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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殘理賠協議

發布時間: 2021-01-21 11:50:32

㈠ 出車禍,雙方達成賠償協議,以後他做了傷殘鑒定又來找我要錢,這個官司我能打贏嗎

當然可以打贏了,如果你們已經達成協議 而且就協議已經履行 就意味著合同已經履行完畢了

㈡ 工傷十級賠償協議書範本

協議書
甲方: 乙方: 委託代表人 : 身份證號碼: 公司地址: 家庭住址:
茲有用人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與其單位員工 (性別: ,身份證號碼: ,以下簡稱乙方)從 年 月 日發生勞動合同關系,在 年 月 日,乙方在工作期間發生工傷事故,使其 受到傷害,事故發生後甲方立即對乙方採取了積極的醫救措施,並已承擔了乙方醫療期間所發生的所有醫療、護理及其他相關費用。
基於乙方工傷醫療期屆滿後,乙方提出賠付要求。為此,甲方也尊重其意願,同意賠付要求。本著公平合理、協商一致、互諒互利的原則,就乙方同甲方賠付一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依據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86號文件《工傷保險條例》(201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章:工傷保險待遇,第三十七條: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准為: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准參照安徽省政府169號令文件給予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為合肥區域平均工資4個月,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為合肥區域平局工資5個月,共計9個月合肥區域平均工資,合肥區域職工月度平均工資標准:3207元/月(該標准數據由社保局提供)。共計須賠付其:本人工資7個月+合肥平均工資9個月,共計須賠付:1500元/月*7個月=10500元(一次性傷殘補助金)3207元/月*9個月=28863元(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三項合計:39363元。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內容:
一、甲方於 年 月 日一次性支付給乙方賠付內容如下:(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總計三項費用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金額為: ; 二、乙方領取上述各項費用後,雙方勞動關系立即終止;
三、乙方領取上述各項費用後,後續引起其他身體異常與甲方無關,乙方自願放棄賠償差額權利;
四、乙方自願放棄基於雙方勞動關系發生及解除所產生的各項權利; 五、乙方自願放棄就雙方解除勞動關系後所享有仲裁、訴訟的權利; 六、本協議簽訂後,除本協議規定的賠償金額外,乙方不再向甲方主張其本次工傷依法可獲得的其他工傷待遇,亦不得主張其他與勞動關系相關的任何權利,雙方之間無其他糾葛;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簽字/手印):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㈢ 有誰有車禍傷殘賠償協議書嗎,麻煩給我一份

交通事故賠償項目,是指交通事故當中肇事者給予受害者的賠償所包含的項目,主要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營養費、鑒定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
項目標准

醫療費

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葯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數額,按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後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後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並予以賠償

誤工費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護理費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僱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准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護理人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

交通費

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

住宿費

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其合理部分應予賠償。

住院伙食補助費

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准予以確定。

營養費

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殘疾賠償金

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准(簡稱「基數」),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受傷人員傷殘程度劃分為10級,從第Ⅰ級(100%)到第Ⅹ級(10%),每級相差10%,即

一級

基數×年限×100%

多個傷殘等級的計算方法:
多個傷殘等級中最高的傷殘賠償指數+傷殘賠償附加指數1+傷殘賠償附加指數2+……傷殘賠償附加指數n傷殘賠償附加指數從10%到%1,即:
一級傷殘: 10%;
二級傷殘 9%;
三級傷殘 8%;
四級傷殘 7%;
五級傷殘 6%;
六級傷殘 5%;
七級傷殘 4%;
八級傷殘 3%;
九級傷殘 2%;
十級傷殘 1%

二級

基數×年限×90%

三級

基數×年限×80%

四級

基數×年限×70%

五級

基數×年限×60%

六級

基數×年限×50%

七級

基數×年限×40%

八級

基數×年限×30%

九級

基數×年限×20%

十級

基數×年限×10%

殘疾輔助器具費

殘疾輔助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准計算。傷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參照輔助器具配製機構的意見確定相應的合理費用標准。輔助器具的更換周期和賠償期限參照配製機構的意見確定。

被扶養人生活費

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

康復費及後續治療相關費用

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賠償標准一般以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葯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

定殘後護理費

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受害人定殘後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並結合配製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

喪葬費

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准,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死亡賠償金

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准,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根據實際發生的合理費用憑相關票據和證明支付

註:1、受害人因傷致殘或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賠償「因傷致殘」或「受害人死亡」欄內的項目外,尚需支付「一般受傷」欄目內的醫療費等相關費用。
2、受害人因傷致殘或死亡的,賠償權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但提起刑事附帶民事的,不能要求精神損害撫慰金。
3、賠償權利人舉證證明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高於受訴法院所在地標準的,殘疾賠償金或者死亡賠償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相關標准計算。
4、超過確定的護理期限、輔助器具費給付年限或者殘疾賠償金給付年限,賠償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繼續給付護理費、輔助器具費或者殘疾賠償金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賠償權利人確需繼續護理、配製輔助器具,或者沒有勞動能力和生活來源的,人民法院應當判令賠償義務人繼續給付相關費用五至十年。
5、本表適用於一般人身損害賠償,也適用於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交通事人身故損害損償還需根據責任大小確定賠償責任系數,具體為按如下原則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條: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未參加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擔相當於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部分的賠償責任。對於超過限額的部分,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但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機動車駕駛人已經採取必要處置措施的,機動車一方按照以下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負事故全部責任的,機動車一方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二)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負事故主要責任的,機動車一方承擔百分之四十的賠償責任;
(三)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負事故同等責任的,機動車一方承擔百分之六十的賠償責任;
(四)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負事故次要責任的,機動車一方承擔百分之八十的賠償責任;
(五)機動車停放、臨時停車沒有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規定,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㈣ 傷殘賠償金拿到手才可以簽協議嗎

私了還是公了

㈤ 工傷事故賠償協議書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是甲方的員工,於 年 月 日在工作期間發生受傷事故,現乙方與甲方就補償其受傷事宜,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內容如下:
一、乙方受傷之後,全部的醫療費用,甲方已經全額承擔,並且乙方受傷休息期間,甲方每月一直支付其工資。
二、由於甲方未為乙方參加社會保險,甲、乙雙方現協商一致,乙方在熟知《工傷保險條例》和浙江省《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修改後《工傷保險條例》若干問題的通知》的情況下,放棄在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和傷殘鑒定,並由甲方一次性補償人民幣 ***** 元(大寫:*萬*仟元整)給乙方,(該款包含《工傷保險條例》和浙江省《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修改後《工傷保險條例》若干問題的通知》規定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傷殘醫療補助金、伙食補助費、護理費、停工留薪期間等全部工傷保險待遇項目)。
三、乙方收到該筆款項後,不得再向甲方追索其他補償款,以後亦不得就此事提出一切法律程序。否則,由此影響甲方生產經營,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需賠償。
四、乙方在收取以上補償款時,須出具收款憑證。
五、本協議是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基礎上簽訂的,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任何一方未受脅迫。本協議書由雙方當事人簽名或者蓋章後生效,對雙方當事人具有約束力,應當履行。
六、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代表簽名: 年 月 日

㈥ 打架對方輕傷十級傷殘,私了簽訂賠償協議,並按照協議支付了費用,這個協議有法律效力嗎

協議的民事部分是有效的,但追究刑事責任是國家公訴機關的法定職責,如果對方拿了錢後還去告你或者公訴機關覺得有必要追究你的刑事責任,公訴機關還是可以追究你的刑事責任的,你們雙方簽的協議可以作為減輕責任的一個有利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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