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女友回家過年合同
A. 因租女友回家過年而簽訂協議,由此引發了經濟糾紛,問,此協議的效力如何 謝謝
違反了社會公德 沒有法律效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五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B. 租女友回家過年(意願者必須備齊 身份證、工作證還有合同,需要備案)
對不起,我邪惡了。。。
呵呵,我以為租車回家呢。。。
過年租車好貴啊,況且女人呢。
C. 租女友/男友回家過年是一種怎樣的體驗
又到了一年一度被家長催婚的時候,不知道作為單身的九零後,你有被催婚嗎。現在有很多的年輕人為了躲避家裡面的催婚,有的都不敢回家過年,而有的辦法也是越來越多,想到租個對象回家過年。甚至還有專門的租對象的地方。到了過年的時候也有很多的人用這個辦法。沒辦法,為了不受家人的連環炮轟,只能這樣做了。
一:不用受家人的狂轟亂炸。
長輩為了我們的終身大事真的是操碎了心,尤其是到了過年的時候,離不了的一句話就是什麼時候結婚,或者是給自己安排相親。但是我們真的是很不喜歡這種被安排的感覺。租一個對象回去起碼家裡面暫時的安心一點了,不會再追著自己問這問那的,也不會逼著自己去相親,起碼可以消停一段時間。
父母為孩子的心其實都知道,但是有的時候感情是不能將就的,兩個人就算是結了婚但是感情不好肯定也不行,所以希望天下的父母也能歐理解一下自己的孩子。
D. 租男友租女友合同屬於那種性質的合同
一、租友協議的簽訂是否受法律保護?
合同又稱協議、契約,是兩個以上的當事人之間變動民事權利義務的雙方或者多方的民事法律行為,判斷一個合同是否受法律保護,最直接有效的方法就是判斷該合同是否違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規定。有人認為,租友協議損害了社會誠信的風氣,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違法了合同第7條的公序良俗原則,主張租友協議無效。筆者認為,首先,依據我國合同法合同自由原則的要求,我們知道,任何合同只要不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和公序良俗,當事人對與合同有關的一切事項都有選擇和決定的自由,故當事人選擇訂立租友協議是成立的,那麼成立的合同是否有效呢?我們知道,子女是父母的心頭肉,子女的婚姻問題始終是父母心中的一件大事。父母看到子女耽擱了婚姻大事,心如火燎,有的甚至急出了病。俗話說,百善孝為先,為了能讓父母高興,為了能讓父母放心,這是子女租
「戀人」回家過年的根本目的,因此,租「戀人」的行為不僅不是違反社會公德,而恰恰是維系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孝」的具體表現。試想一下,一個不孝之子會租「戀人」讓父母開心嗎?綜上所述,筆者認為,租友協議沒有違反公序良俗原則,是合法有效的。
二、租友協議的性質該如何界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所謂僱傭關系,是指雇員從事僱主授權或者指示範圍內的生產經營活動或者其他勞務關系。假設張某(男)與租來的「女友」陳某(女)回家過年的這幾天里,陳某使盡渾身解數,讓張某的父母非常滿意。張某事後也依約支付給陳某一定的報酬。從中我們知道,張某向陳某支付了一定的報酬是因為陳某為假裝是其女友付出了一定的勞動,只不過這種勞動是以表演的形式體現,就好像群眾演員,在劇中扮演一個角色就能得到一定的酬勞,因此,張某和陳某之間就是一種特殊的僱傭關系,即張某是僱主,陳某是雇員,這里所指的僱傭關系是狹義的僱傭關系,是指沒有納入依照法律法規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統籌的僱傭關系,不包括勞動法所指的勞動關系。對不屬於《勞動法》和《工傷保險條例》調整的勞動關系,受害人可對僱主提起民事損害賠償訴訟。綜上所述,筆者認為,租友協議本質上就是僱傭協議。
三、法院在審理類似糾紛又該如何處理
租友行為很容易帶來不必要的糾紛,甚至危及人身安全,所以提倡在租友過程中應提高警惕,並盡可能訂立書面協議,為日後解決糾紛提供幫助。
一違約
