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更替糾紛
⑴ 人事糾紛(事業單位人員沒有通過人事部門而被其主管口頭調動算不算違規行為)
單位內部調動,無需通過人事部門,至於你說沒有任命文件,那是單位的工作缺失。
⑵ 員工離職過程中的人事糾紛HR應該怎麼處理
談判前准備:1、獲取此人的檔案,合同等資料,詳細查看檔案是否完整,合同是否有效,對回公司是否有利答;2、獲取此人近1年的工作表現記錄,如考勤,績效考核,看看是否存在曠工、玩忽職守、違紀、工作不達標等行為,這些信息均可以為接下來的談判增加砝碼;3、側面了解此人的談判訴求,分析此人訴求的出發點,結合此人家庭情況,婚姻狀況,身體健康情況等維度統一考慮;
談判中:因勢利導,動之以情,軟硬兼施,不要輕易攤牌,這是主要策略。再配合相關的談判前搜集的對公司有利的證據,雙管齊下,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不一一詳述;
談判後續事項:不管結果如何,一旦達成意向,趕緊處理,不要拖沓,遲則生變!
⑶ 人事糾紛案件要過了多久向法院起訴無效
人事糾紛申請仲裁是前置條件,未經仲裁的人事糾紛案件,人民法院是不會受理的。
仲裁時限為一年。
⑷ 法院人事糾紛,能撤銷或者推翻,行政部門行政違法做出的人事認定嗎是不是必須走行政訴訟
如果是內部人事處理,不屬於行政決定,不能提起行政訴訟
如果是人事主管部門的具體行政行為,比如不予退休決定等,可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
⑸ 19年的人事糾紛還可以申訴嗎
如果當時就知道這一情況,時效當然是過期了啊。
⑹ 人事糾紛是什麼意思
人事糾紛就是人與人之間產生了矛盾和爭議,也可稱為人事爭議。從法律上說是指具有人事關系的單位與其所屬工作人員之間,因執行人事政策法規,或履行聘任合同,持不同的主張和要求而產生的爭執。一般情況下可借鑒法律上的定義,就是人與人之間因不同的觀點和主張產生的爭議。
希望能幫到你(*^__^*)
⑺ 勞動合同法頒布之前人事糾紛怎麼處理
1、《勞動合同法》之前有《勞動法》及其他勞動法律法規;2、人事爭議有《人事爭議處理規定》等;3、人事爭議與勞動爭議有區別。
⑻ 什麼是人事糾紛
【人事爭議 范圍】《人事爭議處理規定》國人發(2007)109號第二條規定:本規定適用於下列人事爭議;
(一)實施公務員法的機關與聘任制公務員之間、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與聘任工作人員之間因履行聘任合同發生的爭議。
(二)事業單位與工作人員之間因解除人事關系、履行聘用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社團組織與工作人員之間因解除人事關系、履行聘用合同發生的爭議。
(四)軍隊聘用單位與文職人員之間因履行聘用合同發生的爭議。
(五)依照法律、法規規定可以仲裁的其他人事爭議。
⑼ 人事糾紛案如何處理最恰當
最重要的是心態 這具體還是看實事情況
能私下解決就解決 不行就走有關部門
我個人覺得內還是了解雙方的意願後,容各自提出意見彼此滿足對方,究竟如何處理最好,那要看當事人提出的條件是否被滿足。最後祝樓主好好解決 愉快人生
⑽ 關於單位人事調動的糾紛
看你合同裡面嗯,你可以跟人事部門還有領導商量一下,看可不可以遵從你自己的意願?不願意調去其他城市。如果有必要的話,你就。根據勞動法咯,去找個律師或去當地的勞動局去詢問一下,這種情況怎麼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