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處理員工糾紛
A. 企業與員工發生沖突 應如何處理
管理者都遇到這樣的情況:本來一件無可非議的事情想也沒有想到,員工會那樣的抵觸和抗拒。在工作中,上下級之間難免發生一些不愉快的事情,產生一些摩擦和碰撞,引起沖突。這時候,如果處理不當,就會加深鴻溝,陷入困境,甚至導致雙方的關系徹底破裂。那麼,一旦與下屬發生沖突怎麼辦?常言道:冤家宜解不宜結,通常情況下,緩和氣氛,疏通關系,積極化解,才是正確的思路。具體來講,主要有以下一些方式方法: ⑴引咎自責,自我批評 心理素質要過硬,態度要誠懇,若責任在自己一方,就應勇於找下屬承認錯誤,進行道歉,求得諒解;如果重要責任在於更好地開展工作,所以作為上司可以主動靈活一些,主動承擔一些沖突的責任,給下屬一個台階下。人心都是肉長的,這樣的胸襟容易感動下屬,從而化干戈為玉帛。 ⑵放下架子,主動答腔 不少人都有這樣的體驗,即當與員工吵架之後,有時候誰見了誰也不先開口,實際上雙方內心卻都在期待對方先開口。所以,作為上司遇到下級特別是有隔閡的下級,就更應及時主動答腔問好,熱情打招呼,以消除沖突所造成的陰影,這樣給下屬和公眾留下一種不計前嫌,大度處事的印象。不要抹不下面子,憋著一股犟勁不答腔不理睬,昂首而過,長期下去就會讓矛盾像滾球般越滾越大,勢必形成更大的隔閡,和好的困難會更大。 ⑶不與爭論,冷卻處理 就是當下屬與自己發生沖突之後,作為上司不計較,不爭論,不擴散,而是把此事擱置起來,埋藏在心底不當回事,在工作中一如既往,該指示仍指示,該表揚還表揚,就像沒發生過任何事情一樣。這樣隨著時間一長,就會逐漸沖淡、忘記以前的不快,沖突反造成的副作用也就會自然而然消失了。 ⑷請人斡旋,從中化解 就是找一些對下屬有影響力的和平使者,帶去自己的歉意,以及做一些調解說服工作,不失為一種行為之有效的策略。尤其是當事人自己礙於情面不能說、不便說的一些語言,通過調解者之口一說,效果極明顯。調解人從中斡旋,就等於在上下級之間架起了一座溝通的橋梁。但是,調解人一般情況下只能起到穿針引線作用,重新修好,起決定性作用的還是要靠當事人自己去進一步解決。 ⑸避免尷尬,電話溝通 打電話解釋可以避免雙方面對面的交談可能帶來的尷尬和別扭。打電話時要注意語言應親切自然,不管是由於自己方法不當造成的碰撞,還是由於彼此心情不好引發的沖突,不管是下屬的傲慢而引起的戰爭,還是由於自己思慮不周造成的隔閡,都可利用這個現代化的工具去解釋;或者利用書信的方式去談心,把話說開,求得理解,形成共識,這就為恢復關系初步營造了一個良好的開端,為下一步的和好面談鋪開了道路。這里需要說明的是此法要因人而異,不可濫用,若下屬平時就討厭這種表達方式的話,用了反而更糟糕。 ⑹尋找機會,化解矛盾 就是要選擇好時機,掌握住火候,積極去化解矛盾。譬如:當下屬遇到喜事(如結婚、生日)或受到表彰時,作業上司就應及時去祝賀道喜,這時下屬情緒高漲,精神愉快,適時登門,上屬不會拒絕,反而能夠感受到你的誠意和對他的尊重,當然也就樂意接受道賀了。 ⑺寬宏大量,適度忍讓 當與自己的下屬發生沖突後,運用這一方法就要掌握分寸,要有原則性,一般來說在許多情況下,遇事能不能忍,反映著一個人的胸懷與見識。但是,如果一味地因避矛盾,妥協忍讓,委曲求全的話,就會中公眾中使自身的人格和形象受到不同程度的損害,正確的做法是寬宏大量,不要小肚雞腸,斤斤計較。適度地採取忍讓的態度,既可避免正面沖突,同時也保全了雙方各自的面子和做人尊嚴。 話又說回來,如果下屬偏偏是位不近情理,心胸狹窄,蠻橫霸道的人,就不應該一讓再讓,讓他覺得這個上司軟弱好欺,而應當機立斷,毫不猶豫地給予相應的回擊和處分。處理這樣的員工一定要理直氣壯,客觀公正,讓所有人都明白不是針對誰,而是一種公司的行為。
