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房屋共有協議書
1. 婚前房產共有協議書如何協議
夫妻雙方可以就婚前財產的所有權進行約定,只要無侵害第三人合法權益,此約定內合法有效。
婚姻法中規容定婚前財產屬夫妻之一方所有,相關規定如下: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引者註:此處十七、十八條即夫妻關系存續期間財產多數情況屬共有,婚前財產及其它一些符合條件的屬一方所有)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2. 夫妻私下關於房產、財產簽訂的協議書有法律效力嗎
只要基於真實意思表示,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協議沒有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的話,即為有效的。如果能將協議公證就更有保障了。
姻法第十九條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法定共同制與個人制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八條: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第九條: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人民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根據上述規定,夫妻私下關於房產、財產簽訂的協議書有法律效力。
(2)夫妻房屋共有協議書擴展閱讀:
房產協議書範本:
甲方:名字性別身份證號(此處是你自己)乙方:名字性別身份證號(此處是你的另一半)丙方:名字性別身份證號(此處是見證人)為了保持家庭和睦,防止房產糾紛,經過具體的甲乙雙方協商,在丙方的見證下,就XXXXXXX處的一套房產,自願簽訂本協議。
協議內容如下:
一、該房產位於XXXX,由甲方出全資建造,但是產權約定在乙方名下。
二、甲方享有該房產包含產權在內的一切權利,乙方只享有該房產的居住權。
三、乙方不得以自己是房產證下明示的產權人為由,要求享受該房產除居住以外的權利,更不得以此為由剝奪甲方對該房產的實質擁有權等一切房產權利。
四、乙方對該房產的居住權不得以任何方式轉讓給他人。
五、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六、本協議是甲乙雙方在精神正常下,自願簽訂的,沒有受到任何脅迫
七、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丙方(簽字)
3. 房子夫妻共同財產協議書要怎麼寫
夫妻財產約定經雙方簽字後即生效,沒有固定的格式,但重要的在於對協議內容的約定,約定內容要盡可能的符合法律規定,體現當事人本身真實意圖,通過協議保障雙方的合法權益。
範文:
夫妻共同財產協議書
共同財產制契約人XXX以下簡稱甲方,同立契約人XXX以下簡稱乙方,因甲方與乙方由XXX女士的媒介曾於XXX年XXX月XXX日締結婚約並擬定於XXX年XXX月XXXX日在XXXX公證處舉行公證結婚。
茲為甲乙雙方協議結果願意於結婚之前約定夫妻共同財產制,因乙方現為未成年人,故特經請其法定代理人_____的同意並邀請賽同媒介人兩位為證人,訂立本共同財產契約各應遵守條件如下:
第一條 甲方與乙方約定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結婚時起除法定特有財產外,對於甲乙雙方現有及將來取得的一切動產及不動產,暨精神上及勞力上所得的財產,願意合並為共同共有權登記。
第二條 甲方與乙方約定將來取得的不動產所有權登記,均應用甲乙雙方的名義為取得共同共有權登記。
第三條 甲乙雙方對於共同財產各不得擅自處分其應有部分。
第四條 關於共同財產的管理使用收益,由甲方任之其所需管理費用由共同財產負擔。
第五條 甲乙雙方的一方對於共同財產處分時,除屬於純粹管理上所必要的處分外,則須由甲乙雙方共同為處分,或一方應事先徵得他方的同意始得為之。
第六條甲方對於共同財產管理不善,或有浪費之時,乙方得請求劃分財產,又乙方認為甲方的管理財產不善有使負債超過資產之憂時,得以廢止本共同財產制。
第七條 甲方對於下列債務由甲方單獨,並就共同財產負清償的責任:
(1) 甲方在結婚前所負的債務;
(2) 甲方在婚姻關系存續中所負的債務;
(3) 乙方因日常家務代理行為而發生的債務;
(4) 除第三款規定外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中以共同財產為負擔的債務。
第八條 乙方對於下列債務由乙方個人並就共同財產負清償的責任:
(1) 乙方在結婚前所負的債務;
(2) 乙方因職務或營業所生的債務;
(3) 乙方因繼承財產所負的債務;
(4) 乙方因侵權行為所生的債務。
第九條 乙方對於下列債務應由乙方的特有財產負清償責任:
(1) 乙方就其特有財產設定的債務;
(2) 乙方逾越日常家務代理許可權的行為所生的債務。
第十條 甲乙雙方間的家庭生活費用,除應由共同財產負擔外,如共同財產不足負擔時,須先由甲方負擔,而甲方無支付能力時,由乙方負擔。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對於共同財產所負的債務,經一方將自己特有財產為清償時,或個人的特有財產所生的債務,由以共同財產為清償的,均得對他方請求補償。
前項補償請求權雖在婚姻關系存續中亦得請求。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如有一方死亡時,對於共同財產應以平均分割取得。即共同財產的半數歸於死亡者的繼承人,其他半數歸屬於生存的一方。但生存的一方若依法不得為繼承人時,對於共同財產所請求的數額,不得超過離婚時所應得的數額。
第十三條 共同財產關系,因如民法第______條規定的情形,或因廢止本契約以及改用他種約定財產制,因甲方與乙方離婚,而消滅對於共同財產的分割,於甲乙雙方各取得共同財產的半數。
第十四條 本共同財產契約,於甲乙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中,得隨時以契約廢止或變更,或改用他種約定財產制契約。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訂立本契約後,應依民法第______條的規定,經向所轄法院申請公證,及為夫妻財產契約的登記。
甲方: 乙方:住址: 住址:證人:住址:
(3)夫妻房屋共有協議書擴展閱讀:
約定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婚姻當事人通過協議形式,對婚前、婚後財產的佔有、管理、使用、收益、處分以及債務的清償、婚姻關系終止時的財產清算等事項作出約定的一種財產制度。
