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空置房物業費糾紛
A. 空置房拒交物業費有沒有法律依據
沒有法律依據。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
第四十二條規定:「業主應當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用由建設單位交納。」
第六十七條規定:「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業主逾期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業主委員會應當督促其限期交納;逾期仍不交納的,物業服務企業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1)湖南空置房物業費糾紛擴展閱讀:
國務院公布的《物業管理條例》第七條中明確規定「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是業主的一項基本義務。只有出現以下情形,業主才可以不交或少交物業服務費用:
1、物業管理企業在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約定之外,自行提供服務,未經業主委員會或業主認可的,業主或使用人可以不支付費用。
2、實行政府指導價的物業服務收費項目,業主對超過指導從的部分可以拒交。
3、物業管理企業不發行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的義務,業主可以不交或少交相應的物業服務費用。
4、物業管理企業擅自提高物業服務收費標准,對擅自提高的部分業主可以不交納。
5、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先服務後收費的,在物業管理企業未提出相應服務的情況下,業主可以不交納相應的服務費用。
6、物業存在霸王條款的,業主可以拒交。比如前期物業有沒有經過與業主協商訂立合同,還是自己單獨訂立合同。
7、物業沒有履行合同的,比如沒有按全同要求定期清理下水道。
根據《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
第五條
物業服務收費應當遵循合理、公開以及費用與服務水平相適應的原則。
第六條
物業服務收費應當區分不同物業的性質和特點分別實行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具體定價形式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確定。
第七條
物業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的,有定價許可權的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物業管理服務等級標准等因素,制定相應的基準價及其浮動幅度,並定期公布。具體收費標准由業主與物業管理企業根據規定的基準價和浮動幅度在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
實行市場調節價的物業服務收費,由業主與物業管理企業在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
第八條
物業管理企業應當按照政府價格主管部門的規定實行明碼標價,在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顯著位置,將服務內容、服務標准以及收費項目、收費標准等有關情況進行公示。
第九條
業主與物業管理企業可以採取包干制或者酬金制等形式約定物業服務費用。
包干制是指由業主向物業管理企業支付固定物業服務費用,盈餘或者虧損均由物業管理企業享有或者承擔的物業服務計費方式。
酬金制是指在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約定比例或者約定數額提取酬金支付給物業管理企業,其餘全部用於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支出,結余或者不足均由業主享有或者承擔的物業服務計費方式。
