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子協議是什麼意思
❶ 口頭契約是什麼意思
契約,最抄初是指雙襲方或多方共同協議訂立的有關買賣、抵押、租賃等關系的文書。
契約可以理解為「守信用」。
契約的形式,可以分為: 精神契約 和 文字合同契約。
契約的對象,可以是: 生意夥伴、摯友、愛人、國家、世界、全人類,以及對自己的契約,等等。
❷ 節省成本,增加轉化是什麼意思
通過成本計算可以核算和監督生產過程中所發生的各種費用,是否超支或節約,並據以版確定企業的盈虧。因此權,做好成本計算工作可以如實反映資金運動的情況;有利於改善企業經營管理;可以為制訂價格提供依據;也是保證企業生產耗費得以補償的重要手段,因此,每個企業都必須要計算成本。
❸ 房子直接改票是什麼意思
沒猜錯的話,應該是你買了不準出售的福利房吧?還是買了商品房,就不再享受單位版的福利房?如權果是第一,那麼你就只好簽定個君子協議吧,暫時過不了戶;如果是第二,只好以其它非直系親屬的名子辦理商品房的房證,但要特別把握的親屬。
❹ 梁山伯與祝英台關於水的典故求助大俠!放一杯水在床中間是什麼意思
防止晚上越界嘍
❺ NBA的頂薪到底什麼意思
按照新勞資協議中頂薪合同的規定,第一年的工資為球隊工資帽數字的25%,以後每一年以第一年工資數字的10.5%遞增。下賽季NBA各隊工資帽比上賽季上浮超過300萬美元,達到4950萬,25%即為1237.5萬美元
06-07賽季NBA千萬年薪級球員工資排行榜
名次 球隊 球員 年薪(美元)
1 尼克斯隊 休斯頓 2072萬
1 76人隊 韋伯 2072萬
3 熱火隊 奧尼爾 2000萬
3 森林狼隊 加內特 2000萬
5 網隊 基德 1808萬
5 步行者隊 小奧尼爾 1808萬
7 湖人隊 科比 1772萬
8 馬刺隊 鄧肯 1743萬
9 76人隊 艾弗森 1728萬
9 尼克斯隊 馬布里 1728萬
11 火箭隊 麥蒂 1690萬
11 猛龍隊 羅斯 1690萬
11 魔術隊 希爾 1690萬
14 灰熊隊 埃迪-瓊斯 1568萬
15 小牛隊 諾維茨基 1510萬
15 凱爾特人隊 皮爾斯 1510萬
15 網隊 卡特 1510萬
15 奇才隊 賈米森 1510萬
19 太陽隊 馬里昂 1507萬
19 魔術隊 弗朗西斯 1507萬
19 勇士隊 拜倫-戴維斯 1507萬
22 超音速隊 雷阿倫 1461萬
23 快船隊 布蘭德 1347萬
24 雄鹿隊 雷德 1326萬
24 灰熊隊 加索爾 1326萬
24 爵士隊 基里連科 1326萬
27 老鷹隊 喬-約翰遜 1296萬
28 火箭隊 姚明 1250萬
28 國王隊 畢比 1250萬
30 湖人隊 奧多姆 1232萬
31 掘金隊 肯揚-馬丁 1207萬
32 開拓者隊 蘭多夫 1200萬
33 活塞隊 拉希德-華萊士 1140萬
34 騎士隊 休斯 1117萬
35 網隊 傑弗森 1114萬
36 奇才隊 阿雷納斯 1105萬
37 森林狼隊 斯澤爾比亞克 1100萬
38 凱爾特人隊 拉弗倫茨 1090萬
39 開拓者隊 拉特里夫 1089萬
40 太陽隊 納什 1050萬
41 爵士隊 布澤爾 1046萬
42 勇士隊 賈森-理查德森 1000萬
❻ 國際金融中的"君子協議"是什麼意思
是一種金融監管方式
如勸說規定銀行利率等的浮動范圍,但不受法律約束
❼ 誰知道NBA球員合同裡面伯德條款是什麼意思呀
拉里·伯德條款
[編輯本段]條款內容解釋
超過工資帽的最高金額再簽約的例外條款。球隊可以不受工資限額的規定與本球隊的自由人續約,但是,續約的自由人必須在該球隊效力三年以上。這樣的自由人每賽季的工資可以提高12.5%,而簽其他球隊只能提高10%。
