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責任糾紛代理詞
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員:
受XXX公司的委託和XXXX律師事務所的指派,我擔任其一審訴訟代理人。庭前,我認真審閱了卷宗資料,調查了解了有關情況;經過庭審,對案情有了更進一步的了解。現發表代理意見如下:
一、被告嚴重侵犯了原告的商標專用權,並生產銷售了大量侵權商品。
1、起訴狀中對侵權商標的描述應為「今表郎」,「金錶郎」系筆誤。
被告稱,起訴狀對侵權商標的描述為「金錶郎」而非「今表郎」。事實上,原告及法院持有的起訴狀對侵權商標均描述為「今表郎」,被告向法庭出示的起訴狀對商標描述為「金錶郎」。然而,原告及法院持有的起訴狀完全一致,且每頁均有頁碼和印章。「金錶郎」系原告筆誤。
2、被告稱沒有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對侵權行為的真實性不認可是很荒謬的,並且其生產銷售的數量應當較大。
被告當庭陳述,其主動向高碑店市工商局繳納了2000元罰款,期望工商局不要再向原告出具《行政處罰決定書》,目的就是為了規避原告向其依法起訴而承擔賠償責任。很顯然,被告明知自己的行為構成了侵權的,是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是由工商部門依法出具的,是對被告侵權行為的公權力確認。
另外,《行政處罰決定書》提到,查扣了被告「2014年8月底」生產的35件飲用純凈水。也就是說被告僅在8月底的幾天時間內就生產了不少於35件的侵權產品。被告也當庭承認,其使用的是侵權商標標識,並稱由於現在工人不太多,沒能生產更多。
綜上,被告承認了其商標侵權行為,並且生產銷售的數量應當較大。
3、被告提供的證據,無相應證明力。
一是,關於「外觀設計」專利證書。由於此專利的權屬人不是被告,與本案沒有關聯。
二是,關於「今表郎商標注冊受理通知書」。注冊商標自核准注冊之日起生效。原告的「今麥郎」注冊商標系中國馳名商標,核准注冊時間在先;被告使用的足以誤導公眾的「今表郎」仿冒「商標」,申請受理時間在後。即,被告對「今表郎」仿冒商標沒有在先使用權。
綜上,被告提供的證據沒有相應證明效力,不能阻卻其侵權行為的違法性。
二、原告為制止被告的商標侵權行為,支付了較多必要費用。
一是,原告委派多名工作人員對被告的侵權行為進行了走訪調查、並配合工商部門查處了侵權產品等,支付了較多差旅費用。由於原告經營地點在北京,差旅費用標准較高。
二是,原告支付了合理的律師代理費用。原告依法委託了代理律師,代理費用金額符合《河北省律師收費標准》。
三、被告應當對其商標侵權行為,依法向原告承擔賠償責任。
原告權屬的「今麥郎」商標系中國馳名商標,被告生產、銷售等商標侵權行為,嚴重誤導了公眾、擾亂了經濟秩序、詆毀了原告的良好聲譽,並造成較大經濟損失,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綜上所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三條規定等,請法院依法支持訴請。
以上意見,請合議庭採納。
此致
保定市中級人民法院
代理人:
律師
年 月 日
Ⅱ 商標侵權原告代理詞該怎麼寫,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嗎
(一)原告應當提交下列權利證據,以證明自己享有商標權或商標許可使用權:
商標注冊人起訴的,應當提交證明其商標權真實有效的文件,包括商標注冊證。
利害關系人起訴的,應提交注冊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在商標局備案的材料及商標注冊證復印件。未經備案的應當提交商標注冊人的證明,或者證明其享有權利的其他證據。
獨占使用許可合同的被許可人可以單獨向人民法院起訴;排他使用許可合同的被許可人與商標注冊人可以共同起訴,在商標注冊人不起訴的情況下,可以自行提起訴訟,但應當提交商標注冊人已知有侵權行為發生而明示放棄起訴或不起訴的證明材料;普通使用許可合同的被許可人經商標注冊人的明確授權,可以提起訴訟。
商標財產權利的繼承人起訴的,應當提交已經繼承或者正在繼承的證據材料。
(二)原告應當提交下列侵權證據,以證明被告已經實施或者即將實施侵犯商標權的行為:
原告應當提交被控侵權產品及其銷售發票等證據。
(三)原告應當提交下列賠償證據,以證明其提出的賠償數額有事實依據:
原告應當提交能證明其提出的賠償數額的證據,如被侵權人在被侵權期間因被侵權所受到的損失的證據或者侵權人在侵權期間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的證據,包括被侵權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費用的證據。侵權人因侵權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權人因被侵權所受損失難以確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50萬元以下的賠償。
1、委託書;
2、商標注冊證復印件;
3、商標侵權或糾紛/答辯證據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