在確定的編制數額和人員結構比例范圍內進行。
事業單位實行聘用制,應當根據工作需要,按照科學合理、精幹效能的原則,確定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和工勤人員崗位,按崗聘用,競爭上崗。
事業單位受聘人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
(二)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三)具有聘用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專業知識及工作能力;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聘用崗位的正常工作;
(五)聘用崗位職責要求的其它條件。
㈥ 人民法院正式工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是不是有編制
人民法院正式工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那就說明已經有了正式的事業編制了,一般法回院想獲得編制都需要通過全國答的公務員考試或者事業單位招考才可以獲得正式的公務員或事業編制,沒有例外的情形,還有一種途徑就是已經獲得相應別的行業的編制進行工作調轉獲得法院的正式編制。
㈦ 事業單位的聘用合同制是不是就是說有國家正式編制了
聘用合同制和是否有編制是兩回事,主要看該大學是什麼性質,是否有正式的財政編制,現在基本上都是聘用合同制,但不一定有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