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入股合同
1. 以土地入股合作社怎麼分紅
需要由專門的評估機構進行價格評估,然後以評估所得的價格為入股價格。農民拿土地入股,有利於農村發展現代高效農業的土地流轉。
2. 農戶以資金和土地入股合作社分紅合同怎麼寫
承包方之間可以自願將承包土地入股發展農業合作生產,農戶以資金和土地入股合作社,回也是土地流轉的一種答形式,其合同可以參考《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內容:
(一)雙方當事人的姓名、住所;
(二)流轉土地的四至、坐落、面積、質量等級;
(三)流轉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流轉方式;
(五)流轉土地的用途;
(六)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
(七)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
(八)流轉合同到期後地上附著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
(九)違約責任。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文本格式由省級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確定。
3. 合作社農民以土地入股要怎麼弄
目前各地都是以農民土地的承包經營權入股。一般都是雙方約定一個合作社使用年限,版並按照經過批準的評估價值權或雙方確認的價值計價。
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里沒有明確的說明。
大多按照(農業基本建設設施等)借方記入固定資產。
參照:《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試行)》
(十四)合作社的房屋、建築物、機器、設備、工具、器具和農業基本建設設施等,凡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的列為固定資產。有些主要生產工具和設備,單位價值雖低於規定標准,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也可列為固定資產。
4. 農業種植合作社入股協議
乙方的合作,利益分配各自的權利和義務,違反合同的責任的內容。等等,類似合同的一般內容。
5. 我國農業合作社是否允許以公司名義入股為什麼
是允許的,根據《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管理條例》
第十四條 農民專版業合作社應當有權5名以上的成員,其中農民至少應當占成員總數的80%。
成員總數20人以下的,可以有1個企業、事業單位或者社會團體成員;成員總數超過20人的,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成員不得超過成員總數的5%。
第十五條 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成員為農民的,成員身份證明為農業人口戶口簿;無農業人口戶口簿的,成員身份證明為居民身份證和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者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出具的身份證明。
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成員不屬於農民的,成員身份證明為居民身份證。
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成員為企業、事業單位或者社會團體的,成員身份證明為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者其他登記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