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工協議
❶ 臨時工合同這樣的是否合法
可以告!這份合同里至少違反一條國家的相關規定:國家規定每日的工作時間是八小時,而這上面卻是12小時,那麼,額外的四小時應該按照加班工資結算。也就是說,合同上說每天是240元,只是八小時的工作報酬。詳細情況你可以上網查找《合同法》里的相關條款。
此外,最後一條完全是霸王條款。
只要你每天有八小時的工作時間(或超出),這需要你自己舉證,對方就應該支付240元/天,否則就涉嫌合同欺詐。
❷ 臨時工出差協議可以怎麼寫
根據實際情況寫,寫明可能出現的問題,報酬等。
❸ 勞動法對臨時工合同的規定
根據勞動合同法,用人單位要與勞動者簽定勞動合同,如果08年1月1日後還沒有簽定的話,就要支付雙倍工資。勞動合同法第十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❹ 臨時工合同怎麼寫
滿意答案蟻哥10級2010-05-16臨時工合同和其他勞動合同的格式和條款內容基本上是一樣的,只不過有些條款當中的具體內容可能不同而已。勞動合同的內容如下:1、首先是勞動合同雙方的基本情況: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被聘用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2、勞動合同期限:從哪年哪月哪日到具體的年月日。3、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用人單位聘用勞動在什麼地方,干什麼樣的工作,必須完成那些任務。4、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每天工作多長時間,每周休息多長時間。5、被聘用勞動者每月的勞動報酬數額。6、用人單位為被聘用人員繳納社會保險的承諾;7、用人單位為保護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的安全,為勞動者提供哪些勞動保護。8、雙方其他方面的約定(但是不能違反國家的法律、法規)。
❺ 臨時工合同是否需要交納社保
臨時工合同是需要交納社保。
1. 存在實際僱傭關系簽訂了勞動合同;
2. 按月定期支付報酬。
企業需要按照「工資薪金」給臨時工發放報酬,同時需要幫臨時工代扣代繳社保以及個稅。
(5)臨時工協議擴展閱讀:
勞務派遣工和用工單位勞動者同工同酬,這其實在以前的《勞動合同法》就已作出了規定。但由於勞務派遣工、勞務公司和用人單位存在三方合同關系,由誰來實施,誰來負責就成了推諉扯皮的理由。
新《勞動合同法》再次強調了同工同酬的權利,並明確指出:「用工單位應當按照同工同酬原則,對被派遣勞動者與本單位同類崗位的勞動者實行相同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同時,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與用工單位訂立的勞務派遣協議,載明或者約定的向被派遣勞動者支付的勞動報酬,也要符合同工同酬的原則。
❻ 正式工和臨時工合同的區別
樓上屁都不懂。 1.正式人員,也就是在編人員,簽訂的是聘用合同,並且2002年就開始實行,這次改革只不過把以前的條例寫入法律,即《事業單位管理條例》,條例里規定了,正式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與單位確立人事關系,即編制關系。 2.臨時工簽訂的叫勞動合同(不是聘用合同),與單位確定的是僱傭關系(不是人事關系),待遇按照《勞動法》。 3.樓上說同工同酬的問題,明顯是不懂法律。臨時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待遇受《勞動法》調控,在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待遇受《事業單位管理條例》調控,二者屬於不同的法律的調整對象,而同工同酬是《勞動法》提出的,也就是同工同酬調整的對象是臨時工,而不是在編人員,所以在編人員與臨時工待遇是不一樣的。樓上說單位牛逼違反法律??你當全國事業單位都牛逼,都是法盲啊。。。
❼ 臨時工協議合同期限一個月,只要協議合同沒有到期,每天就應該支付我最低工資標准,是嗎臨時工協議合同
現在不存在臨時工協議合同,應當是勞動合同或者勞務合同。
一般情況下應當內簽訂勞動合同,如果工作超容過一個月不簽訂勞動合同就應當支付雙倍工資。
勞動合同沒有到期,如果你每天都工作,就應該按照合同規定支持工資,不上班即便是合同沒有到期也可以不支付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