第十條
建設單位與物業買受人簽訂的買賣合同,應當約定物業管理服務內容、服務標准、收費標准、計費方式及計費起始時間等內容,涉及物業買受人共同利益的約定應當一致。
B. 物業費收取標準是怎樣的,空置房物業費又是如何收取
物業費收取標准:
我國物業收取標准分為一級物業收費標准;二級物業收費標准;三級物業收費標准和四級物業收費標准。不過每個地方的物業費收取標准都不一樣,具體的物業費收取標准由當地的物價局公布。
物業管理費收取標准如下:
一級收費標准:1.00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稅、費)
【基礎條件】
小區封閉;
有不少於小區住宅總建築面積3%的物業管理服務用房;
綠化率35%以上(包括水面);
綠化、休閑活動中心、場地1500平方米以上;
固定活動館所300平方米以上;
專用固定停車泊位1個/3戶;
具備樓宇可視對講系統、監控系統、電子巡更系統或其他三項以上安全防範設施;
固定體育活動場館不少於二項設施。
【公共秩序維護】
1、門崗室美觀整潔,人員統一著裝,設專人24小時值勤,其中主出入口不少於12小時立崗值勤。對本區機動車出入驗證;對外來機動車登記換證。
2、按照規定路線和時間進行24小時不間斷巡邏,不少於12次,對小區重點部位每小時巡查一次,並做好巡查記錄。巡邏過程中對可疑人員進行詢問,發現火警或治安隱患、事故及時報告有關部門。
3、小區內公共娛樂設施、水池等部位設置安全警示標志。
4、對出入小區的機動車輛進行引導,行駛有序並停放在指定位置。非機動車輛停放整齊。
5、設有中央監控室的實施24小時安全監控並記錄及時。
6、看管公共財產,包括樓內的門、窗、消防器材及小區的表井蓋、雨篦子、小品、花、草、樹木等。
7、對火災、水浸等突發事件有應急處理預案。
8、定期對服務人員進行消防培訓,保證消防通道暢通,消防器材可隨時啟用。
【保潔服務】
1、小區內公共區域(硬化地面、主次幹道)每天清掃2次,干凈整潔;室外標識、宣傳欄、信報箱等每周擦拭2次。
2、公共區域日常設專人保潔,保持公共區域干凈整潔無雜物。
3、公共樓道每天清掃2次;扶手每天擦洗2次,保持干凈整潔。
4、根據小區實際情況合理布設垃圾桶、果皮箱,垃圾袋裝。
5、按樓棟口、樓層收集垃圾,每天2次。
6、垃圾清運日產日清,無垃圾桶、果皮箱滿溢現象。
7、垃圾設施每天清潔2次,無異味。
8、公共區域玻璃每周擦洗1次。
9、對區內主路、幹路積水、積雪、煙花炮屑及時進行清掃。
10、進行保潔巡查,樓道內無亂懸掛、亂貼亂畫、亂堆放等現象。
11、建立消殺工作管理制度,根據實際情況開展消殺工作,適時投放消殺葯物,有效控制鼠、蟑、蚊、蠅等害蟲孳生。
12、飼養寵物符合有關規定,對違反者進行勸告,並報告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二級收費標准:0.75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稅、費)
【基礎條件】
小區封閉;
有不少於小區住宅總建築面積3‰的物業管理服務用房;
綠化率30%以上(包括水面);
綠化、休閑活動中心、場地1000平方米以上;
固定活動館所200平方米以上;
具備樓宇可視對講系統、監控系統、電子巡更系統或其他一項以上安全防範設施;
體育活動場地不少於一項設施。
【公共秩序維護】
1、門崗室整潔,人員統一著裝。設專人24小時值勤,其中主出入口不少於10小時立崗值勤。對本區機動車出入驗證;對外來機動車登記換證。
2、按照規定路線和時間進行24小時不間斷巡邏,不少於8次,對小區重點部位每2小時巡查一次,並做好巡查記錄。巡邏過程中對可疑人員進行詢問,發現火警或治安隱患、事故及時報告有關部門。
3、小區內公共娛樂設施、水池等部位,設置安全警示標志。
4、對出入小區的機動車輛進行引導,行駛有序並停放在指定位置。非機動車輛停放整齊。5、設有中央監控室的實施24小時安全監控並記錄及時。
6、看管公共財產,包括樓內的門、窗、消防器材及小區的表井蓋、雨篦子、小品、花、草、樹木等。
7、對火災、水浸等突發事件有應急處理預案。
8、定期對服務人員進行消防培訓,保證消防通道暢通,消防器材可隨時啟用。
