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唱歌曲算不算侵權
❶ 請問一下流行歌手翻唱歌曲卻不註明原作出處算不算侵權
歌曲《月亮代表我的心》,由孫儀作詞,翁清溪(藝名「湯尼」)作曲,原唱回陳芬蘭,接著劉冠霖翻答唱。不過如今人們提起這首歌,首先想到的應該是鄧麗君演唱的版本。上世紀70年代,鄧麗君去東南亞巡演時聽到這首歌,後由她重新演繹,一舉唱紅,成為華人世界家喻戶曉的經典名曲。
至於翻版,只要付錢,原作者同意,沒有什麼不可以唱的,至於到底同沒同意,跟購買CD的消費者沒有法律關系了,對於沒有原作者或者原作者已經逝去一定年限且沒有人要求繼承什麼的類似民謠民歌什麼的最原始版本,是沒有版權的,但是不得傳播低俗一類的。
❷ 小阿楓翻唱別人的歌曲算侵權嗎
不用於商業用途不算,比如你唱了一首孫楠的歌,參加比賽,沒有問題,但是比賽結束你紅了,有人找你商演,你又唱這首歌,這個時候就需要授權和出版權費
❸ 翻唱他人 的歌是否涉及到侵權什麼的
如果是以盈利為目的的或者以達到宣傳廣告為目的的翻唱是要講究版權問題的,回要是用於以上目的答的最好去和他們談談版權。要只是用於娛樂方面的那就只是娛樂娛樂罷了。
象迪克牛仔他以前只是在迪吧里唱歌為職業的,就是不停的演唱別人的歌,一唱就40年後來就因演唱了一首《有多少愛可以重來》出名了,感動的眼水直披。世道多滄桑啊!象迪克牛仔這類的就不算是侵權行為。
象剛你說的彩鈴公司要你的歌做彩鈴那絕對是要談論版權問題的,這個是合法維護自己的利益,不能讓他們白用你的歌。
❹ 翻唱別人的歌曲怎樣才算侵權怎樣才不算侵權
翻唱歌曲不算侵權,因為樓主並沒有把翻唱的歌曲拿出去賣。
如果拿出去賣就是侵犯版權了,這樣子法律會追究的。
另外一提,就算把一首非常搖滾的曲換成鋼琴版,再拿出去發售的話,也算是侵權。
❺ 翻唱別人的歌怎樣才不算侵權
用來出版發行或通過在演出活動中演唱獲得商業利益才叫侵權,歌手在翻唱時必須獲得原專使用屬者和所有者的授權關於網路翻唱問題,從法律上講只要沒有用來獲得商業利益就構不成侵權,否則的話唱k就都犯罪了,但是卡拉ok經營者是否構成侵權就是問題了。如果是作為練習、學習使用不是。如果用於公眾表演要看是否免費1、演唱者沒對主辦者收錢2、主辦者沒對觀眾收錢。除此之外的其他使用就可能構成侵權。
❻ 我翻唱歌曲並發到網上,不為盈利,是否算侵權,只是單獨的翻唱。歌曲能隨便翻唱嗎
可以翻唱,只不過要是到了你憑翻唱的歌曲,走紅,盈利,那就會有人主動找你了,侵權。
❼ 翻唱歌曲算侵權嗎
翻唱別人的歌曲,如果為一般益表演翻唱節目,未向公眾收取費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報酬的,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但是未取得授權而使用別人的歌曲參加商業比賽並進行電視直播、拍MV等用於商業用途就涉及侵權,包括在酒吧里演唱和歌手翻唱視頻在網上傳播等都可能涉及侵權。
我國著作權法第37條規定,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演員、演出單位)應當取得著作權人許可,並支付報酬。演出組織者組織演出,由該組織者取得著作權人許可,並支付報酬。
(7)翻唱歌曲算不算侵權擴展閱讀
侵權行為,是指侵犯他人的人身財產或知識產權,依法應承擔民事責任的違法行為。侵權行為發生後,在侵害人與受害人之間就產生了特定的民事權利義務關系,即受害人有權要求侵權人賠償損失。
為人由於過錯侵害人身、財產和其他合法權益,依法應承擔民事責任的不法行為,以及依照法律特殊規定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其他侵害行為。
「一般認為,侵權行為首先是一種民事過錯行為,也就是說,侵權行為破壞了法律規定的某種責任——這種責任是在法律上嚴格規定不許被破壞;侵權行為同時又是對他人造成了傷害的行為,而加害人必須對被傷害人做出賠償。」
❽ 翻唱別人的歌曲算侵權嗎
不以盈利為目的的話不算。
翻唱別人的歌曲,如果為一般益表演翻唱節目,未向公眾收取費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報酬的,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
但是未取得授權而使用別人的歌曲參加商業比賽並進行電視直播、拍MV等用於商業用途就涉及侵權,包括在酒吧里演唱和歌手翻唱視頻在網上傳播等都可能涉及侵權。
所以歌手翻唱作品需要獲得著作權人同意並支付報酬。
著作權法的相關規定:
1、第3條規定,本法所稱的作品,包括文字作品、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藝術等作品。
2、第10條規定,著作權包括下列人身權和財產權:發表權、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復制權、發行權、出租權。
以及展覽權、表演權、放映權、廣播權、信息網路傳播權、攝制權、改編權、翻譯權、匯編權以及應當由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
3、第24條規定,使用他人作品應當同著作權人訂立許可使用合同。
4、第48條規定,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表演、放映、廣播、匯編、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作品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情節嚴重的,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還可以沒收主要用於製作侵權復製品的材料、工具、設備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