租友協議,屬於無名合同,所謂無名合同,與有名合同相對應。我國合同法確認了15類合同以及《海商法》、《保險法》等單行法確認的有名合同,其餘的合同均為無名合同。依據我國《合同法》第124條,無名合同的法律適用(調整)規則:1、使用《合同法》總則的規定;2、參照適用《合同法》分則、單行法最相類似的規定,如借用合同參照租賃合同規則。因此在租友協議中要應盡量訂立書面協議,將雙方約定詳細列明,並寫明違約責任,為日後解決糾紛提供依據。
二人身傷害
參照前例,假設陳某在與張某在回家途中在乘坐長途汽車時遭遇車禍該如何救濟?筆者認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張某(僱主)對陳某(雇員)應當直接承擔賠償責任,張某在賠償後可再向長途汽車公司追償。
租友是我國經濟社會快速發展下的新生事物,目前尚未出台相應的法律及行政法規,但在租友過程中容易產生糾紛又是不容忽視的。本文從司法實踐的角度出發,對租友協議的效力,性質,以及發生糾紛該如何解決進行了一定的分析,希望能給後來者起到拋磚引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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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租個女友回家過年
龍門古鎮的孫氏後代孫翌偉,由於被初戀女友佟潔拋棄,過失致使哥哥死亡專,心裡承受著巨大的壓力改行IT業不再開車。30多歲還未成家,家人最盼望的就是他能帶個媳婦回家過年,於是他就開始網上租女友。從小在北京過著富裕生活的楚笑笑,由於家庭發生巨變,為了掙錢還債,陰錯陽差應租孫翌偉「女朋友」一起回龍門古鎮過年。有些迂腐至今仍恪守族規家訓的孫父孫母,制定了一整套訓練兒媳的計劃……重重經歷後孫翌偉和楚笑笑這對歡喜冤家在不知不覺中愛上了對方。但就在此時,前女友佟潔再次出現,並且笑笑的追債人也找上門。「租女友」的謊言被迫拆穿,孫父氣的進了醫院,而楚笑笑也成為了眾矢之的。她的媽媽被警局關了起來要賠償50萬,翌偉義無反顧的幫笑笑到處籌錢感動了笑笑和孫家人……佟潔身患絕症的消息傳開,笑笑決定離開翌偉去美國念書,翌偉急去機場找笑笑但飛機已離去。而後翌偉陪伴佟潔走過了生命的最後時光。一年後笑笑回來,重新回到汽車行業屬加入吉普車隊的翌偉開著吉普車出現在機場,孫翌偉和楚笑笑有情人終成眷屬。
F. 對於租女友回家過年這種行為,你認可嗎
租女友回家過年,是為了怕家裡人催婚,當然怕家裡人嘮叨,所以才會選擇這種做法,我個人是不認同的。
當然有許多人說租女友回家過年,也是為了孝順,畢竟父母早就想見一見,這樣做也是一種善意的謊言。既然是善意的謊言,那麼也就無可厚非。
只是小李工作壓力比較大,而且母親重病,這種情況之下,他不想找女朋友,認為是一種負擔,同時也怕耽誤了別人,所以他才會選擇這個善意的謊言。其實這種行為主要看出發點,小李的做法明顯要優於小王。
G. 驚呆了,租個女友回家過年,協議有效嗎
我感覺沒什麼效果,建議你不要,還不如真正找一個
H. 如果我和一個女孩簽訂一個「租女友回家過年」的協議,該協議有效嗎如果女孩不履行協議的約定,我能不能
問:如果我和一個女孩簽訂一個「租女友回家過年」的協議,該協議有效嗎?如果女孩不履行協議的約定,我能不能按照合同約定的違約金要求女孩賠償我的損失呢?
答:君同法律在線咨詢為您解答
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違約金是合同當事人在訂約時普遍採用的一種制約違約行為的責任方式。它有如下幾個特徵:
一、可以由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協商確定。當事人可以約定違反合同的一攬子違約金,也可以僅就遲延履行、瑕疵履行、不完全履行等約定單項違約金。
二、違約金的數額是預先確定的。它使對損失的補償變得簡便迅速,是守約方尋求彌補損失的捷徑。一旦有違約,不必具體計算損害范圍即可要求支付,避免了採用賠償損失的方式在適用中遇到的舉證和計算損失數額的困難,節省了費用,還可避免訴訟程序的拖延。
三、違約金的適用不完全以實際損害為前提,也不以損失大小為絕對的支付標准。不管是否發生了損害,是否給對方造成了損失,違約方都應當支付違約金。只是明顯不合理的或過分高於損失的,依當事人的請求可以減少。也就是說,違約金的支付與損失大小既不要求完全一致,同時也不宜過分懸殊。
四、支付違約金不等於可以替代合同履行。如果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除非是專門對不履行約定的違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