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甲方變更
1. 勞動合同變更甲方合法嗎
你好,根來據我國《勞動源合同法》第三十三條 用人單位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條 用人單位發生合並或者分立等情況,原勞動合同繼續有效,勞動合同由承繼其權利和義務的用人單位繼續履行。
第三十五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單位變更若不屬於三十四條的情況則需要與勞動者協商一致。
2. 什麼叫合同主體變更
合同主體變更,是指合同關系中的債權人或債務人已經改變的現象。
1、合同主體,又稱為合同當事人,包括債權人和債務人。債權人有權請求債務人依據法律和合同的規定履行義務;而債務人則依據法律和合同負有實施一定的行為的義務。
2、依據法律和合同的規定,債權人可以將其債權全部或部分地轉讓給第三人,債務人可以將其債務全部或部分地轉讓給第三人。這樣,第三人可以取代債權人和債務人的地位或加入合同關系,成為合同關系的主體。
3、不論是改換債權人,還是改變債務人,都發生合同權利義務的移轉,移轉給新的債權人或者債務人,因此合同主體的變更實際上是合同權利義務的轉讓,分為合同權利的轉讓、合同義務的轉讓、合同權利義務的概括轉讓。
3. 誰知道合同主體變更協議怎麼寫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合同主體變更申請應該多方簽訂合同主體變更協議。合同主體發生變更,即由新的合同當事人代替舊的合同當事人,但合同的客體,即合同的標的並沒有發生變化。實際是合同的轉讓。《合同主體變更協議》格式可以參考下面:
甲方名稱:
乙方名稱:
丙方名稱:
甲方與乙方於年月日簽訂的(簡稱「既有合同」)正在履行中,現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一致,就合同主體變更及保證條款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合同主體變更條款
1、本協議各方同意丙方取代乙方成為「既有合同」的一方。
2、乙丙雙方保證丙方具有履行本協議所需相關資質和條件,如因其不具備相關資質和條件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丙雙方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3、乙方在本協議生效前基於履行「既有合同」對甲方所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分別由丙方享有和承擔。
4、本協議生效後,丙方按照「既有合同」的約定享受權利和承擔義務。
5、乙、丙雙方必須做好資料、手續等的交接工作,因合同主體變更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保證條款:
為了保證丙方按照約定履行義務,本協議生效後,乙方對丙方基於本協議及「既有合同」對甲方所負的一切債務向甲方提供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間為兩年。
三、除本協議約定情形外,「既有合同」其他內容不變。
四、本協議自甲、乙、丙三方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六份,甲、乙、丙各執二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地址:委託代理人:時間:年 月 日
乙方:法定代表人:地址:委託代理人:時間:年 月 日
丙方:法定代表人:地址:委託代理人:時間:年 月 日
(3)合同甲方變更擴展閱讀
合同主體變更的效力
1、合同的變更原則上向將來發生效力,未變更的權利義務繼續有效,已經履行的債務仍然有效。
2、合同的變更以原合同關系的存在為前提,變更部分不超出原合同關系之外。原合同關系有對價關系的仍保有同時履行抗辯權,原合同債權所有的利益與瑕疵仍繼續存在,只是在增加債務人負擔的情況下,非經保證人或物上擔保人同意,保證不生效力,物的擔保不及於擴張的債權價值額。
3、合同的變更不影響當事人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民法通則》第115條規定:「合同變更或者解除,不影響當事人要求損害賠償的權利。」在合同變更以前,由於一方的過錯而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如果雙方當事人沒有對此另有約定,在合同變更以後,受損失的一方仍然有權請求過錯方進行損害賠償。
4、根據《合同法》第78條的規定,當事人對合同變更的內容約定不明確的,推定為未變更。
4. 勞動合同甲方變更的問題!
