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糾紛台賬
A. 雲南省在民族工作中妥善處理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糾紛問題的方針是什麼
團結互助 依法辦事 疏通為主 以獎代罰
B. 如何提高對矛盾糾紛調處的滿意度
「三到位」扎實抓好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
為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八的精神,大力夯實群眾基層基礎,進一步密切干群黨群血肉聯系,為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提供良好的社會環境,應以十八大精神為指導,以早發現、早預防、早處理為原則,大力抓好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將矛盾糾紛解決在萌芽狀態。
一是排查建檔到位。每周組織鎮、村、組三級力量開展一次全方位、拉網式排查,逐人逐項建立台賬;對征地拆遷、天然氣勘探開發、襄渝鐵路民工、「戶改」人員等重點領域和群體,組織專門工作組,單獨排查單獨建檔。截止目前,累計排查出各類矛盾糾紛113件,有效實現了家底清、情況明。
二是化解調處到位。每周召開信訪穩定形勢研判分析例會,分析研判每周排查出的新情況、新問題,按照「五個一」化解機制落實領導包案化解。截止目前,全鎮累計調處化解各類矛盾糾紛112件,有效實現矛盾糾紛「排查得早、發現得了、控製得住、解決得好」。
三是監督考核到位。與各村(社區)簽訂信訪穩定目標責任書,繳納責任保證金,將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納入綜治目標考核重要范疇,對工作到位、化解得力人員給予重大獎勵,對工作不重視、調處不得當,釀成重大案(事)件人員,嚴肅追究相關責任,確保排查調處有監督,獎勵懲罰有保障。
C. 淺談如何化解社會矛盾糾紛
當前,我國正處於轉型期,各種社會矛盾凸顯,因此,有效化解社會各類矛盾,對於維護社會穩定,保障社會秩序的安定,維護公民的合法權益,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作為社會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有效及時地化解社會矛盾,是人民法院所擔負的一項重要職能。 當前社會矛盾糾紛化解中存在的問題 農村宅基地、土地糾紛引發的矛盾。以近3年為例,永城市法院處理此類案件200起,占案件總數的5%。由於以前農村在分宅基地、土地時方法簡單,缺乏科學、公開、公正的機制,容易引發諸多涉法涉訴事件。 婚姻家庭糾紛引發的矛盾。近3年來,永城市法院受理離婚案件1000起,因離婚產生的子女撫養糾紛450起,贍養老人糾紛51起。 勞動爭議引發的矛盾。近3年來,永城市法院處理拖欠工資和勞動報酬糾紛310起,工傷事故糾紛120起。 社會治安引發的矛盾。去年永城市審結的89件刑事案件中盜竊案件就有25件,佔28%。傷害案件18件,佔20%。搶劫和搶奪案件14件,佔15.7%。 對抗矛盾容易轉化難以平息。在個人利益驅使下,雙方當事人一旦發生沖突,得不到及時妥當處理時,容易向對抗性的方面轉化。 歷史遺留矛盾時間長、跨度大難以突破。社會矛盾糾紛千差萬別,多種多樣,有的是歷史遺留問題,有的跨地區和部門,有的缺乏政策上的支持和法律上的依據,處理、協調難度較大。 化解社會矛盾糾紛的對策建議 認真排查摸底。組織工作人員深入基層開展「滾動式、拉網式、地毯式」的大排查。堅持邊排查邊分類整理,建立台賬,及時召開聯席會議,逐案件討論研究。做到目標明確,任務具體,責任清楚,措施得當。 扎實調處化解。把維護穩定工作作為各項工作的重中之重,在人財物上捨得投入,花錢買平安、全力抓穩定。在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解決涉法涉訴信訪問題工作中,探索各種調解方法,力促矛盾化解。 強化督促檢查。健全領導督查、跟蹤督查、會議督查機制。對於落實到具體部門調處的矛盾糾紛,各級調處組織實行全程督查,杜絕有調無果、有頭無尾的現象。 解決群眾訴求。各部門和基層各社區(村),在社區、村「兩委」會推薦政治素質高、群眾威望好、熟悉法律政策的優秀村(社區)幹部擔任信訪代理員。 健全完善預防社會矛盾糾紛的長效機制。 (鄭州市二七區人民法院 方霞)
