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合同糾紛仲裁
① 買賣合同簽訂後,如雙方發生爭議提請仲裁,必須在合同中訂立仲裁條 款。否則,仲裁機構不予受理。
買賣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包括申請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訴等方式,但是,要想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需要合同當事人在買賣合同中約定通過仲裁方式解決並明確約定清楚仲裁機構,也可以在發生糾紛前後爭議各方達成申請仲裁方式解決的協議,約定的仲裁委員會必須明確,否則沒有約定仲裁方式解決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仲裁委員會不能受理,應向法院起訴。
附:《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
第4條 當事人採用仲裁方式解決糾紛,應當雙方自願,達成仲裁協議。沒有仲裁協議,一方申請仲裁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
第5條 當事人達成仲裁協議,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協議無效的除外。
第16條 仲裁協議包括合同中訂立的仲裁條款和以其他書面方式在糾紛發生前或者糾紛發生後達成的請求仲裁的協議。
仲裁協議應當具有下列內容:
(一)請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二)仲裁事項;
(三)選定的 仲裁委員會。
第17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協議無效:
(一)約定的仲裁事項超出法律規定的仲裁范圍的;
(二)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仲裁協議;
(三)一方採取協迫手段,迫使對方訂立仲裁協議的。
第18條 仲裁協議對仲裁事項或者仲裁委員會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當事人可以補充協議;達不成補充協議的,仲裁協議無效。
② 房屋買賣合同糾紛可以仲裁嗎發生了應該用什麼經濟糾紛解決途徑
仲裁是指買賣雙方在糾紛發生之前或發生之後,簽訂書面協議,自願將糾紛提回交雙方所同意答的第三者予以裁決,以解決糾紛的一種方式。那房屋買賣合同糾紛可以仲裁嗎?
《仲裁法》的第2條規定:「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可以仲裁」。
這里明確了三條原則:
一是發生糾紛的雙方當事人必須是民事主體,包括國內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合法的具有獨立主體資格的組織;
二是仲裁的爭議事項應當是當事人有權處分的;
三是仲裁范圍必須是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
你這種情況就可以直接走仲裁程序。
③ 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仲裁條款是否有效
您好,《仲裁法》第2條 「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可以仲裁。」第3條」下列糾紛不能仲裁:
(一)婚姻、收養、監護、扶養、繼承糾紛;
(二)依法應當由行政機關處理的行政爭議。」
因此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的仲裁條款是可以約定的,若無《仲裁法》第17條所規定的無效情形:(一)約定的仲裁事項超出法律規定的仲裁范圍的;(二)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仲裁協議;(三)一方採取協迫手段,迫使對方訂立仲裁協議的。則約定的仲裁是有效的,且有效的仲裁條款排除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