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轉合同範本
A. 如何寫農村土地流轉合同樣本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 第二十三條規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內轉合同一般容包括以下內容:
(一)雙方當事人的姓名、住所;
(二)流轉土地的四至、坐落、面積、質量等級;
(三)流轉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流轉方式;
(五)流轉土地的用途;
(六)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
(七)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
(八)流轉合同到期後地上附著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
(九)違約責任。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文本格式由省級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確定。
以下為安徽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示範文本),供參考:
B. 土地流轉合同範本怎麼寫
土地流轉合同應載明:雙方當事人姓名、身份證號碼、住所;流轉土地位置、面積、用途、年限;流轉土地價格和支付方式;雙方當事人應盡義務和違約責任等。
C. 土地流轉合同怎麼寫
訂立合同雙方:
甲方(出讓方):地址:乙方(受讓方):地址:
為了規范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系,切實維護土地流轉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有關政策、法規的規定,本著自願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一、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方式甲方採用 方式將其承包經營的土地流轉給乙方經營。二、流轉土地用途乙方不得改變流轉土地用途,用於非農生產,合同雙方約定 。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期限和起止日期合同雙方約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四、流轉土地的種類、位置、面積、等級甲方將承包的耕地(荒地、林地及其他土地) 畝流轉給乙方,該土地位於 。其中一等地 畝,二等地 畝,……(可具體列表說明)。五、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時間合同雙方約定,土地流轉費用現金(實物)支付。乙方每年 時間(或一次性)支付甲方 元/畝,(或實物 公斤/畝),合計 元。流轉土地的農業稅費由 方承擔。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1、權利。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流轉費,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收迴流轉的土地。2、義務。協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經營權,幫助調解本社區和其它承包戶之間發生的用水、用電等方面的糾紛,不得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1、權利。在受讓的土地上,具有生產經營權。2、義務。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土地流轉費,對流轉土地不得擅自改變用途,不得使其荒蕪,對流轉的耕地(荒地、林地等)進行有效保護,不能依法保護,造成損失的,乙方自行承擔責任。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①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的;②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調整和變化的;③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④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⑤因不可抗力使合同無法履行的。九、違約責任1、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乙方損失。2、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3、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收回土地經營權。①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②荒蕪土地的、破壞地上附著物的;③不按時交納土地流轉費的。十、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因履行流轉合同發生糾紛,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鄉(鎮)農業經營管理部門調解,不同意調解或調解無效的,雙方協商向上級農業承包合同管理部門申請仲裁,不服仲裁決定的,可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30日內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十一、其他約定事項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及原發包方各一份,鄉鎮農業承包合同管理部門留存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如果是轉讓合同,應以原發包方同意之日起生效。合同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讓方)簽字: 年 月 日 乙方(受讓方)簽字: 年 月 日 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委會批准或備案意見(蓋章):
D. 關於土地流轉的合同怎麼寫
甲方(出租方):
委託代理人:
乙方(承租方):
委託代理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標的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將其承包的位於 區(縣) 鄉(鎮) 村 組(社)的 畝(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所登記的面積)土地(詳見下表)承包經營權,出租給乙方從事(主營項目)
合計: 畝(大寫: 畝)
(本表不夠填寫時可另附頁)
二、出租期限
土地承包經營權出租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不得超過土地承包期的剩餘期限)。
三、出租價款及支付方式
1.該土地實際面積(按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記載的四至界限所丈量的面積)與登記面積(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所登記的面積)不一致的,雙方約定出租價款按:□實際面積計算;□登記面積計算。
2.雙方同意按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出租價款:
①貨幣支付:第一年出租價款為每畝人民幣 元,合計人民幣 (大寫: ) 元,以後遞增方式及比例為 。
②實物支付:第一年出租價款為每畝 斤 (填黃谷、玉米或雙方議定的其他實物),合計 (大寫: ) 斤,以後遞增方式及比例為 。
③其他:
3.如果雙方約定以實物或其他非貨幣方式支付出租價款的,甲方要求變更為以貨幣方式支付,乙方應當同意,並參照當地當年中等市場價格折算。
四、支付時間
雙方同意按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出租價款
1.提前1年支付:本合同生效後 天內,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第一年度的出租價款;以後每年 月 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下一年度的出租價款。
