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二手房買賣合同
㈠ 鄭州公積金二手房交易流程是怎樣的
二手房買賣交易抄的流程如下:
1、買賣雙方先簽訂《房屋買賣合同》;
2、賣方處理好房屋未能滿足交易過戶條件的相關事宜;
3、買方如果是按揭貸款購房的,找銀行申請貸款,並取得銀行的書面答復; 買方如果是一次性付款的,此步驟就不需要了;
4、雙方按當地房管局的要求帶備房產證、身份證等原件,前往房產交易所辦理交易申請。如果當地要求遞件前有部分稅費或費用是先繳交的,備好款項。
5、成功遞件並取得房產交易所收件回執後,買方付按約定首期房款給賣方。
6、問稅、完稅、過戶手續辦妥後,買方支付房款餘款,賣方當日將房屋交付給買方。
7、賣方協助買方完成其他相關事宜的過戶手續,比如物業管理處、供電部門等等。
㈡ 鄭州二手房過戶手續如何辦理
二手房交易是指已經在房地產交易中心備過案、完成初始登記和總登記的、再次上市進行交易。二手房是相對開發商手裡的商品房而言的,是房地產產權交易二級市場的俗稱,包括商品房、允許上市交易的二手公房(房改房)、解困房、拆遷房、自建房、經濟適用房、限價房。
注意事項
(1)房屋手續是否齊全
房產證是證明房主對房屋享有所有權的惟一憑證,沒有房產證的房屋交易時對買受人來說有得不到房屋的極大風險。房主可能有房產證而將其抵押或轉賣,即使沒有將來辦理取得後,房主還可以抵押和轉賣。所以最好選擇有房產證的房屋進行交易。
(2)房屋產權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個共有人,如有繼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還有夫妻共有的,對此買受人應當和全部共有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處分共有財產,買受人與其簽訂的買賣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況下一般是無效的。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轉讓時,存在物上負擔,即還被別人租賃。如果買受人只看房產證,只注重過戶手續,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賃時,買受人極有可能得到一個不能及時入住的或使用的房產。因為我國包括大部分國家均認可「買賣不破租賃」,也就是說房屋買賣合同不能對抗在先成立的租賃合同。這一點在實際中被很多買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視,也被許多出賣人利用從而引起較多糾紛。
(4)土地情況是否清晰
二手房中買受人應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質,看是劃撥還是出讓,劃撥的土地一般是無償使用,政府可無償收回,出讓是房主已繳納了土地出讓金,買受人對房屋享有較完整的權利;還應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個房屋的土地使用權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來年,對於買受人來說是否還應該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權為70年商品房的價格來衡量時,就有點不劃算。
(5)市政規劃是否影響
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該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臨拆遷,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層住宅,可能影響採光、價格等市政規劃情況,才急於出售,作為買受人在購買時應全面了解詳細情況。
二手房交易正規流程
(6)福利房屋是否合法
房改房、安居工程、經濟適用房本身是一種福利性質的政策性住房,在轉讓時有一定限制,而且這些房屋在土地性質、房屋所有權范圍上有一定的國家規定,買受人購買時要避免買賣合同與國家法律沖突。
(7)單位房屋是否侵權
一般單位的房屋有成本價的職工住房,還有標准價的職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質均為劃撥,轉讓時應繳納土地使用費。再者,對於標准價的住房一般單位享有部分產權,職工在轉讓時,單位享有優先購買權。買受人如果沒有注意這些可能會和房主一起侵犯單位的合法權益。
(8)物管費用是否拖欠
有些房主在轉讓房屋時,其物業管理費,電費以及三氣(天然氣、暖氣、煤氣)費用長期拖欠,且已欠下數目不小的費用,買受人不知情購買了此房屋,所有費用買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擔。
(9)中介公司是否違規
有些中介公司違規提供中介服務,如在二手房貸款時,為買受人提供零首付的服務,即買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購房款均可從銀行騙貸出來。買受人以為自己佔了便宜,豈不知如果被銀行發現,所有的責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擔。
(10)合同約定是否明確
