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額回購協議
❶ 簽訂售後回購協議會計分錄怎麼編寫
一、如果有確鑿證據表明售後回購交易是按照公允價值達成的,在滿足銷售商品收入確認條件時,銷售的商品按售價確認收入,回購的商品作為購進商品處理。
二、售後回購方式銷售商品,其實質是一項融資交易,在銷售商品時一般不應確認收入.收到的款項應確認為負債,回購價格大於原售價的,差額應在回購期間確認為利息費用。
應作的賬務處理如下:(假設庫存商品成本為800萬元)
銷售商品的賬務處理
借:銀行存款1170萬
貸:庫存商品800萬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170萬(1400*0.17)
其他應付款 200萬
假定對回購價格與原銷售價格之間的差額在售後回購期間內採用直線法按月計提利息費用,每月應計提的利息費用為:(1400-1000)/5=80萬元
1月計提利息費用時的賬務處理
借:財務費用80萬
貸:其他應付款80萬
其他月計提利息費用的賬務處理同上.
購回商品時的賬務處理
借:庫存商品800萬
應交稅費--應交增稅稅(進項稅額)238萬(1400*0.17)
其他應付款600萬(200+5*80)
貸:銀行存款1638萬
❷ 差額回購是什麼意思
動產融資的一種操作模式,即當回籠款不足時,生產商無條件想銀行支付差額。
❸ 差額補足和回購哪個效力更強
「差額回購」主要是復為制經銷商融資,將經銷商與上下游企業的利益進行捆綁,利用產品組合構造封閉的授信環境,為經銷商解決融資問題的同時,也有效地控制了貸款的風險。 「差額回購」所適用的條件是,上游生產商具有良好的資質,同時在「差額回購」的過程...3755
❹ 信託條款中的差額補足和回購哪個效力更強
1 引言
由於現階段我國農業生產成本較高、農業效益比較低下以及農民進城務工增多等原因,土地拋荒現象在全國范圍內普遍存在,而拋荒會危及糧食生產安全和造成社會緊缺的耕地資源閑置浪費等問題。在此情況下,土地信託順勢而生,同時,土地信託也激活了農地流轉。因此,土地流轉信託作為土地流轉中的一項制度創新,是深化農村土地經營機制的必然需求,也是促進土地使用權規范有序流轉的必經之路。
自從2013年10月10日,中信信託與安徽省宿州市埇橋區政府合作,正式成立國內第一個土地流轉信託計劃以來,土地流轉信託計劃如雨後春筍,獲得了極大的發展。本文在此基礎上,來分析和探討我國土地流轉信託的模式和面臨的風險問題,這對於今後我國土地流轉信託計劃的進一步開展具有重要的應用價值和借鑒意義。
2 土地流轉信託的基本原理
所謂的土地信託,就是在公有制為基礎的前提下,利用信託共有制多層產權結構的特點,將土地分解為價值資產和實體資產,把集體土地的所有權、受益權和經營權進一步分開,農民享有受益權和最終處置權,而信託公司則享有經營權,實行土地的統一規劃和開發利用,發展適度規模經營。
就目前國內市場上中信信託和北京信託發行的兩單產品來看,土地流轉信託主要是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信託,是一種財產權利的信託。
一方面,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屬於《信託法》中禁止和限制流通的信託財產,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成為信託財產。另一方面,《農村土地承包法》第32條規定:"通過家庭集體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採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其他方式流轉",可以將信託模式列入到"其他方式"中,因此,土地承包經營權通過信託模式流轉符合有關規定。通過設立財產權信託,符合土地公有制以及禁止土地所有權流轉的規定。
3 土地流轉信託的現有模式分析
3.1 美國模式
美國土地信託模式是開發者(委託人)購買一塊生地,再將該土地所有權信託給受託人,簽訂信託契約,受託人發行土地信託受益憑證,而由委託人銷售該受益憑證給市場上的投資人,受益憑證代表對信託財產(土地所有權)的受益權,銷售受益憑證所得資金用來改良土地,然後將土地出租給由該開發者組成的公司。受託人收取租金,承擔給受益憑證持有人固定報酬的義務,並將剩餘租金用來買回受益憑證。
