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合同協議 » 不動產糾紛的時效

不動產糾紛的時效

發布時間: 2021-01-27 01:17:53

① 訴訟時效適用不動產嗎

《民法總則》將現行二年的一般訴訟時效期間延長為三年,同時明確了不適用訴訟時效的內情形。而對不動產容物權的請求權則不適用訴訟時效。

訴訟時效是權利人在法定期間內不行使權利,該期間屆滿後,權利不受保護的法律制度。該制度有利於促使權利人及時行使權利,維護交易秩序和安全。

(1)不動產糾紛的時效擴展閱讀:

《民法總則》196條明確規定:下列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

(一)請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

(二)不動產物權和登記的動產物權的權利人請求返還財產;

(三)請求支付撫養費、贍養費或者扶養費;

(四)依法不適用訴訟時效的其他請求權。

根據該條規定,不動產物權的權利人請求返還財產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這就意味著,一個不動產不管被他人佔有多長時間,甚至超過最長的權利保護期間20年之後,不動產的權利人仍然享有請求權,仍然可以要求返還不動產。佔有人以訴訟時效已過進行抗辯的,法院不得予以支持。

② 《物權法》對不動產被侵佔訴訟時效是多久

物權法規定的是請求權1年,對訴訟時效沒有明確規定,所以訴訟時效應該按民法總則規定的3年。相關法律如下:

1、《物權法》第二百四十五條佔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被侵佔的,佔有人有權請求返還原物;對妨害佔有的行為,佔有人有權請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險;因侵佔或者妨害造成損害的,佔有人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佔有人返還原物的請求權,自侵佔發生之日起一年內未行使的,該請求權消滅。

2、該規定僅是對所有權人以外的合法佔用人適用,而不適用於所有權人,你的東西被侵佔,侵害的是你的所有權,你在20年內,都可以行使權利,請求侵佔人返還原物、賠償損失。

3、我國《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2)不動產糾紛的時效擴展閱讀

不動產作為自然物的特性有:

1、不可移動性:又稱位置固定性,即地理位置固定。

2、個別性:也稱獨特性、異質性、獨一無二,包括位置差異、利用程度差異、權利差異 。

3、耐久性:又稱壽命長久,土地不因使用或放置而損耗、毀滅,且增值。我國土地有使用年限。

4、數量有限性:又稱供給有限,土地總量固定有限 ,經濟供給有彈性。

5、保值增值性:相對於其他財產所具有的特性。

不動產社會經濟特性:

1、價值量大:與一般物品相比,不動產不僅單價高,而且總價大。

2、用途多樣性:也稱用途的競爭、轉化及並存的可能性,主要指空地所具有的特性。從經濟角度土地利用的優先順序:商業、辦公、居住、工業、耕地、牧場、放牧地、森林、不毛荒地。

3、涉及廣泛性:又稱相互影響,不動產涉及社會多方面,容易對外界產生影響。在經濟學中稱為外部性,分為正的外部性、負的外部性。

4、權益受限性:由涉及廣泛性引起。政府主要通過設置管制權、徵收權、征稅權和充公權四種特權進行管理。

5、難以變現性:也稱為變現力弱、流動性差,主要由價值高、不可移動、易受限制性等造成。影響變現的因素主要有不動產的通用性、獨立使用性、價值量、可分割性、開發程度、區位市場狀況等。

6、保值增值性:增值指不動產由於面積不能增加、交通等基礎設施不斷完善、人口增加等,其價值隨著時間推移而增加。保值是指不動產能抵禦通貨膨脹。

③ 國土資源部關於不動產的訴訟時效是怎麼認定的

行政訴訟時效,是指當事人能夠向人民法院對行政行為提起行政訴訟的有效期限,超內過了這一期限,容則當事人喪失了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2014年11月修訂後的新《行政訴訟法》第46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不動產提起訴訟的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五年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此,關於涉及不動產的行政訴訟,有兩個期限,一個是6個月的一般訴訟時效,另一個是20年的最長訴訟時效。20年是一個絕對期限,超過這個期限,人民法院不再受理。

④ 最高人民法院對不動產的訴訟時效是怎麼規定的

不動產的訴復訟時效大概就是制2年,這個制度從今年六月就開始實施了,因為不動產本身就是受國家法律保護的,需要定期去做登記手續的。

第一,不動產訴訟登記條例,他的作用這是把每一個人名下的不動產進行登記,不起什麼作用,只是方便國家的管理制度,所以例行都要完成這個工作的,從今年起國家就有相關法律說要進行不動產登記的了。