這一條款適用於「夠資格的老兵自由球員(Qualifying Veteran Free Agents)」。如果你在同一支球隊中連續效力三年,三年之後你成為了自由球員,這時你就是「夠資格的老兵球員」,NBA就允許你的母隊給予你最大的合同,你的薪金可以在原有基礎上漲12.5%,而不具備這一條件的只能上漲10%。即使你上漲的部分使球隊薪金總額超過工資帽,也是規則所允許的,但不能超過奢侈稅的要求。另外,合同簽定的最長年限也可以從一般的5年上調為6年。
[編輯本段]名稱由來
凱爾特人隊球員拉里伯德之所以被稱為伯德條款,就是因為凱爾特人是第一個允許超過工資帽而留住自由球員的球隊,而這名自由球員就是伯德。事情的緣由是,1984年伯德成為了自由球員。而NBA為了製造凱爾特人和湖人這樣的東西對峙局面,對於老兵球員故意採取了寬大措施,以便凱爾特人能夠留住伯德,從此這就被稱為了「伯德條款」。
[編輯本段]相關條款
早期伯德條款(Early Bird Exception):對於過去兩年曾在同一個球隊效力全部賽季或部分賽季的球員(包括因為球隊交易而轉會者),該隊可在他成為自由球員後以該球員最後以年薪資的175%和全聯盟平均球員薪金兩者之中較高的薪資與其續約。以此特例續約者,必須簽約兩年以上。
非伯德條款(Non-Bird Exception):指以沒有伯德條款和早期伯德條款資格的自由球員為對象,在前一個賽季的薪金的基礎上增幅不得超過20%,或者以那個賽季的最低薪金的20%為增幅的條款制度,如果球員時受限自由球員(Restricted Free Agent)的話,以受限意向的金額為條件進行簽約。
http://ke..com/view/951407.htm
【工資帽】
英文:salary cap
「工資帽」的出處是根據NBA前一年的總收入,在nba,工資帽是最著名工資限制條款。每年的「工資帽」是根據nba前一年的總收入,然後取這個總收入的48%作為nba球隊工資總額。再拿這48%的總收入除以nba球隊總數30支球隊,得出的平均數就是當年的「工資帽」,球隊花在球員身上的工資總額不得超過這個數字。
自從7月15日NBA自由球員市場開放以來,有關轉會的流言就開始漫天飛舞。轉會中最核心的問題就是球員的薪水,NBA關於工資有諸多規定,但什麼是工資帽、奢侈稅、拉里·伯德條款、第三方託管等等,如果想真正地了解今年的自由球員市場風雲,那麼我先帶大家來了解一下NBA的工資制度。
工資帽(Salary cap):在NBA,工資帽是最著名工資限制條款。每年的「工資帽」是根據NBA前一年的總收入,然後取這個總收入的48%作為NBA球隊工資總額。再拿這48%的總收入除以NBA球隊總數29支球隊,得出的平均數就是當年的「工資帽」,球隊花在球員身上的工資總額不得超過這個數字。
不過,考慮到自由競爭的特性,這個「工資帽」並不是什麼硬帽子,在一定狀況下,球隊的工資總額可以超過這個數目。NBA去年的「工資帽」是4384萬美元,今年的工資帽是4387萬美元。
第三方託管(Escrow):還記得1999年NBA球員工會和官方那場曠日持久的罷工談判嗎?「罷賽風波」最後的妥協產物之一就是這個「第三方託管」。它正式實行日期是2001—2002賽季。具體做法是NBA官方將球員薪金的10%先扣下來,放入一個託管的賬戶中。如果球員最後的收入沒有超過聯盟29支球隊總收入的55%,那麼這個託管的錢將原數奉還。但是如果球員最後的收入超過了55%,那麼這筆錢就被官方沒收了。
第三方託管就像是一把達摩克利斯之劍,「迫使」球隊的薪金總額不得超過55%,以維持球員交易市場的穩定。
奢侈稅(Luxury tax):這就是上述的那個55%的核心所在。工資帽是軟的,如果球隊老闆掏出的銀子超過了聯盟總收入的55%,那就必須交納奢侈稅。
下個賽季的「工資帽」是4387萬美元,那麼奢侈稅就應該是5460萬美元。如果你無視它的存在,就要遭受嚴厲的懲罰。懲罰一是託管的那筆錢不還給運動員了,懲罰二是你在55%之上即5460萬美元以外每花一美元,還要交納一美元的奢侈稅。這兩罰並行,必然會讓那些「燒錢」的球隊老闆掂量掂量。