D. 設計一個矛盾糾紛排查的文件,包括安排意見
範例:
全市集中開展社會矛盾糾紛大排查活動方案
為貫徹落實全省集中組織開展社會矛盾糾紛大排查活動電視電視會議精神,深入排查化解社會矛盾糾紛,切實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根據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結合++實際,現就我市集中開展社會矛盾糾紛大排查活動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目標
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以人為本、服務群眾、關注民生,堅持「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以縣級市(區)、鎮(街道)為重點,集中排查矛盾糾紛,做到底數清、情況明;集中化解一批矛盾糾紛,建立大排查工作制度,形成大排查工作長效機制,著力提高對矛盾糾紛隱患和苗頭的發現能力,著力提高對潛在矛盾糾紛的防範能力,著力提高對各類矛盾糾紛的化解能力,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諧因素,最大限度地減少不和諧因素,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社區),大事不出鎮(街道),糾紛不激化,矛盾不上交」,堅決防止發生有重大影響的群體性事件、惡性民轉刑案件、個人極端事件和規模性進省進京集訪事件。
二、工作階段
集中開展社會矛盾糾紛大排查活動,分組織動員、全面排查、化解矛盾完善機制等三個階段:
1.組織動員階段。從現在起到9月中旬。各地、各部門要結合實際,制定大排查活動實施方案,全面組織動員部署。要把活動的目標任務和工作責任層層分解落實到具體單位、部門和具體人員,明確時序進度,確保各項措施按時落到實處。各級成立集中開展社會矛盾糾紛大排查活動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綜治辦)。各級法院、公安、司法行政、信訪、工會等矛盾糾紛集中的部門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國土、住房城鄉建設、農業、衛生、環保、工商等矛盾糾紛多發領域的主管部門,也要成立工作班子,負責本系統本行業大排查活動的組織實施。
2.全面排查階段。從9月20日到10月底。按照「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原則,以鎮(街道)為單位,對各類社會矛盾糾紛進行全面排查。鎮(街道)綜治辦要組織綜治工作中心組成部門,村(社區)、企事業單位綜治和調解組織、社區民警、村民小組長、治安中心戶(樓)長、平安志願者以及轄區內各方面的力量和資源,採取條塊結合的辦法,進農村村組、進城市社區、進居民小區、進企事業單位、進家庭,開展拉網式排查,特別是要向新經濟組織、新社會組織延伸,確保不留盲點和死角,切實做到排查工作全面有效覆蓋。通過大排查,摸清社會矛盾底數,找出突出的熱點、難點問題。
3.化解矛盾、完善機制階段。從11月到12月底。各地對排查出來的矛盾糾紛,要認真進行統計、梳理和分析,按照糾紛性質、對社會穩定的影響程度、激化的可能性,分門別類地逐一登記、建檔,逐件進行分流調處,明確責任單位,明確專人負責。對一般的矛盾糾紛,及時就地調解;對積案糾紛、重大疑難復雜矛盾糾紛,組織力量集中化解;對影響社會穩定的突出問題和群眾關注的難點、熱點問題,以及涉法、涉訴、纏訪、纏訴等問題,要在穩定事態的基礎上,引導當事人通過合理合法的渠道加以解決,避免出現嚴重後果。對大排查中發現的重點人員,要落實幫教措施,對其中可能危害社會的,要落實管控措施。
三、排查重點