B. 員工之間的糾紛怎麼處理。
事情已經這樣,看你一個月的工資而定,如是你萬把塊一個月,出個1000算不了什內么,公司這規定也不容過份。最好的方式就是把敵人化作朋友,看你的心胸與肚量了,冷靜下來後,如果是我為常遠想,就會主動去找那人,不光把錢給當面給他,還道歉說自己不應該出手,我相信那人也不會做得太離譜。如果你只是賠錢,事情還是沒有解決,以後你們怎麼相處。
C. 員工與企業出現糾紛如何解決
電工崗位說明書應該將職責說的很清楚。
關鍵是接錯線路的事實和證據是否確實,晚上9:00要其加班,是補救工作。
如果證據確鑿,不需要員工簽字,因員工工作失誤造成公司經濟損失的,相信公司制度有相應的處罰措施,一般要求經濟賠償行政處分,如果及時補救,態度好,還可以從輕發落。如果認錯態度不好(又沒有及時補救),終止勞動合同也是選項。
勞動關系主要是勞動合同,合同上肯定有遵守制度的要求。
勞動局去申告的話,主要違反制度證據確鑿,勞動局也不會支持他的。
你應該將因他工作失誤(失職)造成損失的事實告訴他,又沒有及時補救也是事實。
不是無緣無故的不用。
然後翻開勞動合同約定、公司制度,包括勞動合同法,告訴他後果是什麼。
事件概述簽不簽字不重要,關鍵是接錯線路的事實和證據,以及造成停工損失的事實證據。
這樣的話,不論是總工會、勞動局,去也沒有問題。
D. 如何處理好與員工之間的矛盾
管理者與被管理者在日常的工作中,偶爾也會為某件事發生摩擦,甚至爭得面紅耳赤。一般地,事情過後,大多能夠握手言和。美國迪卡爾財政公司經理狄克遜,在管理方法上曾提出「有摩擦才有發展」的觀點。
一次,狄克遜無意中說了一句話,刺痛了對方,雙方在理智失去控制的情況下,開始了激烈爭辯,並把長期郁積在內心的話傾瀉了出來。然而,這次爭吵卻使雙方真正交換了思想,反倒覺得雙方的距離縮短了。以後雙方坦誠相處,關系有了新的發展。
在人與人之間的關系中,在管理者與被管理者之間的關系中,時常出現「敬而遠之」的現象,這種現象使彼此的思想無法進行深層次的溝通。因為越是「敬而遠之」,就越無法增加交換意見的機會和可能。這樣,偏見和誤解就會逐步加深。倘若能在合適的時機,通過一兩次摩擦和沖突,使多年的問題得到解決,作為管理者應該敢於面對這樣的沖突,而不能一味遷就。通過沖突進一步改善人際關系,使全體員工襟懷坦白、精誠合作。管理者如果沒有面對沖突的勇氣,沒有解決沖突的能力,就難以改變惡化的人際關系,從而也就難以正確對待組織內部的人與人、人與組織之間的關系,是企業內部公共關系的重點之一。因此,每個管理者都應從全局著想,認真對待這個問題,要善於處理面對面的沖突。
做一名管理者,需要很多技巧和藝術,尤其是在處理員工與你的關系時,更應當設法讓他們佩服你,從而認真地完成自己的工作。
你與員工之間也有矛盾沖突的時候。矛盾沖突主要是你們對工作有不同的期望和標准。你希望工作盡快完成,而他們卻認為不可能;你對他們的表現很失望,他們也因沒有順利完成工作而很灰心;員工希望得到更好的工作條件,你卻不能滿足;還有的員工態度粗魯或者總是不恰當地奉承……這些情況都會對你的工作造成不好的影響,影響你在員工中的威信。因此,要樹立在員工中的威信就必須學會化解與員工的沖突,讓他們佩服你。
在你設法化解與員工的矛盾時,你可以問以下幾個問題:「我和員工的沖突到底是什麼?」「為什麼會產生這種沖突?」「為解決這個沖突,我要克服哪些障礙?」「有什麼方法可以解決這一沖突?」當你找到了解決沖突的方法時,還要檢測這是否是有效的方法。另外,你還應當預見到如果按這種方法去做會出現什麼結果,以做到心中有數,不至於到時不知所措。當然,如果你感到問題很復雜時,可以找個專家咨詢一下,或找個朋友談一談情況,請他們為你出出點子。
