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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合夥購房協議

發布時間: 2021-01-25 07:21:38

⑴ 婚前共同出資買房程序,如何證明父母出資買房

父母出資給子女買房子,不需要公證,但為了避免將來不必要的糾紛,應保留必要的證據, 比如說簽訂一個贈與協議並找中間人見證、出資採用轉賬的方式來給並保留銀行匯出、轉入匯款憑據;一方父母出資房子落在對方子女名下應視為是對雙方子女的贈與。

婚前財產公證,是未婚夫妻在結婚登記前達成協議,辦理公證。辦理婚前財產公證時,當事人應當向住所地或協議簽訂地的公證處提出申請,提出申請時應當提交以下材料:申請人的身份證明;協議書(可在律師指導下完成);有關的產權證明(如個人所有房產的房產證);其他有關的證明材料。
實際生活中,兩人結婚並不是所有財產都需要婚前財產公證,一般來說,比較容易舉證的財產就不需要婚前財產公證,比較難舉證的財產,需要婚前財產公證。像不動產,如房子、汽車等,因為實行登記制度、產權明確,就不需要婚前財產公證。而產權隨時處於變動的動產,像存款、玉器、金銀首飾等貴重物品,為避免離婚時無法說明白,需要婚前財產公證。舉個例子,如果一方婚前有一套房產,結婚期間,房子拆遷,這筆補償款就是個人財產。拿到這筆補償款後,如有必要,就要及時進行婚姻財產公證。因為錢是動產,如果不公證,發生糾紛就很難說清是誰的。說不清楚的錢就要算作共同財產。

⑵ 合夥購房協議,無論合同及房產證登記在哪一方的名

婚前和男友共同首付買的房子,但購房合同上寫的男友的名字,,婚後夫妻二人一起籌錢買的房子,是貸款買的,因此房產證還沒下來,但購房婚後夫妻共同籌錢出資買房、並共同還貸,無論合同及房產證登記在哪一方的名
跟親戚合夥買了只有購房協議的房子,現面臨拆遷賠償糾紛,請,購房合同簽署時候可以署名雙方名字!那出來的房產證就是雙方名字了!但如簽合同了,期間在房產證辦理出來前是國家政策明令禁止不能增名的,多人合夥經營協議書。這種階段的增名就
戀人共同出資買房,購房合同已經備案,辦理產權證時只寫一方,而且撤銷以後,再次簽署新的購房合同,寫上你一個人的名字就OK了,這樣操作的話,不用花很多的錢,相比出產證後再更改要少花很多錢的!我是做房產的,你
關於合夥買房的權益問題,三方購房合同只有一份就是開發商備案的標准合同。你們三個可以簽一個協議去公正一下。協議公正處就有起草好的。或者在辦理房產證的時候直接做產權明晰。
婚前買房,兩人共同交首付,購房合同寫了兩個人的名字,房產,我和女朋友共同買了一套房子,期房,買的時候是作為婚房的,購房合同上是10都給了不差2萬,給了就行了,這事越早越好,以後房子升值大了,你女
求助關於與男/女朋友共同貸款買樓,購房合同寫名字的問題??,我在2001年和親戚合夥買了沒有產權只有購房協議的房子。當時是親戚拿我身份1:首先沒寫具體的過戶日期你就很被動,就算你通過銀行貸款成功,業主也可以

