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險分期合同
1. 汽車分期付款第二年車險怎麼辦理
分期付款購車一般要辦理車輛抵押手續,在貸款償還完畢之前,這輛車回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屬於答你。還貸期間,你只有使用權,沒有處分權。銀行為了防範風險,一般要求車輛繳納全險,保險的受益人一般都是銀行,這是為了車輛出現意外情況後,還能獲得保險賠付。
所以,可以選擇自購保險,但是在還貸期內必須要買齊銀行要求的險種,而不能自行決定買哪些險種。
2. 車做分期的時候,簽的合同有續保合同嗎,就是如果第二年不在4s店買保
分期車在貸款沒還清錢,肯定是要在指定地方購買車險,而且要夠買全險,還有將貸方作為保險第一受益人寫進保險合同,不然要算違約
3. 現在買車險可以分期嗎小夥伴推薦幾個靠譜的分期平台
你好,可以咨詢一下你買車的4s店一般正常4s店裡都會有保險分期的這個業務。
4. 貸款買的車,能在車險分期王續保
可以的,貸款買車不影響分期買車險的
5. 分期兩年買車只買了一年全險,第二年買保險可以不在4S店買嗎會影響還貸款時的交接手續嗎
那要看當時和4S簽的合同,一般來說按揭貸款的4S店都會要求在還款期內不能換其它的保險公司,否則在辦按揭時交的那幾千塊押金就不給退了,至於每月的還貸沒有影響!
6. 捷信分期合同里保險是那個保險公司
是中意人壽,合同上有寫的。
7. 分期買車保險要自己買
不一定,可以和經銷商約定,自願選擇購買保險,或者由經銷商全包
1、貸版款買車第二年保險正常權購買就可以,除了必須要購買的交強險之外,還可以投保第三者責任險、盜搶險、劃痕險、車損險、車上人員險、不計免賠險等一些基本保險,看看自己需要什麼保險,非必要投保的險種可以不買。
2、在新車第一年的保險到期之後,可以將實際出險的狀況與保單險種設置情況進行對比,這時第一年投保的結果就不僅僅是一種「遺憾」,而是轉換成了新車第二年保險的依據,此時險種選擇較之第一年具針對性和指導性。
3、如果當時貸款買車的時候指定了保險公司,約定不能換的話,那麼在合同期限內,是不可換保險公司的;如果沒有約定保險公司,對目前車險公司不滿意的話,那麼第二年可以更換。
8. 約定分期支付保險費的人身保險合同,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險費後,除合同另有約定外,超過規定期限日未
人身保險合抄同,保險法襲規定投保人於合同成立後,可以向保險人一次支付保險費,也可以按照合同約定分期支付保險費。支付首期保險費一般被認為是人身保險合同的生效條件,並且由於人身保險合同的合同期限一般較長,要求投保人按合同約定持續不斷地支付保險費,對投保人來說也會有一定困難。特別是壽險合同具有儲蓄性質,投保人身險只是投保人的一種投資選擇,也應當允許投保人放棄這種投資方式。所以保險法規定,投保人超過規定期限60日或保險人催告之日起30日未支付當期保險費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險人按照合同約定的條件減少保險金額,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兩年內雙方未達成協議的,保險人有權解除合同。即保險費支付與否,隻影響保險合同的效力。
如果投保人不按約定支付保險費,最終結果只能導致保險合同的解除,保險人不再承擔保險責任,而不會在投保人與保險人之間形成債權債務關系。因此,保險法規定,保險人不能強制投保人履行支付保險費的義務,即保險人對人身保險的保險費,不得以訴訟方式要求投保人支付。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9. 根據保險法的規定分期交付保險費的人身保險合同中,投保人遲延交付保險費的寬限期是多少
根據保險法的規定分期交付保險費的人身保險合同中,投保人遲延交付保險費的寬限期是催告之日起超過三十日或超過約定的期限六十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三十六條 合同約定分期支付保險費,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險費後,除合同另有約定外,投保人自保險人催告之日起超過三十日未支付當期保險費;
或者超過約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當期保險費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險人按照合同約定的條件減少保險金額。
從法律意義上說,保險是一種合同行為,即通過簽訂保險合同,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與義務,被保險人以繳納保費獲取保險合同規定范圍內的賠償,保險人則有收受保費的權利和提供賠償的義務。
①保險是一種合同法律關系;
②保險合同對雙方當事人均有約束力;
③保險合同中所約定的事故或事件是否發生必須是不確定的,即具有偶然性;
④事故的發生是保險合同的另一方當事人即被保險人無法控制的;
⑤保險人在保險事故發生後承擔給付金錢或其他類似的補償;
⑥保險應通過保險單的形式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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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1、合理利用猶豫期
一年期以上的人身保險產品設有猶豫期。猶豫期是從投保人收到保單並書面簽收之日起15日內的一段時期。
消費者若對所投保的險種或者所選擇的保險公司等不滿意,可以在猶豫期內向保險公司提出解除合同,保險公司將在扣除工本費(一般為10元)後退還全部保險費。在猶豫期過後退保,保險公司將根據合同約定收取退保費用,消費者會有一定損失。
2、配合接受回訪
如果保險公司進行電話、信函、上門等方式的回訪,請回答保險公司的問題,同時可以就保險合同的相關問題要求保險公司答疑解惑。
3、及時續繳保險費
如果購買的是分期繳費的保險,一定要記得及時繳費,以避免保險合同效力中止。續期保險費的繳納有一定的寬限期,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險費後;
除合同另有約定外,投保人自保險公司催收之日起超過30日未支付當期保險費,或者超過約定的期限60日未支付當期保險費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險公司按照合同約定的條件減少保險金額。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