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購合同律師
① 公司采購設備聯系不到對方,對方不接電話
起訴對方要求履行合同或催告後解除合同,追究對方違約責任。
起訴要求專繼續履行合屬同或承擔相應損失。
因您提供信息有限,建議您攜材料具體咨詢當地律師,鄭州地區可電話聯系本律師或面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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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因本律師時間有限,不在線回答追問問題,本解答屬於律師針對提交問題進行的初步分析意見,上述解答不能作為當事人辦案的依據,當事人以此處理案件產生的後果與律師無關,如需獲取詳細的法律分析意見,請電話聯系本律師或攜材料與律師聯系,由律師提供進一步的法律意見或出具書面的法律分析意見書(電話咨詢或面談需要收取相應的咨詢費)
② 律師什麼是采購合同
采購合同是企業(供方)與分供方,經過雙方談判協商一致同意而簽版訂的「供需關系」權的法律性文件,合同雙方都應遵守和履行,並且是雙方聯系的共同語言基礎。簽訂合同的雙方都有各自的經濟目的,采購合同是經濟合同,雙方受「經濟合同法」保護和承擔責任。
采購合同是商務性的契約文件,其內容條款一般應包括:供方與分供方的全名、法人代表,以及雙方的通訊聯系的電話、電報、電傳等; 采購貨品的名稱、型號和規格,以及采購的數量; 價格和交貨期; 交付方式和交貨地點; 質量要求和驗收方法,以及不合格品的處理,當另訂有質量協議時,則在采購合同中寫明見「質量協議」; 違約的責任。
③ 新買的房子辦理房產證需要什麼材料
新房如何辦理房產證:
(一)購房者要審查發展商的資格手續是否健全,也就是我們常說的五證是否完備。
(二)買賣雙方進行房產交易後一個月內持房屋買賣合同和其他證件到房地產交易所辦理買賣過戶登記。去辦理登記需要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商品房銷售合同》等證件和資料。
(三)買賣雙方接到交易所辦理過戶手續的通知後,應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圖章等,在交納了手續費、契稅、印花稅後就可以辦理過戶手續。
交易所會給買方發放房產賣契,原則上房屋產權證需買賣雙方共同辦理。買賣雙方或一方因故不能辦理買賣過戶手續和產權登記的,可出具委託書委託代理人代為辦理。
(3)采購合同律師擴展閱讀:
一般程序:
(1)買賣雙方進行房產交易後一個月內持房屋買賣合同和其他證件到房地產交易所辦理買賣過戶登記。去辦理登記需要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商品房銷售合同》等證件和資料。
(2)買賣雙方接到交易所辦理過戶手續的通知後,應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圖章等,在交納了手續費、契稅、印花稅後就可以辦理過戶手續。
交易所會給買方發放房產賣契,原則上房產證需買賣雙方共同辦理。買賣雙方或一方因故不能辦理買賣過戶手續和產權登記的,可出具委託書委託代理人代為辦理。
(3)辦理完買賣過戶手續後,買方應持房地產交易所發給的房產賣契,在三個月內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區(縣)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記申請。
辦理申請需要的證件和資料有:賣方所有的整棟樓的房屋所有權證、《商品房購銷合同》、商品房銷售發票存根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表》、《牆界表》、《面積計算表》。
④ 合同訂的有效期是7天,過了7天發現質量問題還可以得到法律支持嗎
我覺得還有戲,來但是比自較困難!
還是《合同法》第一百五十八條
當事人約定檢驗期間的,買受人應當在檢驗期間內將標的物的數量或者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情形通知出賣人。買受人怠於通知的,視為標的物的數量或者質量符合約定。
當事人沒有約定檢驗期間的,買受人應當在發現或者應當發現標的物的數量或者質量不符合約定的合理期間內通知出賣人。買受人在合理期間內未通知或者自標的物收到之日起兩年內未通知出賣人的,視為標的物的數量或者質量符合約定,但對標的物有質量保證期的,適用質量保證期,不適用該兩年的規定。
出賣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提供的標的物不符合約定的,買受人不受前兩款規定的通知時間的限制。
如樓上幾位說的,如果約定時間的話按第一款來說的確不行!但是如果根據第三款「出賣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提供的標的物不符合約定的,買受人不受前兩款規定的通知時間的限制。」那麼就還有希望。
因為出現那麼多質量問題,那布廠不可能不知道的!如果你們可以找到證據的話,如果他們內部人員的講話,裝貨員等,如果可以提供得了,也讓法院相信這些證據的真實性,那麼就可以賠償了!
如果不行,最好還是找工商部門投訴一下!
⑤ 誰能給個設備采購合同的律師函
你好,律師函復是需要律師書寫並發送制,通常是蓋有律師事務所公章的法律文書,你自己寫的是不具有這種效力的,若仍有疑問或需要幫助的,歡迎關注護航法律文書網,文書代寫、合同協議修改 200元/份,案件代理,訴訟遠程指導,律師團隊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