拉里·伯德例外條款(Larry·Bird exception):因為前波士頓凱爾特人的巨星拉里·伯德在1997—2000賽季擔任步行者隊的主教練時,頗有成績。因此球隊與他續約時將工資的上升幅度定在了12.5%,並得到聯盟的認可。這之後,這樣的工資調整規則就成為聯盟的一條規定———在同一支球隊效力三年,中途沒有被放棄或者轉投其他球隊,如果具備這樣的條件,當你成為一名自由球員時,薪金可以在原有基礎上漲12.5%,而不具備這一條件的只能上漲10%。即使上漲的部分使球隊薪金總額超過「工資帽」,也是規則所允許的。在目前的NBA,因為條件很簡單,幾乎每支球隊都能享受到拉里·伯德例外條款的待遇。
[編輯本段]【工資帽歷史沿革】
工資帽的概念1984年被引入,NBA聯盟和球員工會之間首先進行談判,只有雙方同意,工資帽才被正式公布。每年NBA的工資帽都在增加,1997-98賽季是2690萬美元,上賽季是4384萬美元,2006-07賽季的工資帽為5313.5萬美元,比上個賽季的工資帽增加了360萬美元。
不過,考慮到自由競爭的特性,這個「工資帽」並不是什麼硬帽子,在一定狀況下,球隊的工資總額可以超過這個數目。但如果哪支超出工資帽就要向聯盟交納NBA奢侈稅。
[編輯本段]【NBA各年度工資帽變化表】
NBA 賽季 NBA 工資帽
1984-85 3.6 百萬美元
1985-86 4.233 百萬美元
1986-87 4.945 百萬美元
1987-88 6.164 百萬美元
1988-89 7.232 百萬美元
1989-90 9.802 百萬美元
1990-91 11.871 百萬美元
1991-92 12.5 百萬美元
1992-93 14.0 百萬美元
1993-94 15.175 百萬美元
1994-95 15.964 百萬美元
1995-96 23.0 百萬美元
1996-97 24.363 百萬美元
1997-98 26.9 百萬美元
1998-99 30.0 百萬美元
1999-2000 34.0 百萬美元
2000-01 35.5 百萬美元
2001-02 42.5 百萬美元
2002-03 40.271 百萬美元
2003-04 43.84 百萬美元
2004-05 43.87 百萬美元
2005-06 49.5 百萬美元
2006-07 53.135 百萬美元
2007-08 55.630 百萬美元
2008-09 58.68百萬美元
2008-09 57.30百萬美元
[編輯本段]【08-09賽季員工資排行榜】
名次
球隊
球員
年薪(美元)
1
波士頓凱爾特人
凱文-加內特
2475萬
2
達拉斯小牛
傑森-基德
2137萬
3
多倫多猛龍
傑梅因-奧尼爾
2135萬
4
洛杉磯湖人
科比-布萊恩特
2126萬
5
休斯敦火箭
特雷西-麥克格雷迪
萬
6
紐約尼克斯
斯蒂芬-馬布里
2084萬
7
丹佛掘金
阿倫-艾弗森
2084萬
8
聖安東尼奧馬刺
蒂姆-鄧肯
2060萬
9
菲尼克斯太陽
沙奎爾-奧尼爾
2000萬
10
波士頓凱爾特人
保羅-皮爾斯
1808萬
由於NBA的合同一般規定每年有一定漲幅,因此同一年工資的排名並不真正反映該球員合同總價值的排名。
此排名沒有計入今年在特赦條款下被裁的球員,比如芬利,他除了領到0607賽季新東家的工資外,按原合同還可以從小牛隊得到1727萬美元,不過由於他們被原球隊買斷合同時都有君子協議,剩餘工資大多將在若干年內分期支付,而不嚴格按照原合同規定的年限和比例。
[編輯本段]【軟工資帽和硬工資帽】
NBA當中實行的是軟工資帽政策。在硬工資帽的例子當中,任何球隊不允許超過規定的工資總額進行操作。而我們所說的軟工資帽恰好相反,在
相關條件下可以略超上限(比如繳納奢侈稅)。事實上,在現實操作中,很少球隊能夠把薪金降低到工資帽以下。
做出這種規定是為了促使有能力的球員盡量留隊。球員的工資額是與日俱增的,如果某支球隊出於上限的原因不能留下一名深受當地歡迎的、有能力的資深球員,那就太可惜了,所以聯盟設置了軟工資帽。
