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單車侵權案
『壹』 北京首起共享單車官司是如何判的
共享單車在北京惹上的首起索賠官司——因剎車失靈而摔傷的馮先生起訴ofo運營商拜克洛克公司一案,日前以雙方庭前和解、原告撤訴而告終。
馮先生提出2萬元賠償,他認為拜克洛克公司作為共享單車的運營商應保證車輛不存在質量缺陷和安全隱患,運營過程中亦應做好保養和維修工作。就在上周,馮先生和拜克洛克公司達成庭前和解,雙方簽署了保密協議,此案以馮先生撤訴告終。
『貳』 北京受理的首起「共享單車訴訟案」起訴原因是什麼
認為「摩拜單車」在停車場亂停亂放影響了物業管理秩序,停車場委託北京智享人生物業公司將摩拜(北京)信息技術有限公司起訴到了北京海淀法院。該案系海淀法院受理的首起因共享單車停放問題引發的民事案件。
共享單車企業也要加強自律,要用技術手段解決共享單車亂停放問題。譬如:推出智能推薦停車點,將智能停車樁與城市規劃的非機動車停放區域相結合,通過紅包車、信用分獎勵、各種優惠券等獎勵引導機制,正面引導用戶停車至推薦的智能停車點附近,協助用戶更方便快捷地有序取放。再譬如,可推出「電子圍欄」。根據政府提供的禁停區范圍,共享單車企業可以設定物聯網信號不覆蓋區域,在這些區域無法完成關鎖結算的功能,以此達到引導用戶有序停車的目的。通過升級自行車智能鎖技術,將GPS和通訊模塊集成在共享單車上,以便及時對共享單車違章停放、故障單車進行快速發現和處理。
總之,再不採取有效的措施管好共享單車亂停放的問題,這樣的訴訟可能越來越多。
不可否認,共享單車給大家帶來了方便,但也帶了許多困擾,如亂停放。一方面是由於管理不到位,一方面是因為部門使用者的素質低下。共享單車公司應當提出有效的辦法來解決這些困擾!
因「掃 一掃」的開 鎖 技 術是否構成侵權,「摩拜」被告上了法庭。上海知識產權法院9月14日對原告胡某與被告摩拜(北京)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摩拜公司)侵害發明專利權糾紛案進行了宣判,判決駁回原告全部訴訟請求。
據此,上海知識產權法院認為被告摩拜單車 鎖 控 制 系 統沒有落入原告涉案專利的保護范圍,不構成對涉案專利權的侵害。
『肆』 共享單車專利糾紛怎樣處理
專利出現侵權後,一般有三種解決途徑。但是不管選擇其中一種或幾種途徑,首先要做的工作就是收集專利侵權的證據。只有做好了這一步的工作,後面的措施才有了主動權,否則,後面的工作無法開展。解決專利侵權時應當收集的證據包括:
1、協商與和解:專利權人和被控侵權人均可自行協商或在其他第三方的調解下達成和解協議,解決糾紛。提出協商意向時一般可以向侵權方發送侵權警告函。這在我國專利法中並無規定,但在現實生活中卻被經常使用,而且還常取到較好的作用。侵權警告信的寫法可以根據不同情況,口氣可以強硬,也可以緩和。一般應寫明以下內容: (1)專利權人的專利號,專利的主要權項內容;(2)對方的產品或方法侵害了該專利權,希望中止或禁止對方製造、銷售和使用的行為; (3)希望對方於何時就此作出答復;(4)如果對方不作答復,專利權人可能採取的措施。
2、行政裁決或協調專利權人在侵權人侵權事實和證據充分確鑿的情況下,可向專利局等有關行政部門舉報,由其採取行政措施,對侵權人的侵權行為進行調查核實後作出行政處罰。在行政裁決過程中,有關專利行政部門基於有關當事人的申請,可對專利侵權的民事責任進行調解。
3、向法院起訴:專利權人在發現侵權人侵犯其專利權後,亦可徑自向侵權行為地、被告所在地等相關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停止侵權行為賠償經濟損失等。同時有權申請對侵權人的侵權事實和證據進行訴訟保全,申請法院強制令,禁止侵權人繼續侵權行為。為保證經濟賠償的切實執行,專利權人在起訴的同時,可向受理法院申請對侵權人的等額財產進行訴訟保全。
『伍』 首起共享單車小廣告案件判決結果如何
8月23日,經上海浦東新區法院調解,被告上海會甲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就未經過摩拜同意,在車座上貼置廣告的行為進行公開道歉,摩拜單車獲得賠償10萬元。據了解,這是全國首起共享單車小廣告結案案件。
據悉,城市裡不少共享單車都被小廣告張貼,內容五花八門,其中廣告內容比例較高的是貸款業務和「高價收駕照分」。小廣告張貼位置多集中在車架、車筐、共享單車編號或二維碼等顯眼的位置上。摩拜單車的車筐底部由於是一整塊太陽能面板,導致較受「青睞」,很多小廣告張貼在車筐內,張貼上的廣告既平整,也不容易被撕下來,不僅損害了摩拜單車的品牌形象,同時干擾單車的正常充電。
摩拜單車相關人員表示,將繼續關注在單車上張貼小廣告的不當行為,必要時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同時,提醒廣大市民對小廣告內容要提高警惕,以免上當受騙。