《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入;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是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除外。
《婚姻法》解釋二第十一條規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下列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一)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則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三)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婚姻法》解釋二第二十二條規定:
(一)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且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為夫妻共同財產;
(二)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為夫妻共同財產。
《婚姻法》解釋三第五條規定:
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後產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認增值外,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夫妻共同財產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共同財產
4. 夫妻婚後房產想歸一方,協議書怎麼寫
寫對方名字。
協議書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協議書是指社會集團或個人處理各種社會關系、事務時常用的「契約」類文書,包括合同、議定書、條約、公約、聯合宣言、聯合聲明、條據等。狹義的協議書指國家、政黨、企業、團體或個人就某個問題經過談判或共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後,訂立的一種具有經濟或其它關系的契約性文書。協議書是應用寫作的重要組成部分。
協議書是社會生活中,協作的雙方或數方,為保障各自的合法權益,經雙方或數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後,簽訂的書面材料。協議書是契約文書的一種。是當事人雙方(或多方)為了解決或預防糾紛,或確立某種法律關系,實現一定的共同利益、願望,經過協商而達成一致後,簽署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記錄性應用文。
5. 婚後夫妻共有財產約定協議書
約定有效。
法律依據:《婚姻法》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回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答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6. 夫妻之間房產共有協議怎麼寫
房屋共有協議書
甲方:xx 性別:男 身份證號: xxxxxxxxx
乙方:xx 性別:女 身份證號:xxxxxxxxxx
甲乙雙方於xxxx年xx月xx日結婚系夫妻關系,坐落xxxxxx房屋一套其產權人為xxxx,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增加該套房屋的共有權人為xxx。
甲方擁有50%的房屋產權份額,乙方擁有50%的房屋產權份額,房地產權證由xxx持有,房地產共有權證由xxx持有。 甲方:xxx 乙方:xxx
xxxx年xx月xx日
(6)夫妻房屋共有協議書擴展閱讀:
房產住宅使用年限:
一、住宅的使用權限是70年,從該地取得日算起。購房者只要有合法的產權證,房子就是私人財產,不屬於國家。只要房子還在,個人就擁有該房子的所有權。 房產權70年從開發商開始蓋房就開始算了。
二、不能把土地產權70年和使用權70年混為一談,也不能把「房屋的所有權」和「土地的使用權」混為一談了,正確的說法是「土地的使用權一般為70年」。
三、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的區別在於:房屋所有權(即房產權)是永久的,沒有期限限制,只要房產沒有完全毀損滅失就能一直享有;土地使用權是有期限的。國家通過土地有期出讓方式,授予用地人40年、50年、70年不等的使用權。
住宅使用許可權到期後,如國家需要收回土地,且必須連同地上建築物一並收回時,這時會出現一個問題。
由於房子在開發時有先有後,但土地使用權的終止日期是以土地出讓合同上的終止時間為准,即土地使用權到期,而房產還未到報廢的年限。
這時收回土地使用權則要給予地上建築物所有人相應補償;如果不收回,地上建築物所有權人可以在屆滿前一年向國家申請續期,並重新繳納土地出讓金。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房屋共有權證
7. 夫妻協議共有房產,一方願意給另一配偶,十年前寫的書面協議,生效嗎
十年前寫的書面協議也應該有法律效力,像這類協議類的東西,最好是雙方寫好以後到公證處做一個公證,更穩妥一些。
8. 夫妻雙方同意增加房產證共有人協議怎麼寫
任何協議和公證,不代表住房產權發生轉移。
想增加住房共有人。需要版住房貸款還清無抵權押,有房產證,契稅證明,出讓性質土地證。
夫妻倆和增加的共有人,一起持各自身份證,戶口簿,婚姻狀況證明,以上住房證件,一起到住房所屬房管,由夫妻倆把一部分住房產權買賣,或贈與過戶給對方,這樣對方才是住房共有人,可辦理三人名字房產證。
住房的權益,屬於房產證登記人所有。
9. 夫妻房產共有協議書內容應該包括哪些方面
1、夫妻房屋共有協議是建立在夫妻共有財產的基礎之上的,在這份協議上一定要註明兩人內的姓名及身份容證明,即甲方乙方相關情況;
2、另外,由於「共有」包括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一定要在協議上註明產權為甲乙雙方共同共有,甲乙各擁有百分之五十的房屋產權;
3、需要在協議上註明房屋的收益以及處置等相關情況,既然房屋為二人共有,則房屋的任何處置都需要經過甲乙雙方簽字同意;
4、最後需要雙方簽字,則這份協議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