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合同公證費
⑴ 買賣合同到公證處去公證一般要多少錢
【公證收費標准如下:(價格單位:元),每個地區的收費標准不一樣,具體的收費還是要按照當地的情況來看,以下僅供參考。也可上PC端「法信公證雲」進行了解,可進行線上公證預約】
1、證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經歷、學歷、國籍、婚姻狀況、親屬關系、未受(受過)刑事處分 80
2、證明法人和其它組織的資格、資信 500
3、證明不可抗力事件 400
4、證據保全:(1)證人、證言書證保全 200 400
(2)聲像資料、電腦軟體保全 800
(3)物的保全:不動產, 其它物證保全 1000
(4)侵權行為和事實證據保全 1000
5、票據拒絕證書 400
6、證明知識產權的享有、轉讓、使用許可 500
7、證明法人或其它組織的授權委託書、公司章程、會議決議、其它法律文書其它有法律意義的文書 500 100
8、證明經濟合同:
證明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房屋轉讓、買賣及股權轉讓 (1)50萬元以下部分收3‰,不足200收200;
(2)50萬元至500萬元部分收2.5 ‰;
(3)500萬元至1000萬元部分收2‰ ;
(4)1000萬元至2000萬元部分收1.5‰
(5)2000萬元至5000元部分收1‰;
(6)5000萬元至1億元部分收0.5‰
(7)1億元以上部分收0.1‰。
9 其它經濟合同 (1)2萬元以下的收1%,不足50元按50
元收取;
(2)2萬元至5萬元部分收8‰;
(3)5萬元至10萬元部分收6‰;
(4)10萬元至50萬元部分收5‰;
(5)50萬元至100萬元部分收4‰;
(6) 100萬元至200萬元部分收3‰;
(7)200萬元至300萬元部分收2‰
(8)300萬元至400萬元部分收1‰;
(9)400萬元以上部分收0.5‰.
10 證明民事協議 200,涉及財產關系的加倍
11 證明收養關系:生父母共同送養 500
生父母單方送養; 800
其他監護人送養 1000
12 證明財產繼承、贈與、遺贈 2% ,最低 200
13 提存公證 0.3%,最低100。代申請人支付的保管費另收
14 賦予債權文書具有強制執行效力 3 ‰
15 遺囑 200
16 確認遺囑效力 300
17 證明對財產(含遺產)的清點、清算、評估和估損 0.2%,最低200
18 證明其他民事法律行為的設立、變更、終止
(1)涉及人身權益的
(2)涉及人身權益以外其他關系的 100
無標的額的,200
有標的額的,0.1%,最低200
19 證明養老金、勞動保險金、助學金、撫恤金、救濟金相關的民事法律行為 20
20 保管文書、辦理法律規定的抵押登記、代辦與公證事項相關的登記、認證事務、代擬和修改與公證事項相關的法律文書、解答法律咨詢
(1)保管文書(含遺囑) 每件每年50
(2)辦理法律規定的抵押登記公證 200
(3)代辦與公證事項相關的登記、認證事務 80
(4)代擬與公證事項相關的法律文書 50
(5)代擬經濟合同 雙方協商收費
(6)解答法律咨詢 雙方協商收費
21 證明抽獎、抽簽、開獎及其他現場公證
(1)非營利性的
(2)營利性的 500按標的額的0.1%,最低500
22 證明拍賣、彩票銷售 1000000元及以下,按0.8‰;
1000001元至5000000元部分,按0.5‰;
5000001元至10000000元部分,按0.3‰;
10000001元及以上部分,按0.2‰。
23 招投標公證 2000000元以下,每件500;
2000001元至5000000元部分,按2‰;
5000001元及以上部分,按1‰。
24 證明股票、債券發行上市法律事務 按發行上市總額的0.5‰,最高不超過50000元
25 證明簽名、印章屬實;副本、節本、譯本與原件相符,影印件與原件相符 民事類50
經濟類300
26 證明財產分割 公民每人每宗200
法人及其他組織每宗500
27 解除收養關系 200
28 證明勞務合同、聘用合同 80
29 證明出國留學協議 200
30 證明出口商品注冊商標 500
31 承擔公證顧問事務 雙方協商收費
32 查詢公證檔案資料 20
33 公證書翻譯(英文)費 每千字收60,不足千字按一千字收費
34 副本 20
⑵ 公證處收費標准
各省份稍有不同,山東省公證處規定的標准如下:
一、財產合同;
合同標的額50萬元(含)以下部分,收取比例為3‰,不足300元的,按300元收取;
50萬元至500萬元(含)部分,收取1.5‰;
500萬元至2000萬元(含)部分,收取1‰;
2000萬元以上部分,收取0.5‰。
二、賦予債權文書強制執行效力、公證登記、提存;
(一)申請賦予債權文書強制執行效力、申請公證登記、申請提存的,按照第一條「財產合同」標准收取。當事人申請辦理財產合同公證的同時申請賦予財產合同強制執行效力、申請公證登記、申請提存的,不再另行收費。
(二)當事人申請出具執行證書的,按照執行證書載明執行金額的1.5‰收取,不足300元的,按300元收取。
三、涉及身份關系的協議;
(一)涉及身份關系的協議,如收養協議、撫養協議、婚姻財產協議(婚前、婚內、離婚分割)、繼承之後的財產分割協議等每件600元。
(二)人身損害賠償協議,按照第七條「用於繼承的親屬關系證明」標准收取,不足600元的,按600元收取。
四、委託、聲明、保證;
當事人為自然人的,每件300元;當事人為法人的,每件500元。
用於融資的聲明書或者保證書公證按照第一條「財產合同」標准收取。
五、遺囑;
在公證機構辦公場所內辦理遺囑公證的,每件1000-2000元;在公證機構辦公場所外辦理遺囑公證的,每件2000-4000元。以上費用包含錄音、錄像、拍照和刻錄光碟的費用。
六、繼承、贈與、遺贈;
10萬元(含)以下部分,收取比例為1.2%,不足300元的,按300元收取;
10萬元至20萬元(含)部分,收取1%;
