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要注意什麼
A. 租房合同包括哪些內容 需要注意什麼
租房合同的注意事項如下:
1、不能「簽」口頭協議。
租房一定要簽訂租房合同,租房合同要細。即使你不了解房屋租賃合同常用版的詳細內容是什麼,但是你要明確水費、電費、煤氣費、電話費、光纜電視收視費、衛生費和物業管理費等由誰支付、並列明租住前的各項數字,以區分責任。房屋維修及費用也最好寫在合同里,以避免以後麻煩。還要查看上次的水電氣以及物管還有光纖電話費等結清沒有。
2、在租賃期間內對房屋的修繕義務及費用應由誰承擔。
如果在使用過程中,房屋及其附屬設備出現問題或故障,應由誰維修,費用應由誰承擔,這是雙方需要提前明確的,否則,一旦出現問題,極易產生糾紛。
3、房屋租賃合同中的出租人一般是房屋的所有人,但並不限於所有人。
凡對標的物享有合法的使用權的人,都有權將其使用的標的物轉由他人使用,成為出租人。承租人不得以出租人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權為由主張合同無效,拒絕支付租金,只能要求出租人承擔不履行合同的違約責任。同時,《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條: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
4、確認房產證上的人和你簽合同的人是不是一樣,查看出租人的房產證明和有效身份證明是否一致。
租房者首先應請房東出示身份證件、戶口本原件,因為現在不少騙子都使用假身份證行騙;其次請房東出示房屋權屬證明原件,加產權證或是使用權證,若產權證正在辦理過程中,那麼應當出示與原產權單位簽署的購房合同。
5、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
這一條款規定了承租人的轉租權,說明承租人只要有出租人的合法授權,也可以行使部分出租人的權利,只是其權利的行使要受到一定的限制。
6、租金的支付方式及期限。
這也是雙方應重點考慮的問題,三個月一付還是半年一付甚或一年一付等,雙方應予明確約定,否則,極易產生矛盾。
7、租金收取和;物業管理費收取約定要明確。
租金由出租人收取,是承租人使用房屋的對價;物業管理費則由物業管理公司收取,是物業公司以自己的經營活動為所有業主、租戶提供服務所收取的費用,二者不是一個法律關系,不能混為一談。但如雙方在合同中對於此項無具體約定,則出租人無權要求承租人支付物業管理費。
8、簽訂租賃合同時要仔細閱讀合同條款,對於模糊內容要詳加詢問,並落實於字面。
在雙方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最好將屋內所有物品詳列一份清單,作為其合同附件收好。並註明如果出現破損,維修費用由誰來承擔。這些看似不起眼的細節其實很重要。在簽租房合同時,還要明確租房日期、租房期限、租金、租金變更方式等,避免使用模糊語言,你想租一年的就不要簽半年合同,防止房東中途提高價格。
9、審查合同主體是否合格,即出租人與承租人是否具備相應的條件。
審查租賃的客體是否合格,即出租人的房屋是否為法律、法規允許出租的房屋。審查房屋租賃手續是否完備。房屋產權證明並非是合法出租的充分條件,還應按有關規定辦理房屋租賃許可證,租賃合同也要進行租賃登記方可生效。
10、出租方不能按照約定交付標的物或交付的標的物不符合約定條件應承擔的責任。
如果出租方不能按照約定交付標的物或交付的標的物不符合約定條件,例如房屋面積與合同約定有誤差,應視為出租方交付的標的物有瑕疵,承租人可要求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可以採取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要求解除合同,也可以雙方經協商減少租金,變更合同內容。