第二,不動產登記顧名思義就是指出不會動的,比如說房屋、土地等的財產作為登記證明,國家也有明確規定的,不動產登記為物權法中的重要制度,是指經權利人或利害關系人申請,由國家專職部門將有關不動產物權及其變動事項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的事實。

⑤ 房產糾紛訴訟有效期是多長時間

房地產糾紛訴訟一般時效為兩年,延付、遲付、拒付租金訴訟時效為一年,最長訴訟時效為二十年。

具體的房地產糾紛訴訟時效分為三種情況:

一、房地產糾紛一般訴訟時效:2年
一般時效通常適用《民法通則》第135條規定的訴訟時效為兩年,從權利人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超過兩年,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房地產糾紛特別訴訟時效:1年
特別時效適用《民法通則》第136條第三項的規定「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情況,訴訟時效為一年,超過一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三、房地產糾紛最長訴訟時效:20年
最長時效適用《民法通則》第137條的規定「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換言之,即權利人不知道或者不應該知道自己的權利被侵害,請求人民法院保護也應在二十年時效之內提出,超過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護。

綜上所述,一般訴訟時效和特別訴訟時效,是從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自己的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而最長時效則是從權利人的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5)不動產糾紛的時效擴展閱讀:

訴訟時效

第一百三十五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六條 下列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一年:

1、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

2、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聲明的;

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4、寄存財物被丟失或者損毀的。

第一百三十七條 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間。

第一百三十八條 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當事人自願履行的,不受訴訟時效限制。

第一百三十九條 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後六個月內,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訴訟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第一百四十條 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第一百四十一條 法律對訴訟時效另有規定的,依照法律規定。

⑥ 最高人民法院對不動產的訴訟時效是怎麼規定的

不動產的訴訟時效大概就是2年,這個制度從今年六月就開始實施了,因為不動產本版身就是受國家權法律保護的,需要定期去做登記手續的。

第一,不動產訴訟登記條例,他的作用這是把每一個人名下的不動產進行登記,不起什麼作用,只是方便國家的管理制度,所以例行都要完成這個工作的,從今年起國家就有相關法律說要進行不動產登記的了。

第二,不動產登記顧名思義就是指出不會動的,比如說房屋、土地等的財產作為登記證明,國家也有明確規定的,不動產登記為物權法中的重要制度,是指經權利人或利害關系人申請,由國家專職部門將有關不動產物權及其變動事項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的事實。

⑦ 不動產的訴訟時效有期限嗎

根據《民法總則》第一百九十六條下列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
(一)請回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答危險;
(二)不動產物權和登記的動產物權的權利人請求返還財產;
(三)請求支付撫養費、贍養費或者扶養費;
(四)依法不適用訴訟時效的其他請求權。
如果是不動產物權的訴訟不適用訴訟時效,其他仍適用3年訴訟時效規定。

