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費的合同
① 如何寫收取管理費協議
答:總公司是可以收取分公司管理費的。國家稅務總局有明確的規定,雙方必須是按照獨立交易的原則進行交易,且雙方必須要簽訂相關的服務協議,在協議中明確服務項目,如何收取費用,這樣的話總公司作為營業收入,分公司作為營業費用,由總公司向分公司開具發票。會計分錄為:
總公司方,
借:應收賬款
貸:其他業務收入
分公司方,
借:營業費用
貸:應付賬款
同時,會計學堂溫馨提醒您,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四十九條的規定,企業之間支付的管理費、企業內營業機構之間支付的租金和特許權使用費,以及非銀行企業內營業機構之間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
對於總公司能否收取分公司管理費的這一問題,相信您看完相關規定應該知道了答案!重點在於總公司能否收取分公司的管理費分錄應該怎麼寫,希望您可以知道這個分錄!更多關於會計方面的知識,您可以多加關注會計學堂!請選中你要保存的內容,粘貼到此文本框
② 各專業工程的企業管理費和利潤費率應在合同中約定.怎麼理解
1、工程造價中管理費、利潤的計算基礎是:(人工費+機械費)x費率 費率根據工程類別不同所取的費率也不同,不同省份費率也有所不同,具體要參考各省份工程造價中各種相關費率的取費標准(《省建設工程造價計價規則》)上有具體說明。 2、規費 規費是指政府和有關部門規定必須繳納的費用(簡稱規費)。包括: (1 ).工程定額測定費。(工程定額測定費=取費基數x取費費率) (2 ).工程排污費。(按工程所在地的相關規定計算) (3 ).社會保障與住房公積金(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社會保障與住房公積金=取費基數x取費費率 (4 )危險作業意外傷害保險。(為參加建築職工意外傷害保險的施工企業不得計取此項費用) 3、稅金指國家稅法所規定的應計入建築安裝工程費用的營業稅、城鄉維護建設稅及教育費附加三項應繳稅。 稅金計算基礎 :稅金=稅前造價x 計算系數 (稅前造價=直接工程費+措施費+其他項目費+管理費+利潤+規費;計算系數根據工程所在地選取。
③ 裝修合同中的管理費包括什麼一般是多少
這個施工管理費不是包括什麼,施工管理費指裝飾公司在家居裝飾過程中需支付的各項費用,比如人員的管理,涉及的一些公司的費用。。其實這個管理費就是裝飾公司整個工程賺的錢,因為家居裝修過程中,怎麼的也得有人去管理工地,這就涉及到人員開支、公司運作等費用。一般的裝飾公司收取管理費在裝飾工程總計的10%-15%.其中不含開發票的稅金。
④ 一個建築工程管理費占合同價款的多少
每個企業都有不同的標准,都有自己的標准。千分之一至至千分之十不等。具體看你內掛靠的公司有容什麼要求的。
工程管理費:
包括基本建設工作人員工資、辦公費、差旅費、基建用固定資產折舊費、工器具使用費、印花稅及與工程有關的其他管理性質的支出。
管理費是業主在裝修時,裝潢公司對施工現場的裝修工人、裝修材料進行管理和監督所收取的費用。
⑤ 包干價合同含管理費,那其他的管理費該怎麼計算
全費用匯款單綜合單價中包含了稅金、管理費;一般的清單綜合單價內只包含管理費。
管理費計算公式為:[人工費指導價—定額工日單價]×綜合工日數×6%,進入綜合單價。
⑥ 如何處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的管理費糾紛
對於處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的管理費糾紛法律中有以下處理方式:
1、《最高人民法院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四條:承包人非法轉包、違法分包建設工程或者沒有資質的實際施工人借用有資質的建築施工企業名義與他人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行為無效。
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四條規定,收繳當事人已經取得的非法所得。
2、《最高人民法院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條: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但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承包人請求參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的,應予支持。
3、《最高人民法院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十八條:利息從應付工程價款之日計付。當事人對付款時間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下列時間視為應付款時間:
(一)建設工程已實際交付的,為交付之日;
(二)建設工程沒有交付的,為提交竣工結算文件之日;
(三)建設工程未交付,工程價款也未結算的,為當事人起訴之日。
4、《最高人民法院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當事人對欠付工程價款利息計付標准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的,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息。
5、《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六十九條:第二百六十九條建設工程合同是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發包人支付價款的合同。
建設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設計、施工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二條:發包人可以與總承包人訂立建設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別與勘察人、設計人、施工人訂立勘察、設計、施工承包合同。發包人不得將應當由一個承包人完成的建設工程肢解成若幹部分發包給幾個承包人。
總承包人或者勘察、設計、施工承包人經發包人同意,可以將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與總承包人或者勘察、設計、施工承包人向發包人承擔連帶責任。
