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用房租賃合同
① 辦公用房租賃的程序是怎樣的,應注意哪些事項
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的注意事項 1、雙方當事人的情況。 在合同中應寫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個人情況。 2、確定出租人具備處分房屋的權利,即出租人對房屋具有所有權或者處分權。 實踐中,有的出租人對房屋並不具備所有權或者處分權,導致承租人入住以後被真正的房主「驅逐」,而這時所謂的出租人往往已不見蹤影,因此,一定要注意這個問題。 3、明確房屋的使用用途。 如果承租人在承租房屋以後擅自改變房屋用途,如住宅改為商用,導致出租人財產利益受到損失,而在合同中對此又沒有約定,出租人往往難以追回損失。 4、租賃期間的水電氣以及物業、供暖等費用的承擔方式。 水電氣以及物業、供暖等費用往往是筆不小的數目,如果雙方對此沒有明確約定,容易引起糾紛。 5、租賃房屋現有狀況的說明。 如房屋的主體結構和房屋內已有傢具的狀況和價值等,最好對房屋內有關設備的價格作出明確約定,以免日後發生損壞時無法確定賠償數額。 6、租賃房屋在正常使用情況下發生的質量問題,應由誰承擔。 一般情況下,房屋在正常使用下不會發生大問題,但如果發生質量問題,都是比較大的問題,因此,為避免萬一,雙方對此也應予以明確約定。 7、租金的支付方式及期限。 這也是雙方應重點考慮的問題,三個月一付還是半年一付甚或一年一付等,雙方應予明確約定,否則,極易產生矛盾。 8、是否允許承租人對房屋進行增加改動。 9、是否允許承租人轉租。 根據法律規定,轉租需徵得出租人同意,否則,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10、在租賃期間內對房屋的修繕義務及費用應由誰承擔。 如果在使用過程中,房屋及其附屬設備出現問題或故障,應由誰維修,費用應由誰承擔,這是雙方需要提前明確的,否則,一旦出現問題,極易產生糾紛。
② 私人企業將自己的住房作為辦公用房的租賃合同範本有沒有
這個抄問題兩說著。
首先,這類性質的房產不能作為注冊公司時的經營場所,如果在此辦公,涉嫌異地辦公,工商要查你的。凡是在與注冊地址不一樣的地方辦公或生產,要辦理分支機構的營業執照。但如果是住宅性質的房屋是不可辦理營業執照的。這點有些矛盾,無法解決。
其次,如果合法的房屋(經營場所)租賃後,簽訂租賃協議,其租金可以計入企業管理費用(辦公用房不能計入成本)。
你這個問題是前提(租用的房屋性質)不合法,所以不能租賃,也不能計入企業費用。也就是說你的租賃協議是無效的,因為「法律」大於「合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