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糾紛找什麼部門
如果設計勞動糾紛的話,你們可以去勞動部門兒,也就是我們說的人社局有專門的勞動處理機關去。出了這個事情,可以去打勞動仲裁,也可以去打勞動爭議。
B. 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發生糾紛應向哪個部門投訴
現實困惑
喬某因待遇問題與公司起了糾紛,公司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要求喬某參加調解。喬某認為,公司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都是公司的人,如果參加調解會對自己不利,因此不願調解,而想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調解委員會卻告知喬某,如不參加調解委員會的調解活動,仲裁委員將不會受理他的申請。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發生糾紛,如果不先參加調解,就無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嗎?律師點評
勞動爭議的調解,是指企業調解委員會對企業與勞動者發生的勞動爭議,以國家的勞動法律、法規為准繩,以民主協商的方式,使雙方當事人達成協議,解決糾紛。調解不是勞動爭議處理的必經程序,也不是仲裁、訴訟受理的必要條件,不得因未經調解或調解不成而阻止當事人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本案中,調解委員會強迫喬某參加調解活動是錯誤的,違反了我國法律中有關調解與仲裁的規定。喬某可以不參加調解活動而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七十九條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特別提醒
勞動爭議調解實行自願的原則,調解不是勞動爭議處理的必經程序,也不是仲裁、訴訟受理的必要條件,如果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發生勞動爭議,勞動者可以調解也可以不調解。
C. 勞動糾紛應該找哪個部門解決
1、找委員會進行調解。
2、調解不成的找當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對案子做分析並做出回仲裁。
3、雙方當事人如答果對勞動仲裁不服或有異意,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請勞動糾紛訴訟。
雙方發生糾紛後最好先協商,通過自願達成協議來消除隔閡。實踐中,職工與單位經過協商達成一致而解決糾紛的情況非常多,效果很好。但是,協商程序不是處理勞動爭議的必經程序。雙方可以協商,也可以不協商,完全出於自願,任何人都不能強迫。
(3)勞務糾紛找什麼部門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八十條規定:在用人單位內,可以設立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負責調解本單位的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委員由單位代表、職工代表和工會代表組成。一般具有、政策水平和實際工作能力,又了解本單位具體情況,有利於解決糾紛。
除因簽訂、履行集體發生的爭議外均可由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調解。但是,與協商程序一樣,調解程序也由當事人自願選擇,且調解協議也不具有強制執行力,如果一方反悔,同樣可以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