該模式具有以下特點:通過資金的"集合",解決了開發土地尤其是生地所需的巨額資金;為投資者提供了投資於利潤豐厚的土地產業的機會,同時也降低了個體投資風險;投資人所擁有的受益憑證可以流動,具有較強的變現性。
3.2 日本模式
1984年,日本開展了對有效利用土地起積極作用的土地信託[3]。1986年,《國有財產法》、《地方自治法》的修改以及同年《稅法》的實施,大大加速了土地信託的發展。日本的土地信託是土地所有者將土地信託給受託人(信託銀行),並從受託人治理和使用該土地的收益中獲取信託紅利。土地信託包括出售型和租賃型,前者指委託人將信託財產委託信託業者出售,受託人將出售所得,在扣除受託人的報酬及其他手續費用後,交付給委託人;後者指受託人無處分信託財產的權利,在信託期間信託業者應定期給付委託人信託收益,信託終了時,委託人仍保有原土地的所有權。
該模式具有以下特點:替代性,即通過土地信託方式解決了土地所有者具有土地開發的積極性但無能力開發的現象;穩定性,即土地所有者將土地信託給信託銀行,在信託期內如租賃信託可獲取穩定的信託紅利;高效性與多樣性,即吸取民間土地信託制度能夠高效配置利用土地的特點,使國有土地的治理與處置手段多樣化。
3.3 國內模式
3.3.1 國內土地流轉信託業務總結
1、農村土地流轉信託
2013年10月10日,中信信託與安徽宿州埇橋區政府合作,正式成立國內第一個土地流轉信託計劃"中信信託.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集合信託計劃1301期" 。
2013年11月7日,北京信託在江蘇無錫推出土地流轉信託"北京信託.無錫陽山鎮桃園村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集合信託計劃",這是國內成立的第二個土地流轉信託計劃。
隨後,又有一些新的土地流轉信託計劃陸續成立。2013年12月20日,中信信託在山東省青州市成立土地經營權流轉信託計劃,項目一期流轉何官鎮南小王村晟豐土地股份合作社的1850畝土地。2014年1月23日,中信信託在貴州省開陽縣成立土地流轉信託計劃,首期合作開展1000畝土地信託流轉試點工作。2014年2月24日,中信信託在安徽省馬鞍山市成立土地流轉信託計劃,標志著馬鞍山市首單2.66萬畝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信託計劃項目即將落地。2014年3月7日,中信信託與湖北省黃岡市人民政府正式簽署龍感湖土地信託化改革試驗區戰略合作協議。龍感湖土地信託化改革試驗區擬劃定面積100平方公里,此次的土地流轉信託面積達6萬畝,信託時間為10年。2014年4月1日,中信信託與河南省濟源市人民政府,就濟源地區規劃面積約20000畝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簽署戰略合作協議,共同探索農業發展新路徑,農業產業升級新理念。據有關媒體報道,目前,中信信託已在安徽、山東、貴州、河南等地推出了土地流轉信託項目,現正在與廣東惠州、吉林、雲南、貴州等地接洽合作事項,今後還將繼續在河北、內蒙古、新疆、吉林和四川等省份進行推廣。
在北京信託第一單土地流轉項目後僅一周有餘,北京信託在江蘇省句容市後白鎮又成立了"北京信託·金色田野土地信託1-5號五隻土地信託",受託土地規模達9928.46畝。2014年2月27日,北京信託在密雲縣穆家峪鎮簽約成立"北京信託·金色田野2014008號土地信託(密雲水漳村)" 項目,受託管理土地規模約1700畝。
中建投信託作為第三家正式開展土地流轉信託業務的信託公司。近日(2014年7月28日中國證券報報道),中建投信託與江蘇省鎮江新區丁崗鎮集體資產經營管理中心、浙江森禾種業簽署三方框架協議,標志著中建投信託首單土地流轉信託--"中建投·鎮江新區·森禾一期土地流轉財產權信託"正式落地。此次土地流轉信託計劃涉及1750畝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其具體交易結構是:農戶以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成立合作社,將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化成合作社股份,再由合作社將集中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發包給丁崗鎮政府成立的集體資產經營管理中心,該集體資產經營管理中心將其持有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以設立財產權信託的方式委託給中建投信託,中建投信託作為受託人將上述農地經營權出租給鎮江森禾花卉園藝有限公司用於花卉種植。