你的一名下屬鬧情緒,工作不積極。你認為這是一個需要解決的問題。通過問上面提到的那些問題,你會發現,沖突在於你們對何種行為是可以接受的存在認識上的差異。因為他向你抱怨工作間噪音太大,而你卻不加註意,也沒請人進行改進,原因在於他認為領導應當重視噪音,而你不願採取措施。需要克服的障礙是他對你的不信任和確實存在的噪音。解決問題的辦法是與他談話時注意技巧,共同設法解決。結果可能是他改變了對你的態度,噪音問題也得到了解決;也可能是他仍舊不合作,你不得不辭退他或為他調動工作。
一位管理者既要學習管理技巧,也要注意培養自己的領導素質,增強自身的人格魅力,讓員工自願與你積極合作,共謀大事。對於有些稍有缺陷的管理者更應當注意如何增強自身的素質,避免一切可能出現的與員工的矛盾,以達到最佳的合作狀態。
此外,還要注意的是,作為管理者,要主動承擔責任。
管理者與下屬對待某一問題出現意見分歧,這是很正常的事情。這時作為領導,你需要克服自己這樣一種心理:「我說了算,你們都應該以我說的為准。」其實,「眾人拾柴火焰高」,把大家的智慧集合起來,進行比較、綜合,你會找出更有效的方案。下屬提出高招,你不能嫉妒他,更不能因為他高明就排斥他,拒絕他的高見。這樣,你嫉妒他超過了你,他埋怨懷才不遇、遭受壓制,雙方的矛盾就會變得尖銳。你有權,他有才,積怨過深,發生爭斗可能會導致兩敗俱傷。
作為管理者,要能夠發現下屬的優勢,挖掘下屬身上的潛能,戰勝自己的剛愎自用,對有能力的下屬予以任用、提拔,肯定其成績和價值,才會化解矛盾。
解決矛盾時,如果是你的責任,就要勇於承擔責任。誰都會失誤,一些事情的決策本身就具有風險性。工作中出現問題時,領導和下屬都在考慮責任問題,誰都不願意承擔責任:推給他人,自己清靜,豈不更好?但作為領導,無論如何都會有責任。決策失誤,自然是領導的責任;執行不力,是因為制度不嚴或領導用人失察;因外界原因造成失誤時,有分析不足的責任等等。
把責任推給下屬,出了問題只知道責備下屬,不從自身找原因,就會與下屬發生矛盾,也會冤屈了下屬。這些都會使你失去威信,丟了民心。
即使是下屬的過失,做領導的站出來承擔一些責任,比如指導不當等等,這更顯你的高風亮節,也不至於在出了問題以後上下關系都緊張。出現矛盾時站出來主動承擔責任就會把很多矛盾消弭於無形。
E. 作為人事主管,怎麼處理與員工的勞動糾紛
首先應該保證公司應該是守法的,公司還應該具有完備的勞動管理制度,人事主管應該在制度范疇內調解糾紛,化解矛盾。工資發放,加班加點處理,勞動保險等等都要有據可循。否則個人能力再大,也扛不住這些矛盾。勞動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是數據管理,出勤,加班,保險都要有記載,否則個人腦子再好使,也記不住那麼多數據。勞動合同應該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要求來簽訂,如果用其他方法,簽訂無效合同,最後還是要陷於被動。
F. 員工之間的內部矛盾,如何化解
有人的地方就有矛盾,作為一個擁有很多員工的部門主管,每天要處理的諸多事情中,下屬之間的矛盾是其難以避免的。而且當部屬之間出現嚴重矛盾時,會纏繞得部門主管焦頭爛額,一旦處理不好,還會把自己帶進矛盾的旋渦之中。那麼,面對員工之間的矛盾,該如何解決呢
作為部門主管,首先是不要害怕矛盾,其次是正確認識和對待矛盾,再次才是如何處理好矛盾。
解決下屬矛盾要害在哪兒?
