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書侵權嗎
發布時間: 2021-01-19 10:27:11
❶ 讀者圖書館借書後遺失 兩倍索賠算侵權行為嗎
談談我的意見:
我想先解釋一下為什麼圖書館會有二倍或是多倍賠償圖書,書價上漲是圖書多倍賠償的主要原因,比如三十年前的書價到現今,漲幅是十倍以上,以及涉及到一些絕版書、多卷書和貴重圖書。加上圖書館對於圖書加工等方面的投入,所以圖書館為了讓藏書不受損失或少受損失,一般都會有圖書丟失賠償制度,並會在讀者辦理借閱卡之前就會告之或公示。
而現在我們沒有一部完整的國家級圖書館法規,但讀者在圖書館借書以屬於合同行為,受到合同法的規制,讀者與圖書館形成借閱合同,那麼根據合同法關於違約的規定,第一百零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以及1989年《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的第一百二十六條、的規定:「借出實物的,出借人要求歸還原物或者同等數量、質量的實物,應當予以支持;如果確實無法歸還實物的,可以按照或者適當高於歸還時市場零售價格折價給付」。圖書館一般對於丟失的圖書,可以允許讀者從正規渠道購買一本相同的圖書歸還,只需付少量加工費,但如果讀者無法賠償與所丟圖書一致的圖書,那麼多倍賠償也是符合法律規定的。
❷ 為什麼圖書館未經版權方同意借書給別人看不算侵權,而小說網站卻算呢
因為你花錢買的小說,這本小說就是你的所有權。你給不給別人看都是取決於你。但是小說網站大部分都是盜版,沒有經過合法的交易得到,所以算是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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