興業信託是第四家正式開展土地流轉信託計劃的信託公司,於2014年9月19日與河南省新鄉市達成戰略合作協議。興業信託此項土地流轉信託項目落地在新鄉市延津縣石婆固鎮。興業信託一手托兩家,一方面代表農戶利益,一方面支持農業生產企業發展。該項目合作方大豫大美現代農業公司是一家集高效農業種植、生態觀光度假旅遊、家庭示範農場、農民合作社聯合社為一體的現代化農業開發公司。此次流轉流轉總規模為1000畝,首期流轉300畝土地用於開發特色果園,並已完成土地流轉和租賃等工作。消費者可通過"果樹認養"和"農場認養"獲得休閑農業的消費權。興業信託與大豫大美將根據企業發展,採取多種金融服務方式合作,打造安全、綠色的農業產業鏈。
另外,據《財經》媒體不完全統計,除上述四家信託公司之外,目前安信信託、中融信託、中糧信託、國元信託、上海信託、華寶信託、平安信託等諸多信託公司,均已開始針對土地信託進行研究准備和實地調研,並將會積極推動相關項目的開展。
2、新型城鎮化建設
作為土地流轉信託計劃的延伸,中信信託在新型城鎮化建設方面也進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5]。2014年5月13日,中信信託與四川宜賓市政府、中國鐵建股份有限公司簽約合作,共同推動新型城鎮化的長期建設。2014年6月5日,中信信託與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區正式簽署戰略合作協議,聯手推動新型城鎮化建設,這是中信信託在新型城鎮化建設方面的又一重大探索。根據協議,雙方將密切合作,整合土地資源,改善生態環境,推進公共服務基礎設施建設,提高民眾生活質量,全面推進成都市武侯區新型城鎮化建設。雙方將重點引進現代化金融服務、打造總部經濟、發展能源與機電貿易、推動信息技術研發、促進文化旅遊投資等。中信信託致力於成為"綜合金融解決方案的提供商和多種金融功能的集成者",將充分發揮信託制度優勢,積極整合各方資源優勢,創新金融服務模式,全方位支持地方建設。
本文分別以中信信託成立的第一單土地流轉信託計劃"中信信託.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集合信託計劃1301期"和北京信託成立的第一單土地流轉信託計劃"北京信託.無錫陽山鎮桃園村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集合信託計劃"作為案例,來進行後續的模式分析和風險研究。
3.3.2 中信信託第一單土地流轉信託產品模式分析
2013年10月10日,中信信託與安徽宿州埇橋區政府合作,正式成立國內第一個土地流轉信託計劃"中信信託.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集合信託計劃1301期"。此項目期限為12年,信託收益權採用結構化設計,涉及流轉的土地面積達5400畝。流轉後的土地擬建設現代農業循環經濟產業示範園,由安徽帝元現代農業投資有限公司(簡稱安徽帝元)作為服務商提供服務。
參與到信託計劃的農民收益分為三部分:常規收益以每年每畝1000斤國標三等小麥價錢計算(不低於1000元);浮動收益為信託公司與合作方對土地整理、運作後,土地增值凈收益的70%;農民作為產業工人的打工收入。
❺ 差額回購的保證金問題
「差額回購」主要是為經銷商融資,將經銷商與上下游企業的利益進行捆綁,利用產品組合構造封閉的授信環境,為經銷商解決融資問題的同時,也有效地控制了貸款的風險。
「差額回購」所適用的條件是,上游生產商具有良好的資質,同時在「差額回購」的過程中,生產商願意承擔一定的擔保責任,也就是差額回購責任。
你講述的不清不楚的,我給你一個案例,你自己理解一下吧
A公司是一家家紡產品的經銷商,向B公司采購一筆金額較大的家紡產品。B公司要求A公司預先支付一定的貨款,以保證原料的采購資金,不過由於能夠預收貨款,可以做到以銷定產,B公司也願意承擔差額回購責任。
銀行的解決方案是,在A公司與B公司簽訂銷售合同後,A、B兩家公司同時與銀行簽訂三方合作協議。因此,A公司在向銀行存入一定的保證金後,銀行可以按照一定的敞口比例為其開立票據,支付給供應商B公司,B公司在收到票款後就將按照合同進行備貨。