作為部門主管,要想解決好矛盾,需要把握三點:一是自己不偏不倚;二是要了解矛盾;三是不要套經驗,要一事一斷。
主管在解決部屬之間矛盾時,首先要秉公辦事,不偏不倚,不能有私心。稍微有偏心、私心,下屬肯定能感覺出來。即使不偏心,有時下屬也會懷疑上司不公,更何況偏心呢?作為主管,只有公正,才能減少矛盾。
除此之外,主管還要調查了解矛盾。處理好矛盾的前提是把握和了解矛盾,如果做不到把握和了解矛盾,憑自己的想當然,感情用事,最終的結果是害人害己。這一點是人們常犯的錯誤:遇到部屬之間的矛盾,不做調查了解,憑自己的感覺和情感,就判斷誰是誰非。要知道:自己認為的好員工也有犯錯誤的時候,表現一貫不好的員工也有在理的時候。所以解決部屬矛盾要調查了解清楚部屬之間矛盾產生的原因,矛盾發生的過程,矛盾發展的程度,矛盾波及的范圍,矛盾的性質等等。只有在了解矛盾的方方面面後,解決問題才能把握全局,抓住關鍵,有的放矢。不然,要麼解決得不徹底不到位,要麼解決得根本不對,從而有可能導致其它更多的矛盾。
解決矛盾要一事一斷。根據矛盾產生的原因、過程、程度、范圍、性質,以及對組織的影響程度等,主管再做出判斷,哪些矛盾先解決,哪些矛盾後解決,哪些矛盾可以單刀直入去解決,哪些矛盾可以曲線解決,哪些矛盾可以讓下屬來解決,哪些矛盾暫時不解決,讓其隨時間的推移自行來解決,哪些矛盾可以藉助外部的力量來解決。總之,解決矛盾要因時因地因人因事而異,要一事一斷,千萬不要套,套是很容易出錯的。因為每個人都是有其鮮明個性的,而每個人又都是時刻變化的,部屬之間的矛盾當然也是隨時隨地變化的。
什麼是解決矛盾的上策?
部屬之間發生了矛盾無論解決得如何好,都會在部屬雙方的心裡烙下印記,這就像寫錯了字,再好的橡皮和再高明的塗改技術都會或多或少留下痕跡,不如最初不發生。因此,作為企業組織的主管,與其天天忙碌著解決部屬之間的矛盾,提高解決矛盾的技巧,不如千方百計地提高防患於未然的本領,從根本上防止矛盾的發生。這讓我想起了一則故事。
有一次,魏文王問名醫扁鵲:「你們家兄弟三人,都精於醫術,誰的醫術最高呢?」扁鵲答到:「我大哥最好,二哥次之,我最差。」文王再問:「那麼為什麼你最出名呢?」扁鵲答:「我大哥治病,是治病於病情發作之前。由於一般人不知道他事先能鏟除病因,所以他的名氣無法傳出去。我二哥治病,是治病於病情初起時,一般人以為他只能治輕微的小病,所以他的名氣只及本鄉里。而我是治病於病情嚴重之時,一般人都看到我在經脈上穿針放血、在皮膚上敷葯等大手術,所以人們都認為我的醫術最高明。」
同樣,對待部屬之間的矛盾,從管理學控制論的角度看,事後控制不如事中控制,事中控制不如事前控制,做到防患於未然。現實中許多企業負責人因忙於各種事務,在對待部屬之間矛盾時往往只是事後控制,如果是處理矛盾的藝術性不強,矛盾會越處理越多,越多越忙,越忙越亂,越亂越忙。結果是企業組織亂作一團,甚至根本無法正常運轉。所以說,不讓矛盾發生是「防火」工作,矛盾出來後解決矛盾是「救火」工作。
如何避免下屬矛盾爆發?