二手房的買賣合同雖然不需像商品房買賣合同那麼全面,但對於一些細節問題還應約定清楚,如:合同主體、權利保證、房屋價款、交易方式、違約責任、糾紛解決、簽訂日期等等問題均應全面考慮。
二手房買賣的稅費規定較多、較復雜,累計各項稅費金額也比較大,估算稅費負擔是十分必要的。根據國家規定,購房者應承擔契稅、印花稅,售房者在一定條件下應承擔營業稅、城建稅、教育附加費、個人所得稅。根據買賣房屋的性質以及各地的實際情況還可能發生土地增值稅、房產稅、手續費、交易管理費等稅費。此外,買賣房屋的性質、面積大小、用途、辦理產權登記時間長短等因素還可能使得契稅的稅率發生變化。買賣雙方可以根據擬交易房屋的實際情況,向專業人事或有關部門具體了解稅費的項目、稅率。
二手房交易的整個過程大致分以下幾個階段:
(1)買賣雙方建立信息溝通渠道,買方了解房屋整體現狀及產權狀況,要求賣方提供合法的證件
,包括房屋所有權證書、身份證件及其它證件。
(2)如賣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買方可以交納購房定金(交納購房定金不是商品房買賣的必經程序),買賣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或稱房屋買賣契約)。買賣雙方通過協商,對房屋坐落位置、產權狀況及成交價格、房屋交付時間、房屋交付、產權辦理等達成一致意見後,雙方簽訂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買賣合同。
(3)買賣雙方共同向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接受審查。買賣雙方向房地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手續後,管理部門要查驗有關證件,審查產權,對符合上市條件的房屋准予辦理過戶手續,對無產權或部分產權又未得到其他產權共有人書面同意的情況拒絕申請,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根據交易房屋的產權狀況和購買對象,按交易部門事先設定的審批許可權逐級申報審核批准後,交易雙方才能辦理立契手續。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過程中的房地產賣契,即大家所俗稱的「白契」。
(5)繳納稅費。稅費的構成比較復雜,要根據交易房屋的性質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遷房、經濟適用房與其它商品房的稅費構成是不一樣的。
(6)、辦理產權轉移過戶手續。交易雙方在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完產權變更登記後,交易材料移送到發證部門,買方憑領取房屋所有權證通知單到發證部門申領新的產權證。
(7)對貸款的買房人來說在與賣方簽訂完房屋買賣合同後由買賣雙方共同到貸款銀行辦理貸款手續,銀行審核買方的資信,對雙方欲交易的房屋進行評估,以確定買方的貸款額度,然後批准買方的貸款,待雙方完成產權登記變更,買方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後,銀行將貸款一次性發放。
(8)買方領取房屋所有權證、付清所有房款,賣方交付房屋並結清所有物業費後雙方的二手房屋買賣合同全部履行完畢。
㈢ 鄭州市二手房交易的全部流程 ,以及各個流程的細節(要准備的材料)
二手房交易過戶的流程:
先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當地房地產交易中心可買到),在合同裡面都寫明你們雙方的約定,比如怎麼付款,分幾次付款,一般都是簽了買賣合同首付給他3成,然後去房地產交易中心過戶,過戶當日付6成,等你拿到產證後給他最後的1成。
過戶的手續不復雜,只要雙方的身份證原件以及復印件、戶口本、結婚證、稅費繳納憑證、合同還有房產證,就可以去過戶了。注意的是雙方當事人一定都要到場,要簽字的,如一方不去的話要去公證處作委託的!
一次性付款就是在時間上比貸款要快1個月,其他無分別,總的時間是,簽好合同當天就可以去過戶(帶齊資料),過戶好後20個工作日拿到新的產證,其他再交接一下水電費就可以了。
㈣ 在鄭州中介購買二手房交易稅費如何計算
二手房交易稅費:
1、契稅。契稅分兩種情況來徵收。首套房 90 平方米以下的契稅為成交價的 1%; 二套普通住宅不論面積大小契稅都為成交價的 3%。
2、個人所得稅:成交價或評估價(高者)×1%(房改房自用滿五年,且是唯一生活用房的免徵)
3、查檔費。收費標准每人 10 元,根據買賣雙方戶口本上人數總和來收取。
4、營業稅。房屋產權取得滿兩年的免徵,未超過兩年的按房價5.5%繳納。(賣方承擔)
5、買賣公證費。買賣公證費的是公證書上成交價的 3 ‰。
6、工本費。工本費是每本 80 塊錢。
7、交易手續費。產權證面積小於 144 平方米的交易手續費為 5 元 / 平方米,大於等於 144 平方米的交易手續費為 8 元 / 平方米,房改房是 2.5 元 / 平方米。
8、如是房改房,則需繳納成交價 0.5% 的土地收益金,有的是過戶當天繳納,也有要土地使用證時才徵收的情況。
9、二手房除了需要繳納各種二手房交易稅費,通過中介購買還需要繳納1%-3%的中介費。
需要注意在二手房交易過程,中介費用的支付需要根據合同約定。但切記房子出售的手續一定要按照正常手續來,不能漏掉一個環節,買賣雙方一定要記得中介費用必須在成交以後,拿到房款以後再給。千萬不要為了省錢,省事不走正規程序。
㈤ 在鄭州,買二手房,為什麼這么累
引子:買新房,買二手房,哪個累?