要突出排查的重點。在矛盾糾紛的類型上,重點排查因征地拆遷引發的矛盾糾紛、涉企矛盾糾紛以及容易積累激化升級的單位內部、家庭成員、鄰里之間的個體性矛盾糾紛。在排查區域上,要重點排查「城中村」、老小區、經濟適用房小區、拆遷安置小區、特大型小區、城郊結合部,企業等地區的矛盾糾紛。在排查對象上,加強對刑釋解教人員、社區矯正對象、閑散青少年、易肇事肇禍精神病人等重點群體的排查,並注重排摸有嚴重性格缺陷和心理障礙、可能報復社會的人員。在集中開展社會矛盾糾紛大排查活動的過程中,要堅持邊排查、邊化解、邊總結,在此基礎上建章立制,形成大排查工作的長效機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開展社會矛盾糾紛大排查活動是當前各級黨委政府和政法綜治部門的一項重要政治任務,各級黨政主要領導、分管領導是本地區社會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第一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要親自動員部署,親自督促檢查,親自協調解決問題。各部門、各單位要履行職責,主動參與,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級綜治辦要把大排查活動的開展情況納入綜治和平安建設工作總體考核之中,加強檢查考核,嚴格兌現獎懲。各地、各部門要精心組織,周密部署,狠抓落實,確保大排查活動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各縣級市(區)綜治辦要在每一階段工作結束後5日內向市綜治辦書面報告該階段工作總結。
(二)建立工作機制。建立黨政領導、政法綜治部門組織實施、部門單位協作參與、四級聯動的社會矛盾糾紛大排查活動工作機制。市、縣級市(區)和鎮(街道)要建立由綜治辦牽頭,信訪、公安、司法、維穩等部門領導參加的矛盾糾紛大排查活動分析研判例會,定期對排查出來矛盾糾紛進行整理、會商、研判、分類、報(告)送、指導和督辦。縣級市(區)、鎮(街道)、村(社區)三級大調解組織,要在綜治辦的統一組織下,承擔大排查的具體實施工作。矛盾糾紛集中的部門和矛盾糾紛多發領域的主管部門,要在本系統本行業部署開展矛盾糾紛大排查活動,條塊結合共同防範和化解各類社會矛盾糾紛。在開展大排查活動中,各地、各部門要充分發揮現有矛盾糾紛排查網路作用,進一步建立信息員隊伍,依靠群防群治力量,及時全面動態地掌握各類矛盾糾紛信息。要構建網上網下相結合的排查研判平台,提高網上發現控制處置社會矛盾的能力。要暢通社情民意渠道,全面掌握本地區、本部門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以及容易引發民轉刑案件、重大群體性事件、個人極端事件或集體上訪的矛盾糾紛。
(三)落實工作制度。一要落實情況報告制度。鎮(街道)、村(社區)把排查出來的各類矛盾糾紛情況,依託公安機關社區警務平台如實錄入登記管理,建立電子台賬,實行鎮(街道)每3天、縣級市、區每周、市每半月向本級黨委、政府及上級綜治部門上報一次社會矛盾糾紛大排查活動開展情況。重大矛盾糾紛信息要及時報告,實行快報、日報、直報和「零報告」制度。二要落實受理分流、掛牌督辦、領導幹部包案制度。各級對本級排查出來的和下級上報需要協調化解的矛盾糾紛,及時進行匯總、梳理,區分矛盾糾紛的類別和性質,明確辦理責任主體,將調處的責任落實到具體部門(單位)和責任人。市、縣級市(區)和鎮(街道)三級對重大矛盾糾紛和可能引發群體性事件的重大問題,要實行掛牌督辦,落實責任領導、責任人、調處單位,一包到底,並及時提出調處方案,明確調處時限,依法調處,防止反復。三要落實督查指導制度。市成立督導組,對各地大排查工作進行督導檢查。縣級市、區組織工作組,派駐到所轄各鎮(街道),指導幫助鎮(街道)開展大排查活動。鎮(街道)在具體組織實施大排查活動的過程中,要把排查的組織工作延伸到每一個村(社區)和企事業單位,並強化指導,確保做到大排查工作不漏村組、不漏企事業單位、不漏城鄉家庭、不漏任何社會單元。
(四)深入宣傳發動。各地要利用電視、廣播、報刊、網站等新聞媒體和標語、板報等宣傳手段,大力宣傳開展這項活動的經驗做法,擴大社會矛盾糾紛大排查活動的社會知曉度,為社會矛盾糾紛大排查活動的順利開展創造良好的氛圍。要組織發動廣大律師、公證員、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法律援助工作者、司法鑒定人員以及離退休的法官、檢察官、民警參與社會矛盾糾紛大排查活動,為重大疑難復雜矛盾糾紛的化解提供咨詢服務、法律建議、鑒定意見。要深入開展社會主義法制宣傳教育,提高人民群眾遵紀守法的自覺性和依法維權的意識,宣傳調解工作的作用和效果,引導群眾自覺把調解作為解決矛盾糾紛的首要選擇。
