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類糾紛
① 民事糾紛包括什麼
第一類是婚姻家庭糾紛。包括離婚、離婚的財產糾紛、戀愛引起的財物糾紛、撫育糾紛、
贍養糾紛、撫養糾紛、解除收養關系糾紛、解除同居關系(起訴時雙方或一方未達到法
定婚齡或不符合其他結婚條件)糾紛、析產糾紛、分割糾紛、賠償金、補助金、保險金
糾紛。
第二類是房屋糾紛。包括房屋確權糾紛、房屋買賣糾紛、房屋使用權糾紛、房屋租賃糾
紛、房屋代管糾紛、房屋典當回贖糾紛、房屋拆遷糾紛、換房糾紛、退出強占公房糾紛、
拆除違章建築糾紛、房屋附著(定著)糾紛等。
第三類是繼承遺產糾紛。包括繼承權糾紛、遺贈撫養協議糾紛、遺贈受領糾紛、分享遺
產糾紛、確認喪失繼承權糾紛。
第四類是債務糾紛。包括借貸糾紛、買賣糾紛、抵押糾紛、承攬加工(個人與個人)糾
紛、代購代銷(個人與個人)糾紛、拖欠貸款糾紛、追索勞動報酬糾紛、追還不當得利
糾紛、追還定金糾紛、無因管理索賠糾紛、帳務糾紛等。
第五類是人身、財產權糾紛。包括人身損害賠償糾紛、財物損壞賠償糾紛、追還財產糾
紛、違約金糾紛、要求消除危險糾紛、恢復財產原狀糾紛、排除妨礙糾紛、醫療事故處
理糾紛等。
第六類是土地糾紛。包括宅基地使用權糾紛、宅基地界址糾紛、宅基地附著(定著)物
糾紛。侵犯土地使用權糾紛。
第七類是相鄰關系糾紛。包括採光糾紛、通風糾紛、通道使用糾紛、排水糾紛、排隊竹
木妨害糾紛、噪音糾紛等。
第八類是其他財物權糾紛。包括山林糾紛、水利糾紛、樹林、竹園產權糾紛、財物權屬
糾紛。
第九類是人身權糾紛。包括侵犯姓名權(名稱權)、侵犯肖像權、侵犯名譽權、侵犯榮
譽權等引起的糾紛。
第十類是知識產權糾紛。包括著作權糾紛、發現權糾紛、發明權糾紛等。
第十一類屬適用特別程序的事由。包括選民資格、宣告死亡、宣告失蹤、撤銷死亡宣告、
撤銷失蹤宣告、認定公民無民事行為能力、認定公民限制民事行為能力、認無主財產、
不服指定監護、撤銷監護人資格等。
第十二類是上述十一類不能包括進去的其他糾紛或事由。
(1)人身類糾紛擴展閱讀:
民事糾紛的解決方式
1、協商解決。雙方當事人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通過友好協商、互諒互讓達成和解協議,進而解決糾紛。
2、調解解決。在有關組織(如人民調解委員會)或中間人的主持下,在平等、自願、合法的基礎上分清是非、明確責任,並通過擺事實、講道理,促使雙方當事人自主達成協議,從而解決糾紛。
3、仲裁解決。糾紛當事人根據糾紛前或者後達成的仲裁協議或合同中仲裁條款向仲裁機構提出申請,由仲裁機構依法審理,作出裁決,並通過當事人對裁決的自覺履行或由一方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而使糾紛得以解決。
4、訴訟解決。通過打官司解決,它指糾紛當事人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由法院依法審理,作出判決或裁定,通過當事人對生效裁判的自覺履行或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而解決糾紛。
上述四種解決糾紛的途徑中,仲裁和訴訟具有法律上的強制執行力,協商、調解則不具有,因而當事人對協商和調解達成的協議可以反悔。當然,究意採用何種途徑去解決一個具體的民事糾紛完全取決於當事人的意願。
② 有關人身關系的民事糾紛有哪些為什麼這一類民事糾紛有不可處分性
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系;身份關系只有在法定情況下才能處理。
③ 交通事故是農村常見人身損害糾紛類型是對是錯
當然不是,因為在農村,交通事故是很少見的,基本上不會出現大的交通事故,偶爾的小縫摩擦,即是說說說笑笑就那麼點兒的,在農村人身損害最常見的糾紛應該是斗毆
④ 造成他人人身傷害,應如何賠償
造成他人人身傷害,應當賠償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交通費。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賠償金和精神損害撫慰金。
人身傷害賠償類糾紛共包括21類:
214.人身損害賠償糾紛
(1)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糾紛