作為企業組織負責人應對每一名部屬的稟性、氣度、特點、優缺點都了如指掌,在日常的經營管理工作中巧妙安排,盡量做到相互之間的互補和融合。如:兩個人性格不和,應盡量減少兩人工作的交叉重復;兩個人工作習慣的悖逆,很容易產生矛盾,應盡量少安排兩人共同做事;如果兩個人心眼兒都很小,就應避免兩人利益的捆綁或讓兩人來自行分割利益。如果實在人手不夠,不得不把容易產生矛盾的部屬交叉安排或利益捆綁和分割時,既要事先預防,又要事中控制。事先預防就是事先做好思想工作,打預防針。
做了事前預防後,也不要鬆懈,應心中有根弦,做到事中控制,發現有矛盾產生的傾向,應及時把矛盾消滅在產生的過程中。當然事中控制的做法有很多,一般的方法是私下做思想工作,如果涉及的人員較多,或帶有普遍性,應利用適當的時機在公開場合有針對性地做思想教育工作,可以是講故事,也可以是講述道理。這樣做,盡管沒有點名,但聽者心中是有數的,會及時剎車,避免矛盾的爆發。
做到了事前控制和事中控制,沒有矛盾,或很少矛盾,或矛盾很輕微,那麼作為主管就可以集中精力和智慧率領團隊實現組織的目標。
如何面對下屬間的矛盾?
當然,現實中常常會有如下情況發生:盡管你精心安排,既做到了事前預防,又做到了事中控制,然而最終矛盾還是爆發了,攪得整個團隊不得安寧,而且這種事情已經重復了好幾次。此時作為主管的你也許會火冒三丈,氣急敗壞。
對此,你可有三種做法:
一是盡量調換其中一方的工作崗位,距離和空間拉得越大越好。
二是沒有條件調換其中一方的工作崗位,那麼就請一方走人,或雙方走人,最好是雙方都走人,因為留下一方,只要有機會還會爆發類似的矛盾。
三是由於各種原因,雙方都走不了人,這種情況是普遍存在的,因為越是這樣的人越無處可去。怎麼辦?惟一的辦法是以毒攻毒,在不重要的事情上,故意安排他們之間合作,使其完全摩擦、徹底磨合、充分爆發,最後雙方會自動平靜下來,因為鬧騰了許久一方或雙方都感覺到沒意思,自然也就平息了,也許雙方可能成為打出來的朋友。這是一種不是辦法的辦法。
無論如何,切記一條:這樣的人不能嬌慣,如果讓他感覺到誰都惹不起他,整個組織就會有麻煩,矛盾的性質就變了。
如何面對下屬與其下屬的矛盾?
工作當中,領導經常也會遇見下屬與其下屬之間的矛盾,表現形式一是下屬把矛盾提交上來讓領導評斷,另一種情況是下屬的下屬到領導那裡反映情況,其實是告狀。像這種情況一般都有特殊原因,面對此種情況,作為領導一般應分清矛盾的性質。只要是非原則上的矛盾,一般情況下應支持你直接下屬的工作,因為你可能不完全了解你的下屬整個部門的全部情況。一般不要鼓勵下屬的下屬來告下屬的狀,對愛告狀者一般情況下要持不歡迎態度,以此來支持下屬的工作。
當然,若下屬的下屬反映的確實是原則性的重大問題,也應引起重視,但要充分調查核實,不要輕易下結論,而且即便如此也不能鼓勵下屬告狀。作為一個組織,應有正常的信息反饋機制和通道,不應當建立在員工告狀的基礎上。如果下級告上級形成風氣,本身就不是一個健康的文化氛圍。
G. 如何處理員工之間的工作糾紛
1、公正的態度。調解糾紛時要注意,和事佬、欺軟怕硬的方法都不利於沖突的處理和解決,應當以真誠、負責的態度來公正處理。這樣不僅能有效地幫助別人解決糾紛,亦會增加別人對你的信任和尊重。 2、調解前先弄清事情的基本情況。 第一、弄清當事人。有時張三和李四的糾紛只是表面現象,而趙五和王六之間的糾紛才是實質,或是主要問題。主次關系或多重關系都需要理清,調解時才能「對症下葯」。 對糾紛各方當事人的思想狀況及在矛盾中所處的地位要基本掌握,從而可以根據不同的當事人,確定不同的調解方法。 第二、弄清沖突的焦點。不弄清沖突的焦點是什麼、爭執的對象是什麼,只根據表面現象或一時的表現急於著手調解是不妥當的。 第三、弄清產生沖突的背景。