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構成的基本要素
⑴ 構成承攬合同的有哪些要素
你好朋友。根據《合同法》規定,承攬合同中,定作人可以任意解除合同,承攬專人造成損失要承擔賠償屬責任,但承攬人不能任意解除合同,如果解除合同要承擔違約責任,並承擔定作人由此產生的損失。具體數額要看你們具體損失是多少?最終數額在法院判決後才能確定。希望你們順利解決。
⑵ 請問:合同的最基本的要素是什麼
合同的內容可由當事人約定,而合同的最基本要素應按《合同法》第專十二條規定,一般有以下屬內容: (一)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⑶ 合同四大基本要素
1、訂約主體存在雙方或多方當事人。所謂訂約主體是指實際訂立合同的人,他們既可以是未來的合同當事人,也可以是合同當事人的代理人,訂約主體與合同主體是不同的,合同主體是合同關系的當事人,他們是實際享受合同權利並承擔合同義務的人。
2、雙方當事人訂立合同必須是「依法」進行的。所謂「依法」簽訂合同,是指訂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規的要求,由於合同約定的是當事人雙方之間的權利和義務關系,而權利和義務是依照法律規定所享有和承擔的,所以訂立合同必須符合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如果當事人訂立的合同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要求,法律就不予承認和保護,這樣,當事人達成協議的目的就不能實現,訂立合同也有失去了意義。
3、當事人必須就合同的主要條款協商一致。即合同必須是經過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所謂協商一致,就是指經過談判、討價還價後達成的相同的、沒有分歧的看法。
4、合同的成立應具備要約和承諾階段。要約承諾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規則,也是合同成立必須經過的兩個階段。如果合同沒有經過承諾,而只是停留在要約階段,則合同未成立。合同是從合同當事人之間的交涉開始,由合同要約和對此的承諾達成一致而成立。
以上只是合同的一般成立條件。實際上由於合同的性質和內容不同,許多合同都具有其特有的成立要件。
⑷ 合同的五要素是什麼
1.雙方當事人應具有實施法律行為的資格和能力。
2.當事人應是在自願的基礎上達成的意思表示一致。
3.合同的標準的和內容必須合法。
4.合同雙方當事人必須互為有償。
5.合同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形式。
⑸ 合同有幾個要素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十二條的規定:合同有八個要素,分別是:
1、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2、標的;
3、數量;
4、質量;
5、價款或者報酬;
6、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7、違約責任;
8、解決爭議的方法。
(5)合同構成的基本要素擴展閱讀:
合同的簽訂:
一般要經過要約和承諾兩個步驟。
要約:
為當事人一方向他方提出訂立合同的要求或建議。提出要約的一方稱要約人。在要約里,要約人除表示欲簽訂合同的願望外,還必須明確提出足以決定合同內容的基本條款。要約可以向特定的人提出,亦可向不特定的人提出。
要約人可以規定要約承諾期限,即要約的有效期限。在要約的有效期限內,要約人受其要約的約束,即有與接受要約者訂立合同的義務;出賣特定物的要約人,不得再向第三人提出同樣的要約或訂立同樣的合同。要約沒有規定承諾期限的,可按通常合理的時間確定。對於超過承諾期限或已被撤銷的要約,要約人則不受其拘束。
承諾:
為當事人一方對他方提出的要約表示完全同意。同意要約的一方稱要約受領人,或受要約人。受要約人對要約表示承諾,其合同即告成立,受要約人就要承擔履行合同的義務。對要約內容的擴張、限制或變更的承諾,一般可視為拒絕要約而為新的要約,對方承諾新要約,合同即成立。
合同的形式:
即合同雙方當事人關於建立合同關系的意思表示的方式。中國的合同形式有口頭合同、書面合同和經公證、鑒證或審核批準的書面合同等。
口頭合同:
是以口頭的(包括電話等)意思表示方式而建立的合同。但發生糾紛時,難以舉證和分清責任。不少國家對於責任重大的或一定金額以上的合同,限制使用口頭形式。
書面合同:
即以文字的意思表示方式(包括書信、電報、契券等)而訂立的合同,或者把口頭的協議作成書契、備忘錄等。書面形式有利於分清是非責任、督促當事人履行合同。中國法律要求法人之間的合同除即時清結者外,應以書面形式簽訂。其他國家也有適用書面合同的規定。
經公證、鑒證或審核批準的合同:
①合同公證是國家公證機關根據合同當事人的申請,對合同的真實性及合法性所作的證明。經公證的合同,具有較強的證據效力,可作為法院判決或強制執行的根據。對於依法或依約定須經公證的合同,不經公證則合同無效。