(五)注重排查工作與預防調處的有機結合。一是大排查工作與建立矛盾糾紛源頭預防機制結合起來,推動社情民意調查機制、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社會矛盾糾紛分析研判機制和反饋糾錯機制的建立完善,努力實現社會矛盾從事後調處向事前預防、由因時治標向源頭治本的轉變。二是大排查工作與健全完善大調解機制結合起來,推動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相互配合機制,「訴調對接」、「檢調對接」、「公調對接」、「訪調對接」等銜接機制,以及專業調解機制的健全完善,形成多種手段化解社會矛盾的整體合力。三是大排查工作與完善群體性事件應急處置機制結合起來,推動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制定完善各類群體性事件應急預案,細化處置流程,從情報信息、處置方式、處置力量、輿論引導等方面做好應對群體性事件的充分准備,進一步形成運轉高效的應急機制,切實維護社會穩定,為全市轉型升級和建設「三區三城」創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
E. 社區居委綜治工作台賬如何做
社區居委綜治工作台賬要做到:
1.要求做到檔案、台賬資料齊全,管理規范;
2.有關文件應登記,有專用的文件夾;
3.業務台賬分門別類,便於使用。主要包括:
(1)工作站基本台帳簿冊:包括《值班登記薄》、《會議記錄薄》、《受理事項總登記薄》、《信訪及矛盾糾紛排查調處交辦通知書》、《信訪及矛盾糾紛排查調處督辦通知書》、《信訪及矛盾糾紛排查調處銷案通知書》、《信訪及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回訪記錄薄》、《培訓工作記錄薄》、《社會治安重點地區及突出問題排查整治登記薄》、《治安巡邏登記薄》等;
(2)「六聯機制」檔案材料:包括聯調工作情況,聯防工作情況,聯勤工作情況,聯治工作情況,聯創工作情況,聯管工作情況。
3.對矛盾糾紛調處實行一案一檔管理, 檔案應包含以下內容:
(1)《受理事項總登記薄》復印件;
(2)當事人身份證明材料,如當事人的身份證復印件等;
(3)案件調處相關證明材料,如工資表、票據等復印件;
(4)有矛盾糾紛調處筆錄的,需要附帶筆錄復印件;
(5)案件調處過程說明;
(6)案件調處協議書;
(7)其他與案件相關的材料。
4.歸檔材料齊全,目錄、頁號、封面和備考表填寫清楚。
F. 如何建立規范綜治台帳
綜治台帳是記錄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工作的基本薄冊,其主要採用文字、圖表、影像資料等方式記錄。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工作范圍廣、觸角伸,它不再單獨包含社會治安工作內容,更涉及社會管理方方面面內容。綜合台帳的建立,直接反映單位綜治工作的水平和實際工作效果。如何體現綜治工作的能力和水平,除了看防止發生案件、事件、事故等硬性指標外,重點看綜治台帳建的怎樣,是否反映綜治工作,是否做到綜治工作內容與記錄綜治工作形式的統一。如何建立綜治台帳,結合近幾年綜治工作實踐,筆者就其所建立的內容及基本方法探討如下:
一、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台帳。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是綜治的一項重點工作,其台帳建立主要有七方面:
(一)組織網路。各單位以書面文件形式制定下發矛盾糾紛排查調處領導小組及辦公室。領導小組組長由單位黨政主要領導擔任,領導小組副組長由分管領導擔任,領導小組成員由有關部門負責同同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主任由綜治辦主任兼任,副主任由綜治辦副主任兼任,並明確若干名工作成員。
(二)工作制度。各單位應制定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制度,其內容包括:排查的重點(含內部矛盾、周邊矛盾)、排查的時限,調處責任等。
(三)排查模底。各單位需制定詳細的排查工作計劃,將排查出來的矛盾糾紛分門別類,逐一疏理,登記造冊,了解發生矛盾糾紛的原因、時間和地點等。
(四)調處化解。各單位應將排查出來的矛盾糾紛分解到有關單位和部門去化解,落實化解單位、部門和具體責任人,明確化解時限,反饋化解情況。對重大矛盾糾紛,單位黨政主要領導應親自化解。
(五)督查督辦。對「急、大、難」矛盾糾紛,各單位應制定下發「抄告單」,告知相關單位、部門,盡快予以化解;對遲遲未化解,可能引發重大事件的矛盾糾紛,各單位應制定下發「督辦單」,要求相關單位、部門限期化解。