你好,抄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襲第三十三條 用人單位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條 用人單位發生合並或者分立等情況,原勞動合同繼續有效,勞動合同由承繼其權利和義務的用人單位繼續履行。
第三十五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單位變更若不屬於三十四條的情況則需要與勞動者協商一致。
5. 合同上乙方公司主體變更,給甲方變更說明要怎麼寫
應該是雙方簽一個補充協議
寫明一致同意變更乙方為新公司。因新公司屬於原合同乙方分公司,所有責任仍然由原乙方即總公司承擔
合同主體沒辦法單方變更,只通知對方沒用,要對方同意才可以
6. 在合同期內,公司要求所有人重新簽定勞動合同,但甲方改成集團內另一個分公司,這種情況該怎麼處理
在合同期內,公司要求所有人重新簽定勞動合同,但甲方改成集團內另一個分公司,只要和單位協商同意的,是可以重新簽訂勞動合同的。即便不重新簽訂勞動合同,原勞動合同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三條用人單位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條用人單位發生合並或者分立等情況,原勞動合同繼續有效,勞動合同由承繼其權利和義務的用人單位繼續履行。
第三十五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6)合同甲方變更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第十七條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7. 施工合同中的變更還可以更換甲方嗎
合同中權利義務的變更,以及合同主體的變更,通常來講都是可以的,只要專權利的讓與屬人同意,或者義務的受讓人同意,一般即可生效。
但嚴格來講,一份合同的主體變更、權利義務變更,是要原合同主體與新合同主體都簽署比較妥當。
而且,施工合同比較特殊,往往是通過招標形式選定的中標人來簽署施工合同,那麼這種情況下,合同的主體是不能輕易變更的,如因特殊情況確需變更,那要進行新的招標或者根據具體情況,來參考招投標法看是否可以繞過相關法律規定。
總的來說,施工合同的變更所涉法律規定較多,一般需要律師出具專項的法律意見較好,否則將來可能出現合同無效或者責任承擔不清的法律風險。
8. 合同乙方主體單位變更,這個變更證明該怎麼寫
兩種解決方法:
1、B公司重新跟甲方簽訂買賣合同,同時聲明原合同失效;
2、或者A、B和甲方簽訂一個協議,由B承繼原合同規定由A承擔的權利和義務。
(8)合同甲方變更擴展閱讀:
合同主體變更協議範本如下:
本協議由以下各方於xxxx年xx月日在中國xx省xx市正式簽署。
甲方:xxxxxxxx 地址: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xxxx
乙方:xxxxxxxx地址:xxxxxxxx法定代表人:xxxxxxxx
丙方:xxxxxxxx地址:xxxxxxxx法定代表人:xxxxxxxx
甲乙雙方於xxx年xx月xx日簽訂了《某某合同》(以下稱「既有合同」),現經甲方、乙方和丙方三方協商一致,在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該既有合同主體的變更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乙方和丙方三方一致同意,從xxxx年xx月xx日(以下稱「變更日」)起,丙方將取代乙方成為既有合同的一方。
二、甲方、乙方和丙方三方一致同意,自變更日起,丙方享有既有合同項下乙方擁有的各種權利和利益,以及承擔既有合同項下乙方承擔的各種義務和責任,乙方不再享有和承擔既有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
三、對於既有合同已履行的部分,乙方和丙方不再履行(已履行的合同內容詳見附件);對於既有合同未履行的部分,丙方按照既有合同的約定繼續履行。
四、交貨期更改:xxxx年xx月xx日,第一批貨到現場,xxxx年xx月xx日前全部交完。
五、丙方的聯系人信息如下:Xxxxxxxxxx 聯系人:xxxxxx 聯系電話:xxxxxx 聯系電子郵箱:xxxxxx 聯系地址:xxxxxxxx 開戶銀行:xxxxxxxx 賬號:xxxxxxxx
六、乙方、丙方一致同意做好資料、手續等的交接工作,因合同主體變更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除本協議約定情形外,「既有合同」其他內容和條款不變,如需對原合同中的內容和條款進行補充或修改,由甲方和丙方協商一致,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八、本協議自甲方、乙方和丙方三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九、本協議一式六份,甲方、乙方和丙方各執二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xxxxxx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xxxxxx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xx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