【保潔服務】
1、小區內公共區域(硬化地面、主次幹道)每天清掃1次,干凈整潔;室外標識、宣傳欄、信報箱等每周擦拭1次。
2、公共區域日常設專人保潔,保持公共區域干凈整潔無雜物。
3、公共樓道每天清掃1次;扶手每天擦洗1次,保持干凈整潔。
4、根據小區實際情況合理布設垃圾桶、果皮箱,垃圾袋裝。
5、按樓棟口收集垃圾,每天2次。
6、垃圾清運日產日清,無垃圾桶、果皮箱滿溢現象。
7、垃圾設施每天清潔1次,無異味。
8、公共區域玻璃每月擦洗2次。
9、對區內主路、幹路積水、積雪、煙花炮屑及時進行清掃。
10、進行保潔巡查,樓道內無亂懸掛、亂貼亂畫、亂堆放等現象。
11、建立消殺工作管理制度,根據實際情況開展消殺工作,適時投放消殺葯物,有效控制鼠、蟑、蚊、蠅等害蟲孳生。
12、飼養寵物符合有關規定,對違反者進行勸告,並報告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三級收費標准:0.50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稅、費)
【基礎條件】
小區封閉;
有固定管理服務用房;
綠化率25%以上;
綠化、休閑活動中心、場地500平方米以上;
固定活動館所100平方米以上;有簡單的體育活動器械、設施。
【公共秩序維護】
1、門崗室整潔,人員統一著裝。設專人24小時值勤,其中主出入口不少於8小時立崗值勤。對本區機動車出入驗證;對外來機動車登記換證。
2、按照規定路線和時間巡邏,其中夜間巡邏不少於5次,每次巡邏不少於1小時,並做好巡查記錄。巡邏過程中對可疑人員進行詢問,發現火警或治安隱患、事故及時報告有關部門。3、小區內公共娛樂設施、水池等部位,設置安全警示標志。
4、對出入小區的機動車輛進行引導,行駛有序並停放在指定位置。非機動車輛停放整齊。5、看管公共財產,包括樓內的門、窗、消防器材及小區的表井蓋、雨篦子、小品、花、草、樹木等。
6、消防通道暢通,消防器材可隨時啟用。
【保潔服務】
1、小區內公共區域(硬化地面、主次幹道)每天清掃1次,干凈整潔;室外標識、宣傳欄、信報箱等每半個月擦拭1次。
2、公共樓道每天清掃1次;扶手每周擦洗2次,保持干凈整潔。
3、根據小區實際情況合理布設垃圾桶、果皮箱,垃圾袋裝。
4、按樓棟口收集垃圾,每天1次。
5、垃圾清運日產日清,無垃圾桶、果皮箱滿溢現象。
6、垃圾設施每周清潔2次,無異味。
7、公共區域玻璃每月擦洗1次。
8、對區內主路、幹路積水、積雪、煙花炮屑及時進行清掃。
9、根據實際情況開展消殺工作,適時投放消殺葯物,有效控制鼠、蟑、蚊、蠅等害蟲孳生。10、飼養寵物符合有關規定,對違反者進行勸告,並報告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四級收費標准:0.35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稅、費)
【基礎條件】
小區基本封閉;
有固定管理服務用房;
有簡單的綠地、樹木、植物。
【公共秩序維護】
1、配備門崗室,設專人24小時值勤。對本區機動車出入驗證;對外來機動車登記換證。
2、小區內公共娛樂設施、水池等部位設置安全警示標志。
3、消防通道暢通,消防器材可隨時啟用。
【保潔服務】
1、小區內公共區域(硬化地面、主次幹道)每天清掃1次,干凈整潔。
2、公共樓道每天清掃1次;扶手每周擦洗1次,保持干凈整潔。
3、根據小區實際情況合理布設垃圾桶、果皮箱。
4、按樓棟口收集垃圾,每天1次。
5、垃圾清運日產日清,無垃圾桶、果皮箱滿溢現象。
6、垃圾設施每周清潔1次,無異味。
7、公共區域玻璃每2個月擦洗1次。
8、對區內主路、幹路積水、積雪、煙花炮屑及時進行清掃。
9、根據實際情況開展消殺工作,適時投放消殺葯物,有效控制鼠、蟑、蚊、蠅等害蟲孳生。10、飼養寵物符合有關規定,對違反者進行勸告,並報告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在四級收費標准中,除基礎條件、公共秩序維護、保潔服務必須達到相應的標准外,《辦法》中對房屋管理、設施維修養護、綠化養護管理和綜合管理服務也列出了相應的規定,物業部門需符合所有條件,方能收取相應的費用。
空置房物業費如何收取:
空置房物業費怎麼交?