承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轉包給第三人或者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肢解以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禁止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設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6、《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三百八十八條:再審申請人證明其提交的新的證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認定逾期提供證據的理由成立:
(一)在原審庭審結束前已經存在,因客觀原因於庭審結束後才發現的;
(二)在原審庭審結束前已經發現,但因客觀原因無法取得或者在規定的期限內不能提供的;
(三)在原審庭審結束後形成,無法據此另行提起訴訟的。
再審申請人提交的證據在原審中已經提供,原審人民法院未組織質證且未作為裁判根據的,視為逾期提供證據的理由成立,但原審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規定不予採納的除外。
7、《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九十條: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或者反駁對方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應當提供證據加以證明,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在作出判決前,當事人未能提供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其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證明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的後果。
8、《建築法》第二十九條:建築工程總承包單位可以將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分包單位;但是,除總承包合同中約定的分包外,必須經建設單位認可。
9、《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總承包單位依法將建設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分包單位應當按照分包合同的約定對其分包工程的質量向總承包單位負責,總承包單位與分包單位對分包工程的質量承擔連帶責任。
(6)管理費的合同擴展閱讀: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常涉及的一些問題:
一、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的幾種情形
1、承包人未取得建築施工單位資質或者超越資質等級。
建築施工領域實行嚴格的資質准入制度,《建築法》規定了施工企業實行資質強制管理。建設工程質量就是生命,施工企業的施工能力是保證質量的前提,對施工企業的資質管理與審察,是施工建設的基礎,無資質和超越資質的企業簽訂的合同屬無效合同。
但是,承包人在工程竣工前取得相應資質等級的,不能作為無效合同處理。
2、掛靠。
沒有資質或沒有相應資質的實際施工人借用有資質的建築施工單位名義的,通常說的「掛靠」;由於國家基礎建設的大規模上馬,城鎮化步伐的加快,投融資渠道不暢,建設工程高利潤回報加之管理存在很多不足,「掛靠」這一特殊形式就隨著建築業空前繁榮的市場應時而生。
3、必須招標的未進行招投標或中標無效。
《招標投標法》第三條對工程必須進行招標的范圍進行了規定,詳細的規定在《工程建設項目招標范圍和規模標准規定》中。
凡屬規定在招標范圍的工程未進行招投標的,簽訂的施工合同無效。
實踐中容易出現的問題:一、必須招標的項目,總包土建與安裝工程以招標方式,而附屬工程如裝飾工程由建設單位直接發包,那麼,該直接發包的合同也屬無效合同;二、必須招標的項目,總包中標後,建設單位基於各種情況將總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直接指定給第三方施工,建設單位與第三方簽訂的施工合同也屬無效。
《招標投標法》第五十、五十二、五十三、五十四、五十五、五十七條規定了中標無效的六種情形。該法第四十五條第二款規定,中標通知對招標人和投標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中標是發包人與承包人簽訂施工合同的前提條件,中標無效必然導致施工合同無效。
4、違法分包。
施工總包單位進行項目分包很常見,但違反規定的分包也可導致分包合同無效。
認定違法分包,其標准就是《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七十八條規定的幾種情形:一、總包單位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或個人的屬違法分包;二、總包合同中未約定,又未經建設單位認可,總包單位將部分工程交其它單位完成的;三、總包單位將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分包的;四、分包單位進行再分包的。
5、轉包。
《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二條、《建築法》第二十八條都明確規定禁止轉包工程項目,《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了不得轉包工程。
該條例第七十八條規定了轉包是指承包單位承包建設工程後,不履行合同約定的責任和義務,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轉給他人或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肢解以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給其他單位承包的行為。
⑦ 收合同管理費合法嗎
問題抄說清楚啊,是保管合同收取費用還是合同內規定的收費內容,前者要看是不是中介方比如銀行等託管機構,幫你保管當然要收費,如果是合同中的甲乙方的話不用,畢竟甲乙是平等的;後者的話是要收費的,但是費率肯定有一個國家的標准界限
⑧ 合同里的分紅和管理費是一個意思嗎
肯定不是一個意思了。
分紅是指賺取的凈利潤進行分配。
管理費是經營管理過程中發生的一種管理性費用。
收入減去各種成本費用減去稅費才是凈利潤,有了凈利潤才能分紅。
望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