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一年合同中途不幹了
1. 簽一年合同,壓一月工資中途不幹,提前30天通知單位,能結壓的工資嗎
當然可以,用人單位無權扣留工資,本身押工資做法就是不對的,與國家法律相悖的。不過,您要保留好證據,做好將來訴訟的准備!
2. 我與公司簽一年合同只幹了近四個月想辭工不幹簽合同時上面對中途不幹扣三十元一天公司這樣做合法嗎
既然已經簽訂了一年的合同,如果是自願簽訂的就要認真履行,中途不幹屬於違約,每天扣三十元公司有理有據。如果確有困難不想在公司干,可向公司提出辭職申請說明情況,求的理解以減輕或勉除罰款。
3. 簽了三年的勞動合同,如果幹到一半不幹了怎麼樣
1、在離職前來30天以書面源形式(辭呈)通知用人單位,就不會怎麼樣。
2、可以拿到辭職之前的所有工資,一般情況下不需要對公司進行賠償。
3、若在職期間與公司簽訂了額外合同,例如公費進行免費培訓但是需要工作滿5年,此時如果違約,則需按照合同賠償。
(3)簽一年合同中途不幹了擴展閱讀: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4. 跟公司簽了三年合同,如果我中途不幹要交違約金嗎
1、勞動合同法規定:只有違反競業限制約定和勞動培訓約定才需要支付違約內金。其它支付違約金的約定容無效。
2、勞動者辭職需要提前一個月向用人單位提出申請(最好是書面形式),並做好交接工作。只要你這樣做了,即使單位不同意辭職,也不需要支付違約金。
5. 假如簽了一年的合同,但中途我不想幹了,可以辭職嗎
簽了一年的勞動合同,只要提前30天告訴用人單位,是可以辭職解除勞動合專同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屬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5)簽一年合同中途不幹了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准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6. 簽合同有什麼用,簽合同簽一年的,要是中途不幹了會怎麼樣
簽合同對你有保障,中途不幹了打辭職報告,又不是生意上的合同不要賠錢
7. 工作時簽合同 萬一在中途不幹了會怎麼樣
你只簽訂勞動合復同,沒有簽保密制協議,如果你想辭職,在試用期後辭職提前一個月提出書面申請經批准後辦理辭職手續即可,這樣是不扣工資的。如果試用期內辭職,就提前三天通知公司就行。 如果有保密協議的話,就涉及到賠償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