(六)工作預案。各單位應制定「預防和處置突發事件的工作疏導」,以有利及時預防和處置因矛盾糾紛引發的突發事件。工作預案主要包括:處突領導機構、預警等級、職責劃分、處置原則、處置程序等。
(七)情況報送。根據贛綜治辦[2010]9號文件要求,各單位應將當月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情況(包括台帳及分析報告),於次月10日前報送省綜治辦排調室。內部單位也應按此規定和要求,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送。
二、治安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台帳。治安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台帳是綜治的經常性工作,其台帳的建立方法是:
(一)工作制度。各單位應分別建立治安隱患、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制度,使治安隱患、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經常化、常態化。
(二)排查整治重點。治安隱患排查整治的重點是:工作、生產、經營、教育、科研場所的安全管理隱患;現金、票據、印鑒、有價證券等重要物品使用、管理、儲存、運輸的安全管理隱患;消防、交通安全管理隱患;存放有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傳染性、腐蝕性等危險物品和傳染性菌種、毒種以及武器彈葯的安全管理隱患;周邊治安隱患及突出的治安問題。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的重點是:消防安全隱患、食品衛生安全隱患、道路交通安全隱患、網路傳媒安全隱患、水電氣管理使用安全隱患等。
(三)排查整治方法。對上述隱患,可採取集中排查整治或邊排查邊整治的方法進行。集中排查整治時,應制定排查整治方案,本著「什麼問題突出就整治什麼問題,哪裡問題突出就整治哪裡」的原則,集中時間、集中力量開展排查整治,消除治安、安全隱患。邊排查邊整治時,對排查出來的治安、安全隱患,應責令其單位立即整改,需要時間整治到位的,應下達《責令期限整改治安(安全)隱患通知書》(自檢查完畢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送達被檢查單位),詳細列明具體隱患及相應整改期限,整改期限最長不超過2個月。單位在整改期限內整改完畢的,可以向主管部門申請復查,主管部門應及時復查並送達《復查意見告知書》;單位在規定期限內未整改到位的,應向上級主管部門說明情況,需延期整改的最長不超過1個月;整改後逾期不整改的,對單位責任人實行懲處,並予以通報。
三、和諧平安創建工作台帳。和諧平安建設是加強社會管理綜合治理的重要舉措,是全面落實綜治工作措施的有效載體。和諧平安創建工作台帳主要有:
(一)制定實施意見。主要包括:指導思想、目標任務、組織領導、創建形式與標准、考核評比、命名表彰等。
(二)制定創建規劃。一般按三年為一周期制定規劃,有計劃、有步驟地推進創建工作,分階段、分批次的達到和諧平安單位的標准。
(三)工作試點。各單位組織開展和諧平安創建初期,通常選擇1—2個組織機構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安防設施完備、基層基礎工作扎實的單位先行試點,在試點的基礎上,採取召開現場會的形式,全面鋪開單位和諧平安創建工作。
(四)檢查考核。單位綜治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應掌握和諧平安建設進展情況,加大檢查考核力度,及時總結推廣先進典型,發現並糾正問題。綜治領導小組每年對和諧平安建設進行考核評比,對照創建標准驗收。
(五)獎勵處罰。對達到和諧平安創建標準的單位,由綜治領導小組予以命名表彰,實行獎勵;對未達到創建標准並出現重大問題的單位,實行處罰,責任追究。
四、治安防範工作台帳。治安防範是預防違法犯罪的一種事前的、積極主動的治本舉措,它主要有人防、物防和技防三種防範措施。
(一)人防。指通過人力進行安全防範,如人員巡邏、站崗、門衛值守等防範措施。
(二)物防。指通過物力進行安全防範,如在重點要害部位安裝「三鐵一器「等防範措施。