⑧ 《物權法》對不動產被侵佔訴訟時效是多久

義1:
這種時效又稱為佔有時效.所謂消滅時效,是指由於時效完成而喪失某種請求權.消滅時效因其完成後權利人即喪失請求法院依訴訟程序強制義務人履行義務的權利,所以又稱為訴訟時效
眾所周知,不動產一般是指廠房、土地、礦山等物品。不動產物權歸屬一般以有關部門的權屬登記為依據。物權的本質屬性決定了物權的權屬轉移法定形式是經過登記變更。否則,無論任何人以任何形式佔有所有物,並且經過多久都不能因此改變原物所有人的權屬性質。這是有物權的絕對性和排他性決定的。
《物權法》第九條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民法上對債權人保護權利的時間做了限制,也就是訴訟時效制度。當債權人的權利被侵害時,在兩年的訴訟時效期內,如果權利人不行使訴訟權利就會喪失勝訴權。同時,民法上還規定了除權期間,也就是特定情況下請求司法保護自己權利的時間,一般請求權的期間是一年。如《合同法》規定的無效合同撤銷權或變更權等。
《物權法》第二百四十五條規定:佔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被侵佔的,佔有人有權請求返還原物;對妨害佔有的行為,佔有人有權請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險;因侵佔或者妨害造成損害的,佔有人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佔有人返還原物的請求權,自侵佔發生之日起一年內未行使的,該請求權消滅。
這里我們看到《物權法》上的物權合法佔有人,遇到佔有物(動產和不動產)被人侵佔時,佔有人應當在一年內行使請求權,要求返還原物。否則,佔有人便會喪失對原物佔有權。這里假如原物時動產時,我們很容易理解一件物品被別人無代價的侵佔,佔有人可以依法在一年內要求侵權人返還原物或者賠償原物損失。但是,當原物是不動產時,是否也意味著佔有人因一年內不行使對侵權人的請求權,侵權人就依法獲取了非法佔有物的佔有權呢?
我們知道不動產多以土地和房產、礦產資源形式存在。土地和礦產資源多以國家所有,房產多數是個人物權。假如一個企業的土地使用權被其他企業非法佔有了,這個企業應當在一年內行使返還請求權。否則,一年後便會喪失返還原物的請求權。在此是否意味著非法佔有人在一年後取得了佔有物合法權呢?
我們知道土地使用權也是經過嚴格的登記制度才能發生轉移的。還有礦產資源的開采經營權也一樣,不會因為非合法佔有人長時間佔有而自動獲取佔有物的使用權或經營權。對於不及時行使佔有權的原物佔有人是否因此自然喪失了合法的佔有權呢?這樣的理解與土地使用權登記轉移制度,和礦產資源開采權登記轉移制度不相符合。
如何正確理解《物權法》不動產和動產合法佔有人、權利被侵犯時一年期限的請求權呢?對於動產權屬的轉移我們容易理解。多數動產只要交付就可以證明獲取了動產權利。當然有些動產需要變更登記方能取得動產所有權,如機動車。在此,特殊物權的登記制度與物權佔有請求權時效制度、存在的矛盾是顯而易見的。為了更好的貫徹執行《物權法》,保障物權所有人和合法佔有人法律權益,應當依法對佔有人返還原物請求權的時效做出明確的法律解釋或實施條例。

⑨ 房產糾紛訴訟時效是多久,多長時間

一、一般時效 是指其他法律有特別規定除外的訴訟時效,通常適用《民法通則》規定的訴訟時效為二年,從權利人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超過二年,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特別時效 是指《民法通則》規定「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情況,訴訟時效為一年,超過一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三、最長時效 指《民法通則》規定,「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換言之,即權利人不知道或者不應該知道自己的權利被侵害,請求人民法院保護也應在二十年時效之內提出,超過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護。 綜上所述,一般訴訟時效和特別訴訟時效,是從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自己的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而最長時效則是從權利人的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四、通過行政復議的行政房地產糾紛案件 此種情況訴訟時效為十五日,自收到復議決定之日起計算,沒有經過行政復議的房地產糾紛案件,時效為三個月,從知道作出具體行政復議之日起計算。 五、對行政處罰不服的訴訟時效為三十天 如《土地管理法》規定:對行政處罰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處罰決定三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但是由於作出具體行政處罰的行政機關沒有告知當事人的訴訟權或者起訴期限的,致當事人逾期向人民法院起訴的,可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的規定,其訴訟期限從當事人實際知道訴訟權或起訴期限時計算,時效為一年,超過一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行信你看過本文,一定有了清晰地認識,這也是我們所希望的。專家提醒,買房有風險,購房須謹慎。

熱點內容
美發店認證 發布:2021-03-16 21:43:38 瀏覽:443
物業糾紛原因 發布:2021-03-16 21:42:46 瀏覽:474
全國著名不孕不育醫院 發布:2021-03-16 21:42:24 瀏覽:679
知名明星確診 發布:2021-03-16 21:42:04 瀏覽:14
ipad大專有用嗎 發布:2021-03-16 21:40:58 瀏覽:670
公務員協議班值得嗎 發布:2021-03-16 21:40:00 瀏覽:21
知名書店品牌 發布:2021-03-16 21:39:09 瀏覽:949
q雷授權碼在哪裡買 發布:2021-03-16 21:38:44 瀏覽:852
圖書天貓轉讓 發布:2021-03-16 21:38:26 瀏覽:707
寶寶水杯品牌 發布:2021-03-16 21:35:56 瀏覽: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