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糾紛
A. 工傷引起的糾紛問題
不是工傷,按人身損害賠償。
因為甲方是自然人,不具有法定用工主體資格,乙方與甲方不是勞動關系,不適用勞動法規,乙方聘用的丙方完成乙方承擔的任務中受傷,不是工傷,屬於人身損害。
提問人問題表述不清,只能嘗試回答:
一、如果甲方是把整個工程包給乙方,甲方只是按質按量驗收工程,不幹涉乙方如何施工,如何聘用人員,如何分配報酬,那麼雙方屬於承攬合同關系,甲方對丙方的傷害不承擔賠償責任,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丙方由過錯的,可以減輕賠償責任。
二、如果乙方是甲方的僱工,乙方找丙方共同完成工程任務,甲方知悉沒有制止的,屬於默認僱傭合同關系,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丙方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賠償責任。
如果甲方對乙方聘用丙方不知情,或者予以了制止,由乙方承擔主要賠償責任,甲方適當承擔賠償責任。
B. 工傷糾紛屬於什麼案件
工傷糾紛屬於勞動爭議,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工傷勞動爭議仲裁。
C. 工傷勞動糾紛怎麼處理,處理流程
(1)關於工傷認定的時效問題。目前勞動行政部門對受理勞動者工傷申訴沒有時效規定。如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工傷認定及可否享受工傷待遇發生爭議,當事人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的,只要符合勞動爭議的受案范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不應不加區別地將職工負傷之日確定為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而應根據具體情況確定勞動爭議發生之日,並依據國家有關規定予以受理和處理。
(2)關於因工傷認為發生爭議的處理問題。現行認定工傷的法律和政策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實施細則》和全國總工會《勞動保險問題解答》等規定,負責監督執行工傷保險政策的是名級勞動行政部門的社會保險行政機構的。因此,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對工傷認定問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的社會保險行政機構申訴,也可以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由勞動行政部門的社會保險行政機構處理的,當事人對其認定結論不服時,可依法提起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的,只要符合受理條件,仲裁委員會應予受理,並按《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辦案規則》的有關規定委託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的社會保險行政機構進行認定,然後依據認定結論和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3)關於職工因要求傷殘鑒定發生爭議的處理問題。職工被認定工傷後,因要求進行傷殘登記和護理依賴程度鑒定的問題與用人單位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委員會受理後,先按《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辦案規則》的有關規定委託當地勞動鑒定委員會進行傷殘鑒定,然後依據鑒定結論及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4)關於職工對傷殘鑒定結論不服如何申訴的問題。職工對勞動鑒定委員會作出傷殘等級和護理依賴程度鑒定結論不服可依法提起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但是,職工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在處理工傷方面的勞動爭議過程中委託當地勞動鑒定委員會所作的傷殘鑒定不服的,不能提起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而應按勞動爭議仲裁程序進行。
(5)關於工傷待遇給付發生爭議的處理問題。職工因工傷待遇給付問題與用人單位發生的爭議,屬於勞動爭議,可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但是,職工與社會保險機構發生的工傷待遇給付爭議,不屬於勞動爭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職工可向社會保險機構的上一級主管部門申請行政復議。
(6)關於工傷認定問題。對職工在工作時間、工作區域內因工作原因造成的傷亡(包括因工隨車外出發生交通事故而造成的傷亡),即使職工有一定的責任,都應認定為工傷,但不包括犯罪或自殺行為。認定職工工傷,給予職工工傷保險待遇,並不影響企業按規定對違章操作的職工給予行政處分。
(7)關於司機在工作中發生傷亡事故是否認定工傷問題。由於司機是特殊工種,職業危險性較大,所以,司機在執行正常工作時發生交通事故造成傷亡,屬無責任或少部分責任的,一般應認定為工傷。
D. 工傷賠償糾紛
首先你需要自傷害事故發生之日起30日內由公司或是用工單位申請為你認定工傷,如果用工單位不為你申請,你也可以自受傷之日起1年以內由你本人或是你的近親屬提請工傷認定,並在你傷情治癒後申請工傷傷殘鑒定並根據工傷等級索賠。工傷賠償具體包括:醫療費、停工留薪期工資、住院伙食補助、護理費、交通費住住宿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如解除勞動關系的,還有一次性就業補助金和一次性醫療補助金等。具體數額須結合本人工資計算來定
E. 怎樣打工傷糾紛官司
工傷糾紛是指勞動者在工作的過程中,因為受到傷害所引發的一系列糾紛。比如工傷認定糾紛、勞動能力鑒定糾紛、工傷保險待遇糾紛等。在工傷糾紛中,涉及勞動行政部門、用人單位、職工等多個主體,法律關系也相對較為復雜。所以,為了充分保護工傷糾紛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特別是保護工傷職工及其親屬的合法權益,我國的相關法律法規對工傷糾紛規定了多種解決途徑。那麼,在解決工傷糾紛的過程中有哪些問題,如何運用法律來合理解決工傷糾紛呢?118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