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債務轉讓三方協議
一、合同債權的轉讓:債權人可以將合同的權利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但三種情況下例外:
1.根據合同性質不得轉讓:例如基於當事人之間信賴關系而訂立的合同,包括合夥合同.保證合同,未經同意不得擅自轉讓。
2.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這是合同自由的體現。
3.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
債權人轉讓權利不需對方批准.同意,但應通知,此通知一經送達對方,轉讓完成。此通知可以書面可口頭,但以書面為宜。
甲乙簽訂買賣合同,甲向乙出售木材,乙收到貨後3日內付款,乙並用其廠房抵押給甲作為履約擔保。甲發貨後,未收到貨款,甲將其請求貨款權轉讓給丙,並書
面通知乙,權利轉讓完成,丙有權直接向乙要求貨款,並對乙的逾期付款利息請求支付;同時,乙對原合同的抵押擔保也由甲轉讓給丙。法律上,債權人轉讓權利
的,受讓人取得與債權的人相關的從權利,如利息債權.留置權.抵押權。上述案例中,如甲的木材有質量等缺陷,乙也可向丙提出包括貨物質量在內的所有抗辯。
二、.合同義務的轉讓:與合同債權轉讓不同,合同義務的轉讓應經債權人同意。債務人轉移債務的,新債務人應當承擔與主債務有關的從債務,除非該從債務專屬於債務人。
在上例中,如甲發貨後,乙未付款,乙隨後將付款義務轉讓給丙,則轉讓前,乙應徵得甲的事先同意,否則不得轉讓。乙轉讓付款義務後,因乙設置的抵押擔保不
能脫離債務人存在,除非乙明確承諾,否則該抵押不當然轉移給丙用以履約擔保。乙轉移義務後,丙對乙原享有的對甲的木材質量等抗辯權依然可以主張。
三、合同債權債務的一並轉讓。此須經合同對方當事人的同意方可一並轉讓給第三人。
如甲乙簽訂房屋買賣合同,買方乙經賣方甲書面同意後將自己的權利義務轉讓給丙,丙取得乙在原合同中的買方地位,丙即享有合同權利――取得房屋所有權,又
承擔合同義務――支付房款。由於合同權利義務轉讓包括義務的轉讓,因此應取得合同另一方對轉讓的同意。合同權利義務轉讓後,原合同消滅,新合同成立。同
時,權利義務的轉讓分別適用合同債權轉讓與合同債務轉讓的合同法有關規定,如上面得到的抗辯權,從權利從義務的轉讓等。
應當注意的是,債權債務的轉讓的一個法律限制是,如果法律法規規定轉讓權利或轉移義務應當辦理批准.登記手續的,當事人必須辦理批准.登記,典型的例子
如,中外合資企業合同中投資權益的轉讓,須經對方的同意,並應報原審批機關批准;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利用貸款或向企業.個人集資建成的國道收費
權的轉讓,必須經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的批准方生效,等等。當事人應注意這一法律限制。
『貳』 企業債權債務三方協議怎麼寫
債權債務抵銷三方協議
甲方: 電話:
住址:
乙方: 身份證:
住址: 電話:
丙方: 身份證:
住址: 電話:
丁方: 電話:
住址:
經平等自願協商,甲、乙、丙、丁四方就債權債務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截至本協議簽訂之日丙方共計欠乙方RMB 萬元。
二、甲方自願將其對丁方共計RMB 元的到期債權(貨款)讓與乙方。
三、甲方將其對丁方的到期債權讓與乙方的目的是為在債權等額范圍內代替丙方償付丙方對乙方的到期債務。
四、丁方確認其對甲方RMB 萬元的到期債務,依據本協議,於 年 月 日直接向乙方支付;
丁方依據本協議向乙方履行支付義務後丁方對甲方的債務即告結清。
五、甲方承諾:
1、本協議簽訂後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實現對丁方的債權;
2、本協議簽訂後,甲方不得再要求丁方向其履行債務,如因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未能如期實現債權,甲方應在乙方債權本金、利息及實現權利所支付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交通費)的范圍內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六、丙方承諾:
1、本協議簽訂後丙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實現對丁方的債權,如因丙方的原因致使乙方未能如期實現債權,丙方應在乙方債權本金、利息及實現權利所支付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交通費)的范圍內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2、乙方之債權未能依據本協議得到有效受償之前,丙方在原債務范圍內仍承擔連帶償付義務;
如丁方未按照本協議之約定如期履行償付義務,乙方有權向丙方繼續主張權利。
七、丁方承諾:
1、本協議簽訂後丁方應按照本協議之約定如期向乙方直接履行債務;
2、如因丁方的原因致使乙方未能如期實現債權,丁方應在乙方債權本金、利息及實現權利所支付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交通費)的范圍內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八、本協議一式四份,協議各方各持一份,經協議四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因本協議的履行產生糾紛,協議各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甲: 乙: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 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企業抵銷債務債權雖說比較難以協商,但還是有很多企業用這種方式來解決問題,因為對雙方來說可以是雙贏的局面。在債權債務抵銷三方協議的內容中,還需要注意協議的內容,因為在之前的債務債權協議中可能會有一些特殊的條款,這些都是需要去取消需要去明確的內容。
『叄』 債權債務轉讓三方協議適用合同法哪一條
1、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內人不發生效力。
債權容人轉讓權利的通知不得撤銷,但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
2、債權人轉讓權利的,受讓人取得與債權有關的從權利,但該從權利專屬於債權人自身的除外。
3、債務人接到債權轉讓通知後,債務人對讓與人的抗辯,可以向受讓人主張。
4、債務人接到債權轉讓通知時,債務人對讓與人享有債權,並且債務人的債權先於轉讓的債權到期或者同時到期的,債務人可以向受讓人主張抵銷。
1、債務人將合同的義務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
2、債務人轉移義務的,新債務人可以主張原債務人對債權人的抗辯。
3、債務人轉移義務的,新債務人應當承擔與主債務有關的從債務,但該從債務專屬於原債務人自身的除外。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轉讓權利或者轉移義務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
『肆』 債務轉讓三方協議有法律效力嗎
應該叫債務轉移,債權才能轉讓。債務可以轉移,但符合合同法77條至90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