以上是簽租房合同注意事項問題,所以為了避免租房帶來的其他麻煩,朋友們在租房時一定要簽租房合同,並且注意合同相關條款,當出現問題時,採取正當手段維護自己的利益。
B. 租房時簽租房合同需注意什麼
租房時簽租房合同時候,首先要注意你是和誰簽租房合同。特別是在一些大城市裡面很多都是二房東,如果你在租房的時候,要注意你租房合同簽署的對象是誰。一般建議是直接和房東簽合同,會更加保險一點。因為很多二房東其實是特別不靠譜的存在,如果你和二房東簽租房合同的話,那麼很可能你交了錢以後,這個房子就被房東回收了,而且到時候你很可能沒有地方維權,所以在租房的時候簽租房合同,第1件要確認的事情就是要確認您簽署租房合同的對象是誰。
綜合上面所說,我覺得租房時簽租房合同需要注意的問題有很多。不僅僅要注意合同的內容,還要注意房租的支付方式以及簽署對象,如果這幾點你都有一個比較好的把控的話,那麼你在簽租房合同的時候就會穩妥一點。
C. 簽訂房屋租賃合同該注意什麼細節
仔細閱讀合同條款,主要包括以下條款:
1、房屋限定的最多住宿人數,一般為2人。
2、租期內房東提前收回房屋的退款細則及違約賠償辦法,譬如當月及下月剩餘房租是否可退還、押金退還及衛生費管理費水電煤氣費如何退還等等。
3、合同期內租戶單方終止合同違約賠償辦法、是否可以轉租,以及轉租的收費條款、水電煤氣採暖費用由誰承擔、房屋傢具損壞維修辦法等。
4、房租繳納請看好是否是提前一個月繳納,若是提前一個月繳納,實際上是多付一個月的押金。
5、合同蓋章請看好蓋的是誰的章。
6、損壞的傢具拍照。如果搬進去之前就有傢具損壞,可拍照留存。 另外,在簽租賃合同時,一定要把權利義務分清,以免產生不必要的糾紛。
主要的項目有房租、水電費、煤氣費、電話費、有線電視費、垃圾清理費等如何繳納,每個月什麼時候繳納房租,房屋設施如果非人為損壞該由誰負責維修,如果房東提前終止合同該如何賠償等。再有就是簽訂合同的時候要標明房屋內設備的數量、成新度等情況,越具體越好。
(3)租房合同要注意什麼擴展閱讀:
由房屋的所有者或經營者將其所有或經營的房屋交給房屋的消費者使用,房屋消費者通過定期交付一定數額的租金,取得房屋的佔有和使用權利的行為。房屋租賃是房屋使用價值零星出售的一種商品流通方式。
房屋租賃是指出租人(一般為房屋所有權人)將房屋出租給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為。
房屋租賃期限超過六個月雙方當事人必須簽訂書面合同。房屋租賃合同中應包括以下方面的主要條款:出租房屋的范圍、面積;房屋租賃的期限、用途;租金的數額及交付時間;房屋修繕的責任、轉租以及違約責任等等。在此基礎上,雙方當事人應持房屋租賃合同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備案登記,領取《房屋租賃證》。
D. 在簽租房合同的時候,該注意些什麼
1.仔細核對驗證房東身份,2.仔細閱讀房租(水電費之類的費用);3.看清房租合同內容;4.最好有朋友陪同。
E. 作為房東簽租房合同要注意哪些問題
作為房東,在簽合同前要確保合同正規;簽合同時要對常遇到的租賃日期、金額、房東該承擔的責任等約定清楚;簽合同後要保證屋裡的設備自然損壞的時候及時維修。具體可從以下三個方面進行:
租賃合同截圖,填寫方式示例
4.違約責任
一般情況下,房東在發生以下情形都會被認定違約:
(1)遲延交付房屋超過所約定日期。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導致租客無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違約後一般情況下要賠償租客一個月房租,並退還押金。如果房東想提前收回房子,則應當提前一個月通知租客,並支付其一個月房租的違約金。
5.落款
落款處需要房東親筆簽名,簽名與房產證的產權名不一致的均為受委託人,受委託人簽字時需在委託人簽字處填寫:XXX代,合同簽字蓋章即生效。如果是委託中介公司,經紀持證人員應在落款內簽字、蓋章,並註明經紀資格證書編號。
三、簽合同後,該注意什麼?