有時糾紛是由於誤會產生,有的糾紛起因是一些不實之言。因此,弄清真正的原因,糾紛也就容易平息了。 3、調解過程中,要認真傾聽當事人陳述。做為調解人,要明白糾紛雙方都可能感情用事,因而在耐心傾聽的過程中要思考一些問題:他的陳述有沒有誇大不利於對方的成分,掩蓋或縮小與自己不利的地方?我是否保持了冷靜,不受當事人情緒的影響?他的陳述有沒有前後不一致的地方?適當的時候,你可以向當事人提出有關問題,以便釐清事實。必要時,也可側面向知情者了解情況。 4、調解要先經過一個「冷處理」階段。當事人正在氣頭上,不利於矛盾解決,所以讓當事人暫時分開,或讓其中一方迴避,整個過程中,你要有足夠的耐心。 5、勸解通常採用以下方法。 第一、當面勸解。有的糾紛已爭執清楚;當事人也有解決問題的思想基礎,客觀條件具備。這時,可以把雙方當事人叫到一起,彼此把問題說清楚,致歉,握手言合。 第二、引導勸解。對於火氣大,缺乏解決問題的思想基礎的人,應耐心引導他站在對方立場上考慮一下問題,同時看到自己的不足之處,然後再來解決糾紛。 第三、迂迴勸解。有時當事人背後還有支持者,可先做支持者工作,通過支持者迂迴地做當事人的工作。 6、必要時藉助其他方面的力量。
H. 如何處理好員工之間的矛盾
核心提示:企業管理者如何處理下屬之間的矛盾是一種管理藝術,不能馬虎,這關繫到員工以後工作狀況,所以管理者必須巧妙的處理員工之間的矛盾。 張總在辦公室處理文件,一陣激烈的爭吵從隔壁的辦公室傳來,打斷了他的思路。他... 企業管理者如何處理下屬之間的矛盾是一種管理藝術,不能馬虎,這關繫到員工以後工作狀況,所以管理者必須巧妙的處理員工之間的矛盾。 張總在辦公室處理文件,一陣激烈的爭吵從隔壁的辦公室傳來,打斷了他的思路。他停了一下,聲音越來越大,吵鬧中還夾雜著相互的辱罵聲。張總推門一看,原來是小王與小李正臉紅脖子粗地爭吵著。 「都給我住嘴,你們說說怎麼回事!」 「他工作老是拖沓,我要的資料叫他昨天拿出來,拖到今天都還沒有結果。」小王說。 「資料沒有拿出,我是有原因的,你在工作上就沒有拖沓過?你如果遇到我這種情況你又怎麼辦?你我平起平坐,你憑什麼指責我。」小李答辯道。 還沒等小李說完,張總發話了:「小李,你真不像話,我感覺你工作態度確實存在問題,下來以後你要好好寫份檢查。」 原來小李的愛人生了病,兒子在上學路上出了車禍,小李這兩天一直在醫院照顧,因而影響了資料的整理。小李很不服氣,他跳槽到了另外一家公司。 在組織內部,管理者與員工之間,員工與員工之間為工作上的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發生沖突,這是經常的,也是正常的。 面對與員工的沖突,一些管理者認為自己的尊嚴受到了侵犯,自己感受到了一種威脅與傷害,覺得從面子上、從情感上過不去,於是變得偏激、尖刻、憤怒,使沖突越來越升級,矛盾越來越加深,這樣下去即有損自己的形象,又傷了員工的和氣,還無助於問題的解決。 當管理者與員工之間發生沖突,作為管理者就要把他們當作平等的夥伴,不能當成對手和敵人。就要通過對話、溝通消除誤解和隔閡,而不能以權壓人,屈打成招。就要以領導的姿態、以包容的情懷、以友善的態度寬容員工、理解員工,而不能小肚雞腸,冷嘲熱諷,言辭偏激,針尖對麥芒,火葯味十足。要知道,你的一言一行,將會成為下屬關注的內容,你的態度和方法,也將決定著沖突化解的速度及效果。 在對待員工之間的沖突上,你首先應該給他們留足時間,讓他們盡情地發泄,你可先不必表明你的態度,你盡可能充當一種「和事佬」的角色,做個「好好先生」。一個高明的管理者,總是善於在派系林立、矛盾紛爭的局面中,巧妙周旋,尋找平衡點。 對於非原則性的小糾紛、小充分,沒有必要斷個是非曲直,也沒有必要弄個水落石出,應該引導員工大事講原則、小事講風格,而不應去斤斤計較,反復糾纏。