(2)鐵路旅客運輸損害賠償糾紛
(3)水上旅客運輸損害賠償糾紛
(4)航空旅客運輸損害賠償糾紛
(5)航空器對地、水面上第三人損害賠償糾紛
(6)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糾紛
(7)工傷事故損害黯償糾紛
221.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職務侵權糾紛
222.雇員受害賠償糾紛
223.雇傭人損害賠償糾紛
224.產品責任糾紛
225.高度危險作業致人損害糾紛
226.環境污染損害賠償糾紛
227.地面(公共場所)施工損害賠償糾紛
228.建築物、擱置物、懸掛物塌落損害賠償糾紛
229.堆放物品倒塌損害賠償糾紛
230.動物致人損害賠償糾紛
231.駐特別行政區軍人執行職務侵權糾紛
232.防衛過當損害賠償糾紛
233.緊急避險損害賠償糾紛
234.侵害未成年人接受教育權糾紛
《侵權責任法》:
第十六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第二十二條侵害他人人身權益,造成他人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⑤ 怎樣打人身傷害糾紛官司
人身來權與財產權是民法中的兩大源類基本民事權利。人身權包括人格權和身份權兩大類,其中人格權包括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名稱權﹑名譽權﹑肖像權,身份權包括親權﹑配偶權﹑親屬權。人身傷害糾紛是我們最常見的糾紛類型,比如致人傷害、侵犯名譽權、侵犯肖像權等都屬於這類糾紛。那麼,該如何打這類官司,在打官司中應該注意哪些問題呢?163
⑥ 一般人身損害賠償糾紛
一般人身損害賠償來糾紛自的種類:
1.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糾紛;
2.鐵路旅客運輸損害賠償糾紛;
3.水上旅客運輸損害賠償糾紛;
4.航空旅客運輸損害賠償糾紛;
5.航空器對地、水面上第三人損害賠償糾紛;
6.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糾紛;
7.工傷事故損害賠償糾紛;
8.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職務侵權糾紛;
9.雇員受害賠償糾紛;
10.雇傭人損害賠償糾紛;
11.產品責任糾紛;
12.高度危險作業致人損害糾紛;
13.環境污染損害賠償糾紛;
14.地面(公共場所)施工損害賠償糾紛;
15.建築物、擱置物、懸掛物塌落損害賠償糾紛;
16.堆放物品倒塌損害賠償糾紛;
17.動物致人損害賠償糾紛;
18.駐特別行政區軍人執行職務侵權糾紛;
19.防衛過當損害賠償糾紛;緊急避險損害賠償糾紛等。
⑦ 造成他人人身傷害,應如何賠償
若鑒定結論為輕傷或者重傷,則構成刑事案件。在民事賠償方面,根據<<侵權責版任法>>第十權六條的規定,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另外,第二十二條規定,侵害他人人身權益,造成他人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請求精神損害賠償。你可以根據以上規定提起賠償請求。
⑧ 人身損害賠償可以仲裁嗎
人身來損害賠償不適用申請仲裁。自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二條「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可以仲裁」的規定,不允許當事人將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提交仲裁解決。人身損害賠償糾紛不屬於仲裁適用范圍,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⑨ 有關人身關系的民事糾紛多具有不可處分性是什麼意思
人身關系民事糾紛包括婚姻關系、繼承關系、勞動關系等,此類糾紛不具備任意處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