(三)技防。指通過現代科技手段進行安全防範,如在重點要害部位和公共場所安裝紅外報警裝置、視頻監控系統等防範措施。
五、綜治例會工作台帳。綜治工作例會制度規定,單位綜治領導小組每季度召開一次會議,主要是傳達學習上級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要求,研究事關本單位全局性的重大決策和工作部署,解決涉及人、財、物等方面的重大實際問題。單位綜治辦每月召開一次會議,主要是傳達貫徹上級指示精神,研究提出工作落到實處的具體措施,分析前段工作情況,部署後一階段工作。
兩個例會應分別記錄保存,記錄內容包括:會議的時間、地點、與會人員、主持人、記錄人、會議議程,以及所涉及的會議內容。
六、綜治宣傳和幹部培訓工作台帳。
(一)綜治宣傳。一是將每年3月份開展的綜治集中宣傳月活動情況記錄下來,主要包括:集中宣傳月活動通知,集中宣傳月活動啟動儀式,宣傳板報、牆報,綜治知識競賽或文藝演出等方面的文件、圖片、影像資料。二是法制宣傳教育方面的資料,包括普法教育、警示教育、涉及法制的主題班會等內容。三是報刊、書籍、網路等宣傳方式。
(二)綜治幹部培訓。省里規定,每年各單位對本單位及下屬單位綜治幹部全員培訓3天以上。其台帳主要有:培訓通知、課程安排、培訓人員花名冊等資料。
七、組織領導工作台帳。它主要有五個方面的內容應建立台帳。
(一)綜治組織網路。各單位以書面文件形式制定下發綜治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領導小組組長由單位黨政一把手擔任,領導小組副組長由分管領導擔任,領導小組成員由有關部門負責同志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配備專(兼)職主任、副主任,其級別等同機關其他處室正、副職,公辦高校配備10人以上專職綜治保衛幹部。
(二)領導責任制。各單位應依據贛發[2004]24號文件精神,制定本單位《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及維護社會穩定領導責任制實施意見》,內容包括:領導責任劃分、考核內容方法、考核成果運用、完善工作機制等。
(三)綜治責任人績效檔案。各單位應分別建立班子成員的綜治績效檔案。主要包括:責任人述職報告、綜治維穩責任人履行職責情況鑒定表,綜治維穩責任人獎勵情況登記表,綜治維穩責任人處罰情況登記表等內容。
(四)目標管理制。各單位應建立綜治目標管理考核評比制度。一是每年初由單位黨政一 把手簽發並層層下達綜治目標管理責任書;二是各單位每半年組織檢查綜治工作落實情況及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包括上半年的檢查通知、上半年工作總結或通報、年度考評通知、年度考評標准、年度考核獎懲等內容。
G. 社區綜合治理台賬有哪些
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台帳{分上半月和下半月各一張},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台帳(第月一張),矛盾糾紛排查工作會議(也稱穩定工作會議記錄)。
H. 怎樣妥善處理宗教領域矛盾糾紛問題
這一問題,如得不到合理解決,它將會直接危及到社會的和諧穩定,隨之而來的嚴重後果也將不堪設想。對此,必須高度重視,強化措施,對症下葯,妥善處理。 一要高度重視。要把宗教領域的矛盾糾紛問題納入宗教工作的重要議事議程,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在實處,切不可掉以輕心,放任不管以致釀成大禍。 二要調查研究。要組織宗教工作人員定期或不定期的深入宗教活動場所、宗教教職人員、信教群眾當中直接與他們零距離接觸,了解實情,摸清底數,掌握第一手材料,並形成書面匯報材料。 三是搞好研判。針對宗教教職人員、信教群眾等反應的問題和訴求,要召開全體工作人員會議,進行全面的、認真的分析研究和判斷,綜合出不同類別的矛盾糾紛並拿出具體的解決辦法和方案。 四是建立台賬。按照不同類別的矛盾糾紛,要建立健全矛盾糾紛調處工作台賬,明確人員、明確任務、明確責任和案結時限。 五是對症下葯。要視不同情況,量體裁衣,對症下葯。 文章來自山東省平陰縣民宗局
I. 月矛盾糾紛查調處工作分類台帳怎麼分類
我以前填過,不過你描述的太概括了,無從幫助你。建議你問一下上級單位(司法局或綜治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