周浩——我的大學同學,碩士讀的是法學,現在一家律師事務所合夥人。
2016年4月之前,沒有一套房子,和父母擠在一起居住。
然而,2016年受到那場搶房潮的影響,分別在8月入手一套新房,10月買了一套新房,都是按揭方式。
今天,不談這兩套房增值了多少錢,拋開炒或者住等政治正確問題,那天我問了他一個問題「不從錢的角度,也不從房子的品質角度,純從法律、流程和市場環境來看,買新房累還是買二手房更累?
」我以為他會沉思一下,哪知聽完這個問題,他毫不遲疑的告訴我「這還用說,買二手房更累,真他娘的累」然而,為什麼呢?

一旦,舉報屬實,米宅在此承諾:
「此人要麼不是米宅的員工,要麼很快不是米宅的員工了」
好,我們的廣告時間結束了,還是那句話
「米宅需要賺錢,但是米宅賺的每一塊,都是明明白白的干凈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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㈥ 鄭州熱門二手房推薦哪裡比較好
可以關注房產交易中心,也可以通過各大二手房網站了解。
二手房交易十大注意事項:
一、房屋產權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個共有人,如有繼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還有夫妻共有的,對此買受人應當和全部共有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處分共有財產,買受人與其簽訂的買賣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況下一般是無效的。
二、土地情況是否清晰
二手房中買受人應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質,看是劃撥還是出讓,劃撥的土地一般是無償使用,政府可無償收回,出讓是房主已繳納了土地出讓金,買受人對房屋享有較完整的權利;還應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個房屋的土地使用權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來年,對於買受人來說是否還應該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權為70年商品房的價格來衡量時,就有點不劃算。
三、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轉讓時,存在物上負擔,即還被別人租賃。如果買受人只看房產證,只注重過戶手續,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賃時,買受人極有可能得到一個不能及時入住的或使用的房產。因為我國包括大部分國家均認可"買賣不破租賃",也就是說房屋買賣合同不能對抗在先成立的租賃合同。這一點在實際中被很多買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視,也被許多出賣人利用從而引起較多糾紛。
四、房屋手續是否齊全
房產證是證明房主對房屋享有所有權的惟一憑證,沒有房產證的房屋交易時對買受人來說有得不到房屋的極大風險。房主可能有房產證而將其抵押或轉賣,即使現在沒有將來辦理取得後,房主還可以抵押和轉賣。所以最好選擇有房產證的房屋進行交易。
五、福利房屋是否合法
房改房、安居工程、經濟適用房本身是一種福利性質的政策性住房,在轉讓時有一定限制,而且這些房屋在土地性質、房屋所有權范圍上有一定的國家規定,買受人購買時要避免買賣合同與國家法律沖突。
六、物管費用是否拖欠
有些房主在轉讓房屋時,其物業管理費,電費以及三氣(天然氣、暖氣、煤氣)費用長期拖欠,且已欠下數目不小的費用,買受人不知情購買了此房屋,所有費用買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擔。
七、市政規劃是否影響
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該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臨拆遷,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層住宅,可能影響採光、價格等市政規劃情況,才急於出售,作為買受人在購買時應全面了解詳細情況。
八、單位房屋是否侵權
一般單位的房屋有成本價的職工住房,還有標准價的職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質均為劃撥,轉讓時應繳納土地使用費。再者,對於標准價的住房一般單位享有部分產權,職工在轉讓時,單位享有優先購買權。買受人如果沒有注意這些可能會和房主一起侵犯單位的合法權益。
九、中介公司是否違規