『陸』 共享單車公益訴訟首案宣判結果如何
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22日公開審理原告廣東省消費者委員會訴被告廣州悅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民事公益訴訟案。法院當天對該案作出一審宣判,「小鳴單車」須10日內提存未退還押金。
廣東省消委會訴稱,自2017年8月開始,截至同年12月8日,該省消委會收到共收到消費者關於悅騎公司押金逾期未退還的投訴2952件(不含來訪)。
廣東省消委會認為,悅騎公司的侵權行為給消費者在互聯網租賃自行車消費過程中造成極端不便利,消極處理和拒不退還押金的行為也給消費者造成了精神上的困擾和不必要的負擔,被告應公開賠禮道歉。
在庭審答辯中,悅騎公司表示其不排除通過清算破產方式解決消費者押金、勞資、稅務、供應商債務等問題。同時,悅騎公司表示目前公司已經停止營運,也無新用戶再進行注冊,並向廣大消費者和社會各界鄭重道歉。
根據庭審查明的事實,廣州中院作出如下認定,並當庭宣判,被告悅騎公司按承諾向消費者退還押金,如不能滿足退還押金的承諾,則對新注冊消費者暫停收取押金,同時在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將收取而未退還的押金向「小鳴單車」運營地的公證機關依法提存,並向未退還押金的消費者公告。
悅騎公司在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以公眾足以知曉的方式向消費者真實、准確、完整披露押金收支、使用、退還等涉及消費者押金安全的相關機制和流程等信息,將披露內容向注冊地公證機關進行公證,並向注冊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備案等。
『柒』 共享單車惹上首起官司是怎麼回事呢
近日,31歲的馮先生租用ofo共享單車,在下坡騎行時摔傷。馮先生認為造成事故的原因是車輛剎車失靈,遂將北京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訴至法院,索賠醫療費等2萬元。媒體報道,上午從朝陽法院獲悉,該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律師觀點:
隨著這起案件被朝陽法院受理,騎共享單車發生意外的責任承擔問題也將受到關注。
一位律師說,市民注冊共享單車賬號後,交納押金支付費用,掃描二維碼騎行共享單車的行為,是在事實上形成一種租賃關系。共享單車企業作為出租方,應當提供質量合格的產品,盡到審慎、善良管理及維護保養的義務。同時有應當向單車的租用者針對租車的注意事項、安全騎行事項等進行告知與提醒的責任。若是共享單車經過權威部門的司法鑒定予以確認確屬存在產品缺陷,則需承擔賠償責任。如果是被其他人撞傷,屬於交通事故的,按相應交通事故程序來處理。
當然,若騎行中發生交通事故導致身體損害的,應當及時報警,對現場進行拍照取證,並對所騎行的共享單車進行保存,方便事後的鑒定和索賠。
『捌』 國內首起兒童騎乘共享單車死亡侵權索賠案什麼時候開庭
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法院日前決定,國內首起十二歲以下兒童騎行共享單車死亡事故侵權索賠案,將於9月15日開庭審理。
「大量存在於公共場所使用機械鎖的共享單車,對兒童造成了巨大的誘惑」,原告代理律師張黔林表示,「兒童身體和智力尚未發育完全,風險防範能力較弱,沒有鎖好的共享單車對兒童的使用誤導和負面影響是顯而易見的。希望通過這次民事訴訟,確定肇事方、共享單車經營者等主體的法律責任,也希望同時推動政府監管、質量監督等行政主管部門的主動作為。這是規范城市交通安全環境必不可少的組成部分。」
『玖』 共享單車侵權怎麼辦
小區公共車棚屬於建築物區分物權中的共有物權,在未經過所有業主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出租。小區的任一業主均有權阻止該侵權行為,若無果,可以行使物上請求權,要求人民法院責令其排除防礙。
『拾』 共享單車起訴什麼獲賠
共享單車公司起訴「小廣告」獲賠。
會甲公司辯稱,原被告的行業完全不同,雙方受眾不同,加裝廣告坐墊的行為不會搶占原告的商機,公眾也不會因為單車上加了廣告就認為原、被告有關系。會甲公司既沒有損害原告的經營行為,也沒有妨害共享單車的正常使用。因此沒有影響市場競爭秩序,也未對原告的物權造成妨害,因此不認可原告的訴訟請求。
法庭調查和辯論結束後,原被告雙方均表示,願意在法庭主持下進行調解,並自願達成調解協議:會甲公司賠償某科技公司損失人民幣10萬元,在調解書生效之日起3日內,在其官方微博上連續一個月刊登聲明,消除影響。
隨意張貼廣告,肯定要付出代價!
來源:法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