http://ke..com/view/1142.htm
NBA奢侈稅 奢侈稅(Luxurytax):顧名思義,如果你的消費屬於奢侈,就要向你徵收奢侈稅了。要具體了解NBA奢侈稅的概念和設置,則必須聯繫到「工資帽」和「第三方託管」等NBA工資體系概念。
[編輯本段]1、相關基本概念
奢侈稅:NBA規定,聯盟總收入的48%是「工資帽」,總收入的55%就是奢侈稅的界線。
打個比方說,1999-2000賽季的「工資帽」是3550萬美元,奢侈稅就是4067萬美元。如果球隊無視它的存在而越過它,那麼球隊就要遭受嚴厲的懲罰。懲罰一是託管的那筆錢不還給運動員了,懲罰二是球隊在55%之上每花一美元,還要交納一美元的奢侈稅。如果球隊超過一千萬美元,那就還要交一千萬美元的稅錢。這兩罰並行,潛在的懲罰還有球員10%的錢被沒收了自然罵娘,影響球隊人心的團結和穩定。
奢侈稅十分嚴厲、十分厲害。但也有像開拓者這樣的球隊,他們的老闆很有錢,捨得大把花錢,所以屢屢被罰奢侈稅,但開拓者隊的老闆似乎並不在乎,這同時也給開拓者隊帶來另外一個問題,那就是開拓者隊給球員開的工資過高造成他們在球員交易時經常讓其他球隊拿不出工資相差無幾的球員進行交換,這大概也是開拓者隊的戰績一直沒有好起色的緣故。
在NBA,還有一支球隊跟開拓者相似,那就是紐約尼克斯隊,尼克斯的老闆同樣很有錢,往往一名不算一流的球員能獲得一流球員的待遇。同樣,在交易中,也存在著難以交易的情況。因為NBA規定,交易球員必須雙方球隊的球員的工資對等,最多不超過工資的20%。除了開拓者和尼克斯,達拉斯小牛同樣存在著這個問題,只不過它的戰績不錯而掩蓋了工資上限這一問題。
NBA各年度工資帽變化表:
NBA 賽季 NBA 工資帽
1984-85 3.6 百萬美元
1985-86 4.233 百萬美元
1986-87 4.945 百萬美元
1987-88 6.164 百萬美元
1988-89 7.232 百萬美元
1989-90 9.802 百萬美元
1990-91 11.871 百萬美元
1991-92 12.5 百萬美元
1992-93 14.0 百萬美元
1993-94 15.175 百萬美元
1994-95 15.964 百萬美元
1995-96 23.0 百萬美元
1996-97 24.363 百萬美元
1997-98 26.9 百萬美元
1998-99 30.0 百萬美元
1999-2000 34.0 百萬美元
2000-01 35.5 百萬美元
2001-02 42.5 百萬美元
2002-03 40.271 百萬美元
2003-04 43.84 百萬美元
2004-05 43.87 百萬美元
2005-06 49.5 百萬美元
2006-07 53.135 百萬美元
2007-08 55.630 百萬美元
2008-09 58.680百萬美元
第三方託管:這是1999年在經歷了「罷賽風波」後在勞資談判中雙方妥協的產物。它正式實行日期是2001-2002賽季。具體做法是NBA官方將球員薪 金的10%先扣下來,放入一個託管的賬戶中。如果球員最後的收入沒有超過聯盟29支球隊總收入的55%,那麼這個託管的錢將原數奉還。但是如果球員最後的 收入超過了55%,那麼這筆錢就被官方沒收了。設立這個第三方託管的目的就像是一把達摩克利斯之劍,懸著在那威脅,「迫使」球隊的薪金總額不得超過55%。
拉里-伯德例外條款(LarryBirdexception):也叫做大鳥條款,因前波士頓凱爾特人的巨星拉里-伯德(他的名字叫Bird,綽號就叫「大鳥」)而得名,他在1997—2000賽季擔任步行者的主教練,頗有成績。這是NBA最為普通、最為常見的一個例外條款。本來,按照理論狀態,工資帽的界線是總收入的48%,但球隊經常有一些使用例外條款的球員,這是允許超過工資帽的理由,也是很多球隊經常超過「工資帽」而逼近奢侈稅的現實形成原因。
