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起訴期限
⑴ 合同里寫的有效日期已經過了,還能起訴嗎
合同里寫的有效日期已經過了,目前的話還是可以起訴的,只要沒有超過起訴時效實現就可以
⑵ 出版合同的起訴期限是多少
首先,你要求對方履行合同的催告引起訴訟時效的中斷。訴訟時效重新起算。這其中,你提出權利要求的方式不限,口頭或書面向債務人或責任人本人提出,或委託律師發律師函、向人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向具有行政仲裁、裁決職能的行政機關提出、向法院提起訴訟(起訴後又撤訴的除外)等,只要能夠證明在訴訟時效期間內提出了權利要求,都可以引起訴訟時效中斷的效果。所以,最晚沒有規定你什麼時候前起訴,你只要一直在催告,就不會超過訴訟時效。
其次,訴訟的話首先要去法院立案,這樣你就需要准備:
一、起訴狀
起訴狀的基本要求是,原、被告雙方當事人的基本情況真實、具體、清楚,訴訟請求明確合法。並應當在起訴狀中簡明陳述案件事實及起訴理由。
如果是公民個人起訴的,應當在起訴狀落款處由起訴人簽名,如果有公司法人單位起訴的,應當加蓋單位公章。
向法院提交起訴狀份數,應當是按照起訴狀中被告的人數加一份的數量准備。同時起訴人要注意自己留有副本。
二、身份證明文件
辦理立案手續時,還應當向法院提供證明起訴人身份的材料。起訴人如果是公民的,應向法院提供起訴人個人的身份證或其他身份證明文件(二代身份證需要復印正反兩面)。起訴人如果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當向法院提供法人或其他組織證照或批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明書。
同時,如果你起訴的被告是公司法人或者其他單位的,根據現在法院的普遍要求,你還得提供在相關的行政管理部門(公司法人的應當是其住所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查詢的被告基本情況的證明。
三、證據材料
辦理立案手續時,還得提供與案件有關的證據材料,並製作證據清單,所有證據材料應當編好頁碼及證據序列號。
四、其它與案件有關的材料。
最後,法院審理流程的話基本上是先互相稱述事實和理由,然後雙方開始質證(對對方提供的證據進行答辯),再然後是辯論階段,這個階段以我出庭經驗判斷多數走過場的。最後等待法院宣判。不服一審在15天內可以上訴。法院還會詢問你們雙方需不需要調解。
⑶ 合同糾紛訴訟有效期是多少年
《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也就是說,如果法律沒有專門規定,通常的合同糾紛訴訟有效期是三年。而且,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
⑷ 勞動合同法律訴訟期有效期幾年
沒簽勞動合同法律訴訟有效期是一年。在法律實踐中沒簽勞動合同超過兩年,再申請勞動仲裁就過時效了。
根據勞動法規: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你可以主張從沒簽勞動合同滿一個月的次日到到你和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當日或現在(工齡滿一年,到工齡滿一年的前日)。
沒簽勞動合同雙倍工資最多支持11個月,工齡滿一年就相當於你和單位簽訂了無固定期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期限是指合同的有效時間,它一般始於合同的生效之日,終於合同的終止之時。任何勞動過程,都是在一定的時間和空間中進行的。在現代化社會中,勞動時間被認為是衡量勞動效率和成果的一把尺子。勞動合同期限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協商確定。是勞動合同的一項重要內容,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
⑸ 合同有效期多長時間,超出兩年可以起訴嗎,商業合同
1、合同如果沒有自己約定有效期限則一直有效,我國《民法通則》第一百四十一條規定:「法律對時效另有規定的,依照法律規定。」
2、判斷合同是否終止的標准主要有以下幾類:
(1)一般意義上的合同終止時間通常為合同約定的合同義務履行完畢;
(2)合同履行過程中,一方當事人有確實的證據證明另一方無法履行或無法完整履行合同義務的,或對方當事人明確表示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可隨時解除合同;
(3)合同履行過程中,因一方過失或故意造成合同無法履行的,另一方可解除合同並要求賠償;
(4)因不可抗力使合同無法履行的,可終止合同。