②合同鑒證是中國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和國家經濟主管部門,應合同當事人的申請,依照法定程序,對當事人之間的合同進行的鑒證。鑒證機關認為合同內容有修改的必要時,有權要求當事人雙方予以改正。鑒證機關還有監督合同履行的權利,故鑒證具有行政監督的特點。目前中國合同鑒證除部門或地方性法規有明確規定的以外,一般由當事人自願決定是否鑒證。
③合同的審核批准,指按照國家法律或主管機關的規定,某類合同或一定金額以上的合同,必須經主管機關或上級機關的審核批准時,這類合同非經上述單位審核批准不能生效。例如,對外貿易合同即應依法進行審批程序。
參考資料:《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網路
⑹ 合同法律關系由哪些要素構成
答:合同法律關系包括合同法律關系主體、合同法律關系客體、合同法律關系內容三個要素。合同法律關系主體,是參加合同法律關系,享有相應權利、承擔相應義務的當事人。合同法律關系的主體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合同法律關系客體,是指參加合同法律關系的主體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所共同指向的對象。合同法律關系的客體主要包括物、行為、智力成果。合同法律關系的內容是指合同約定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和義務。合同法律關系的內容是合同的具體要求,決定了合同法律關系的性質,它是連接主體的紐帶。
⑺ 合同一般都包括哪些必須要有的要素呢
隨著社會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人們的生活和工作越來越多的地接觸到版合同。
一份合同權,到底要包括哪些內容。由於合同的種類繁多,作用也不盡相同,所以內容差異很大,但基本的要素可以分為以下這些:
一、當事人信息:主要包括姓名(名稱),住所,聯系方法等等
二、標的:合同為何而立,標的就是關鍵。
三、價款:為實現標的交易而需要支付的價款,包括付款方式、條件、定金等等。
四、履行因素:包括期限、地點、方式等等。
五、違約責任:違約金、定金、賠償金、免責等等內容都包括在此。
六、解決爭議的方式:明確仲裁還是訴訟。如果選擇仲裁的,條款應符合仲裁法的規定。
七、合同生效條款:生效或者失效的條件以及無效的免責等等。
八、附件:記載本合同的附件種類、數量、效力等。
包括了上述內容後,合同的基本內容已經確定。對雙方的合同履行起到了指引的作用。當然,專門的合同還需要更加明確的專業內容來補充
⑻ 合同簽定的6大要素是什麼
合同簽訂並非6大要素,而是大要素。
1、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訂立合同,首先要明確當事人的基本信息。由於合同具有相對性,其效力僅及於合同當事人之間,因此,寫明當事人至關重要。司法實踐中,有的企業效益變差,無法履行合同,對方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對方的法人代表履行合同。但實際合同當事人只有企業而無法定代表人,請求無法得到法院同意。因此,企業在簽訂合同時,即使出於各方考慮無法將法人代表列為當事人,也可以要求對方法人代表簽署保證書,提供擔保。
2、標的及其具體要求
所謂標的,就是指合同約定一方當事人提供的貨物或服務。當事人在簽訂合同時,應當明確寫明合同標的的種類、數量、質量等,有相關型號或標準的,應列明合同所使用的產品型號以及應用的標准,用以在爭議發生時確定合同要求。
3、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合同應當標明合同義務的履行期限、低點和方式等信息,以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防止發生爭議。即使在爭議發生後,這些信息不僅有利於企業主張權利,合同履行地點的約定還與訴訟法院的選擇息息相關,不可忽視。
4、違約責任
違約責任的約定主要用於糾紛發生後的處理,根據我國法律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違約金、定金、補救措施等多種違約責任,本書在後文合同履行一章中有詳細論述,在此不一一贅述。
5、爭議解決方式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商事合同可以約定爭議發生後選擇商事仲裁或提起訴訟中的一種方式。選擇商事仲裁的,雙方還應約定仲裁機構的選擇,涉外合同還應當約定相關法律的選擇等條款。而對於選擇訴訟方式解決爭議的合同,合同中也應當約定法院的選擇,根據我國法律規定,當事人可以選擇原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等與案件有實際聯系的法院進行訴訟。同樣的,涉外合同還應當選擇適用的相關法律。
值得注意的是,爭議解決方式合同只可約定一種,而不能選擇仲裁或訴訟均可,且仲裁機構與法院的選擇也應當具有唯一性,否則可能被認定為無效。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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