全國有不少省市規定,業主未入住的空置房屋物業費打折收取,地方政府制定的「空置房物業費打折」的規定比例是不一樣的。各地關於空置房物業費打折的規定:
石家莊
第三十七條 連續三個月以上無人居住、使用、裝修空置的物業,空置期間按百分之二十繳納物業服務費。物業服務合同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業主空置物業的起止時間,應當事先和事後告知物業服務企業,並辦理相關手續。
甘肅
根據 2010年9月3日省人民政府第62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的甘肅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甘肅省物業管理辦法》的決定 第二十九條規定:
建設單位未售出的及業主購房未入住的空置物業,應當繳納物業管理費用。繳納比例為收費標準的70%,但不得因此而增加其他業主的負擔。
滁州
根據 滁價費[2010]97號
關於印發《滁州市市本級住宅小區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第十六條規定: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辦理入住手續後,連續六個月或六個月以上未入住的空置物業及入住後長期未使用的空置物業(水、電、氣均未使用),業主應當向物業服務企業書面備案,按規定或約定標准交納50%的物業綜合服務費。
蘭溪
根據 蘭發改〔2010〕80號
《蘭溪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第十三條規定:已辦理交房手續但業主未居住的、居住後又空置且時間在半年以上的物業,經物業服務企業核實後,物業服務收費按應收標準的70%交納。房屋裝修期間不屬於房屋空置,其物業服務費用應按規定標准全額繳納。
西寧
根據《西寧市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規定:物業交付後,業主未實際入住的,按應交納物業服務費數額的70%交納費用。物業管理區域內規劃設計為集中供熱,業主要求停止供熱的,應當在本供熱期開始30日前與供熱單位簽訂停熱協議。停止用熱的業主,應當按採暖費總額的50%交納費用。可能危害其他用戶用熱或者影響室內公共設施安全運行的不得停止用熱。
湖南
根據湘價服〔2010〕76號《湖南省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十九條規定:已辦理交付手續但未使用的物業,物業服務費按照90%交納。
蘭州
根據蘭州市人民政府令[2008]第6號《蘭州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 業主或者物業使用人未入住的或者入住後不使用房屋連續超過3個月以上的,可以書面告知物業服務企業,經物業服務企業確認登記後,從第4個月起其物業服務費用按收費標準的70%交納。
江蘇
根據蘇價服[2010]12號《江蘇省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定:因業主原因未及時辦理入住手續、業主辦理入住手續後未入住或未使用的物業,期間的物業服務費應不低於合同約定標准70%。具體可由當地價格會同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確定。
蘇州
2014年7月1日起實施的《蘇州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實施細則》規定:新建普通住宅前期物業管理期間,業主辦理入住手續後未入住或未使用,並事先書面告知物業服務企業的,在不超過24個月的時期內,物業公共服務費按70%交納,優惠期超過24個月的可由雙方協商確定。
南京
《南京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明確了物業服務費從物業交付買受人(即交房拿到鑰匙之後)之日起按月收取,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房屋由建設單位全額交納物業服務費。業主辦理入住手續後長期(連續性6個月以上)未入住的空置物業及入住後長期未使用的空置物業,業主應向物業管理企業書面備案,按規定或約定公共服務費標準的70%繳納空置物業管理費。公攤水電費部分,空置物業也可以按照70%
來分攤正常的費用。
石家莊
根據《石家莊市物業管理條例》第三十七條規定:連續三個月以上無人居住、使用、裝修空置的物業,空置期間按百分之二十繳納物業服務費。物業服務合同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業主空置物業的起止時間,應當事先和事後告知物業服務企業,並辦理相關手續。
安徽
根據《安徽省物價局關於物業綜合服務費有關問題的通知》