管理者可運用「模糊」藝術,裝裝糊塗,這樣既能淡化和避免一些無原則的糾紛,又能凝聚人心,還能贏得所有員工對你的尊重。 如何處理同事間矛盾?有的時候還可以把發生摩擦的部分責任攬在自己的肩上,這既能體現你的勇氣和敢於承擔的精神,還能減少員工彼此間的牢騷和敵意。如果沖突雙方爭執不下,非要你分個誰對誰錯,不要急於武斷下結論,不要驚慌失措、六神無主,也不要火冒三丈、火上澆油,你要不緊不慢,心平氣和,保持冷靜,可採用緩兵之計。這個問題的處理讓我先調查調查,考慮考慮在說,時間最能緩解人的情緒,當事人當時很情緒化,也許冷靜下來,便會心平氣和地面對矛盾和沖突。 有時沖突較為激烈,需要你做出處理時,作為管理者一定要體現公正公平,,不偏不倚,一碗水端平,不能帶有任何主觀色彩和偏向。不然,有可能會使沖突激化,還可能沖突迅速轉移到你的身上,,這會使局面更不好收拾。 有這樣一則給我們以深深啟迪的故事。 在春秋戰國時期,韓、趙發生戰爭,兩國都派使者到魏國借兵,都被魏王拒絕了。當兩國使者悻悻回國後,才知道魏王派人從中調停,平息了戰火,韓王和趙王都十分感激魏王。魏王沒有介入戰爭,而是以第三者公平的身份加以周旋,即化干戈為玉帛,又確立了自己的主導地位。一個精明的管理者在面對下屬之間的沖突時,也應該像魏王一樣,置身事外,不要介入,也不應該直說任何一方的不是,這樣,即能更容易化解雙方的矛盾和沖突,又更能顯示其權威性,贏得下屬對你的尊重。管理者能夠及時發現沖突,緩和沖突,化解沖突,這是管理者領導藝術和水平的一個重要體現和檢查。不要總是眼裡揉不下沙子,圓滑一點,偶爾做一回「好好先生「,也是應會應懂的技巧。
I. 員工如何應對勞資糾紛
建議:
1、以內部溝通調解為主,盡可能在公司內部解決。在公司內部確實不能達成一致,即使到了仲裁部門也是本著先調解、後仲裁、最後再裁決的原則,盡量不擴大影響面。
2、強化法制意識,遵紀守法。法律法規的頒布實施,是國家走向法治、社會不斷進步的具體體現,企業首先要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依法行事,同時也要充分的運用法律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3、不斷改善勞動關系。隨著企業的不斷發展,要與時俱進,適時改善勞動關系。
4、加強人力資源的約束管理。
企業處理勞資糾紛的策略和技巧:
1.HR需要明確定位。HR在處理群體性勞資糾紛的過程中處於至關重要的地位,HR不能把自己置身於事件之外,單純的保持絕對的中立。HR在面對勞方時,要把自己定位成員工的發聲渠道、訴求通道;在面對資方時,HR要用專業的知識選擇最有效的路徑幫助企業解決問題。這就要求HR在處理問題前要明確自己的定位,不然很容易費力不討好更加激化勞資雙方的矛盾。
2.特殊群體決定成敗。在解決群體性勞資糾紛是HR不能忽視個體的特殊性,其中有三類特殊人群是需要特別關注的,分別是工傷醫療期的員工、三期女員工以及無固定期的員工。這三類特殊員工會受到更多的法律保護與輿論的支持,所以HR必須格外關注這三類特殊員工的處理細節與方式方法,不能粗放的將他們混入群體中一並對待。
3.法律顧問要做好法律知識普及。面對群體性勞動糾紛,法律顧問要有快速靈敏的反映,找到問題的核心關鍵人物。同時作為公司的法律顧問,不僅是對外的法律的公司法律代表,也是公司的對內核心。是企業能夠正確合法的運營,員工能夠正確的使用法律武器,避免企業和員工因為「法盲」而發生沖突。這個也是企業法律顧問的責任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