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菜收購合同
Ⅰ 農產品收購合同是否繳印花稅
不需繳納印花稅。農民個人與縣煙草部門簽訂的合同屬於農副產品收購合同,不必繳納印花稅。
根據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規定
第十三條根據條例第四條第(三)款規定,對下列憑證免納印花稅:
(一)國家指定的收購部門與村民委員會、農民個人書立的農副產品收購合同;
(二)無息、貼息貸款合同;
(三)外國政府或者國際金融組織向我國政府及國家金融機構提供優惠貸款所書立的合同。
並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農民專業合作社有關稅收政策通知》(財稅[2008]81號)文件的規定:「對農民專業合作社與本社成員簽訂的農業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購銷合同,免徵印花稅。」
(1)白菜收購合同擴展閱讀: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農民專業合作社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經國務院批准,現將農民專業合作社有關稅收政策通知如下:
一、對農民專業合作社銷售本社成員生產的農業產品,視同農業生產者銷售自產農業產品免徵增值稅。
二、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從農民專業合作社購進的免稅農業產品,可按13%的扣除率計算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
三、對農民專業合作社向本社成員銷售的農膜、種子、種苗、化肥、農葯、農機,免徵增值稅。
四、對農民專業合作社與本社成員簽訂的農業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購銷合同,免徵印花稅。
本通知所稱農民專業合作社,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規定設立和登記的農民專業合作社。
本通知自2008年7月1日起執行。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Ⅱ 內蒙古卷心白菜種植面積
每年的種植面積大約在15萬畝左右,但是情況一年和一年不一樣,有的年份收成好,有的年份病蟲害多一些,產量低。今年預計收成不會高,因為前期比較旱,近期雨大,產量肯定下降,如果想收購,考慮提前定合同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