有些中介公司違規提供中介服務,如在二手房貸款時,為買受人提供零首付的服務,即買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購房款均可從銀行騙貸出來。買受人以為自己佔了便宜,豈不知如果被銀行發現,所有的責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擔。
十、合同約定是否明確
二手房的買賣合同雖然不需像商品房買賣合同那麼全面,但對於一些細節問題還應約定清楚,如:合同主體、權利保證、房屋價款、交易方式、違約責任、糾紛解決、簽訂日期等等問題均應全面考慮
㈦ 外地人在鄭州買二手房過戶需要什麼條件,要詳細的
一、登記要件 ①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申請書(原件留存); ②申請人身份證明(查驗原件、復印件留存); ③房屋所有權證書(原件留存); ④贈與合同(原件留存); ⑤契稅完稅憑證(查驗原件)。 有抵押登記或者抵押權預告登記記載的,轉讓房屋應當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 宅基地上農民住宅房屋轉讓的,應當經村民委員會書面同意。 二、登記時限 登記機構應當自受理房屋轉移登記申請之日起30日內完成審核。 三、辦理房產過戶手續時需要哪些東西? 需要房屋產權證、房屋所有人身份證件、房屋買賣合同、交納契稅憑證等。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局辦理過戶手續即可。 四、如何查詢二手房的產權狀況? 1、查驗賣方提供的產權證書、身份證件、資格證件 產權證書是指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權證。身份證件是指身份證、工作證和戶口簿。資格證件是指交易雙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如:代理人的授權委託書是否有效;共有房屋出售,需要提供其他共有人同意的證明書等。 2、到房產管理部門查驗擬購房產產權情況 主要包括以下內容:1、房主是誰,假如為共有財產,則應注意各共有人的產權比例及擁有權形式;2、檔案文號,查詢者可依此編號向有關方面取閱該份文件副本;3、房屋平面圖等。 3、查驗房屋有無債務負擔 房屋產權記錄只登記了房主擁有產權的真實性以及原始成交事實。而要了解房屋可能存在的債務則須查驗有關的證明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內容:1、抵押貸款的合同,需了解貸款額和償還額度、利息和租金的金額;2、所購房有無抵押,房屋是否被法院查封等。3、所購房屋是否屬於經濟適用房,房改房(城市職工以標准價或成本價購買的房屋),如屬於上述類型房屋,是否有批准上市的相關證明。綜上,購房人要了解房屋產權的真實情況,除向賣房人索要產權文件外,還應到房屋管理部門查詢有關房產的產權記錄。通過兩者比照,才能清楚地知道擬購房屋的產權細節,不至於有所遺漏,從而最大限度的降低風險。
㈧ 在鄭州買二手房在房管局簽買賣合同時應注意些什麼
對於三方買賣協議的效力問題,一般《三方房屋買賣協議》系買方、賣方及中介三方簽訂的書面合同,其上有三方的簽字蓋章,協議具備房屋坐落、價格、付款方式、交房手續、履行期限、中介費用等主要條款,合同已經成立。三方房屋買賣協議系各方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如不違反法律規定,合法有效,各方當事人應當按約履行。網簽是房地產主管部門為了維護房屋買賣市場秩序,要求雙方將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予以公示,系物權轉移的程序,並非合同生效的必要條件,網簽與否並不影響合同的效力。
所謂網簽,就是房屋交易雙方簽訂合同後,到房地產相關相關部門進行備案,並在網上予以公布,用戶可以根據網簽號對合同進行查詢。網簽是為了讓房地產交易更加透明化,防止「一房多賣」的情況發生。根據目前房屋交易的流程,網簽是辦理房屋過戶的前提條件,但是網簽與否並不會對房屋買賣雙方已經簽訂的買賣合同效力產生影響;如果已經簽訂網簽合同,而網簽合同的約定與雙方之前簽訂的合同約定不一致,一般以對外公示的網簽合同為准。
㈨ 鄭州二手房交易流程購買二手房需要什麼手續
二手房過戶需要准備材料:
買方:本人到場,提供有效身份證件、房屋買賣合同。
賣方:持有效身份證件及房屋所有權證到場辦理
該房產為夫妻共有時,則夫妻雙方都應該同時到場並提供有效身份證件、房屋共有權證及結婚證等其它相關證件。
如果該房產處於出租狀態,賣方除提供上述證件外,還須提供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的書面材料。
買方本人或賣方如果因特殊情況不能親自到場辦理過戶手續時,可以委託他人辦理。受託的人必須帶上公證委託書、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委託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證處「該復印件與原件相符」的印章)、房屋所有權證等相關手續前去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