,為貫徹落實《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物價局關於進一步運用價格政策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意見的通知》(皖政辦〔2009〕24號)精神,現就未入住新建普通商品住房,減半收取物業綜合服務費問題明確如下:「未入住新建普通商品住房」指沒有裝修、每月發生的電費不超過2度的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從通知印發之日起,半年以上18個月以下符合未入住條件的新建普通商品住房住戶,期間物業綜合服務費減半收取。(2011年1月1日起停止執行)
無錫
根據(錫價服[2007]1號)《無錫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十七條規定:對未入住或未使用連續超一個月以上的物業、車位,業主應事前向物管企業書面申請,並經確認後按規定標準的70%繳納物業管理費,機動車輛停放服務費或車位水電、衛生等管理費用亦按此標准收取。物管費用從房屋銷售合同約定的交付日期的次月計算。開發建設單位實施分期開發,分批交付使用,給先期入住業主造成噪音、粉塵污染的,環境、配套設施尚未完善的,經相關部門確認後,業主可按規定標準的80%交納前期物業公共服務費,差額部分由開發建設單位補償物業管理企業。
海南
根據海南省發改廳、省建設廳關於印發《海南省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瓊發改收費[2006]1052號)第二十一條第二款:經物業管理企業登記確認,物業管理區域內房屋售出後從未入住使用,或者連續三個月以上間斷入住使用的,執照物業管理費收費標準的70%計收。
(已廢止)
濟南
根據濟價房字[2004]168號《濟南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第九條規定:業主購買房屋已辦理入住手續但未入住的,經物業管理企業確認後,其物業服務費按物業服務收費標準的70%繳納。
武漢
根據《武漢市物業管理條例》第十二條規定:房屋交付使用後所發生的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承擔,但房屋交付後一年內無人入住的,空置期間由業主按百分之七十的比例承擔物業服務費用。
C. 房屋空置拒繳物業費合法嗎,法院會怎麼判決
一、根據《住宅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第16條規定:「房屋交付後空置半年以上的,經業回主或物業使用答人與物業服務企業確認後,其物業服務費按照物業服務收費標準的70%交納,合同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6條規定:「經書面催交,業主無正當理由拒絕交納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交納物業費,物業服務企業請求業主支付物業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物業服務企業已經按照合同約定以及相關規定提供服務,業主僅以未享受或者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抗辯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三、所以,如果住宅閑置超過半年以上,可以協調物業公司,打折繳納
D. 合同規定空置房物業費按全額收取,與最新物業法沖突,該怎麼辦
這應該是不沖突的。來問現在的國家法律自並沒有明確的規定。物業費是怎麼收取的?空置的房屋物業費。只是說,武漢地區先行試點了空置房屋收70%的物業費,其他的地方。還沒有相關的法律法規說明要說多少。但是有明確規定空置房屋一年以後是要按照百分之百收的。
E. 什麼是空置房空置房物業費該如何收取
究竟什麼是空置房呢?空置房沒有人居住,那麼空置房物業費如何收取呢?下面小編為你整理出空置房的完整信息。
什麼是空置房
空置房可以算是房地產市場上的專有詞語,空置房通俗地說是市場上賣不出去的房子,嚴格上說是指房屋竣工一年之後沒有實現銷售的房子。
2003年開始,國家政府將以商品房空置時間作為標准進行劃分。
1、空置時間在1年以內的為待銷商品房;
2、空置時間在1年以上3年以內的為滯銷商品房;
3、空置時間在3年以上的為積壓商品房。
開發商銷售的尾房、被法院罰沒、羈押的部分房屋、開發商用於抵債的債權房都在空置房的范疇之內。
空置房物業費如何收取
1、房屋已交付但未出售的空置房,其物業費由開發商支付;
2、已具備交付條件,但因業主個人原因未辦理入住或已辦理入住手續但未使用該房屋,這種的空置房物業費應由業主支付。
鄭州空置房物業費收取規定
1、房子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開發建設單位原因未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房子,物業服務費用或物業服務資金由開發建設單位全額繳納;
2.業主自身原因而暫不居住的空置住房,半年以內物業服務費按規定或約定收費標準的50%繳納,超過半年仍未居住的按規定或約定收費標準的70%繳納。
石家莊空置房物業費收取規定
連續無人居住、使用3個月以上的空置房,空置期間按20%繳納物業服務費,空置的起止時間應事先和事後告知物業服務企業,並辦理相關手續。
