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合同協議 » 電瓶車糾紛

電瓶車糾紛

發布時間: 2021-01-20 04:59:50

㈠ 對方電瓶車憧了我,反要起訴我,我該怎麼辦

被對方來電瓶車憧了,反要起訴源當事人,當事人可以積極應訴。
首先,法院判案是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准繩的,因此,當事人應該收集證據,准備材料,並考慮聘請律師,盡早做好准備。
當然,在提起訴訟之前,可以雙方協商,或者由交警現場調解,通常普通糾紛以和解為上策,這樣節省精力和費用成本,即使是提起訴訟,法院通常也是首先進行調解的。

㈡ 購買非法的電瓶車有什麼罪

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條 【窩藏、轉移、收購、銷售贓物罪】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贓物而予以窩藏、轉移、收購或者代為銷售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更多法律方面糾紛,http://tieba..com/p/4313323854 法律網頁問答律師啊。

㈢ 電瓶車與電瓶車交通事故對方全責該怎麼理賠

  1. 電瓶車相撞如果損害結果不嚴重,可以雙方協商,協商不成內可以報警,由交警容認定雙方責任,依據交警的認定書雙方承擔各自的責任,也可以起訴到法院解決。交通事故具體看交管部門的事故認定,劃分責任,依據責任經行賠償,如果對事故認定書不服,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復核申請應當載明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

  2. 如果經由交警認定對方全責,且對方無異議。如果對方車輛有交強險,在交強險分項賠償責任額度內全額賠償損失。在交強險賠償完畢後如仍有不足部分,由三者險承擔,未購買三者險或者三者險不足以賠償的,對方自行承擔。

㈣ 摩托車與電瓶車相撞,單時未報警,自行協商解決.但是後來發生賠償糾紛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

可以按照當時協商的結果進行賠償,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到法院進行訴訟解決。

㈤ 電瓶車事故到法院立案是民事糾紛還是交通事故

是因交通事故引起的民事賠償糾紛。

㈥ 我的電瓶車被人侵佔去法院起訴可以嗎

如果你有證據,屬於非法侵佔當然可以起訴了。

㈦ 與無賴的電瓶車維修師傅的糾紛

老弟,這事情不要解決,又花時間又花精力,你想想啊,找工商消協來,遇到坐版地上耍賴的他們也沒轍;報警找權110,110是勸和,不能解決根本問題;你找幾個哥們暴毆一頓,那好了,下手無好拳,出個什麼事你的損失不是一般的大;找媒體電視台,這個事沒法讓人家有興趣來。

這個電池確實是工商來了都頭大,目前電動車最麻煩的糾紛爭議就是這個電池。換了電池500多,這價格坦率說不貴,你講價也講不了多少,大神有個表弟就開的這個電動車行。電池不是說你要跑多少它就能堅持多少里程,除了電池本身的質量差異,和你的體重、路況這些都有關系。因此說是給你裝上能跑40公里,這怎麼也沒法保證下來。你的那個舊電池如果還在的話可以找其他車行做一下再生,會便宜很多,而且一般原裝的電池使用穩定,給你的感覺上是會比新電池強的感覺,新電池充放電若干次之後才能穩定下來,它本身出廠就是帶電的。

別沖動,也別激動,這事情如果人家跟你PK,你還真沒有好辦法。赤腳的不怕穿鞋的,來上一排制服選手,無非就是工商調解,警方調解,調來調去耗費的是你的時間和精力。有這份勁一堆電池你都賺回來了。

㈧ 電瓶車撞到人不賠償怎麼處理

肇事者不賠償可以雙方協商解決,如果不能達成一致,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對於醫療費的追索法院可以裁定先予執行。

1、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定如下:

第一百零六條人民法院對下列案件,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先予執行:

(一)追索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撫恤金、醫療費用的;

(二)追索勞動報酬的;

(三)因情況緊急需要先予執行的。

2、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規定如下:

(1)第十六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2)第二十條侵害他人人身權益造成財產損失的,按照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賠償;被侵權人的損失難以確定,侵權人因此獲得利益的,按照其獲得的利益賠償;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被侵權人和侵權人就賠償數額協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賠償數額。

(8)電瓶車糾紛擴展閱讀

起訴和受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條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第一百二十二條 當事人起訴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糾紛,適宜調解的,先行調解,但當事人拒絕調解的除外。

第一百二十三條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㈨ 物業應如何處理小區電動車被盜的糾紛

電動車抄在小區內丟失,一般不襲是物業賠償;
可以報案,由公安按刑事案件處理;
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物業只負責消防、清潔、秩序維護等職責。物業沒有收取業主的物業費及車輛看管費,讓業主將車輛停在地下停車場內,也是為了維護小區的正常生活秩序。車輛管理只是物業服務的一部分,即使在這個問題上存在違約,也只能適當扣減物業收費,而達不到《合同法》規定的要求賠償的程度。
《合同法》第九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熱點內容
美發店認證 發布:2021-03-16 21:43:38 瀏覽:443
物業糾紛原因 發布:2021-03-16 21:42:46 瀏覽:474
全國著名不孕不育醫院 發布:2021-03-16 21:42:24 瀏覽:679
知名明星確診 發布:2021-03-16 21:42:04 瀏覽:14
ipad大專有用嗎 發布:2021-03-16 21:40:58 瀏覽:670
公務員協議班值得嗎 發布:2021-03-16 21:40:00 瀏覽:21
知名書店品牌 發布:2021-03-16 21:39:09 瀏覽:949
q雷授權碼在哪裡買 發布:2021-03-16 21:38:44 瀏覽:852
圖書天貓轉讓 發布:2021-03-16 21:38:26 瀏覽:707
寶寶水杯品牌 發布:2021-03-16 21:35:56 瀏覽: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