2.逐年支付:本合同生效後 天內,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第一年度的出租價款;以後每年 月 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當年度的出租價款。
3.一次性支付: 年 月 日前,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出租價款。
4.其他:
五、補償標准、方式及時間
甲方在出租前對該土地投入而提高土地生產能力,以及在該土地上的青苗、構(附)著物等,雙方約定補償標准、方式及時間為:
六、土地交付方式及時間
1.甲方按下列第( )項方式將出租土地交付給乙方:
①一次性全部交付。
2.交付資料:
①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承包合同復印件(含紅線圖);
②土地交付時的地形、地貌、土質、青苗、構(附)著物等情況的書面描述、圖片等(經雙方確認); 。
3.交付時間為:
七、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出租的收益。
2.依法或按照合同約定收回出租的土地承包經營權。
3.有權監督乙方合理利用、保護土地,制止乙方損壞土地和其他農業資源、污染環境等行為。
4.協調乙方與本集體經濟組織內其他承包戶之間發生的用水、用電、治安等方面的糾紛。
5.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八、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承租土地的使用權、收益權、自主生產經營權。
2.合同期內,改變合同約定主營項目,需經得甲方書面同意。
3.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4.合同期內,對土地進行再流轉,需經得甲方書面同意。
5.合同期滿後,及時向甲方交還承租的土地承包經營權。
九、合同到期後地上構(附)著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
合同期滿後,甲方收回該土地承包經營權。乙方對該土地進行投入而提高土地生產能力的、在當時為生產經營需要而設立的相關設施及地上構(附)著物等,雙方約定處理方式、時間為:
十、合同的變更、解除
1.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乙方不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使用流轉土地,給該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土地承包經營權。
3.甲方違反合同約定擅自干涉和破壞乙方的生產與經營,使乙方無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4.
十一、違約責任
1.乙方不按期支付出租價款的,每延遲壹天,按應付費用的 %承擔違約金;超過
天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土地承包經營權。
2.甲方不按期交付土地的,每延遲壹天,按出租費用的 %承擔違約金;超過
天仍未交付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3.一方無故擅自解除合同的,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 元違約金。
4.一方違反合同其他約定的,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 元違約金。
5.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了損失的,應賠償損失。
6.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對方損失的,違約方應在違約金外增加支付賠償金,以補足對方損失。
7.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一方當事人應及時通知對方,並在 日內提供證明,可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十二、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發生合同糾紛可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等調解。不願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該土地所在地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其他約定
合同期內,該土地涉及的國家有關政策性補貼、補助及其他費用等權利按如下方式處理
合同期內,如果該土地被依法徵收、徵用、佔用,相關補償款按如下方式處理: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雙方向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申請合同鑒證;□不申請合同鑒證。
其他:
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鎮(鄉)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各備案一份(如有鑒證,相應增加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住 所: 住 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鑒證單位:(簽章)
鑒證人:(簽章)
年 月 日
流轉合同二:
甲方(出讓方): 乙方(受讓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甲乙雙方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土地基本情況
該土地位於上海市 區(縣) 鄉(鎮)村 組(具體情況見下表)。
二、流轉期限
流轉期限: 2011年 11 月 1 日至 2013 年 10 月 31 日。 三、土地的用途該土地以 租賃 方式流轉給乙方經營,具體項目為: 糧食種植 ,流轉期內,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流轉用途或用於非農建設。
四、土地交付時間
甲方應於 2011 年 10 月 31 日前將流轉土地交付乙方。
五、流轉價款
雙方同意選擇以下第 3 種方式確定。 1.流轉單價為每年每畝 \ 元,合計 \ 元。
2.第一年流轉單價為每畝 \ 元,以後每年遞增比例為 \ %,合計 \ 元。
3.每年流轉單價按每畝 525 斤稻穀的當地政府收購指導價進行計算。
4.其他 \ 。 六、支付方式
雙方同意流轉價款按下列第 2 種方式支付。
1.一次性支付:於 \ 年 \ 月 \ 日前全部支付完畢。 2.分期支付:乙方應在 年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第一年度流轉價款,以後每年 月 日前付清下年度流轉價款。
3.其它 \ 。 七、定金
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後 \ 日內向甲方支付 元作為定金,定金在合同終止時返還。乙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甲方不履行約定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八、雙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獲得流轉收益,有權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迴流轉的土地。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約履行合同義務,有權監督乙方合理利用土地,制止乙方損壞土地和其他農業資源的行為。
3.流轉土地被依法徵收、徵用、佔用時,雙方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4.甲方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5.甲方保證其流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合法、真實、有效。 6.乙方不得損害農田基礎設施,不得從事掠奪性經營,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