同時,為了達到風險控制的目的,銀行對於「差額回購」也設有具體的要求。如A公司在獲得資金後,需要打入銀行作為追加保證金,用以提取B公司的貨物。銀行將根據A公司所交存的保證金比例為其簽發提貨通知單,B公司需要憑銀行的提貨通知單為A公司發貨。因此,銀行從貨物源頭上控制了貸款的風險。
而如果票款到期後,A公司沒有能夠存入足額的保證金,B公司則需要對沒有提完的部分貨物進行回購,同時把票面金額與所提貨物之間的差額款項退還到銀行。
❻ 什麼是回購協議
回購協議中的金融資產主要是證券。在發達國家,只要資金提供者接受,任何資產都可以回購。而我國回購協議市場交易分為國債回購交易、債券回購交易、證券回購交易、質押回購交易等。
由於回購交易雙方都有風險,因此交易通常是在高度受信任的機構之間進行,而且通常是短期的。為防止其他風險,協議可以規定在所提供的資金數額與所提供的證券的市場價值之間保留一定的差額。
回購協議有兩種最常見的交易方式。一是證券的買賣和回購使用相同的價格。協議期滿時,按約定的收益率支付本金以外的費用;另一種是回購證券時的價格高於賣出時的價格,而不同的是即時融資提供者的合理回報率。
(6)差額回購協議擴展閱讀:
回購協議的特點:
1、資本收益和流動性的結合增加了投資者的興趣。投資者可根據自己的供資安排,自由與借款人簽訂"次日"或"連續合同"回購協議,以增加資金的回報,但條件是資金可隨時為其他目的收回。
2、提高了長期債券的流動性,避免了證券持有人因出售長期資產變現而可能帶來的損失。
3、有強大的安全。回購協議的一般條款較短,並有100%債券作為抵押,因此投資者可以根據資本市場的變化及時提取資金,以避免長期投資的風險。
4、長期回購協議可用於套利。如果銀行以較低的利率通過回購協議獲得資金,然後以較高的利率放貸,則可以獲得利差。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回購協議
❼ 差額回購通俗的理解 是針對哪方的協議 最好能舉個例子幫我 我比較笨 專業的東西理解不來
這個主要是在銀行的協助下,用於生產商和經銷商之間的貨物買賣、銷售。
具體為:
1、銀行調查生產商和經銷商,給以授信(就像信用卡先用後還);
2、經銷商根據銀行規定,開立賬戶並交納保證金,
3、銀行根據三方協議,給經銷商開立銀行承兌的匯票,有時經過經銷商有時直接將匯票交給生產商;
4、同時銀行根據銷售商交納的保證金,給銷售商簽發、開具同意經銷商到生產商處提取相應貨物的《提貨通知單》
5、生產商根據銀行提供的《提貨通知單》內容,向經銷商出貨,由經銷商進行銷售;
6、經銷商將銷售款存入經銷商保證金賬戶,同時銀行繼續依照保證金賬戶金額,繼續向經銷商開具由銀行承兌的匯票和《提貨通知單》『
7、票據到期銀行用經銷商保證金賬戶和結算賬戶的款項,償還到期的票據(這時銀行先前開具的票據可能在任何人手裡,比如生產商用匯票買配件,配件商用於買原料,期間轉手n次)
8、票據到期時,經銷商賬戶主要是回籠貨款不足以清償票據的,由生產商無條件向銀行支付,未提貨、未銷售部分的差額。
比如汽車銷售,經銷商生產商和銀行簽訂協議,經銷商根據銀行規定開立賬戶繳入保證金,銀行給銷售商開具承兌匯票和《提貨通知單》,生產商根據銀行開具的單據給銷售商發十台車,讓他去賣,期間銷售商賣出三台將貨款存入銀行賬戶,同時要求銀行繼續開匯票和提貨單,銀行根據保證金數額開具三台車匯票和提貨單,如此循環。
到某一日,銀行開具的第一張匯票到期,另外一家銀行要求這家銀行承兌,此時經銷商保證金賬戶存款只有匯票金額的80%(八台車的錢),同時銀行還開出了一張八台台車的提貨單未提貨,經銷商處還有兩台未賣的車,這時,生產商就應該無條件的向銀行支付,第一張到期匯票中另外20%的款項(沒有賣出去的兩台車的錢)。
之後生產商繼續發貨、經銷商繼續賣車回款給銀行,銀行繼續開票、承兌到期匯票,........
差額回購就是這樣循環往復。
❽ 回購協議最常見的交易方式是什麼
回購協議是指商業銀行在出售證券等金融資產時簽訂協議,約定在一定期限後按原定版價格或約定價格購回所賣證券權,以獲得即時可用資金;協議期滿時,再以即時可用資金作相反交易。
回購協議從即時資金供給者的角度來看又稱為「反回購協議」。
我國的回購協議則嚴格限制於國債、證券。
回購協議最常見的交易方式有兩種,一種是證券的賣出與購回採用相同的價格,協議到期時以約定的收益率在本金外再支付費用;另一種是購回證券時的價格高於賣出時的價格,其差額就是即時資金提供者的合理收益率。
商業銀行通過回購協議而融通到的資金可以不提繳存款准備金,從而有利於降低借款的實際成本;同時,與其他借款相比,回購協議又是一種最容易確定和控制期限的短期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