例外要求特殊。能享受到這一條款的,必須有這樣的條件--在同一支球隊效力三年,中途沒有被放棄或者轉投其他球隊的情況。有這樣的條件,當你成為一名自由球員時,你的薪金可以在原有基礎上漲 12.5%,而不具備這一條件的只能上漲10%。即使你上漲的部分使球隊薪金總額超過工資帽,也是規則所允許的。在目前的NBA,幾乎每支球隊都能享受到拉里-伯德例外條款的待遇,因為條件很簡單。
[編輯本段]2、設置原因及具體分析
簡單說來,設立「奢侈稅」是因為大部分NBA球隊老闆不願意球員工資超過球 隊總收入的一定比例,又害怕保羅-艾倫那樣的款爺燒錢買冠軍,於是建立了一條「奢侈稅」這樣懲罰富隊的規矩。首先,勞資條款CBA中有一條所謂的「契約上限」——籃球事業收入(BRI)的55%(關於CBA和BRI內容,參見這里)。下面一張表格解釋了「契約上限」的工作原理:
賽季 2001-2002
聯盟籃球事業收入BRI 26.67億美元
契約上限(55% BRI) 14.67億美元
球員工資與紅利 15.98億美元
聯盟暫扣的球員工資
(不超過球員工資總額的10%) 1.53億美元
球員收入超出契約上限的部分 1.31億美元
球隊從暫扣工資中保留 1.31億美元
返還給球員的工資 0.22億美元
像上面表格所顯示的:球員每年工資的一部分(<10%)將被聯盟暫時扣留,如果當年結算後球員總工資超出了契約上限,那麼被扣留工資將首先被用來補 償球隊老闆,補償的金額等於工資超出契約上限的金額,剩下的錢返還給球員。如果扣留的工資不夠補償,那麼NBA就要開始徵收「奢侈稅」了。
根據計算,當聯盟中球員總收入超過BRI的61.11%時,奢侈稅將被觸發。01-02賽季中球員收入是BRI的59.8%,所以沒有球隊需要繳交奢侈稅---即使紐約尼克斯隊當年的工資達到了驚人的8千5百萬美元。
讓我們做個假設:如果02-03賽季的BRI是25.51億美元,球員工資是17.49億美元(BRI的68.1%),超出了61.11%的「奢侈稅」觸 發線。那麼那些球隊需要繳稅呢?NBA將61.11%的BRI減去股東分紅,除以球隊數目,得到貧富球隊分界線。如果我們假設分紅是8千萬美元,那麼分界 線就是(61.11%x25.51-0.8)/29=0.51億美元。所有在常規賽季最後一天工資總額超出0.51億美元的球隊都要交納奢侈稅,數額等於 該球隊工資總額減去0.51億。也就是說如果紐約尼克斯當時的工資仍是8千5百萬美元,那麼它要交納3千4百萬的稅款。
繳納的稅款最後到了誰的腰包里?NBA有它的一套計算方法,一般說來,工資較低的球隊將會得到大部分稅款收入。但是現行的勞資協定CBA並沒有說明怎樣分 配奢侈稅,僅是聲明奢侈稅是聯盟所有的財產,每個賽季結束時,NBA的仲裁委員會(Board of Governors)要開會討論奢侈稅的問題。根據可靠消息來源,目前NBA對奢侈稅的分配辦法如下:
首先,聯盟設定了65%BRI的「懸崖保護線」,目的是保護那些剛剛超過「奢侈稅觸發線」的球隊不受太過嚴厲的處罰。由於BRI是在每個賽季結束後才計算出來(和規定球隊頂薪所用的預測BRI不同),所以這樣的考慮是非常合情理的。
其次,聯盟分配的收入分為兩部分:
A. 暫扣球員工資
「奢侈稅觸發線」以下的球隊分到1/29的總暫扣工資。「懸崖保護線」以上的球隊在02-03賽季可以拿到0.7/29的總暫扣工資;03-04賽季是 0.4/29;04-05賽季則一分錢也拿不到。兩線之間的球隊則按工資總額拿到相應比例的份額:比如02-03賽季工資在63.05%的球隊可以拿到 0.85/29的總暫扣工資。
B.奢侈稅款
「奢侈稅觸發線」以下的球隊分到1/29的總稅款。「懸崖保護線」以上的球隊此項收入為零。兩線之間的球隊的稅款分配辦法和「暫扣球員工資」分配相同。
需要注意的是,按上述辦法分配後,會剩下一些金額。在這其中,聯盟主席辦公室抽取一小部分,餘下部分平均分配給各球隊。
下面我們舉一個02-03賽季的例子來說明這套規則:
