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糾紛解決
『壹』 民事糾紛怎麼解決 民事糾紛的法律解決途徑
您好,我國民事糾紛解決方式主要有:
和解
和解是指發生民事糾紛的當事人通過協商、談判等方式,自願、互諒、友好地解決糾紛的一種方式。如甲公司與乙公司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糾紛。甲乙兩公司在糾紛發生後,通過雙方的協商,達成和解協議,合同得予順利履行。
調解
調解是指發生民事糾紛的當事人在糾紛發生後,通過第三人在糾紛當事人之間進行斡旋,主持糾紛解決的一種方式。調解根據主持調解的第三人身份的不同,可分為民間調解、人民調解、行政調解等。
仲裁
仲裁是指平等主體之間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在發生合同糾紛或其他財產權益糾紛時,依雙方達成的仲裁協議,將糾紛提交協議約定的仲裁委員會裁決,仲裁委員會對當事人提交仲裁的糾紛進行裁決解決。根據《仲裁法》的規定,下列糾紛不能仲裁解決:一婚姻、收養、監護、扶養、繼承糾紛;二依法應當由行政機關處理的行政爭議。
訴訟
訴訟,這里是指民事訴訟。是指平等主體之間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在發生民事糾紛後,向人民法院提出解決糾紛的請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裁判的司法解決方式。俗稱打官司。但是:並不是所有的民事糾紛都可以通過訴訟解決。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可以通過民事訴訟解決的糾紛主要是上述當事人之間因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引起的民事糾紛。法律、司法解釋另有規定的除外。
通過以上四種方式進行解決雙方當事人相關民事權利義務產生的糾紛。民事糾紛的法律解決途徑主要是通過訴訟來解決雙方當事人的民事糾紛。
『貳』 在我國解決經濟糾紛的途徑和方式有哪些
解決經濟糾紛的途徑和方式主要有仲裁、民事訴訟、行政復議、行政訴訟。
1、仲裁與民事訴訟是兩種不同的爭議解決方式。當事人發生爭議只能在仲裁或者民事訴訟兩種方式中選擇一種解決方式。有效的仲裁協議可排除法院的管轄權。只有在沒有仲裁協議或者仲裁協議無效,或者當事人放棄仲裁協議的情況下,法院才可以行使管轄權,這在法律上稱為或裁或審原則。
2、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方式的選擇則與糾紛的性質有關。根據法律的不同規定,有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也可以先申請行政復議,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時再起訴;有的則只能先申請行政復議,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才能提起行政訴訟;還有的則只能通過行政復議的方式解決,由行政機關對糾紛作出最終裁決。
拓展資料
經濟糾紛是指市場經濟主體之間因經濟權利和經濟義務的矛盾而引起的權益爭議,包括中等主體之間涉及經濟內容的糾紛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作為行政管理相對人與行政機關之間因行政管理所發生的涉及經濟內容的糾紛。
經濟糾紛有兩大類:一是經濟合同糾紛,如買賣合同糾紛,借款合同糾紛,承攬合同糾紛,建設工程合同糾紛、技術合同糾紛等;二是經濟侵權糾紛;如知識產權(如專利權、商標權)侵權糾紛、所有權侵權糾紛、經營權侵權糾紛等。
在市場經濟中,合同是平等的市場主體間確立交易關系,共同實施交易行為,追求和實現經濟目的的法定和普遍的形式,因此,合同糾紛是經濟糾紛的主要部分。
『叄』 法律用以解決糾紛的標準是什麼
你這個問題的說法不正確,沒有統一的標准。不同的糾紛有不同的法律關系,不同的法律關系有不同的法律規范調整,而調整這種法律關系的法律規范就是標准。比如,一般的打架斗毆引發的糾紛,其法律關系是社會秩序,而調整的法律是治安處罰法;又如借款糾紛,法律關系是借貸合同關系,而調整的法律是合同法。
『肆』 最終有效解決糾紛矛盾的重要途徑是
最終有效解決矛盾的重要途徑是通過法律途徑解決。也就是,通過訴訟來解決矛盾。
『伍』 關於村民之間的糾紛怎麼解決
村民間發生糾紛的,主要的解決方式有:
1、可以由雙方自行通過友好協商進行處理。
2、可以通過當地村委或司法所進行調解處理。
3、如果協商不成的,也可以通過法院訴訟的方式來解決。
『陸』 處理糾紛的方法有哪些
在我國,解決民事糾紛的方式有下列四種:(一)和解 (二)調解(三)仲裁(四)訴訟。
『柒』 解決民事糾紛的方式有哪些
1、協商解決。
2、調解解決。
3、訴訟解決。
4、仲裁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