江蘇省空置房物業費收取規定
空置房物業費的收費不低於一般物業費規定標準的70%。
湖南省空置房物業費
已辦理交付手續但未使用的物業,物業服務費按照90%交納。物業買受人無正當理由拖延辦理交付手續的,物業服務費從建設單位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的次月開始計收,由物業買受人交納,但首先由建設單位墊付並負責追繳。物業服務費按月計收,經雙方約定可以預收,但最長預收期限不超過12個月。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3-06-19,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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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空置房物業費70%的規定
每個區域的地方法規都是不一樣的,比如說武漢空置房物業費就是按照70%的費用收取的,因此空回置房答物業費為70%也是合理的。
對於一直未入駐的業主或未使用連續超過6個月以上的車位、物業,關於這兩點都最好事前向物業處進行書面的申請,並且經過物業審核和了解後,會要求按照規定標准收取物業費的70%,用來繳納車位、衛生、水電及機動車輛停放服務費等。
(6)湖南空置房物業費糾紛擴展閱讀:
現在國務院的《物業管理條例》並沒很確切的說明過物業如果出售後,業主入住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應該如何收取。但是也有些地區的省市規定了,若是業主辦理了入住的手續後,連續六個月以上未入住房屋,導致房屋一直的空置,那麼業主可以向物業書面備案一下,說明情況,並且按照規定交納空置物業費,一般是根據當地價格收取。
根據我國相關法規的規定,空置房也是要收取相關的物業費的,因此收取物業費也是合理的,物業是管理整個小區的衛生、安全、車輛、設施等細節管理,而並不是單獨為一家業主提供服務的。
G. 法律對空置房物業費是如何規定的
1、可參看當地《物業管理條例》;
2、如果你與物業簽訂的《前期物業服務協議》里有空置房規定,請參照;
3、無相關規定,可與物業公司協商對空置房屋物業費用打折收取;
4、全額支付
H. 十年毛坯空置房物業費要怎麼處理
空置房管理費,物業費,這都是有法律法規條紋的,毛胚房是個人的事,你可以申請減免,但不具備合理合法的要求。
I. 物業法關於空置房物業費是怎樣規定的
在物業已經出賣並交付給業主的,業主是交納服務費的義務人。物業交付後,由買受人開始承擔,業主的物業費從交付之日起開始計算,入住後,全額收取。
業主辦理入住手續後長期(連續性六個月以上)未入住的空置物業及入住後長期未使用的空置物業,業主應向物業管理企業書面備案。
按規定或約定公共服務費標準的70%交納空置物業管理費,或按省市縣有關部門對空置房減免的規定收取物業費。
我國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規定:「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用由建設單位交納。」
第二十一條又規定:「在業主、業主大會選聘物業服務企業之前,建設單位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的,應當簽訂書面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依據以上法規,由開發建設單位承擔的物業服務費用,其計費時間是以與物業服務企業的簽訂的合同規定的計費時間為准。
(9)湖南空置房物業費糾紛擴展閱讀:
1、物業費收取標准:物業服務收費辦法規定,物業費收取標准區分不同物業的性質和特點分別實行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通常寫字樓、商業及工業園區等非住宅類實行市場調節價。
即由合同雙方協商定價;普通住宅前期物業費收取標准實行政府指導價,物業公司及開放企業參考政府公示的物業費標準定價。
業主大會或物業管理委員會成立後,普通住宅物業公共服務收費標准,由業主大會、業主大會授權的業主委員會或物業管理委員會決定。
2、物業費定價: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確定。實行政府指導價的,根據物業管理服務等級標准等因素。
制定相應的基準價及其浮動幅度,並定期公布,收費標准由業主與物業管理企業根據規定的基準價和浮動幅度在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
3、物業費計算:一般由業主與物業管理企業依據物業服務范圍、內容確定物業服務等級,根據物業服務等級及設備設施狀況(如有電梯與無電梯)參考政府指導價或協商確定基準價格。
根據不同情況分為不同的收費標准,通常物業費按物業的建築面積收取,計價方式為元/平方米,物業服務企業可按月、季度或年收取,但一次預收不可超過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