20萬元至50萬元(含)部分,收取0.75%;
50萬元至100萬元(含)部分,收取0.5%;
100萬元至200萬元(含)部分,收取0.45%;
200萬元至500萬元(含)部分,收取0.4%;
500萬元至1000萬元(含)部分,收取0.35%;
1000萬元以上部分,收取0.1%。
七、用於繼承的親屬關系證明;
當事人申請出具繼承人與被繼承人之間親屬關系證明的,按照第六條「繼承、贈與、遺贈」標准減半收取,不足300元的,按300元收取。遺產數額不明的,協商收費。
八、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
(一)自然人的出生、生存、死亡、身份、曾用名、住所地(居住地)、學歷、學位、經歷、職務(職稱)、資格、無(有)犯罪記錄、婚姻狀況、親屬關系(不含證明繼承人與被繼承人之間的親屬關系)、選票、指紋、查無檔案記載、證書(執照)、文書上的簽名(印鑒)、文本相符等,每件(號)150元。
(二)自然人的財產權屬(財產憑證)、收入狀況、納稅狀況等,每件(號)300元。
(三)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資格、資信、章程、決議、財產權屬(財產憑證)、收入狀況、納稅狀況、證書(執照)、文書上的簽名(印鑒)等,每件(號)500元。
(四)事實收養、撫養事實、認領親子,每件1000元。
九、現場監督;
現場監督可以按照涉及財產數額收取費用,也可以計時收取。收費方式由雙方協商。
按照涉及財產數額收費的,2000萬元(含)以下部分,按1‰收取;2000萬元以上部分,按0.5‰收取。
計時收費的,每小時1000元,不足1小時按照1小時計算。計費時間自公證人員進入現場開始工作計算。
十、保全證據;
(一)在公證機構辦公場所內保全證據的,每件1000-2000元;在公證機構辦公場所外保全證據的,每件2000-4000元。
(二)保全郵寄送達證據的,按照上述標准減半收取。
保全證據的時間超過4小時的,按照第二件收費,超過8小時的,按照第三件收費,以此類推。保全證據公證的時間包括公證人員由公證機構到保全地點的在途時間。
十一、副本費;
每份20元。
(2)買賣合同公證費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對證明民事協議、證明收養關系、證明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證明有法律意義的文書的公證服務收費,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物價部門可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在規定的收費幅度內確定本地區實施的具體收費標准,並報國家計委備案。
對於受理的公證事項,申請人要求撤回的,可收取手續費,未經審查的,每件收取10元;已經審查的,按照該公證事項收費標準的50%收取。
⑶ 買賣合同公證費在哪裡公證
房產交易中心
房產公證需要的手續:
(—)辦理房產公證手續要求:1.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版組織申請辦理公權證,可以向住所地、經常居住地、行為地或者事實發生地的公證機構提出。
2.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公證,應當向不動產所在地的公證機構提出;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委託、聲明、贈與、遺囑的公證,可以適用前款規定。
3.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委託他人辦理公證,但遺囑、生存、收養關系等應當由本人辦理公證的除外。
⑷ 房屋買賣合同公證費的收費標准
具體費用到 當地 公證處抄咨詢辦理。參考如下
一)證明合同、協議
1、證明經濟合同
(1)證明土地使用權出證、轉讓,房屋轉讓、買賣及股權轉讓,按下列標准收取:
標的額五十萬以下的收取0.3%,最低200元;
五十萬元至五百萬元的:1500+(標的額-50萬)×0.25%元;
五百萬元至一千萬元的:12750+(標的額-500萬)×0.2%元;
一千萬元至兩千萬元的:22750+(標的額-1000萬)×0.15%元;
兩千萬元至五千萬元的:37750+(標的額-2000萬)×0.1%元;
⑸ 買賣合同公證收費標準是多少
標的額 50 萬以下抄部分,收取比例為 0.3% ,按比例收費不到 200 元的,按 200 元收取; 50 萬元以上至 500 萬元部分,收取 0.25%; 500 萬元以上至 1000 萬元部分,收取 0.2%; 1000萬元以上至 2000萬元部分,收取0.15%;2000萬元以上至5000萬元部分,收取0.1% ;5000萬元以上10000萬元部分,收取0.05%;100000萬元以上,收取0.01 。
⑹ 什麼情況下需要交納房屋買賣合同公證費
只要一方涉及到境外人士,就要公證,或遺囑、贈與等 辦房屋買賣合同公證,應向內房屋所在地容的公證處提出申請,填寫公證申請表,並提供下列證明材料:(1)房屋買賣雙方當事人的身份證明,如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等。如果當事人不能親自到公證處辦理,可委託他人代理,但代理人應提供授權證書。委託人不在本地的,其委託書應經當地公證處公證。如果申請人居住國外,要提供經我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委託書,委託國內親友或律師代理,並提供來往書信。(2)房產所有權證。(3)房產管理部門批準的賣房申請書和評議房價單等。(4)房屋買賣合同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