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薪協議書範本
❶ 個人拖欠工資協議書怎麼寫
《補發拖欠工資協議》:誰欠誰的多少工資?協議什麼時候什麼方式償還?到約定時間不還怎麼辦?欠工資人/應得到工資人:(簽字)同意此協議
立約時間123456
❷ 我公司因拖欠工資和我簽了協議書,但是協議到期了任不還錢怎麼辦
拿著協議書去勞動監察大隊仲裁或者法院起訴
❸ 員工離職,老闆無故拖欠工資,並且以發工資威脅員工簽訂離職協議書,在此基礎上這份協議書有法律效益嗎
如何證明是被迫簽署。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六十九條 以給公民及其親友的生命健康、榮譽、名譽、財產等造成損害或者以給法人的榮譽、名譽、財產等造成損害為要挾,迫使對方作出違背真實的意思表示的,可以認定為脅迫行為。
《民法通則》第五十八條 下列民事行為無效:(三)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所為的;
《合同法》第五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第五十四條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如果自己想證明自己是屬於被迫簽訂的合同的話,這種情況需要舉證是比較困難的,因為一般強迫的時候會沒有目擊證人,也沒有足夠的證據收集准備,常見的證據有錄音錄像,目擊證人自己的口述
❹ 急急急拖欠工資調解協議書怎麼寫
一、勞動者如果是給用人單位工作,有兩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勞動者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內的勞動監察投訴;優點:方式簡單。缺點:某些地區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系,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優點:除了工資外,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雙倍工資等,並且一般都可以最終解決;缺點:申請勞動仲裁就是打勞動官司,程序稍多,需要專業人士指導。
二、如果是給個人工作,不算勞動關系。當事人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訴該個人老闆,要求支付勞動報酬。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准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勞動法》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准,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❺ 拖欠工資支付協議調解要怎麼寫
勞動爭議調解協議書
()字第號
申請人:姓名(或用人單位名稱)性別專地址職務(崗位)
法定代表人職屬務委託代理人
被申請人:姓名性別地址職務(崗位)
法定代表人職務委託代理人
(事由)
上列雙方因××××引起爭議,申請人××於×年×月×日向本調解委員會提出請求,經本會主持調解,雙方協商,自願達成協議如下:
(協議內容)
1.×××××××××。
2.×××××××××。
3.×××××××××。
雙方當事人(簽名)
調解委員會主任(簽名)
勞動爭議委員會(公章)
❻ 和個人簽訂僱傭協議拖欠工資怎麼辦
只要簽訂了僱傭協議,如拖欠工資首先要讓他打工資欠條,如沒欠條有僱傭協議,也可以去勞動仲裁委去申訴,申訴還不能支付還可以去法院起訴的。
❼ 勞動合同法對拖欠工資上面是怎麼規定的
《勞動合同法》第85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准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這一規定的出台,將大大加重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成本。因為,原勞動部《違法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規定,用人單位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勞動合同法加大了對無故拖欠工資行為的處罰力度,將原來加付25%的標准提高到了50%——100%。
(7)欠薪協議書範本擴展閱讀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第二十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准。
第二十一條 在試用期中,除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 和第四十條 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❽ 公司與我簽了離職協議書,也規定了拖欠工資的發放日期,但公司依然沒發放我的工資,我該怎麼辦
你好!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要求公司支付工資,否則,對公司進行處罰。如果對我的解答還算滿意,請採納答案並給好評吧,有什麼法律問題還可以進我的法律工作室找我咨詢,您的肯定是對我的最大鼓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