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簽協議
A. 轉簽合同有賠償嗎
是否賠償抄要看具體情況。襲
原來的合同的甲方和重新簽合同的甲方是否為不同的法人,或者是否是變更後的法人。如果是不同法人,合同不到期,要重新簽訂的話,正常應當先解除原勞動合同,並支付經濟補償金然後再重新簽訂新合同。如果簽訂新合同的時候未同時支付經濟補償金的話,你此前的工作年限應該是連續計算的。
如果是變更後的法人,你願意簽訂合同的話,可以視為合同的變更。
拒絕簽訂的話,原合同繼續履行,如果客觀上無法繼續履行,單位已經撤銷了,那單位應支付你經濟補償金。
我說的是大概的情況。幫你的話請採納。
官方只是提供了供客戶流轉的平台,如果有了協議,他們作為第三方就要承擔責任,所以是不想讓你們有協議存在的。
C. 公司要我們轉簽合同是否該自願
變更勞動合同應該協商一致,如果你不願意,可以不同意,單位應解除原合同並支付你經濟補償。
提問者的情況已經涉及到勞動關系主體的變更,故應當協商一致。
D.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公司要求轉簽,可以拒絕嗎
1、單位要求員工變更勞動合同,是需要協商一致的,如果協商不一致,那麼單位以此可辭退員工,並支付員工經濟補償。但是一定是單位存在重大技術變化,必要時才能做變更。
2、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 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 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E. 轉簽合同有賠償嗎
是否賠償要看具體情況。
原來的合同的甲專方和重新簽合同的甲方是否屬為不同的法人,或者是否是變更後的法人。如果是不同法人,合同不到期,要重新簽訂的話,正常應當先解除原勞動合同,並支付經濟補償金然後再重新簽訂新合同。如果簽訂新合同的時候未同時支付經濟補償金的話,你此前的工作年限應該是連續計算的。
如果是變更後的法人,你願意簽訂合同的話,可以視為合同的變更。
拒絕簽訂的話,原合同繼續履行,如果客觀上無法繼續履行,單位已經撤銷了,那單位應支付你經濟補償金。
我說的是大概的情況。幫你的話請採納。
F. 轉簽勞動合同是否應該賠償
首先,a為了規避勞動合同法的行為是無效的,這個仲裁委可以認定,同時認定單回位違法解除合同有了這個前答提才有你下面的問題1,單位違法解除合同,支付相當於兩倍補償金的賠償金,賠償金賠後就不再給補償金,08年到10年的
2,08年以前的一年一簽,不能得到補償金,因為08年以前法律規定,勞動合同終止,單位無需支付補償金
3,要賠償一個月通知的替代金
4,是由違法行為,這個問題應該放在第一個問,否則就不會有你提出的賠償。還要注意收集證據。
G. 公司轉簽合同和法不
用人單位來要求勞動者轉源簽勞動合同需要與勞動者協商一致,通常需要將原勞動合同解除重新簽訂新勞動合同,需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若保留原勞動合同的工齡,僅僅是變更勞動合同,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五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第七十七條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七十八條工會依法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對用人單位履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的情況進行監督。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的,工會有權提出意見或者要求糾正;勞動者申請仲裁、提起訴訟的,工會依法給予支持和幫助。
第七十九條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對違反本法的行為都有權舉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應當及時核實、處理,並對舉報有功人員給予獎勵。
H. 銷售合同轉簽違法嗎
搜索合同轉簽個人感覺應該。如果你通知了,你的買方的話,應該是不違法的,只要你買方同意應該就可以。
I. 合同轉簽怎麼定義
可以與現在的單位辦理了離職手續後和想要去的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內即可。
容離職手續辦理流程:
第一步:提出辭職。
第二步:等待主管批准辭職申請
當呈交離職申請後,必須註明要求離職的准確時間。當主管審批並簽名後就可以在註明的離職時間離職了。
第三步:工作對接
等待主管批准後,就可以進行工作方面的對接工作了。將手頭上的工作及注意事項要告訴給接手工作的同事。例如方案,及相關資料等等。只要做好了,可以減少好多麻煩。
第四步:物品歸還。
工作對接後就可以進行物品歸還了。例如重要的鑰匙,工作牌,工衣,工具等等有關公司的物品歸還給公司,並要在物品對接清單上雙方簽名並簽上日期等等重要信息。
第五步:辦理終止勞動合同,五險一金、住房公積金的手續。
人事部在10天內辦理停止交繳五險,住房公積金。雙方並在勞動合同上簽名終止勞動合同,各執一份。有必要的話,還要領取並填寫社保關系變動表。以便到新單位時可能要用到。
至此,到離職日期就可以離職到新公司上班了。
J. 合同轉簽
可以與現在的單位辦理了離職手續後和想要去的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即可。
離職版手續權辦理流程:
第一步:提出辭職。
第二步:等待主管批准辭職申請
當呈交離職申請後,必須註明要求離職的准確時間。當主管審批並簽名後就可以在註明的離職時間離職了。
第三步:工作對接
等待主管批准後,就可以進行工作方面的對接工作了。將手頭上的工作及注意事項要告訴給接手工作的同事。例如方案,及相關資料等等。只要做好了,可以減少好多麻煩。
第四步:物品歸還。
工作對接後就可以進行物品歸還了。例如重要的鑰匙,工作牌,工衣,工具等等有關公司的物品歸還給公司,並要在物品對接清單上雙方簽名並簽上日期等等重要信息。
第五步:辦理終止勞動合同,五險一金、住房公積金的手續。
人事部在10天內辦理停止交繳五險,住房公積金。雙方並在勞動合同上簽名終止勞動合同,各執一份。有必要的話,還要領取並填寫社保關系變動表。以便到新單位時可能要用到。
至此,到離職日期就可以離職到新公司上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