在簽合同後,房東應帶領租客雙方共同查驗房屋內的設施、設備,填寫《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該清單在租賃合同後附有,住建委下載租賃合同即可。)並簽字蓋章,做好水電燃氣的交割。
租賃期限屆滿,租客想要續租,房東沒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內容條款繼續有效,但需要簽訂新的續租合同,租賃期限雙方協商約定,一定要寫清楚。
在簽租房合同時,房東按照以上注意事項正確填寫後,還應當注意,房屋在使用中的損壞、維修應按照合同約定進行。屬於自然老化、損壞的,房東應及時維修或支付租客維修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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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和房東簽訂租房合同時要注意什麼
簽訂租房合同應注意下列事項:
1、雙方當事人的情況
合同中應寫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個人情況。
2、住房具體情況住房的具體位置,寫明住房的確切位置,如位於某路某號某室;住房面積;住房裝修情況,簡要說明住房的牆壁、門窗、地板、天花板、廚房和衛生間的裝修情況;配備設施和設備,簡要列舉住房內出租人為承租人准備的傢具、家用電器、廚房設備和衛生間設備等;住房的產權及產權人,寫明這套住房為何種產權,產權人是誰,出租人與產權人的關系及是否得到產權人的委託出租住房。
3、住房用途主要說明以下兩點:住房是用於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還是允許承租人或其家庭與其他人合住;住房是僅能用於居住,還是同時可以有其他用途,如辦公等。
4、租賃期限
由於承租人不希望頻繁搬家,而出租人也不希望在短時間內又要尋找新的房客,雙方都需要有一段比較穩定的時間,所以需要在合同中約定一個期限。在這個期限內,如果沒有特殊情況,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棄這一住房而租賃別的住房。期限到了之後,承租人將住房退還給出租人。如果承租人要繼續租賃這套住房,則要提前通知出租人。經協商,出租人同意後,承租人可繼續租賃這套住房。如承租人要搬走,但是沒有找到合適的新住處,出租人應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5、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協商確定,在租賃期限內,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租金的付款方式大致有按年付、按半年付、按季付。如果一次付清較長期限的房租,可以和出租人討價還價,要求給予一些優惠。但從承租人的經濟承受能力角度考慮,按月或按季付款造成的經濟負擔相對較小。
6、住房修繕責任出租人是住房的產權人或產權人的委託人,所以修繕住房是出租人的責任。承租人在租賃前應對住房及其內部設施進行認真檢查,保證自己今後能夠正常使用。如果在正常使用過程中住房或設施損壞,承租人應及時通知出租人請物業管理公司予以維修。但如果是因為承租人使用不當而造成損壞的,由承租人負責維修或賠償。出租人無力對住房進行修繕的,承租人可與其共同出資維修,承租人負擔的維修費用可以抵償應交的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償還。
7、住房狀況變更承租人應該愛護住房和各種設施,不能擅自拆、改、擴建或增加。在確實需要對住房進行變動時,要徵得出租人的同意,並簽訂書面協議。
8、轉租的約定有的承租人租房的目的並不是自住,而是想通過轉租取得租金收入。由於這種轉租行為影響到出租人的利益,所以雙方應該在合同中對轉租加以規定。如果允許轉租,雙方可以協商確定一個分享轉租收入的比例;如果不允許轉租,而承租人擅自轉租,出租人則有權終止租賃合同。
9、違約責任在簽訂合同時,雙方就要想到可能產生的違反合同的行為,並在合同中規定相應的懲罰辦法。例如,如果承租人不按期交納房租,出租人可以提前終止合同,讓其搬離;如果出租人未按約定配備傢具等,承租人可以與其協商降低房租等。
10、租賃合同的變更和終止如果在租賃過程中出租人和承租人認為有必要改變合同的上述各項條款,如租賃期限、租金等,雙方可以通過協商對合同進行變更。如果承租人由於工作等的變動需要與他人互換住房,應該事先徵得出租人同意,換房後,原租賃合同終止,出租人和新的承租人簽訂新的租賃合同。如果合同未到期時出租人和承租人中有一方要提前解除合同,則要提前通知對方,並按照合同約定或協商給予對方一定的補償。如果合同到期,那麼該合同自然終止。