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股協議
1. 入紅股怎麼簽合同
合同的話,你看一下相關的規定,然後再進行簽訂。
問你的客戶經理!
3. 基金和股票有什麼區別
綜上所述,如果是新手,起初更適合投資基金,但是在挑選基金的時候,一定要擦亮眼睛,看重基金經理的管理水平。與此同時,學習股票可以同步進行,用小資金去嘗試投資,慢慢積累經驗,逐步提高炒股水平,一旦牛市來了,就可以大展身手了!
4. 20、設某不支付紅利股股票的市價為50元,風險利率為10%,該股票的年波動率為30%,求該股票協議價格為50元
45元
5. 集體股份紅有退休職工的嗎
這個問題比較復雜,按道理,大集體不應該擁有股份,因為大集體企業成立時是政府財內政出的資;而小集體應容該擁有股份,因為集體企業成立時主要是職工投資的,有的政府出資只是扶持性質.但是,是否擁有股份,各地不一樣,還要看當地改制的文件是怎麼規定的.如果你有當初出資的證明,相信即使沒有股份,也應該有說法的.
6. 為什麼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向投資者支付的股利不能從收入中扣除,合同違約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第十條 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資者支付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款項;
(二)企業所得稅稅款;
(三)稅收滯納金;
(四)罰金、罰款和被沒收財物的損失;
(五)本法第九條規定以外的捐贈支出;
(六)贊助支出;
(七)未經核定的准備金支出;
(八)與取得收入無關的其他支出。
此外,企業向個人借款利息支出,不滿足稅法規定的扣除條件的,不得稅前扣除。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777號)規定:
1、企業向股東或其他與企業有關聯關系的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四十六條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關聯方利息支出稅前扣除標准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21號)規定的條件,計算企業所得稅扣除額。
2、企業向除第一條規定以外的內部職工或其他人員借款的利息支出,其借款情況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其利息支出在不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的部分, 根據稅法第八條和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准予扣除。
(1)企業與個人之間的借貸是真實、合法、有效的,並且不具有非法集資目的或其他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
(2)企業與個人之間簽訂了借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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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優先股和普通股的區別
1、公司經營管理的權利不同
普通股股東可以全面參與公司的經營管理,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優先股股東一般不參與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一般情況下不參與股東大會投票。但在某些特殊情況下,例如,公司決定發行新的優先股,優先股股東才有投票權。
同時,為了保護優先股股東利益,如果公司在約定的時間內未按規定支付股息,優先股股東按約定恢復表決權;如果公司支付了所欠股息,已恢復的優先股表決權終止。
2、利潤和剩餘財產分配順序不同相對於普通股股東,優先股股東在公司盈利和剩餘財產的分配上享有優先權。
3、風險收益不同
普通股股東的股息收益並不固定,既取決於公司當年贏利狀況,還要看當年具體的分配政策,很有可能公司決定當年不分配。
優先股的股息收益一般是固定的,尤其對於具有強制分紅條款的優先股而言,只要公司有利潤可以分配,就應當按照約定的數額向優先股股東支付。固定的股息收益降低了優先股的風險,然而,當公司盈利多時,相比普通股而言,優先股獲利更少,因此,普通股具有較高風險和較高收益的特徵。
4、收益來源不同
普通股股東除了獲取股息收益外,收益來源二級市場價格上漲也是重要的;優先股的二級市場股價波動相對較小,依靠買賣價差獲利的空間也較小。
5、退股表現不同
普通股票的股息收益在股票發行時是不確定的,它隨股份公司的經營狀況和盈利大小而變化。公司經營好、盈利多,普通股票的股息收益就可能大;反之,公司經營差、盈利少,其股息收益就可能小。
而且,在分配順序上,普通股票的股息收益排在最後,在公司償付了其債務和債息後才能分得,加之普通股的價格波動幅度較大,因此,對於普通股股東來說,他們的收益具有很大的波動性,普通股票是風險最大的股票。
8. 假設某一無紅利支付股票的現貨價格為30元,無風險連續復利年利率為10%,求該股票協議價格為25元
根據美式期權和歐式期權的下面兩個性質可以算出樓主的題目:
性質1:歐式買入期權的價值回永遠不可能低於股答價和行權價格現值之差。
性質2:假定標的股票沒有紅利派發,且收益率為正,美式買入期權絕對不會提前執行,這種情況下,美式買入期權可以按照歐式期權定價。即有如下;
9. 股權激勵:想要激勵老員工,如何進行分紅股分配
分紅權激勵依據的是員工的人力資本貢獻,這就需要核定人力資本貢獻比例。首先,要明確企業的利潤是物質資本與人力資本共同創造的。
例如A公司2017年凈利潤1000萬元,物質資本佔40%為400萬元;人力資本佔60%為600萬元。人力資本與物質資本的貢獻比要根據具體企業而設定。其次,在明確了人力資本的總貢獻值後,需要進一步明確企業中每一個人的佔比。
這里需要指出,在衡量每一個員工的人力資本數額時,全職在企業任職的老闆也要統計在內。實際上老闆是人力資本最多的人,老闆即是物質資本投入者,也是人力資本投入者。
老闆之外的員工不是都有很多人力資本的,很多員工沒有多少人力資本。人力資本多少不是主觀臆測,而是靠業績考核考量出來的。
只要把每個員工的績效考核做好了,就可以向每一個員工分配相應的紅利。仍以上例說明,A公司2017年人力資本應分紅600萬元。
共有20名員工個人績效考核總分超過80分,由該20名員工分享此600萬紅利。20名員工個人考核總分1200分,技術經理張剛個人考核分120分,張剛應分:120÷1200×600=60萬元。
利用上述分配思路,無論企業有多少員工,也無論是增加還是減少員工,都可用,而且公平合理。這就是動態分紅權激勵制度。
(9)紅股協議擴展閱讀
退出機制
1、職務變動
以職務調整之日為原崗位在職分紅股截至日停止計算原崗位分紅,新任職崗位起始日確定股份數量開始計算分紅。
2、辭退
取消在職分紅激勵資格,當年分紅及未發放部分取消。
3、因公殉職
取消在職分紅激勵資格,以殉職時間為截止日計算並支付當年分紅,一次性發放未發放分紅給其指定繼承人。
4、喪失行為能力
取消在職分紅激勵資格,取消當年分紅,一次性發放未發放分紅。
5、退休
取消在職分紅激勵資格,以退休日期為截止日計算並支付當年分紅,一次性發放未發放分紅。
6、死亡
取消在職分紅激勵資格,以死亡日期為截止日計算並支付當年分紅,一次性發放未發放分紅。
7、刑事處罰
取消在職分紅激勵資格,取消當年分紅及未發放分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