⑶ 婚前雙方共同簽訂的購房合同,房子算共同財產么

如果使用婚後財產進行供房或者婚前都用過雙方的資金進行購買,那樣必定是共同財產。

⑷ 婚前房產簽協議有效嗎

簽訂婚前房產協議的注意事項:
1、 婚前協議必須進過雙方的同意,男女雙方都應該對協議的內容一清二楚。雖然婚前協議的欽定並不需要法院的審核,但協議提供的內容必須是真實的,不能有所欺騙。
1、 婚前協議必須進過雙方的同意,男女雙方都應該對協議的內容一清二楚。雖然婚前協議的欽定並不需要法院的審核,但協議提供的內容必須是真實的,不能有所欺騙。
2、 協議條款應當具體而清楚。在欽定婚前協議之時,最好不要擅作主張,之時雙方商量之後擬定具體條款,而應該咨詢專業律師,由律師幫忙書寫協議,而不是以自己單薄的法律知識隨意擬定條款,否則將協議內容寫得過於模糊,將帶來較大的糾紛。
3、 明確男女雙方的權利與責任。既然是協議,就必須對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做出明確的規定,結婚之後,雙方對於房產存在哪些權利,如何處理這些房產,而男方或者女方如果出現違約問題,又將承擔怎樣的責任。
婚前房產協議該如何應該用呢?例子,結婚之前,男方如果已經購買了一套房子,即使男方只是支付首付,依然屬於男方的婚前個人財產,婚後如果還貸的話,就算默認是使用夫妻共同財產,女方也依然沒有產權,但如果是男女雙方婚前協議,男方在結婚之後,需要在房產證上加上女方的名字,那麼,男方的婚前個人財產,其實是屬於男方對女方的贈送。
另外,在婚後還貸方面,婚前協議對於婚後誰負責還債並不具備效果,無論是在大眾意識當中如何看待誰才是真正的還貸人,只要是婚後還貸,通通視作是夫妻共同財產。

⑸ 婚前共同出資購房,請問該如何公證

根據我國《物權法》《婚姻法》的相關規定,我國不動產的共同共有關系,分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婚前共同買房,因為雙方均為購買的主體,依法當然是共有關系了。只不過這種共有關系應當根據雙方的出資比例確定各自的份額,即按份共有關系。
婚前共同出資購房如無女方名字宜作為借款處理、若有名字則可按共同購房認定為共有。但建議簽訂書面協議對此進行確定,公證是為加強協議法律效力,是否公證可自行確定;公證與否與有無名字沒有直接關系。對於房產的婚後月供部分則按夫妻共同財產處理。

⑹ 婚前合夥購房協議需要注意哪些

物權法 第九十九條共有人約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以維持共有專關系屬的,應當按照約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請求分割;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隨時請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礎喪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時可以請求分割。因分割對其他共有人造成損害的,應當給予賠償。
第一百條共有人可以協商確定分割方式。達不成協議,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可以分割並且不會因分割減損價值的,應當對實物予以分割;難以分割或者因分割會減損價值的,應當對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取得的價款予以分割。
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動產或者動產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應當分擔損失。
房子是一個整體,不能再分割,某種原因一方想單獨得到房子就適用物權法第一百條後一種情形的規定,不分割,只能對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取得的價款予以分割,另一方不同意拍賣、變賣或者也沒有那麼多錢,這一方就得不到現款了

⑺ 婚前准備買房,登記在一個人名下,共同出資,協議房產共同所有,有結婚打算,這個協議合法嗎

應該合法的,因為從法律上講,法律沒有禁止,即關鍵要看你們雙方具體約定即可。

⑻ 婚前合夥買房要注意哪些問題

一、房產證上寫誰的名字需謹慎
根據《新婚姻法》規定,婚前財產為各自所有,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另有約定的除外。婚前購買的房產如果雙方都有出錢而只有一方姓名,另一方因為不好意思或者怕影響兩個人的感情而未在房產證或者相關證件中體現自已的房屋所有權利,那麼一旦雙方反目,在分割財產時難免會發生爭執並使得這一方處於不利位置。
在買房時無論是購買新房還是二手房,房產證上都可以體現出兩個人的名字,只不過雙方要事先協商好房產份額配比。因為當房產證上同時出現兩個業主名稱時是要分大、小產權的,事先按份共有分好產權後雙方即可以按各自享有的份額對共有財產享受權利或者承擔義務,這樣也不會產生糾紛。

二、婚前財產公證或事先協議很有效
婚前情侶買房要慎重,財產公證或者簽署協議是共同買房的必要前提。感情甜蜜穩定時不要充昏頭腦,明天會發生什麼事誰也無法預料,萬一最後婚沒結成怎麼辦?所以,在愛的承諾前加上一份法律保護會更加牢固。在雙方還未確定夫妻關系前,可以申請辦理婚前財產公證或者共同簽署一份協議。如果發生糾紛時能夠及時找出證據來證明,也好避免日後的房產糾紛。

