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補償安置協議
『壹』 拆遷補償安置協議 有哪些法律法規
方式:來
1、產權調換。
2、作價補償自。
3、產權調換與作價補償相結合。
內容:
1、拆遷補償方式,貨幣補償金額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積、標准和地點;
3、產權調換房屋的差價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遷期限、搬遷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
5、搬遷補助費和臨時安置補助費或停產停業損失費發放標准和支付方式;
6、違約責任和爭議解決的方式;
7、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條款。
『貳』 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應該有哪幾方人簽
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是取得房屋拆遷許可證的拆遷人與房屋所有人、承租人之間簽訂的有關房屋拆遷補償安置的協議。
拆遷補償安置的基本原則是對房屋所有人進行補償安置,兼顧承租人。
一般來說,拆遷人只與房屋所有人簽訂補償安置協議,但如果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則應與房屋所有人、承租人分別訂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
一、拆遷執行政府規定租金標準的公有居住房屋,被拆遷人選擇貨幣補償的;
二、拆遷執行政府規定租金的私有居住房屋的;
三、拆遷房管部門依法代管的房屋;
四、拆遷宗教團體委託房管部門代理經租的房屋。房屋所有人、承租人交付檢驗自房屋拆遷許可證核發之日合法有效的房地產權證、公房租賃憑證、房屋租賃合同等,從而確定各自的身份。
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應包含以下主要內容:
一、被拆遷房屋的具體情況。市民在此要注意的是房屋的建築面積,私房以房產證上登記的面積為准,公有居住房屋則以租賃單上記載的居住面積為基礎,按照房屋類型乘以一定的系數,換算成建築面積。
二、貨幣補償的金額。貨幣補償金額以評估方法來確定,如果評估價低於各區公布的最低補償標准,以最低補償標准為補償金額;若高於最低補償標准,則以評估價為補償金額。
三、合同要明確拆遷支票的具體支付時間,以防拆遷公司到時拖拉。
四、搬遷時間,即市民具體何時搬走。
五、雙方當事人需要約定的其他內容,一般有提前搬遷可享受的獎勵款,空調拆裝、搬家費的補貼等。如果被拆遷人選擇房屋調換方式安置的,協議中還應當包括安置房屋具體情況,如房屋的價值金額、面積、地點和層次等。
『叄』 拆遷補償安置協議被拆遷戶有權保留嗎 如不給怎麼辦
絕對有,,不好意思不是專業的,適用《民法通則》《合同法》,可以要求給。民法通則 基本原則 第一條為了保障公民、 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權益, 正確調整民事關系,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發展的需要,根據憲法和我國實際情況,總結民事活動的實踐經驗,制定本法。
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調整平等主體的公民之間、 法人之間、 公民和法人之間的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
第三條當事人在民事活動中的地位平等。
第四條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自願、公平、等價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五條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犯。
第六條民事活動必須遵守法律,法律沒有規定的,應當遵守國家政策。
第七條民事活動應當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破壞國家經濟計劃,擾亂社會經濟秩序。
第八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的民事活動, 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本法關於公民的規定,適用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的外國人、無國籍人,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合同法 第一章一般規定 第一條為了保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促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制定本法。
第二條本法所稱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
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系的協議,適用其他法律的規定。
第三條合同當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
第四條當事人依法享有自願訂立合同的權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
第五條當事人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當事人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
第七條當事人訂立、履行合同,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擾亂社會經濟秩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第八條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肆』 如何簽訂拆遷安置補償協議及注意事項
簽訂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是征地拆遷過程中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情,總結起來,以下問題要十分注意。1、補償沒談好千萬不要輕易簽字,否則簽完協議之後才發現補償不合適,基本上很難維權。 2、審查簽訂合同的主體是否具有合法的資格,也就是搞清楚您跟誰簽訂的拆遷補償協議,這個單位是否有權利與您簽訂協議,有沒有履行協議的能力,如果簽訂的主體沒有資格、不合法,可能無法履行協議,將給您帶來巨大損失。 3、安置補償的各項內容是否約定清楚。比如補償款的總金額及各項補償內容的明細,補償款的支付時間、支付方式,安置房的位置、房號,安置土地的面積及具體位置、土地性質等等,千萬不要輕信拆遷工作人員的話,簽訂內容約定不清楚的協議或空白協議。 4、要明確約定合同履行的程序和違約責任。很多拆遷項目都要求合同簽訂後馬上騰退房屋,在交房後才支付拆遷補償款,這種約定對於被拆遷人來說風險是很大的。因此,我們簽訂協議時,一定要跟拆遷方約定好,如果不能按時支付補償款或者按時交付安置房的補救措施和違約責任,避免到時候拆遷方任性違約。
『伍』 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是民事合同還是行政合同
是行政合同。如果因為協議發生爭議,需要提起行政訴訟。
法律依據:最高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適用解釋」)第十一條規定,行政機關為實現公共利益或者行政管理目標,在法定職責范圍內,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協商訂立的具有行政法上權利義務內容的協議,屬於行政訴訟法第十二條第一款第十一項規定的行政協議。該條第二款第二項又單獨列出了土地、房屋等徵收徵用補償協議,為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訴訟案件受案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