賽季 2002-2003
聯盟籃球事業收入BRI 25.51億美元
契約上限(55%BRI) 14.03億美元
球員工資與紅利 17.54億美元
暫扣的球員工資 1.754億美元
球員收入超出契約上限: 3.51億美元
返還給球員的工資 0
聯盟從暫扣工資中保留 1.754億美元
奢侈稅觸發線(61.1%BRI/29) 0.51億美元
懸崖保護線(65%BRI/29) 0.54億美元
暫扣工資最大配額(1/29總暫扣工資) 605萬美元
奢侈稅最大配額(1/29總奢侈稅,假設聯盟奢侈稅總額為2.31億美元) 796萬美元
稅款分配後總余額 1.66億美元
余額再分配(1/29總余額) 573萬美元
我們再假設以下四支球隊的工資情況:
球隊 A B C D
球員工資總額 5000萬美元 5270萬美元 6000萬美元 8000萬美元
超過奢侈稅觸發線? 未超過 超過 超過 超過
超過懸崖保護線? 未超過 未超過 超過 超過
繳交奢侈稅款: 0 170萬美元 900萬美元 2900萬美元
扣留工資分配(占最大配額) 100% 85% 70% 70%
扣留工資分配收入 605萬美元 514萬美元 424萬美元 424萬美元
奢侈稅款分配(占最大配額) 100% 50% 0% 0%
奢侈稅款分配收入 796萬美元 398萬美元 0 0
余額再分配 573萬美元 573萬美元 573萬美元 573萬美元
總分配收入 1974萬美元 1485萬美元 997萬美元 997萬美元
總結算(繳交稅款-總分配收入) 1974萬美元 1315萬美元 97萬美元 -1903萬美元
從上表可以看出,只要在懸崖保護線以下(球隊A和B)或者稍高於保護線(球隊C),那麼都會得到或多或少的補償。顯然,「球隊交奢侈稅就意味著大出血」的 看法是不正確的,但如果工資遠高於保護線(球隊D),受到的懲罰確實可怕。如果仔細觀察一下,不難發現,在保護線以下的球隊可以從稅款分配中得到很大的好處。為了進一步說明這一點,請大家再看兩支球隊的統計:
球隊 E F
球員工資總額 5280萬美元 6010萬美元
超過奢侈稅觸發線? 超過 超過
超過懸崖保護線? 未超過 超過
繳交奢侈稅款: 180萬美元 910萬美元
扣留工資分配(占最大配額) 84.12% 70%
扣留工資分配收入 509萬美元 424萬美元
奢侈稅款分配(占最大配額) 47.06% 0%
奢侈稅款分配收入 375萬美元 0
余額再分配 573萬美元 573萬美元
總分配收入 1457萬美元 997萬美元
總結算(繳交稅款-總分配收入) 1277萬美元 87萬美元
球隊E和F的工資分別比球隊B和C高了10萬美元。如果我們把這四支球隊工資支出加上繳納的稅款,再減去總分配收入,就可以得出它們在球員工資上的最終花 費。球隊B的最終花費是5270-1315=3955萬美元,球隊E是4003萬;球隊C是5903萬,球隊F是5923萬。球隊E的工資總額比球隊B只 多了10萬美元,但是結算下來,球隊E比球隊B多花了48萬。球隊F的工資總額比球隊C多了10萬美元,但總支出只多花了20萬。這等於在懸崖保護線以 上,多給球員開一塊錢工資,就等於損失兩塊錢。而在保護線以下,多開一塊錢等於損失四塊八---如果奢侈稅被觸發的話。從做生意的角度來看,少賺錢就是虧本,這解釋了為什麼那些明明不會超出「懸崖保護線」球隊在和球員的談判中仍然吝嗇。
http://ke..com/view/1039153.htm
❽ 請問什麼是君子協議
君子來協議(Gentleman-S agreemene) 由2個或2個以上當事方達成自的由於明示規定或法律技術上的瑕疵而不象契約那樣具有法律強制力的一種協定。
君子協議最早來自古代君子之間約定的事情,到現代,一些不以法律制力為主的協約,便以君子協議為名,因為此協約是靠雙方的品德來自覺完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