三、對出資方的錢款劃分清楚很重要
年青人買房可能積蓄不足需要藉助父母的力量來達成,在這種情況下買房時如已在房產證上同時寫明兩個人的名字,那麼還要再另外簽署一份協議。因為如果雙方分手,在無任何協議或者憑證的條件下,父母的出資將被認定為贈予兩人歸雙方共有,父母也無追回這筆出資錢款,豈非不公平。所以,無論是父母出資還是其它親友贊助,在貸款買房前對於出資一方的錢款一定要劃分清楚,最好,跟父母或者親友打個借條,以免不能結婚分手時反目成仇。

四、貸款買房後還貸款事項最好簽協議
現在銀行在為個人辦理購房貸款按揭時審批的格外嚴格。未婚情侶貸款買房,一方有不良記錄如刷爆信用卡又無力償還的情況下是不允許辦理貸款的。在實際操作過程中若貸款買房雙方在非配偶關系下,應該簽署一個協議,明確雙方的貸款權利與義務,一旦一方不能還貸或者負擔不起,另外一方仍需要對銀行承擔,如果日後感情不合分手的話,那麼貸款的這一方就得獨自承擔這筆龐大的「外債」。

⑼ 婚前兩人共同買房如何約定份額

一、房產證上寫誰的名字需謹慎
根據《新婚姻法》規定,婚前財產為各自所有,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另有約定的除外。婚前購買的房產如果雙方都有出錢而只有一方姓名,另一方因為不好意思或者怕影響兩個人的感情而未在房產證或者相關證件中體現自已的房屋所有權利,那麼一旦雙方反目,在分割財產時難免會發生爭執並使得這一方處於不利位置。在買房時無論是購買新房還是二手房,房產證上都可以體現出兩個人的名字,只不過雙方要事先協商好房產份額配比。因為當房產證上同時出現兩個業主名稱時是要分大、小產權的,事先按份共有分好產權後雙方即可以按各自享有的份額對共有財產享受權利或者承擔義務,這樣也不會產生糾紛。
二、婚前財產公證或事先協議很有效
婚前情侶買房要慎重,財產公證或者簽署協議是共同買房的必要前提。感情甜蜜穩定時不要充昏頭腦,明天會發生什麼事誰也無法預料,萬一最後婚沒結成怎麼辦?所以,在愛的承諾前加上一份法律保護會更加牢固。在雙方還未確定夫妻關系前,可以申請辦理婚前財產公證或者共同簽署一份協議。如果發生糾紛時能夠及時找出證據來證明,也好避免日後的房產糾紛。
三、對出資方的錢款劃分清楚很重要
年青人買房可能積蓄不足需要藉助父母的力量來達成,在這種情況下買房時如已在房產證上同時寫明兩個人的名字,那麼還要再另外簽署一份協議。因為如果雙方分手,在無任何協議或者憑證的條件下,父母的出資將被認定為贈予兩人歸雙方共有,父母也無追回這筆出資錢款,豈非不公平。所以,無論是父母出資還是其它親友贊助,在貸款買房前對於出資一方的錢款一定要劃分清楚,最好,跟父母或者親友打個借條,以免不能結婚分手時反目成仇。
四、貸款買房後還貸款事項最好簽協議
現在銀行在為個人辦理購房貸款按揭時審批的格外嚴格。未婚情侶貸款買房,一方有不良記錄如刷爆信用卡又無力償還的情況下是不允許辦理貸款的。在實際操作過程中若貸款買房雙方在非配偶關系下,應該簽署一個協議,明確雙方的貸款權利與義務,一旦一方不能還貸或者負擔不起,另外一方仍需要對銀行承擔,如果日後感情不合分手的話,那麼貸款的這一方就得獨自承擔這筆龐大的「外債」。雖然說在婚姻關系開始之前就這樣「斤斤計較」可能看起來有些欠妥,但是這總比把麻煩留給以後好些,「防患於未然」才能使生活更加「安全」。如果有這方面的需求,不妨咨詢專業律師,給生活帶來便利。

⑽ 婚前兩人共同出資首付,房子只寫男方名字,兩人簽了一份協議說明房子歸夫妻共有財產,這個協議有法律效應

一、婚前兩來人共同出資首自付,並且有《協議書》中的條款「房子歸夫妻共有」為證據,法律會支持「房子歸夫妻共有」。
二、至於這個「房子歸夫妻共有」的協議是否有法律效應,只要其中一方不能有法定的證據來證明此協議有欺詐、偽造行為,此協議就具有法律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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