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不公平有效嗎
❶ 合同不公平格式條款是否有效
格式條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該條款無效:
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格式條款,損害國家利益的。欺詐是指當事人一方故意製造假相、隱瞞真相,致使對方當事人產生錯誤的認識而同意與其訂立格式條款。合同是雙方意思表示一致的法律行為,只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雙方當事人充分協商達成一致意見,格式條款才能成立。在一方當事人欺詐或者脅迫的情況下,另一方當事人是難以表示自己的真實意思的,採用欺詐或者威脅手段訂立的格式條款是無效的。
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第三者利益的。惡意串通是指雙方當事人非法串通在一起,共同訂立某種格式條款,造成國家、集體或第三者利益的損害。
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是指當事人通過實施合法的行為來掩蓋其非法的目的;或其從事的行為在形式上是合法的,但在內容上是非法的。這種行為又稱為隱匿行為。在實施這種行為中,當事人故意表現出來的形式或故意實施的行為並不是其要達到的目的,也不是其真實意志,而只是希望通過這種形式和行為掩蓋和達到非法的目的。
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這是訂立格式條款的基本原則之一。因為社會公共利益是國家和人民群眾的長遠利益和根本利益,當事人雙方訂立格式條款都必須遵守這一準則。凡是擾亂社會經濟秩序或者損害人民健康、毒害人民心靈、坑害消費者利益達到一定程度的格式條款,都屬於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即使合同當事人雙方同意,也屬於無效格式條款。
❷ 不平等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應呢
不平等,在合同意義上來說是顯失公平。
我國規定對顯失公平的,可以申請法院撤銷。
如果你確實不想繼續完善和履行這個合同,不妨先和公司進行一下協商,如果協商不下來就只有通過法院來進行撤銷
撤銷的訴訟費一般就50元
❸ 嚴重不公平的合同有效嗎
根據合同法第五十四條規定: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
(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
你所說的嚴重的不公平的合同,這個嚴重的不公平應該是可以撤銷的合同
❹ 員工與公司簽訂的協議不公平有法律效力嗎
簽訂的協議不符合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則為無效或部分無效合同。沒有法律效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一)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對勞動合同的無效或者部分無效有爭議的,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第二十七條勞動合同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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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七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
第八條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用人單位有權了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
第九條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第十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條用人單位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新招用的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標准執行;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的,實行同工同酬。
第十二條勞動合同分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第十三條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十四條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❺ 私人簽訂不公平合同,法律上生效嗎
根據我國《合同法》第五十四條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專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屬撤銷:(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
即,如果該合同使得雙方當事人的利益嚴重失衡,且一方具有利用優勢或對方沒有經驗、輕率等的主觀過錯,則屬於可撤銷的合同。
利益分配上處於劣勢的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訴請撤銷,但需要在知道或應當知道顯失公平事由後一年之內提出,該期間不適用中止、中斷和延長。期間屆滿後,該撤銷權歸於消滅。也就是說,如果一方超過一年不行使該權利,則須按照合同約定繼續履行,法律對其予以認可。
❻ 不公正的協議書有效嗎
只要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就有法律效力,也就是說協議經雙方簽字後就生效,公專證屬並不是合同生效的必備要件。
協議書是社會生活中,協作的雙方或數方,為保障各自的合法權益,經雙方或數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後,簽定的書面材料。協議書是契約文書的一種。對當事人雙方(或多方)都具有制約性,它能監督雙方信守諾言、約束輕率反悔行為,它的作用,與合同基本相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第三十二條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
❼ 不公平的合同有效嗎
依據相關法律規定,借款利率高於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四倍的,法律不予保護;對於你說的急需用錢的情況,有可能是乘人之危的合同,依法屬於可變更、可撤銷的合同范疇。當然,有時還得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❽ 法律有規定不合理的合同是不合法的無效的嗎
不合理的合同根據其合同條款來決定的,如果是某些條款是不合法的,則合同的某些條款是無效的。如果是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則該合同無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第五十六條無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銷的合同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合同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五十七條合同無效、被撤銷或者終止的,不影響合同中獨立存在的有關解決爭議方法的條款的效力。
(8)合同不公平有效嗎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七條當事人訂立、履行合同,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擾亂社會經濟秩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第五十四條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
(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當事人請求變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不得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