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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財產糾紛

發布時間: 2021-01-27 16:00:32

① 財產糾紛

《財產糾紛》共有18個部分,包括:「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使用權」、「農村土地承包合同」、「農民對土地的幾種特殊使用」、「土地承包與家庭關系變化」等。
案例:

經典案例:如果說一家有四個孩子,由於其中兩人不在父母身邊所以商定在外的兩人每月給予老人一定的經補助,而在家的兄弟則給予老人一定的糧食補助,現在其中一位老人去世了,家中的兩個兄弟私分了家中的財產另外的一位老人也並未阻止而且並未告知在外的兩個兄弟。
問題1:在家的兩個兄弟是否有權私分家中的財產?
問題2:在外的兩兄弟應當如何主張自己的權益?
問題3:倘若另外一位老人如今生活不能自理,家中兩兄弟提出要輪流照顧老人,在外兩人能否以未分得財產為由拒絕,如果不能是什麼原因,如果能又是什麼原因?
分析:
1、家中兩兄弟無權私分家產。
《繼承法》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2、同兄弟協商處理,協商不成向法院起訴。
3、不能。《婚姻家庭法》規定的贍養義務是不能拋棄的。

② 什麼樣的情況下屬於財產糾紛

您好,很高興回答您的問題,與財產有關的糾紛就是財產糾紛。

③ 財產糾紛...

1、首先抄看有無遺囑,如果有,按遺囑辦,除非遺囑內容有不合法之處,例如未給無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者。
2、如果沒有遺囑,就是法定繼承,按說你姑姑和你父親都有份,但繼承法有一條規定你應該注意一下
第十三條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法意見
33.繼承人有扶養能力和扶養條件,願意盡扶養義務,但被繼承人因有固定收入和勞動能力,明確表示不要求其扶養的,分配遺產時,一般不應因此而影響其繼承份額。

④ 什麼是財產糾紛 到底是共有財產分割還是繼承糾紛

共有財產分割之訴與繼承糾紛之訴的界分
既然「民通意見」177條明確指出版未分割遺產歸權繼承人共同共有,物權法29條側面指出未分割物權歸繼承人共有(物權自繼承開始時發生變動),那麼繼承人是否可據此提出共有財產分割之訴?
筆者認為是可以的,根據現行法律條文,這里應認識到構成了請求權競合。
涉及遺產的訴訟可能有以下幾種情況:共同繼承人之間因遺產分配引起的訴訟;部分共同繼承人否認其他繼承人的繼承權引起的訴訟;遺產佔有人否認繼承人的繼承權,拒絕向其返還遺產引起的糾紛。(張玉敏《繼承法律制度研究》80頁)
如屬第一種情況,也是在實務中出現最多的情況,共同繼承人對彼此的繼承權沒有異議,僅對遺產分割存在異議,此時繼承糾紛之訴與共有財產分割之訴則發生競合。繼承人可以擇其一向法院起訴,但奇妙之處在於這兩者的訴訟時效不同。

⑤ 關於財產糾紛

首先根據繼承法的規定,老人的兩個兒子可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但大兒專子己經死亡,可以有大屬兒子的兒子(即老人的孫子,第二順序繼承人)代位繼承老人的財產。即繼承應屬於大兒子繼承的部分財產。
附繼承法若干規定
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第十一條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⑥ 什麼是財產糾紛案件

涉及財產、有給付標的的民事案件就是財產案件,如借款等;
涉及人身等關系、沒有給付標的的案件就是非財產案件,如宣告失蹤、死亡等。

⑦ 民事財產糾紛 什麼是民事訴訟

答:民事訴訟是人民法院在所有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審理和解決民事案件的訴訟活動以及在活動中產生的各種法律關系的總和。

⑧ 關於財產糾紛

完全可以出租。
對合夥產權的處置(重大事項決策),按《公司法》規定,超過70%持有產權決策人通過即有效。

⑨ 什麼是財產案件

當然可以 主要看你 保全單位的什麼財產。一般沒什麼風險的。法律依據 就是 民事 訴訟法 保全與先予執行。沒事的放心 咱理直氣壯。

⑩ 什麼是財產案件和非財產案件

一、簡單的來說,財產源案件即在訴訟中涉及財產爭議的案件,如繼承糾紛、借貸糾、損害賠償等;非財產案件即訴訟中不涉及財產爭議的案件,多為關系人身權的案件,比如不涉及財產的離婚案件、確定血緣關系的案件、宣告失蹤、死亡等。

二、人身損害或傷害屬於財產性和非財產性的雙重性案件。

三、民事案件多數為財產性的案件,非財產性案件所佔比例很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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