3、商業合同訴訟時效的起算是從一方違約或產生實際損失時開始計算兩年,且受訴訟時效中斷中止影響。超出訴訟時效喪失的是勝訴權,而非請求權,即你隨時可以起訴但如被告依法提出訴訟時效抗辯則法院可能支持。
(5)合同起訴期限擴展閱讀:
我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五條規定的:「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限為2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這表明,我國民事訴訟的一般訴訟時效為2年。(現《民法通則》有關訴訟時效的內容已失效,已經開始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有關訴訟時效的規定)
2017年3月15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該法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該法第一百八十八條第一款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3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這表明,我國民事訴訟的一般訴訟時效從2017年10月1日起為3年。
⑹ 轉讓合同糾紛起訴時間
(一)合同未約定履行期限時訴訟時效的起算
當合同未約定履行期限的情形,債權人第一次向債務人主張權利時,即為合同履行期限屆滿時,債務人從此時具有履行債務的義務。如不履行,則構成對債權人權利的侵害,且該侵害為債權人所應知,訴訟時效當然應從此時起算。當然,如果債權人給債務人必要的准備時間(寬限期)的,訴訟時效從准備時間(寬限期)屆滿時起算。
(二)關於分期履行的合同的訴訟時效的起算
根據民法通則關於訴訟時效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計算的規定,應按每筆相對獨立的債權履行期限屆滿時分別起算。
(三)保證債務訴訟時效的起算
債權人在保證期間內向保證人主張了權利,則保證期間的使命完成,功成身退,而讓位於訴訟時效,保證責任的訴訟時效從此開始計算。
(四)合同無效情況下訴訟時效的起算
合同無效,但當事人不知道也不應知道合同無效而將合同作為有效合同起訴要求對方履行合同義務的,訴訟時效應以合同約定的履行期限屆滿之次日開始計算;履行期限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按合同法第61、62、66、161等條規定確定,從確定的履行期限屆滿之次日開始計算。合同無效產生的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期間,應從法院關於合同無效的判決生效之日起算。
(五)合同解除情況下訴訟時效的起算
在合同解除返還原物,因該物權返還請求權自合同解除生效之時產生,其訟時效期間的起算點應為合同解除生效之時。。因解除合同,產生損害賠償請求權的,在協議解除的情況下,當事人有損害賠償的約定時,依其約定。當事人未採取補救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等情況下,其起算點為損害賠償責任成立的次日
(六)起訴發生訴訟時效中斷的起算
訴訟時效中斷的效力,自權利人提起訴訟時即發生,而不是送達給相對人之時。
(七)撤訴是否產生訴訟時效中斷
撤訴,應視為自始沒有起訴,不能引起訴訟時效的中斷。如原告未預交受理費,法院按撤訴處理,訴訟時效不中斷。但起訴後被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駁回起訴的情形,因非當事人之意志,與當事人以自己的意志決定撤訴不同,如果起訴狀已送達給相對人的,可視為向相對人主張權利,引起訴訟時效的中斷。
(八)公告催債、口頭催債、信函催債、單方面行動是否產生時效中斷
在債務人分散且眾多的情況下,權利人可以公告的形式向義務人主張權利。有關司法解釋有條件的確認了以公告形式主張權利具有引起訴訟時效中斷的效力,在以口頭形式催告的情況下,只要有證據予以證明,同樣應當認定其效力;在書面催告的情況下,義務人的傳達室、收發人員簽收,或其工作人員簽收即可發生效力,而無需法定代表人簽收或加蓋法定代表人公章;在以掛號信或特快專遞形式郵寄催告函的情況下,如果有證據證明義務人收到了郵件,可以推定該郵件系主張權利的函件。
⑺ 合同法起訴有效期為多少
我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五條規定的:「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限為二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